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時的公爵俯的馬棚裡,這些隆巴頓招攬來的傢伙排列成了一行。
這個略微有些簡陋(當然只是相對而言)的公爵俯,佔地不大,在堆滿了廣廈豪宅的帝都,這樣的一個府邸只能算是中等偏下,顯然和杜維的公爵身份很不匹配。
但是,公爵俯裡卻絕不缺少馬匹。
原來的羅林家族撤出帝都的時候,房子賣了,人都遣散了,但是身爲武勳世家的羅林伯爵府上,馬匹是衆多的,這些馬全部都被杜維要了過來。
“你們可以隨意挑選自己的坐騎。”隆巴頓一聲令下,這些落魄的武士們每個人臉上都露出了驚喜的表情。
來到這個鬱金香公爵俯,大家就已經得知這裡的主人的身份,居然是最近名滿天下的少年大公爵!想想自己之前一天還可憐巴巴的在奴隸市場找飯吃,而現在一下就進了帝國目前風頭最勁的豪門!
還能擁有一匹屬於自己的馬?!
不過隆巴頓看着這些傢伙費勁的騎馬的樣子,暗中搖頭,看着身邊的杜維,低聲道:“哎,這些傢伙都只是武士,卻不是騎士,今後到西北那個地方,不會騎馬可怎麼行!西北那個地方,就連小孩子都會騎馬。”
基本上來說,大陸上地武者,只要是擁有正牌武士等級的,都是通過了騎士協會的考覈。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只是“武士”,卻不能被稱爲“騎士”。
所謂騎士,最最簡單的道理:你至少要會騎馬吧?
但是對於這些低級的武士來說,他們連自己都養不活,哪裡還有錢財來養一匹屬於自己的馬?養活一匹馬的花費,可遠比養活一個人要貴得多了!
武者的沒落。是大陸上的現狀,而那個名存實亡的“騎士協會”,曾經是和魔法工會並列大陸的強大組織,但是現在卻已經淪落到上不得檯面了。騎士協會負責考覈和頒發騎士等級徽章。
但是大多數習武的人,卻連馬都養不起……他們只會武技,卻不會騎馬。
而眼前的這些傢伙,雖然都只是武士,而不是騎士……
“嗯?”隆巴頓忽然眼睛一亮。他看見了最後一個翻身上馬的老煙。這個今天招攬來的實力最強的傢伙,他居然是會騎馬的!而且看來騎術相當不錯,他上馬的姿勢很乾淨利落,一看就是經過嚴格訓練的。而且他騎在馬上的姿勢……上身停得筆直,雙腿並不像其他那些菜鳥那樣死命的夾着馬肚子,看上去很輕鬆。
“這個傢伙是一個‘騎士’。”隆巴頓越發的對這個老煙好奇了:“他武技不錯,騎術看來也不俗。能有這麼強的實力,還有這樣的騎術的人,怎麼會淪落到奴隸市場去找飯吃?”
這個問題同樣也是杜維心裡想問的。
這個臨時公爵俯雖然小。但是作爲一個典型的貴族豪宅,一些基本的設施也還是具備的,比如……一個規模雖小,但是目前也足夠用的跑馬場。
留下那幫菜鳥們歡快的練習騎術之後,隆巴頓把老煙單獨叫到了房間裡,同樣在房間等候的,還有杜維。
老煙的神色有些複雜,他大概想到了這位公爵大人把自己叫進來是幹什麼。
果然……
“報上你服役的番號。騎士!”隆巴頓不等老煙站定,忽然站了起來,然後大聲的喝道。
幾乎是條件反射一樣,多年訓練的結果,使得老煙不由自主的站直了身子,雙腿雙手併攏,狠狠的跺了一下腳下的皮靴,然後tingxiong大聲喝道:“王城近衛軍團皇家近衛軍第四騎兵隊第六小隊騎長……”
說到最後,老煙猛然反應過來,自己現在可不是在御林軍了。
不過隆巴頓和杜維對這個結果已經很滿意了。
看着這個叫老煙的傢伙一臉不自然的表情,杜維笑了笑:“你曾經是一名御林軍的軍官?”
“……是的。”
隆巴頓釋然的笑了:“難怪我看見你喜歡把褲腳塞進靴子裡……只有那些喜歡漂亮的御林軍纔會這麼幹。”
老煙有些臉紅,的確,極度注重皇家威儀的御林軍,在很多細節上都和普通的軍隊不同,尤其是在個人儀表上,御林軍都堪稱是典範。
他們的制服總是湯得筆ting,褲子上一道褶皺都沒有,還喜歡把褲腳塞進長長的馬靴裡,使得整個人看起來格外的ting拔。
但是“喜歡漂亮”這個說法,依然深深刺痛了老煙,他彷彿想起了政變日當天,三千最精銳的御林軍,卻依然那身“漂亮”的裝備,被一千叛軍彷彿兔子那樣追殺得到處逃竄。
軍人是應該講究儀表,但是如果過分追求儀表……那隻能算是儀仗隊。
“好了,我的將軍。”杜維笑着對隆巴頓擺擺手,然後看着老煙,溫言道:“我想,不用我問,你也明白我想問什麼了吧?”
老煙點頭,他嘆了口氣:“大人,您是準備以逃兵罪把我抓起來嗎?”
的確,這是老煙最擔心的。帝國軍隊對於逃兵的懲罰是異常嚴重的,毫無任何迴旋餘地……逃兵罪,殺!
