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case12.蠟人形(1)

清晨,略微男人醒來衝了個澡。他踏入略微凌亂的前廳,爲自己端上一份早餐。男人隨手打開電腦,瀏覽電腦上的留言跟信息。

瀏覽器自動記錄了他最後瀏覽的網頁,按照他‘恢復上次未關閉網頁’的選項進入界面。在銀灰色的背景頁面之中,左上角‘THE EDGE OF THE WORLD’(世界之邊)的字樣相當醒目。

他將網頁切換成自己所熟悉的英語,簡略的瀏覽了一下最近發佈的帖子。最醒目的一個標題就是一個小時前才被髮佈置頂的帖子,題目是‘THE GHOST TOWN INSTANCE ZONES - A AREA’(鬼城副本——中國區)。點開看裡面的內容,男人簡略看了幾行,大約是說在中國開了一個副本‘THE GHOST TOWN’,打通關的話可以升級。當然,如果殺死同爲‘獵人’的其他玩家,也能獲得經驗值。THE GHOST TOWN屬隱藏副本,要進入其中需要等級足夠,申請成功纔可以。

“中國,嘖。”

男人有些失望的關閉網頁,從他的國家要去中國諸多麻煩,隨便行動也很容易被當地警察盯上。所以他一般不喜歡去別的國家打副本。不過還是略微可惜,THE GHOST TOWN,聽起來是很有趣的副本。

想着,男人打開電視,調到新聞頻道。接着他站起身,蹲在電視機前的地面上抓起一個蓋子,將地面掀起一塊。一個坑洞露出來,裡面有被塑料袋包裹的什麼東西。男人拽出那樣東西,蓋上地面的蓋子,再將東西放在上面。

那個東西的體積相當大,形狀……一看你就能猜到裡面是什麼。

男人扯開塑料外衣,露出裡面的東西——相當面目猙獰,做出掙扎似得動作,凝固在時間裡一般的一具屍體!

不,這真的是屍體嗎?如果你仔細觀察就會感到懷疑,因爲那東西的質地相當的僵硬又有油膩似得光澤,就像……蠟像。

男人拿出一套工具,一邊哼着歌一邊在蠟質人形上修飾,他削掉那些看起來恐怖的表情,將它修改成類似快樂的運動中微笑的運動員似得神情。他做這活的時候相當耐心又細心,全神貫注的雕琢着。

“……目前犯人已被抓捕歸案,參與協助調查的有美籍華人,著名心理學家布蘭特教授。在不久之前的.製藥廠事件他也曾協助警方取證。”

男人猛地扭過頭,盯着電視。屏幕上正播放出某個人的身影,雖然只是一閃而過,足以讓人對他印象深刻。

“對於布蘭特教授是否長期逗留中國這件事,記者並未得到正式回覆。”電視依然在繼續播報。

男人放下手裡的活,站起來走到電視機跟前,認真等待後續情況,但是新聞卻跳轉了內容,開始播放下一條新聞。

“剛纔那是……中國?”

男人皺眉,他仔細回憶剛纔看到的畫面,雖然只有個側影,但是他覺得應該是他所知道的那人。

那個人,在中國。

他得出這樣一個令他驚訝的結論。他立即走回電腦之前,再度打開之前的網頁,點開鬼城副本頁面,選擇了申請參與副本。很快,他得到了回覆,十個工作日內管理員將進行認證覈查,如申請成功便可進行副本。

接着,他又找到自己的手機,播出一個電話。

“喂,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辦理去中國的簽證最快需要多長時間?是的,旅遊簽證。我想要的是自由行,越快越好。”

大清早就被李青叫過去,布蘭特教授心情不太好。他不喜歡記者,也不喜歡早上行動,略微有點低血壓的他臉色很糟糕。

“到了,教授。”

秦曉琳停下車,面帶期待的看向副駕駛坐的男人,明顯是在求誇耀。

“謝謝,真是麻煩你送我,油費我給你報銷。其實我開車就好了,曉琳。”布蘭特有些無奈。

“但是教授還沒換駕照吧,駕駛方向完全相反你開起來太危險,還是我來比較好。”秦曉琳義正言辭的回答。

就算知道她其實另有企圖,布蘭特教授也只能隨她去了。秦曉琳先去放車,布蘭特先上樓去科室找李青。大清早起將他叫出來肯定是有急事,究竟警方又遇到什麼樣的麻煩?

