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郡,華盛頓。
天一的書店,依然在偏僻的小街上營業。
之前輾轉過幾座城市,辦了些事情,五月二十三日,這是他來此地的第二天。
一種令人沮喪、厭惡、惱火、抓狂的狀況,正在發生着。
書店裡居然來了很多客人……
男人、女人、孩子、老人……這一切太可怕了,太讓人始料未及了,天一真想在辦公桌上架起一挺機槍對店裡進行掃射。
“老闆,我想借這本書。”一個看上去挺和藹的老人來到天一面前說道。
“這兒不是圖書館,你可以買走。”
“那多少錢?”
“看着給吧……”
老人愣了幾秒:“對不起,你說什麼?”
天一從自己兜兒裡掏出一把零錢拍在桌上,“夠不夠?我就這麼多了。”
“嗯……老闆……我是買書,不是賣……”
天一把錢塞進老人手裡,把書也塞進老人手裡,“門在那兒,我建議你出去的時候把它關上。”
老人剛走,又來一位帶着小男孩兒的大嬸,“老闆,你這兒有沒有……”
“沒有。”天一還沒等對方把話說完,就打斷道。
“我還沒問是什麼呢。”
“什麼都沒有。”
“我看倒是有個混蛋坐在那兒。”大嬸開始罵街。
天一喝着咖啡,看都不看對方:“你想得美,要我也不給。”
大嬸氣惱地帶着孩子離開了,還教育她兒子道:“克利斯,看到沒有,你要是再不好好學習,長大以後也會混成那種混球的德行……”
天一對此充耳不聞,他此刻只希望那幫在書店裡徘徊着的傢伙全部從眼前消失。
但更討厭的傢伙來了,幾個看打扮就是小混混的人走進了書店,來到天一的辦公桌前便道:“嘿,夥計,我在這條街上好像沒見過你。”
“你想收保護費嗎?”天一直截了當地問道。
那三人面面相覷,然後中間那人冷笑:“哈!是的,雜碎,所以你最好放聰明些,這附近的警察……”他正預備長篇大論一番,內容是自己有如何如何的手段來讓天一的書店玩兒完。
而天一的左手在這時伸到了桌子底下,那三人一驚,都以爲天一要拿出槍之類的東西,他們的手都摸到了彈簧刀和手槍上,準備動手。店裡的其他客人見狀,有反應快的已貓着腰悄悄往店外面跑了。
誰知,天一竟從桌子底下,拿上來一桶一加侖裝的汽油。
接着,他右手打開了抽屜,那三個混混又是一驚,不過這回,天一拿出來的,是一盒火柴。
“你們所需要的就是……時間、汽油、火柴。”天一說道:“鑑於油價上漲比較嚴重,我只剩這點兒了,你們出去繞着店澆,弄得稍微均勻一點,放心,這兒全是書,肯定能燒掉。”他若無其事地繼續喝咖啡:“愣着幹嘛?不明白我的意思嗎?我口袋裡最後的零錢剛纔花完了。”
“混蛋,你敢耍我們是嗎?哈?!”一名混混抓着天一的領口把他提了起來。
“還來這招……所以說我的領口總是皺巴巴的……”天一無奈地嘆息:“好吧好吧……你們有誰知道離這兒最近的養豬場在哪兒嗎?”
