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3

卷 三 最美時光 之 未老心荒 後記3

後記3

我叫林河。舒琊殘璩

原本我叫什麼名字,我記不得了。是金蘭和她父親救了我,準確的說是撿到我,並把我帶回來救活。

醒來後我什麼都不記得,不記得自己是誰,不知道自己發生過什麼,過去的一切我全部都忘記了。

金蘭說穿越過森林在河邊撿到你,不如就叫你林河。我沒有反對,對於一個沒有過去的人來說,名字只是一個代號,無關痛癢。

聽金蘭父親的話,我好像是從很高很高的地方墜落下來撞壞腦子所以把過去忘記的。他們撿到我時,我身上還有傷,只剩下一口氣,差點就活不下來。

是金蘭哭死苦活要賣掉家裡唯一的一頭牛換錢請醫生來給我治病,我活下來,金蘭家卻沒有了牲畜,也沒辦法耕種。

金蘭家住在偏僻的山腳下,種着幾畝地,她母親早年病逝,和父親就靠着幾畝地和給旅遊的人做飯收入供在城裡的弟弟上大學。

我身體痊癒後,自然就留在這裡。我並不知道自己以前是做什麼的,只是金蘭的父親猜測以前我肯定不是做粗活的人,因爲我細皮嫩`肉,更因爲我對於他教我的那些農活一點也不會,甚至笨手笨腳總是做壞了。

每當金蘭父親罵我時,金蘭都會一聲不吭的將我拉走。

金蘭長的並不是很好看,皮膚有些黑,眼角下有着斑點,雙手因爲長年勞動而長滿老繭,說話也有着濃濃的方言,只有說的很慢時我才能勉強聽得懂。她二十三歲,卻異常的能幹,家裡家外,田裡的活沒有她幹不了。

與她比起來,倒顯得我無能、沒用。

金蘭的父親是不希望我留下拖累他們,可金蘭卻毫不在意,只是說多了一雙筷子,不要緊。

外面的人都說金蘭是看上我的長相纔對我這麼好,誰讓她未來的夫婿是個傻子,傻的連綠帽子是什麼都不知道。

聽他們說這話時我並沒有生氣,因爲我知道金蘭不是這樣的人。雖然她沒有讀過什麼書,可我知道她絕對不是他們說的那些人。

金蘭聽到那些話也當作沒聽到,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我時常會做一個夢,夢裡經常有一個模糊的背影,她低着頭一遍遍的說——你若不離不棄,我定生死相隨。

——此生不換。

我不知道自己爲什麼在看見那個背影在聽到她的話後會說出“此生不換”四個字,只是隱約覺得可能與我的過去有關。

我是誰,父母是誰,有沒有妻兒,又是做什麼的?

很多時候我也會好奇的想知道,可每次努力的想起過去時,我的頭就會無比的疼痛,漸漸的我便不讓自己去想起過去。

或許我以前不是什麼好人,搶劫或是殺人犯,在逃跑的時候發生意外所以受傷,墜落下來。

可夢裡的那個女人又是誰?

是我愛的女人,還是愛我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還是我的妻子?

我沒有告訴金蘭我的夢,總覺得那是藏在我心底最深最沉的秘密,是屬於我自己一個人的。

金蘭知道我想不起以前的事,也沒有再問過我以前的事。倒是有和我說過,等農忙後會領我到鎮上的派出所,或許能找到我的家人。

從金蘭家要走上兩個小時才能走到公路上,攔到經過的車輛就能去鎮上,要是攔不到就只能腳走上快一天的時間才能到鎮上;所以這裡的人一年到鎮上的次數都是屈指可數。

只是還沒來得及等金蘭帶我去鎮上時,便已經有人來早這個窮鄉僻壤。

當時我正在院子裡幫金蘭把糧食扛進糧倉,聽到有人敲門便去開門。

開門的一瞬間便有人抱住我,我愣住了。

渾身全是灰塵,破破爛爛的我被一個穿着刺繡長裙,長的非常秀氣漂亮的女人抱住了。

她的長髮猶如海藻鋪在後背上,雙手緊緊的揪着我的衣服,一點也不嫌棄我身上的髒,眼眶的淚豆大般的往下掉,怎麼也止不住似得。

她的聲音很輕,很好聽,一遍遍的對着我喊,“安臣,安臣……”