出乎預料的是,一個不該在這裡的人坐在警方辦公室的一臺電腦前,見他進來,立即站起來迎接他。

“好久不見了,教授!”

“劉琦?”

是的,此人正是劉琦,一個網管兼黑客。他的技術相當不錯,所以有些時候李青跟布蘭特都會分別找他調查資料。但再怎麼說警察本身也有自己的網絡警察部隊,而劉琦的身份又是黑客,所以他出現在這裡就算是協助調查也相當的違和。

“發生了什麼事?”

“我找到一樣東西,想趕緊給你們看看,所以急着跑過來了。李隊長去找U盤,馬上過來。”

果然李青很快過來,拿了個U盤插在電腦上,直接先將劉琦的資料拷貝了一份。李青說這是爲了備案,以防萬一情況發生。都備份好了,劉琦纔開始給他們展示自己獲得的情報。

“李隊長,這是你上次給我的電腦之中被刪除後又被我恢復的數據。雖然他用了特殊軟件,想徹底刪除無法恢復,但是這難不倒我,只要他取閱過文件就在閃存裡有記錄,他沒有想到這一點。”

李青扭頭對布蘭特教授解釋:“是王錦的電腦,我終於獲得權限將它弄出來。我們的技術組沒有發現有用信息,所以我交給王錦幫忙查看。”

王錦是當初藍麟以側寫師身份混入警員時候的身份,作爲警員的一份子,他也有專門配備的電腦設備。但是原則上‘王錦’隸屬軍部,他的電腦也是‘軍部重要辦公用具’,不能讓李青這樣的警察隨便取用調查。申請調查及移交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因而現在李青才獲得這臺電腦的調查權限。

劉琦先是打開幾組照片,上面的內容都相當詭異——說不上是血腥,應該說相當乾淨有美感,但是一看就知道是被處理過的案發現場。這些照片李青全無印象,肯定不是他們所管轄區域發生的案子。

“這些照片是從網上下載或接收到的,可惜共享資源IP點已經發生了變化,無法找到源文件。這些照片以你們的專業眼光看是僞造的嗎?”

李青微微的搖頭,他看了好幾張,一看就是案發現場的照片及屍體。但是處理的相當乾淨,看不出任何跟兇手有關的線索跟痕跡,一看就是專業‘清理’人士做的。

“還有這一張比較特別。你們看。”

說着,劉琦打開一張照片。跟其他一看就是屍體跟案發現場的照片不同,這張照片的構圖相當奇怪也簡單。畫面的正中央有一個輪椅,輪椅上坐着一個老人。老人花白銀髮,神采奕奕,看起來相當精神的樣子看向照相機。這是一張人物像。

“這張哪裡比較特別?”李青問。

“你看這裡,他的眼球在反光,也就是說這是某種類似玻璃水晶的材質而非真正的人類的眼。”劉琦用鼠標指一下畫面之中老人的眼,“而且我將他的眼球放大之後做了一下光效處理,看看這個。”

劉琦說着調出一張照片,是放大的一對眼的輪廓,還有眼球反光之下倒影着很小的一個人影。他正在照相,照相機擋住他的臉,無從分辨是誰。

李青忍不住將頭撤開屏幕,拍攝這張的時候藍麟本人就在跟前?還是說照相者與藍麟有某種關係,找到他或許能找到有關藍麟的線索!

“你剛纔說他的眼睛是玻璃,也就是說這其實是人造物而不是屍體?”