“挺會玩兒啊。”這時顧問正好從外面走進店裡,賭蛇跟在他的身後,兩人看到這一幕,皆是若無其事的模樣。
“各位請回吧,今天的營業恐怕得結束了。”顧問道了這麼一句。
店裡的客人本就溜得差不多了,見狀便順勢閃得一乾二淨。
“嘿!嘿!瞧瞧瞧瞧,他還有幫手。”
“唔……我可真害怕,哈哈哈哈。”
“這兒可是我們骷髏幫的地盤兒,你們最好放明白一點兒。”
這就是混混們的習性,虛張聲勢,仗勢欺人。其實他們內心往往是賊人膽虛,很少敢單獨行動,只有人多並帶上器械的時候,他們纔有膽量充硬漢,一旦落單,可能連個一般的上班族或學生都打不過,被揍了也只能撂狠話,糾集人馬再去報復。這樣摸爬滾打個把年頭,有個別心狠手黑的,就能上位,然後去收一些和他當年一樣的傢伙做小弟,他就脫離了混混行業,成了大哥,如此循環往復,構成了最基層的集團犯罪網絡。
天一併不討厭這些人,他只是覺得悲哀,僅此而已。
見老闆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賭蛇知道,天一不屑於、或者是懶得親自動手,所以,只能由他代勞了。
三步並作兩步, 走到一個書架旁,也不知觸發了個什麼開關,書店的櫥窗和門的玻璃,都被鋼板封了起來,店裡變得漆黑一片,不過短短一秒後,燈光便亮了起來。
賭蛇道:“老規矩嗎?”
天一的領口已經被鬆開了,他癱坐在沙發椅中,打着哈欠道:“剛來一天,棄屍地點不太好找,打暈扔出去算了。”
看到屋外鋼板降下來這種陣勢,三名混混就感到不對了,在這小黑屋中,慘白的燈光下,再看賭蛇的那張臉,這位大哥橫看豎看都像殺手……
“別……別過來……”中間那名混混拿起手槍,指着賭蛇,另外兩人也掏出了刀子。
賭蛇邁着平穩的步伐,朝前走去,“你這樣橫着舉槍,雖然是有些街頭痞子份兒的,但開火後彈出的彈殼可能會插爆你自己的眼睛。”他說話間,突然跨出一步,如同縮地般瞬間來到了對方面前。
其出手快如閃電,持槍混混的眼睛、大腦、身體反應速度皆是跟不上賭蛇的動作,下一秒,那把槍已經出現在了賭蛇的手中。
他舉着那把槍,淡定地說道:“你應該這樣拿,然後撥開安全栓,瞄準你要射擊的位置,觀察目標的眼神和細微的肢體動作……”
兩名混混此時已經處於腦筋短路的狀態,本能地舉起雙手:“喔喔……夥計,嘿,冷靜一點兒,老兄,別開槍。”
但第三名持刀的混混顯然有當老大的潛質,他一個箭步越過辦公桌,抓起沙發椅上的天一,將其身體擋在自己身前,並用刀抵住了天一的脖子:“把槍放下!你這混蛋!不然我就把你朋友的喉嚨撕碎。”
“他不是我的朋友,而是老闆。”賭蛇說道,語氣冷酷依舊。
“少廢話!你這狗雜種!把槍放下!”持刀混混暴喝道。
天一歪着頭道:“你有病啊?才那麼幾步遠,叫那麼響幹嘛?”
“住口,混蛋!”持刀混混對着幾寸遠的天一也用高嗓門兒吼:“你給我老實點兒!”
賭蛇不但沒放下槍,還將槍口轉向了那邊,說道:“他只是腎上腺素分泌過多,有些失控而已。”
“我讓你把槍放下!你這該死的……”
砰!
槍響了,持刀混混僵在原地,說了一半的話被噎了回去,臉因驚訝而扭曲着,他的半邊臉和身體上,濺滿了血和腦漿。
另外兩名混混轉過頭去,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天一的頭被打爆了……
這是什麼情況,這個長得像007一樣的傢伙在做出這麼有腔調的種種言行之後,居然一槍打偏,把自己的老闆給殺了?
“哈哈哈……”顧問在後邊兒大笑,步履輕鬆地跑到辦公桌旁,打開桌子靠外的一塊隔板,裡面居然是個小冰櫃,他拿出一瓶番茄汁,擰開蓋兒,愜意地喝了一口:“我很好奇,這樣疼不疼。”
“我看你纔是挺會玩兒啊……”天一的聲音傳出的剎那,他座位後面的房間門打開了,天一完好無損地從門裡出來,還是那個樣子,襯衫、西裝、亂糟糟的頭髮。
他跨過自己的“屍體”,坐回了老位置,倒上一杯咖啡,邊搖頭邊對賭蛇道:“湯姆……湯姆……湯姆……你也是啊……顧問說的話你能信嗎?”