這張臉很陌生,可她給我的感覺很熟悉,熟悉的讓我的心莫名的疼痛,猶如被刀子一次又一次的刺穿。在她的眼底我看見了關心與擔憂,還有深深的牽掛。

“好了,這不是找到他了,老婆,別哭。”她身後的男人面色沉靜,清淡的掃了一眼我,將抓着我衣服的女人拉回自己的懷中。

“安臣,我們終於找到你了。”她擦了擦眼角的淚,望着我笑,盡是苦澀與歉疚。

“我……我不認識你們。”16607583

我看見女人臉上的蒼白與愕然,男人峻顏上的詫異與不可置信。

“我真的不認識你們。”我艱澀的開口,苦笑的問:“你們認識我嗎?”

金蘭聽到聲音將他們接進去,告訴了女人我的情況,他們兩個人的神色都變得很奇怪與沉重。我看着她的側影,忽然想起總是做的那一個夢。

她,是不是就總出現在我夢裡的女孩?

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歡很喜歡她?否則,爲何看見她的眼睛,我的心像是要窒息般的難受?

聽完金蘭的話,她沉默很久,鬆開男人的手走到我面前,牽強的對着我笑,“我是沐晚夕,你是程安臣,我們是好朋友。”

“我們……真的只是好朋友?”我遲疑着語氣問她。話音一落,站在她身後的男人立刻走過來,阻隔在我們之間,挑釁的對我說:“她現在是我的老婆,是我孩子的媽,你死心吧。”

“阿慕!”女人將男人拉到一邊去,臉色微沉的瞪着他,“安臣什麼都不記得,你別胡鬧了。”

雖然是責怪的語氣,我卻在他們的眼神裡看見很深很沉的感情。

他們一定很相愛。

“我看他盯着你的眼神一點也不像失憶。”叫殷慕玦的男人一臉不爽的樣子。

她只是安撫的掐下他的手臂,對着我露出清淺的笑,“安臣,你別理他,我們單獨談談吧。”

“晚晚……”他不放心的叫了一聲,在沐晚夕的眼神射過去,扁了扁嘴巴沒說話。

我和她走向了外面,此刻剛好是傍晚,倦鳥歸巢,迎面的輕風掠起她的長髮猶如跳舞的精靈,不知道爲什麼這樣的感覺很熟悉,就好像無數次一起這樣走過。

“我是不是喜歡過你?”我停下腳步,望着她的背影問。17Gof。

她的腳步停下,緩慢的轉身看着我,沒有說話。可我在她的眼底已經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是愛她的,曾經很深很深的愛過她。

“我們在一起過嗎?”

她遲疑許久,點頭。

心像是被什麼狠狠的震過,不知道爲何這個答案會讓我很煩躁,舔`了舔乾澀的脣`瓣,口腔充滿鐵鏽般的鮮血味,“那我們爲什麼要分開?爲什麼我會受傷?我是壞人?”

“不。”她立刻搖頭,無比溫柔的眸光看着我,“你是這個世界上最善良,溫暖的人。我們分開只是因爲我你有你的選擇,我有我的選擇,你受傷是爲了救我,不是因爲你做了什麼壞事。”

“程安臣,你叫程安臣,曾經是一個很出色的律師,後來爲了接手家族的生意而成爲商人。現在只要你願意,程氏企業還是你的。”

我相信她沒有騙我,因爲她說的這些我都有很強烈的熟悉感,同樣的也有一種很強烈的不安。

“我們真的相愛過嗎?”

她怔忪住,眼神流`溢着歉疚的凝視我,緊`咬着脣`瓣許久沒有回答。

我想我應該知道答案,哪怕我們從曾經在一起過,她沒有愛過我,從來都沒有。可是我卻願意愛她愛到失去自己的生命!

“安臣,對不起!”

“不必和我說對不起,因爲我已經記不得以前的任何事。”我對着無所謂的笑了笑,胸口卻是異常的疼。

哪怕我不記得以前的事,不記得我們之間發生的點點滴滴,可看到她歉疚的目光與難過的神色,我還是會心疼,會捨不得,捨不得她難過。

“安臣,跟我們回去吧。”她抓`住我的衣袖,“我會帶你去看最好的醫生,一定能醫治好你的病。”

我遲疑許久,“我還有親人嗎?”