“確切的說是蠟像。”劉琦又展示另一張被放大的照片,“看到這個了嗎?這是放大數倍的畫面中人的皮膚,質地相當油膩潤澤,這應該是類似蠟像一樣的人工造物。”

“不,應該不是。你看這裡。”布蘭特教授點了點屏幕上另外一角,“沒有哪個人能將汗毛孔都雕琢在蠟像上。這大概是在特殊環境下所形成的屍蠟。”

屍蠟是指在特定的陰暗潮溼環境下,屍體發生蠟化的一種現象。要知道人體大部分的脂肪都能成爲製造肥皂跟蠟的佐料。

“而且仔細看這個手跟肩膀的比例,其實不對稱。應該說這部分跟這部分應該是屬於不同的個體。這具人體蠟像是被拼接出來的,有點像標本的拼接技術。”

有的時候,博物館等地方爲了再現已經滅絕的某些生物,採用標本拼接方法——舉個例子,黑熊跟白熊的皮能拼出熊貓,也能用鴨子嘴跟其他動物勉強拼出鴨嘴獸。這麼說吧,拼接技術能將已經不存在的生物活靈活現的展示出來,是標本製作中最爲常用的手法。

“能找到這張圖的原始出處嗎?”李青問道。

劉琦搖頭,他已經盡力了,但是能找到的信息只有這麼多。

“奇怪,這個人我肯定在哪裡見過。”李青回想,“是的,應該是從哪張相當老的黑白照片上見過。”

“黑白照片?啊!!”

劉琦想起來了,確切的說那黑白照片也是曾經他調查藍麟的背景時候找到的!

“你等一下!”

李青連上自己在網上的雲數據庫,遠程開啓自己的電腦左找右找。最終,他找到了一張老照片。照片上的人都穿着軍裝,是黑白照,顯然是一個部隊準備出征之前的留影。

“第一排靠中間偏左位置的,”劉琦點了下屏幕,“就是他,是這個部隊的軍醫,我記得他叫……嗯,叫什麼來着?”

“謝良。”

“對,謝良!他是該軍的主要負責軍醫。這個應該就是當初剛剛參軍的藍麟,他的眼神很好認,一點都沒變。”

劉琦感慨着指着照片之中如同昆蟲般沒有感情的一個青年的眼睛感慨。這樣沒有情緒的士兵或許是最好的士兵,但卻是最糟糕的市民呢!

“這張照片上的人,我們能找到其他的誰嗎?”李青問道。

劉琦搖搖頭:“我一個個調查過,都死了。這場戰鬥照片上的這些人除了藍麟之外全滅。原因……嗯,似乎是指揮上的錯誤,造成友軍的炸彈丟到了我們隊員的頭上。但是還有情報表示,這其實不是什麼指揮錯誤,這批人是被刻意犧牲掉的。可能是戰略上因素,或友軍本身就想打壓中國實力故意這麼做。時隔多年,當時是怎麼回事誰也說不清,畢竟發出指令的人也早死了。”

“死了?”李青想,當年負責指揮的最多三十、四十來歲,又過了十幾年,也最多五、六十歲,怎麼就突然死了?

“不是,在戰場上就死了。跟這起偶發的全滅事故相差也就一個月。”

劉琦說完陷入沉默。應該說,所有在場人都不約而同的產生一種預感,那個人的死大約不是戰爭中發生的意外,應該是藍麟在幕後做了什麼。

“我能保留這張照片嗎?影印本也行。”布蘭特問。

劉琦點頭,立即用警方的電腦打出幾張照片。

“話說,曉琳妹子呢?怎麼就看到你們?”

“她去放車了。”

說完布蘭特教授也覺得不對,時間也太久了。他內心一驚,暗罵自己的大意,連忙轉身跑出去。結果他一開門就跟秦曉琳撞了個滿懷。

“哎呀!抱歉。發生了什麼事,教授?”

秦曉琳奇怪的問。

“沒。你怎麼這麼慢?”