“從這一槍的結果來看,他說的是事實。”賭蛇回道。
“萬一他要是忽悠你呢?”
“那他可以接替你的位置,成爲我的新老闆。”賭蛇補充道:“假如你因爲大意、巧合、惡趣味等等原因,死於某幾個街邊混混,或者是某個可以接近你身邊的叛徒手裡,那像你這樣的老闆,未免也太脆弱了,不值得我爲其效命。”
天一道:“嗯……這話也有道理。”他說完這句時,地上他自己的“屍體”和那身衣物以非常快的速度化爲了一股黑色的煙散去。
“這他孃的……到底……是什麼情況?!”那幾個混混徹底瘋了:“你們是外星人嗎?還是殭屍?!該死的,你們是政府的秘密組織,想抓我們去做實驗對嗎?!我警告你們……”
五秒鐘後,這三個人就被賭蛇放倒了,根本不需要藉助武器,他若幻影般掠過三人的身邊,便迅速無聲地解決了問題。
“哦?你什麼時候掌握這種手法的?”天一問道,他清楚的知道剛纔眼前發生了什麼。
“史特蘭哲醫生教了我一些關於經脈穴位之類的知識,正好拿這些人試一試。”賭蛇回道。
顧問斜眼看着賭蛇:“哦?穴位?”
“我知道你接下來要問什麼,不過我建議你先拖起地上的人,開車扔到別處去,等你回來的時候,我們這兒正事兒談得也差不多了。那時,你再來白日宣淫一下,我也不介意。”天一打斷道。
“你還真是料事如神啊,我要問什麼你都知道哈?”
“下流的人,下流的能力,自然問出些下流的問題。”天一接道。
顧問笑笑,不說話,用他下流的能力遠程解除了書店的防禦系統,並把失去意識的混混們往外拖去。
賭蛇則來到天一的桌前,開始說正事兒:“和槍匠分別時,他讓我把命運的升級版帶給你。”
天一一愣:“你不是乘飛機來華盛頓的嗎?”
顧問這時剛把混混們拖到門口,插嘴道:“他耍個移花接木的把戲不就通過安檢了嗎。”
天一想想也對,不過他卻也沒看見賭蛇帶着什麼大件兒的行李在手邊:“那東西呢?在車上?”
賭蛇捲起左臂的衣袖,“在這兒。”
“哼……呵呵……”天一干笑兩聲:“好吧,這是我的錯,我早該料到,把槍匠、術士、元帥擱一塊兒,他們就會生產出這種東西來……”
此刻在賭蛇的左前臂上,包裹着一圈輕薄的黑色金屬,面向他的手臂上方,有一個十字形的按鈕,他觸碰了一下,這塊黑色金屬便開始變形,然後出現了簡易的操作盤和屏幕,只要舉起左臂橫在身前,就直接可以用右手去操作。看來這種便攜式的命運哪怕在走路時都可以使用。
“做成這樣有什麼問題嗎?我覺得很實用,可以藏在袖中,方便攜帶。”賭蛇說道:“不過我的袖子裡平時要藏很多東西,不適合戴着個。”
“你知道遊戲王嗎?”天一問道。
“不是很瞭解。”賭蛇答道。
“那我就沒什麼好跟你說的了……”天一轉移了話題:“不說命運了,槍匠跟你講過工程進度的事兒了嗎?”
“你不問問刺殺行動的情況?”
天一笑道:“那邊的情況我比你要清楚,等會兒由我講給你聽好了。如果你是想討論槍匠爲什麼能做到那種天理不容的狙擊,我只能說,那是白癡的種族天賦。”
賭蛇想了想,回答了前一個問題:“他說因爲抽身做了狙擊槍和子彈,還有前天的那次狙擊任務,工程會再耽擱幾天,總之會在五月以內完工。”
天一端起咖啡:“很好,一切行動都在計劃之中。”他喝上一口,接着道:“那麼,我再來解釋一下刺殺的意義所在吧。”
賭蛇道:“聽你的語氣,事情看來遠不止殺一個人那麼簡單,這些情況不等顧問回來再講嗎?”