一片死寂,她揪着我衣服的手指收緊,用力的扯着,良久道:“你還有弟弟,程御然是軍機處的,姐姐嫁到國外。只是……只是……”

“只是他們不是我的親人,對不對!”我接着她的話說下去,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我還有至親的親人,來找我的人應該是他們。

“可他們一直把你當親人。過去發生太多太多事,有很多不開心的事,我不想讓你知道那些不開心的事。”

“那就不要讓我知道。”我握住她揪着我衣服的手,在她清澈的瞳孔裡看見自己釋然的神色,“既然這個世界沒有我血親的人,無須我盡孝,那麼想不想起過去對我來說不重要,忘掉不開心的也許是命運對我的善待,讓我忘記過去那些不開心的往事,有一個重新的開始。”

“我叫林河,森林的林,河水的河。”他對她伸出手,輕笑:“是我的救命恩人金蘭取的。”

林河,沒有過去的林河,只是活在現在和未來的林河。

不是程氏的程安臣,亦不是那個愛你勝過愛自己的程安臣。

沐晚夕的眼底涌上一層薄薄的水霧,紅脣被她咬出一道很深的痕跡,揪着他的袖子逐漸的往下垂落,想是身體裡的力氣被人抽走一般。

“安……不,林河,你真的不願意跟我們走嗎?”沐晚夕視線看着周圍的環境,有山有水,山水秀麗,天藍白雲是一個很美麗的地方,可是不適合程安臣,這根本就不是他的世界。

“你……讓我考慮考慮!”看到她眼底的渴望,我猶豫了。

從他們的衣着和談吐我能感覺到原本的自己與這裡是格格不入的,留在這裡,還是與他們一起走,一時間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決定。

她抿脣淡淡的笑起來,“沒關係,你可以慢慢考慮,我們會暫時留在這裡,等你的決定。”

“我們回去吧。”

說完,我等着她先往回走,夕陽將她的背影拉的很長投影在地面,倩影緩慢的移動,彷彿與夢裡的背影重疊在一起。

她突然停下腳步回頭看我,“怎麼了?”

“沒事。”我抿脣一笑,邁動腳步跟上她,一起往回走。

金蘭和殷慕玦看到我們回來都鬆了一口氣。殷慕玦走到她的身邊,立刻攬住她的手臂親暱的彷彿是在宣佈主權,而她迴應的是淡淡的笑容,四目相對的深情,是任何人都闖不進去的。

“林河,你沒事吧?”金蘭擔憂的眸光看着我,猶豫又複雜。

“沒事。”我搖頭,餘光看了他們兩一眼,“他們要留在這裡幾天,可以嗎?”

金蘭遲疑幾秒點頭,“沒問題。不過我們家很窮,環境不是很好,希望你的朋友不要介意。”

我沒說話看向他們。

沐晚夕立刻說:“當然不會,我們之前也住過這樣的地方,還挺喜歡這裡的風景。”

金蘭去爲他們準備房間,我繼續將糧食扛進倉庫裡。

她和殷慕玦站在一旁一小會後,一言不發的幫忙收拾,沒有嬌氣與嫌棄,理所當然一樣。

晚上金蘭和沐晚夕睡一起,我和殷慕玦睡一起,只是我睡不着,腦子一片空白,可又非常的混亂,便起身去院子裡坐坐。

高高的夜空掛着月牙,蒼白的光束籠罩着這僻遠的地方,寂靜而寧靜,甚至能聽見草叢裡蟲子的聲音一聲一聲的疊在一起,高低起伏,綿綿不絕。

殷慕玦走到我身邊坐下,不着痕跡的掃了我一眼,什麼話都沒說。

我遞煙給他,是金蘭手做的煙,不值錢,可醒來之後我就喜歡這東西了。他搖頭,壓低聲音道:“她不喜歡煙。”

“哦。”因爲她不喜歡,所以你不抽。

殷慕玦看着我,雋銳的眸光像是要將我看穿,我假裝不知道他在看我,視線落在指尖忽明忽暗的星火上,淡淡的煙霧嫋嫋升起,心底竟然比這煙霧還要荒涼。

空的讓人很絕望。

“跟我們一起回去,從你出事後她的心裡一直沒安過,一直到找到你。她立刻就要來找你……”他的聲音頓了一下,似乎是自嘲的笑,“雖然我非常不想承認,卻不得不承認你在她的心底佔據着一個很重要的位置。”

“你介意?”

