倒是齊遇非常“善解人意”,這個時候主動說:“熙妃月皇,我知道你現在應該很想馬上離開,但是卻不想揹負不戰而退的名聲——這樣吧,我們今天就算是平局好了,你帶着你的人離開,下一次我們再算賬!或者,你也好好考慮一下,如何去對付真正的兇手。”
聽了齊遇這話,無論是熙妃月皇還是觀戰的人,包括易龍和凌芊芊,都覺得齊遇這傢伙行事簡直是太荒唐了,每一次佔據上風的時候,爲何都讓對手離開呢?
難道齊遇這小子對熙妃月皇有什麼非分之想?
故意玩弄欲擒故縱的套路麼?
如果只是看容貌和氣質,熙妃月皇的確是絕世風姿,但是她可是齊遇的仇人……太亂了……
如果齊遇知道這些傢伙的想法,肯定要將他們勒死——
誰知道齊遇只是爲了“省錢”呢?
請動一個妖聖來坐鎮,齊遇可是耗費了一百萬元丹,如果再讓他全力出手的話,沒有一百萬元丹,人家也不幹啊。
何況,擊敗了熙妃月皇又如何,只能讓月人族把更強大的傢伙派下來,所以事情還是得悠着來,逼迫得太急的話,對齊遇還是對熙妃月皇,其實都沒有任何好處的。
看在可以節省百萬元丹的份上,齊遇認爲不需要戰就不戰爲好。
至於其他人是否能夠理解,那就不是齊遇要在乎的事情。
熙妃月皇聽見齊遇竟然主動說是平局,這也算是主動給了她臺階下了,於是熙妃月皇沉聲說道:“既然齊仙師你如此識大體、知進退,今天我暫且收兵——蔡守峰這個廢物,給我的信息未必可靠,我要再調查一下我兒楚南公子的死因,免得被真正的仇人利用了!但是,如果經過我親自調查之後,你仍然脫不了干係的話,那我自然不會放過你!
下一次再見,流沙城必然會被我踏平!至於你,你也將被我親手擊殺!”
留下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幾句狠話,熙妃月皇帶着她的人離開了流沙城。
齊遇腳下的黃沙高塔消失,齊遇也如同一陣風,回到了流沙城內,然後整個流沙城再度消失了。
不遠處,易龍的眉頭緊皺着,眼前的局面並非他所想——
齊遇這兩戰,雖然沒有收到任何實質性的戰果,但是他在神州大地上的人氣又恢復過來了,而且比以前更勝一籌!
青臺仙宗的那些新神們,也是水漲船高,又有了很多的關注。
反之,易龍等人的熱度卻因此而降低了,這並不利於他的佈局,他覺得有必要利用一下仙犬寶籙,提升一下自己的實力了。
至於凌芊芊,她只是覺得齊遇這廝行事詭異,不同於常人,讓人無法揣摩到他的真正想法,但這樣的人,反而可能成爲她的真正對手,成爲她祭劍的材料!
在流沙城中,天機魔帝和龍姣一,幾乎同時找到了齊遇。
這兩位,現在就如同是齊遇的軍師一樣,她們找到齊遇,目的竟然也是一樣:
提醒齊遇要小心熙妃月皇,更要小心渾天妖聖!
這渾天妖聖可是齊遇用元丹請來這裡坐鎮的,那麼他和齊遇自然是談不上有任何地交情。
就算是齊遇能夠輕鬆地支付百萬枚元丹,但是渾天妖聖卻未必一定會嚴守規矩——
規矩這種東西,很多時候都是強者用來約束弱者的。
世界上,有資格制定規矩的,無一不是超級強國或者是強大的組織、機構、財閥。
渾天妖聖本身就是妖聖,不會受規矩約束,一旦他有了什麼別的懷心思,那恐怕就不是一百萬元丹能夠解決的事情。
之前請的十五個妖皇,其中還有玄龜妖皇和遮天妖皇在內,他們跟齊遇的實力差距不大,所以自然會嚴守規矩;而渾天妖聖,這可是遠遠超過了妖皇的強者,他很可能會破壞規矩!
“你們有這樣的想法——很好!”齊遇笑道,認爲這兩個女人也算是精明,竟然已經看出了潛在的危機。
雖然作爲“富修”,利用丹藥操控別人的手段很爽,但是這其中的確是有很大的隱患,就是局面可能會失控。
幸虧,齊遇早已經做了佈置。
“齊仙師早有了準備?”龍姣一訝道,如果齊遇真的早就做了準備,那麼她對齊遇就只能佩服得五體投地了。
“嗯。”齊遇點了點頭,取出了一張青臺仙宗的晶卡,故作高深地說,“我送給了渾天妖聖一枚百萬元丹的晶卡,並且跟他打了一個小賭——如果他能夠更改這晶卡中的數額,我就再贈送他一百萬元丹!”
“你跟他打賭?”天機魔帝驚訝地問,隨後馬上就意識到齊遇的高明之處,“您是說,渾天妖聖根本無法更改晶卡的數額,然後他就會絞盡腦汁地想一個問題——這晶卡是從什麼地方來的?究竟是誰造的?”
堂堂的妖聖,當然不會相信這青臺仙宗的晶卡真的是齊遇製造的,區區一個結丹後期的修士,怎麼可能製造出這樣的晶卡,連化虛期的妖聖都無法破解其中的陣法和玄妙呢?
毫無疑問,青臺仙宗晶卡只是一個幌子,這東西應該是由更高、更強大的存在製造的纔對!
修爲境界越高的人,意志越是堅定,對自身的判斷也是非常固執,一旦渾天妖聖無法破譯其中的玄妙,他自然就會堅定不移地認爲這晶卡不可能是齊遇製造的,那麼齊遇和青臺仙宗都只是一個超級強大的勢力的代言人而已。
招惹齊遇無關緊要,但是招惹了他背後的超級勢力,並不明智!
一張晶卡,就給齊遇憑空虛構了一個超級強大的後臺,而且這還是渾天妖聖的判斷,其他人當然也就只能接受了。
這纔是“富修”的另外一個手段:狐假虎威!
然而,縱然是渾天妖聖,也不敢打破這個規矩——他已經認定齊遇擁有一個十分恐怖的後臺,那麼在沒有把握對付人家之前,老老實實地賺取一百萬元丹,這樣豈不是更加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