“停車位不好找。就連警局都這樣,這個世界真讓人崩潰。”秦曉琳無奈的解釋。

布蘭特教授點頭,讓她進屋。李青又給秦曉琳介紹了下目前發是事以及他們掌握的情況,問她有什麼意見。秦曉琳有些尷尬,不知道該怎麼說。

那件事……見過夏雪的事,拋開有關藍麟‘沒有時間了’這個情報,其他的那些要告訴他們嗎?

免責聲明:本文小說內容爲轉載作品,內容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與三江閣無關,轉載至本站只是爲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並請自行覈實相關內容。

第75章 case13.鬼城副本(12)第65章 case13.鬼城副本(2)第83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9)第80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6)第12章 番外亡命狗第55章 case12.蠟人形(6)第79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5)第81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7)第26章 case.7二重身(24)第63章 番外-鬼笑話第71章 case13.鬼城副本(8)第28章 case.7二重身(26)第23章 case.7二重身(21)第57章 番外-不該上車的乘客第47章 case.11異食者(1)第36章 case.8海妖塞壬(4)第11章 case.7二重身(10)第36章 case.8海妖塞壬(4)第49章 case.11異食者(3)第61章 case12.蠟人形(9)第41章 case.9巧克力人(5)第27章 case.7二重身(25)第14章 case.7二重身(12)第93章 case.14三色(5)第26章 case.7二重身(24)第28章 case.7二重身(26)第9章 case.7二重身(8)第8章 case.7二重身(7)第68章 case13.鬼城副本(5)第46章 case.10寵物殺手(3)第56章 case12.蠟人形(7)第20章 case.7二重身(18)第69章 case13.鬼城副本(6)第41章 case.9巧克力人(5)第44章 case.10寵物殺手(1)第53章 case12.蠟人形(4)第22章 case.7二重身(20)第72章 case13.鬼城副本(9)第47章 case.11異食者(1)第40章 case.9巧克力人(4)第69章 case13.鬼城副本(6)第59章 番外-黑紳士第28章 case.7二重身(26)第68章 case13.鬼城副本(5)第78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4)第10章 case.7二重身(9)第53章 case12.蠟人形(4)第55章 case12.蠟人形(6)第60章 case12.蠟人形(8)第20章 case.7二重身(18)第69章 case13.鬼城副本(6)第39章 case.9巧克力人(3)第51章 case12.蠟人形(2)第21章 case.7二重身(19)第92章 case.14三色(4)第59章 番外-黑紳士第8章 case.7二重身(7)第54章 case12.蠟人形(5)第32章 case.7二重身(30)第42章 case.9巧克力人(6)第82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8)第44章 case.10寵物殺手(1)第4章 case.7二重身(3)第25章 case.7二重身(23)第37章 case.9巧克力人(1)第49章 case.11異食者(3)第23章 case.7二重身(21)第23章 case.7二重身(21)第27章 case.7二重身(25)第19章 case.7二重身(17)第66章 case13.鬼城副本(3)第42章 case.9巧克力人(6)第47章 case.11異食者(1)第3章 case.7二重身(2)第50章 case12.蠟人形(1)第42章 case.9巧克力人(6)第93章 case.14三色(5)第68章 case13.鬼城副本(5)第66章 case13.鬼城副本(3)第23章 case.7二重身(21)第89章 case.14三色(1)第59章 番外-黑紳士第3章 case.7二重身(2)第10章 case.7二重身(9)第43章 case.9巧克力人(7)第94章 case.14三色(6)第27章 case.7二重身(25)第78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4)第41章 case.9巧克力人(5)第58章 番外唱歌的骷髏第80章 倒vcase13.鬼城副本(16)第14章 case.7二重身(12)第16章 case.7二重身(14)第70章 case13.鬼城副本(7)第59章 番外-黑紳士第48章 case.11異食者(2)第32章 case.7二重身(30)第52章 case12.蠟人形(3)第33章 case.8海妖塞壬(1)第48章 case.11異食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