他嗤笑,“是個男人都會介意。”

“是我的話,我應該不介意。”我側頭對上他漆黑的眸子,輕笑:“如果我介意當初應該不會不顧自己的安危而去救她,你說是不是?”

“是。”他斂去笑容,嚴肅的點頭,“這點我還是很感激你的,不過別指望因此我會把她讓你給,想都別想!她是我兒子女兒的媽!”

我吸了最後一口煙,拍了拍他的肩膀站起來,擡頭看着明月當空,喃喃道:“明天是一個好天氣,你們在這裡玩一天吧。”

說完,我進屋睡覺了,沒多久他也進來,躺在我身邊,而我和他愛着的女人就在隔壁。

翌日的天氣果然好,一早我和金蘭就去了一趟田地裡,不知道他們時候起來的,大概是出來散步。多遠的就聽到他在唱這裡的山歌。

這裡的風俗是要男女要戀愛,是通過唱山歌來定情。

“嘿,沐家阿妹美若仙咯,看的阿哥心神漾喲,黑黝黝`黑。可知阿哥愛慕你的心比那山還要高比那水還要深哦,黑黝黝`黑……”

低啞的嗓音唱着淳樸的民謠格外的迷人與動人,聽的沐晚夕臉頰泛着淡淡的紅暈,面對殷慕玦的深情凝視更是嬌羞幾分,猶如一朵盛開在風中的鮮花。

“嘿……阿妹可知昨夜阿哥想的緊唷,一曲定情歌唷阿妹可願跟我走唷,黑黝黝`黑……”

沐晚夕的手被他握在手裡,遲遲沒有抽回,紅脣輕抿,輕`盈的聲音宛如銀鈴般的悅耳;“阿哥說話沒正形唷,黑黝黝`黑……很多眼睛看着阿哥莫要耍流氓唷,黑黝黝`黑……阿哥小心山中野獸叼了去,寶寶們要找後爸……黑黝黝`黑……”

“你敢!”殷慕玦雙手攬住她的纖腰將她圈在一起,半假半真的生氣道:“我還沒死呢!你要敢給樂樂和阿風找後爹,我就是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沐晚夕被他圈在懷中,溫暖的氣息噴在臉龐,笑的春風明媚,比東邊的太陽還要耀眼。

記本發確是。我靜靜的站在遠處看着他們相擁相吻的畫面,心如止水,竟然沒有一絲的嫉妒與憤怒;就好比是在欣賞一副賞心悅目的畫,美的讓人不忍破壞一絲一毫。

“林河。”金蘭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我身邊,用一種擔憂探究的眼神看着我。

我沒有說話,許久後聽到她低喃的聲音,“你會跟他們走嗎?”

“我……不知道。”我說的實話,我不知道自己是屬於過去,還是屬於這裡。

“從救你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你和我們這裡不是一個世界,你的世界可能是金碧輝煌,是我不曾見過的華麗與奢華;而這裡有的只是樹木與泥土。”金蘭看着我,笑容苦澀,聲音竟然帶着一絲嗚咽:“你跟他們走吧。回到你的世界去,不必留在這個不屬於你的地方,就好像你本就不應該來這個地方一樣。”

“金蘭……”

我的話還沒說完,金蘭已經飛快的跑走了,她似乎是在哭。

殷慕玦和沐晚夕不知何時走向我,清澈的眸子裡蘊藏着關心與溫暖,“無論是林河還是安臣都是我們最好的朋友,我們會尊重你的決定!”

“謝謝。”

站在她旁邊的殷慕玦只是冷漠的一哼,抿着脣`瓣沒說話。

中午吃過飯,殷慕玦午休,我獨自一個人走在河邊,不知道她是什麼時候跟過來的,穿着金蘭的衣服和鞋子,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可那雙清澈如琥珀的眼睛無法掩飾她的美麗,柔軟的長髮隨風搖曳,風中彌散淡淡的香氣,好像是從她的身上來的。

我找了一塊石頭坐下,她在我身邊坐下,將鞋子脫了,白`皙的雙腳放入冰涼的水裡,乾淨的容顏笑意盈然。

“你們過的很幸福,看得出來他對你很好。”我看着清澈的河水繞過她的雙腳往下`流去,就好比我們之間流失的時間,再也無法挽回。

“嗯。”她點頭,眉梢染着明顯的笑意與幸福,“他對我很好,我很幸福。雖然有時他比樂樂和阿風還幼稚,可在他身邊我很安心,彷彿什麼都不需要再害怕,擔心恐懼了。”

她說着側頭看向我,明亮的眼睛裡充滿希翼,“我也希望你能找到幸福,不管是留在這裡,還是跟我們走。我真的比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熱切的期盼你能幸福!”

