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動問責制度落地生根刻不容緩
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迴應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現實需要,邁出了黨內問責不斷走向精細化、系統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一步。儘管2009年施行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在問責方面發揮了不小作用,但力度仍不夠,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內容不聚焦、抓安全事故等行政問責多而抓管黨治黨不力問責少等。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位階高、效力大。依據黨內“立法法”——《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的規定,黨內法規分爲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七種類別。從“暫行規定”升格爲“條例”,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也表明黨內問責的主體、對象、內容、事項、程序和方式等更趨科學,也更加規範,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淨化黨內政治生態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條件。問責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推動問責制度落地生根刻不容緩。
第一,推動問責制落地生根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是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領導一切,責任重於泰山,督促黨組織履行管黨治黨的重大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要通過強有力的問責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切實擔負起責任,真正煥發出黨的戰鬥力,確保順利實現黨的歷史使命。
第二,推動問責制落地生根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牢牢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爲管黨治黨的利器,先後對山西塌方式腐敗、湖南衡陽、四川南充、遼寧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案等嚴肅問責。當前,全面從嚴治黨正處在重要的關鍵點,必須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把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爲制度。只有使問責制度化常態化,才能促進黨員幹部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行到位,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第三,推動問責制落地生根是解決管黨治黨突出問題的現實需要。目前,儘管全面從嚴治黨已取得重大成效,然而在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仍然較爲突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部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奉行好人主義,缺乏責任擔當,不敢較真碰硬。因此,只有通過落實問責制讓領導幹部勇於擔當,擔起責任,才能很好地解決從嚴治黨不力的突出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