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我嗆着,車開得飛快,沒有回以前的那公寓,開到市區的一個地方,這裡比以前住的地方要豪氣多了,樓中樓的高級設計,一股子沒人住的華麗味道。
我躺在沙發上看着璀璨的燈火,感嘆地說:“要是我們分開後,你把這個房子送我,我就發了。”
“你差錢嗎?”
“差,我窮死了,你碰到我的時候,我不是用創可貼貼額頭,然後我錢包裡還只剩下那麼點。”那時真窮啊,精神與物質窮得一塌糊塗的。
他一手輕順我的頭髮,什麼事也不做,就這樣躺着,身體與身體偎着,暖得讓我懶洋洋的。
他的指,捻着我的髮絲輕輕地搓。
我轉身看着他:“紀小北,你很喜歡我的頭髮嗎?”
他低頭,輕輕一親我的額:“千尋,你去過崆湖嗎?”
“沒有啊。”
“你會打遊戲嗎?”
“不會呢。” 抓住他的手,溫暖的大掌將我的手合攏,讓我有一種被寵溺的感覺。快速地抽出手:“我去洗澡,累死了,還有啊,你表哥看起來像老八股,比你年紀大多了。”
他笑,喉裡沙沙的,帶着股得意地說:“我是家裡最小的。”
“最小的,也會最受寵,都是小霸王呢。”
“千尋寶貝,你說對了。”
他擠了進來,要跟我一起洗,在水下一遍遍地親吻着我的脣,讓我覺得我不是他的情婦,而是他很喜歡的情人一樣。
最後一步推開他:“TT。”
“這兒沒,千尋,今天又不是你的危險期。”他咬着我的肩,依然契而不捨地挑逗着。
我卻堅決:“不行。”
我不吃藥,會傷身。
我更不要什麼意外的懷孕,那種痛,入了骨髓一輩子都會記得的。
我與他的交易很簡單直接,如此這般結束的時候,也可以簡單。
說不清楚爲什麼要讓他供養,也許在我最落魄,最孤獨的時候,他就忽然出現在我的身邊了。
如果認真想想,他也不陌生的,跟隨着喬東城在偶爾的幾次宴會,似
乎都有見到,只是我都是打一照面就離開,所以並無太深的印象。
他們那個圈子並不大,來來去去,無非都是富二代官二代錢二代。
我猜想紀小北也同意和我一夜,繼而供養我,大低是想打擊喬東城,喬東城的未婚妻是他情婦啊,他甭提會有多得意了。
只是如何去結束,什麼時候結束,我卻是不去想,該來的,應該會來。
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寂寞得緊啊,他卻睡得很香,我把他搖醒:“紀小北,我煙癮上來了。”
“忍着。” 他無情地拉起被子不理我。
我手指在他後背劃拉着:“忽然說讓我戒就戒,很難受的。”
他回頭瞪我:“小爺我半路收箭,就不難受了。”
“咱倆吸嘛,你不也是吸菸的,你一半,我一半,多和諧。”
他一把將我抱得緊緊的:“咱倆一塊兒戒了,不好的習慣,小爺一一一給你戒了。”
“爲什麼,我又不想做好人,說好話,存好心。”那是聖母作的事,與我無關。
他親親我的額頭:“小爺我想就好了。”
“只不過是你的情婦,你卻連所有的習慣都得管,我虧了。”還虧大發了。
“那,做我女朋友吧!”他低低說一句:“正兒八經的。”
我咯咯笑:“紀小北,你不要告訴我,你喜歡我哦?”
“小爺什麼人,跟你玩笑,你也當真。”他白我一眼:“三更半夜的,不睡覺想吸菸,你是想找死是不是,小爺整死你。”
撲過來,狠狠地親我的臉。
我叫嚷起來:“救命啊,我還年輕,我不想死,你給我的錢,我還沒花完。”
他笑倒在我身上,沉重的身子壓得我喘息着,軟軟的脣,在我耳垂下面輕吻一下。
帶着異樣的騷動,讓心也忽地狂跳了幾下。
只是無聊而已,煙,吸不吸其實我可以控制得住的。
摸着他的額,輕輕地一親:“紀小北,把我藏嬌吧,不要在北京了,哪兒都好。”和他在一起,並沒有約束的感覺,很舒服,也很滿足。我是懶
人,我更不喜歡去想太長遠的事。
他想了想,眼裡帶着抹邪笑:“藏在我褲兜裡成不,和小小北天天睦鄰而居,你們要相親相愛。”
一咬他的鼻子:“流氓。”
“爺守的不是清規戒律。”
“好女色會鐵棒磨成針的。”
“試試看。”
“滾。”
他看着我哀聲嘆氣:“看得到吃不到,不是爺的作風啊,爺一直是霸王硬上弓的。”
我眯起眼笑拍着他的頭:“乖,蓋棉被睡覺覺。”
“我覺得你像是在拍狗。”他抱怨了起來。
……你哪是狗啊,你是我肚子裡的蛔蟲,太精明瞭。
一腳壓在我腰間,睡相是一個霸道,還把我抱得死緊。
我不服氣地伸手一掐他的大腿,他兇惡地說:“不睡是不是,再動來動去就硬上弓給你看看。”
“你這個惡魔。”
“惡魔要吃後媽的。”
“我不是小紅帽嗎?我年輕,我可愛。”
他笑出聲,一揪我的鼻子:“你是天使。”
然後彼此,都笑出了聲。天使,鳥人啊。
紀小北這樣溫馴的時候可不多,但是特別特別的可愛,把他渾身的霸氣和銳手給消彌了。
每天的早晨,習慣了他親吻的鬧鐘,又睜着睡眼迷濛的眼去給他擠牙膏,我就搞不明白了,到底擠牙膏是一件什麼樣的酷刑,他就非得讓我動手。“紀小北,這兒離地鐵遠。”
“爺送你,乖點,櫃子裡有衣服,自個去找。”
還得給他配好衣服,這廝有着一副好皮囊,什麼衣服一穿上去都好看啊,還有點自戀地對鏡照着:“寶貝,如何?迷戀哥吧。”
一個枕頭甩過去:“要遲到了,還不快點,臭美什麼啊,衣冠禽獸。”
喬東城沒有來找我,而是差人過來,給了我一個請柬。
在某些場合上,我得去晃一晃眼。
至少我們還是貌合神離,還是一些上流之層所知道的未婚夫妻關係,雖然誰都不看好我們,但是現實,卻是如此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