天一回道:“顧問對刺殺天衛會產生的一系列影響很清楚,事實上,刺殺就是他的主意,我只是採納了他的計策而已。有這種毒士在麾下,真是很讓人省心啊。”
他理了理思緒,繼續說道:“原本在策劃越獄計劃時,我們還並不知道帝國方面會有神霧運輸的行動,直到我接到了一個老朋友的電話,他賣給了我這個情報。
這是件很巧合的事情,不過這世上沒有什麼巧合不是嗎?若沒有血梟的入獄,也就沒有神霧的補給,這些都是有因果關聯的,對我來說,幸運的地方在於,我的那位老朋友得知情報以後,直接就找上了我。”
賭蛇平靜地回道:“這也稱不上是幸運或者巧合,我想他選擇你,是因爲以往你給他留下的印象,你的爲人和種種作爲使他覺得這種情報只能出售給你這樣的瘋子,而別人不敢接手。”
天一笑道:“不錯,很正確的推測。總之,當我得到這個情報時,我等於同時得到了另一個信息,那就是……僅僅幾天的功夫,潮汐監獄的典獄長傑弗遜便發現了血梟的與衆不同,故而立即申請了神霧的補給,因爲他需要更多的儲備,以應對將來很可能發生的某些‘突發狀況’。
我想傑弗遜的直覺已經告訴他,血梟會帶來災難。但還有另一個人,是不靠直覺辦事的,茶仙。
以茶仙的能耐,他百分之百早已推測出了越獄的計劃,血梟的被捕顯然是個陰謀,像他那種人,如果不是自己願意被抓,是不可能會進監獄的。
不過茶仙有他的尊嚴,他一定特別吩咐過傑弗遜,不要特殊對待血梟,就和其他的兇級犯人一樣辦。
呵呵……他就是想贏我,而且要贏得漂亮,血梟能否逃出來,又是一次我與他之間的博弈,爲了讓遊戲公平進行,他不會把血梟投進那種單獨關押、嚴防死守、永不開啓的特殊牢房。
可惜,在龍郡的時候,茶仙沒有按照我的意願去做,他不肯進那個地下室,所以此刻他恐怕已無力去顧忌監獄中的狀況了。
現在擺在我們的問題,是茶仙的朋友,eas的副局長喬瑟夫.諾蘭,亦稱——時侍。
我和顧問商量之後,他想出了刺殺的計劃,此計既能發揮我們在龍郡所作所爲的剩餘價值,也可達到幾個別的目的。”
賭蛇道:“如果你們針對的是時侍,爲何不讓槍匠直接將目標換成他?”
“因爲我們事先並不知道他會親自去那個碼頭。”天一回道:“按照原先的設想,殺死天衛後,刑天那夥人便可以順利掠奪神霧,全殲那六艘皇家艦隊的兵力,並至少奪走四艘仍具備航行能力的裝甲飛梭艦。至於我們,完成刺殺後放出逆十字的信號就行,只要城裡有一個目擊者看到這標記,那麼事件發生以後,時侍無論在天涯海角,也一定會趕來調查此事。
當時侍看到戶阪的屍體,就會明白,人不是刑天干掉的,而是我們。從這一刻開始,我們出給時侍的謎題,纔算開始運作。”
“但他那天卻出現在了那個地方。”賭蛇插上一言。
天一抿了口咖啡:“沒錯,不過即便你們當時聯絡並請示我,狙擊的目標也是不變的。”他停頓了一下:“因爲我覺得,那枚子彈,假如射向時侍,很可能無法取其性命。”
他說的這話,與當時身在現場的曹朔判斷一致。
“難道他比天衛更強?”賭蛇問道,神色無異,但語氣明顯有變化。
天一笑道:“據我所知,他確實曾被邀請,位居十天衛之列,但是他拒絕了。”
賭蛇奇道:“哦?爲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