“我想知道我的戶頭還有錢嗎?”

“呃……”她神色有些詫異,點頭:“應該是有的,你還有不少房產在景寧。”

“能不能麻煩你幫我把房產變賣,還有那些錢也幫我處理一下。”

金蘭的弟弟在城裡長大學每年的花費不小,靠着這幾畝地和金蘭的雙手,還是很吃力的。自己的儲蓄應該夠讓金蘭輕鬆點,不需要爲她弟弟太擔心,還能讓大叔再買一頭牛,房子也可以重新翻修一下。

“沒問題。”她聽完笑容很燦爛,眼底裡閃爍着興奮與喜悅。

下午他們就先回去了,我說要留下來再幫金蘭一段日子。送他們到公路上時,早已有漂亮的車子在路邊等着他們,不需要他們親自開門,有一個穿西裝打領帶的男人恭敬的爲他們拉開車門。

這就是以前我的生活嗎?

金蘭當時沒說什麼,可眼底是明顯的失落與自卑。回去的路上,她什麼話也沒說,回到家像往常一樣繼續做農活。

我也像往常一樣幫她的忙。

一個星期後,上次來接沐晚夕和殷慕玦的那個男人來了,帶來厚實的一包現金,還有一張儲蓄卡。

我沒有把錢給金蘭而是給大叔,他拒絕好幾次,我強勢的將錢塞給他。讓他去把金蘭和徐癟三的婚約退了。

一年前金蘭的弟弟考上大學卻沒錢上,沒辦法下大叔將金蘭許給村裡一個在外面做包工頭的男人的兒子,徐癟三智商有問題,還比金蘭小,只不過家裡有錢所以出了聘禮錢把金蘭買回家做徐癟三的老婆,好照顧他罷了。

金蘭雖然長的不漂亮,可能做事又是善良的女孩,不應該這樣被糟蹋。這也是我唯一能爲她做的事。

退婚的晚上,徐家的人就過來鬧事,說的話很難聽,無非是因爲我這個外人來了,金蘭看我長的好看,嫌棄徐癟三,早就和我搞到一起,下`賤不要臉等等。

金蘭站在門口,雙手攥成拳頭,緊緊的盯着那羣要打過來的人,臉色煞白煞白的……

我站在他們之間,冷冷的盯着徐家的幾個人,一個個都面色猙獰,醜惡不堪。

“當初你們以兩萬塊買了金蘭,現在我用五萬買回來!從此以後金蘭就是我的妹妹,與你們徐家沒任何的關係!你們再敢來騷擾她試試?”

徐家的一個男人不服氣叫嚷着有錢了不起啊,衝上前就想要打金蘭;我沒絲毫的猶豫抓起地上的磚頭朝着他腦袋打去,一瞬間血液流淌,慘叫的哀嚎嚇壞了所有人。

我面不改色的丟掉手裡沾着血跡的磚頭,從口袋裡掏出一卷錢丟在哀嚎的男人身上,“滾!不然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多少醫藥費我都賠得起,不信我們試試看。”

徐家的人都嚇傻了,半天回過神來拿着錢顫顫巍巍的相互攙扶的滾走。

我回頭時金蘭已經跑回房間,門被甩的很響。我看向那個陌生的男人,他不卑不吭的開口:“我去會找村長處理好徐家的事。殷先生和殷太太明天會在路邊等你,就不親自走進來接你了。”

“謝謝。”說完,我轉身走進金蘭的房間。

金蘭坐在牀邊泣不成聲。

“明天我就走了。”我站在門口,漠漠的聲音說:“徐家的事沒了,以後找到一個好人家就嫁過去;你弟弟的事不必擔心,我也給你準備一份嫁妝,不管對方是誰,你嫁過去總不會低了身份。”

“你這是在可憐我還是因爲我救了你報答我?”她擡頭,滿含`着淚水的眸子看着我,似抱怨,似無奈……

“都不是。”我雙手插在口袋裡,望着她笑了笑:“我把你當妹妹看。”有誰會可憐自己的妹妹?