“說說你的經歷,老煙。”杜維笑着。
“我……曾經是一名御林軍。”老眼咬了咬牙:“就在夏日祭典日之前,我一直在御林軍服役,整整十二年……”
隨後,老煙把政變日當天自己所在的那三千準備接受檢閱的御林軍的遭遇手了一遍。
“……我當時中了一箭,就在這裡。”老煙指了自己xiong前的傷口:“我暈了過去,但是並沒有死,後來在清理戰場的時候,我被當作死屍搬到了城外。半夜的時候,我醒來了,發現自己躺在死人堆裡,周圍靜悄悄的,遠處的焚燒點正在成批的焚燒屍體,有叛軍,也有我們的人,我當時還不知道到底是叛軍贏了,還是我們贏了,所以我不敢走出去,我悄悄的離開了那裡……他們人手不足,屍體又太多,那裡有數千屍體,卻只有不到一百人看守,所以我悄悄的離開了那裡,他們沒有人發掘。”
“然後呢?”杜維點了點頭。
“然後我溜到了附近的一個鎮子,在一戶農家堆積乾草的棚子裡睡了一個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來的時候,我偷了一件衣服,然後流到河邊清洗了傷口,然後我在dalu上的時候,被一隊行商救了,我告訴他們帝都裡發生了政變,我是一個平民……那些日子很混亂,帝都裡很多平民受傷,我的說法並沒有引起別人的懷疑,那些行商給了我一些藥物和食物,然後就離開了。幾天後,我回到了帝都裡。”
“你回來了。”杜維點了點頭:“那麼,那個時候你應該已經知道了在政變之中,到底哪一方獲勝了吧?既然是皇室獲勝了。你爲什麼不重新回到御林軍裡?像你這樣在政變日當天奮勇殺敵並且負傷,最後又大難不死的人,會得到獎賞的,你爲什麼不回去?”
老煙沉默了,但是杜維卻看出,這個三十多歲的男人,他的眼睛裡似乎有火焰在燃燒!
“大人,我們一共三千人,大多都死了。尤其是我所在的那個小隊,我手下的兄弟全部死光了。還有我所在的中隊,我們的長官戰死了,我們全中隊的人,活下來的恐怕只有我一個。”老煙的聲音有些激動,更有些乾澀:“我在那裡幹了十二年,我隊皇室忠心耿耿,那裡有的兄弟,和我一起當班的幾個人,每次當班之後,我們都會一起去喝酒賭錢,一起去找女人,我還記得,當年我一次騎馬摔斷了腿,我的長官親自把我從馬場背了回去!可……他們都死了。”說到最後,老煙的聲音有些乾巴巴的:“他們都死了。”
杜維沒說話,隆巴頓猶豫了一下,咬了咬嘴脣,也沒出聲。
“我記得他們的名字,他們都是我的兄弟,我的長官,漢克騎長,他是一個好軍官,他對我們要求嚴格,而且還在不當班的時候請我們去他家裡喝酒,還有盧薩,我賭錢的時候還欠他十六個銅角沒還,還有倫爾,我們隊裡的一個傢伙,政變日之前,我們還因爲搶掠一個姑娘而打了一架,事後我想對他道歉……可是……”老煙忽然聲音顫抖起來,彷彿那麼笨拙的,乾巴巴的重複着一個事實:
“可是他們都死了。”
“可他們的死不是你的錯。”杜維看着這個老煙的眼睛:“他們是被叛軍殺死的。你很幸運沒有死,爲什麼不回去?”
老煙沒有回答杜維的話,他反而對杜維提出了一個問題:
“公爵大人,政變那天的事情,後來在帝都流傳了開來,所有人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老煙的眼神裡帶着一絲灰色的,他的眼珠原本就是淡淡的灰色,此刻看來,就好像是一個垂死的人:“大人,辰皇子殿下,他成了攝政王。在政變日當天,他早就有準備,他早就知道大皇子會叛亂!他早就知道,一切都知道!所以他佈置下那麼多後手,最後他輕鬆的贏了。現在,他是攝政王,將來,他還會成爲皇帝,我地說法沒錯吧?”
杜維忽然覺得自己明白了這個眼前的中年男人的內心!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爲什麼不阻止?”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爲什麼我們這三千人還要去死?”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爲什麼不在政變之前就做點什麼?”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
這些問題,杜維都沒法回答,或者說,他知道答案,但是卻無法書出口。
“尊敬的公爵大人,您覺得無法回答麼?”老煙苦笑了一生:“我自己,其實是知道的。”
他深深的吸了口氣:“因爲辰皇子他根本沒有想過要在事前阻止那場政變,他需要利用政變來除掉大皇子,他需要那場政變,所以,我們那三千人,就是被他拋棄的棋子,是被他放棄的誘餌,我們三千人的死,可以讓大皇子錯誤的認爲政變進行的很順利……我們三千人必須要死,因爲我們在辰皇子的計劃裡,在開始,就是被放棄的。”
最後,老煙總結道:“這些,我都明白了。”
杜維嘆了口氣,而身旁的隆巴頓,卻忽然狠狠的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我是一名御林軍。”老聲音吟很沉重:“曾經我無比忠心於皇室,只要紫荊花皇旗指向的地方,我願意去浴血奮戰,願意用我的聲明去拼殺!去捍衛皇室,但是那天,我大難不死,然後忽然可笑的發現……我原本效忠的人,他根本就不值得我去效忠!”
“我是一名軍人,我願意去戰死!但是……我絕對不願意被人出賣放棄而死!所以,活下來的我,拒絕再次爲皇室效力,我不會再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