金蘭站起來走向我,雙手主動的抱住我,在我的胸膛哭了一小會,溼透了胸前的一塊,小聲的說:“你回到你的世界,我是不是就永遠見不到你了?”

“怎麼會?你結婚我可以回來,你生子我會來吃紅雞蛋……”

“要是我一生不結婚不生子呢?”

“傻`瓜,別亂說。”我擡手在她的頭上揉了揉,“好好的姑娘家不要被時間給糟蹋了。找到一份幸福不容易,要好好的珍惜。”

她複雜的眼神看了我好一會,“那你可以親我一下嗎?”

說這話時,掛滿淚水的臉龐泛着一絲絲的紅暈。

我怔了怔片刻,低頭親吻落在她的額頭上,“金蘭,哥哥祝福你一生幸福。”

“我走了。”既然要走,遲一天,早一晚沒什麼區別。

掰開她的雙手,沒有任何遲疑的轉身離開。身後傳來金蘭的哭泣,我沒有回頭,也不能回頭。

這裡不屬於我,而那裡也不屬於我。

我並沒有跟那個男人一起走,而是揣着他帶給我的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直接去了景寧,從景寧的機場買了去英國的機票。

我從來沒想過要和沐晚夕回到那個原本屬於自己的世界,那是屬於原本的程安臣,未必適合現在的程安臣,擁有林河記憶的程安臣。

看到她和殷慕玦幸福的畫面,我不嫉妒卻不表示叫心臟的地方不會再停止愛她,回去看着她幸福,對於我而言是一種無形的折磨。

而我若是要留下來對金蘭也是一種無形的折磨……

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遠的離開現在,不做沐晚夕的程安臣,也不做金蘭的林河,去做我自己,漂流遊蕩,過自己的生活。

在英國租了一個公寓,買了關於法律的書,先是在一家小律師行做助理,接着去考律師執照,也許曾經我一個很出色的律師,所以在重新讀法律時我沒有任何的陌生,駕輕就熟,考回律師執照對我而言也沒有那麼困難。

從助理成爲律師我的生活依然沒有多少改變。沒有接受大的律師行對我的邀請,繼續留在小律師行接着小單,拿着一份自供自足的工資。

閒暇時我會拿着相機在到處拍照,又或者拿畫板在路邊給人畫便宜的畫,偶爾去小酒吧喝一杯,悠閒的回家。

她每個月都會寫一封郵件給我,描繪着她的生活,丈夫、孩子、朋友,溫馨的、爭吵的、生活的,她都會不吝嗇的與我分享。也會詢問我的近況,感情與婚姻。

我從未回過她的郵件,心裡有很多話想和她說,卻不知道從何說起。看到她幸福就比什麼都好,還需要說什麼呢。

我的感情和我的記憶一樣一片空白,又或許是曾經太過愛她,把所有的愛都給了她,沒有留下半點給別人。

離開我的記憶從來沒有回來過,而夢裡那個背影一直沒有消失過。

我可以像很多男人一樣,找個合適的人過下去,或許不是很喜歡,可是日子久了,彼此間總能培養出一點真情,或者很輕易的說分手,重新再找。

要不,就乾脆做個最實際的人,在夜晚擁抱接吻,天亮就成陌路。

我當然可以,我只是怕,所有的,抵不過這一個,因爲不是她,醒來後只剩下加倍的空虛寂寞。

所以很多時候,不是願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讓自己這樣喜歡着的人,這輩子都不會再遇到第二個了。

我並不知道我到底是有多深愛她,或只是愛着那份不甘心與捨不得放下她的背影。

人們常說時間纔是最偉大的,一切都會被它消磨殆盡,無論是快樂的,還是悲傷的,最終都會過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歲月的洪荒無情的掠過我的身體時,我想若是有一天她的背影不再出現我的夢中。

那時可能就是我忘掉她,不愛她的時候。

又或許,直到死亡光臨我的那一刻,我依然夢見她的背影,在夢裡無聲無息的死亡後。

我依然愛着你。

看着街上來來往往的人羣,每個都行色匆匆,遇見了,淡漠的看上一眼,誰也看不穿別人身後的故事,誰也不知道別人的心裡,是不是住着這麼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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