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孫子兵法》的流傳,一些“失其旨要”的情況屢見不鮮,近來有些學者爲了標新立異,提出孫子是一位主張放棄武力、放棄戰爭的“和平主義者”,而“不戰而屈人之兵”也就成爲了他們這一理論的直接證據,對此飛刀不敢苟同。實際上,《孫子兵法》十三篇從頭到尾都在講戰爭、講戰法,但沒有一篇是在講反戰的;而孫子本人作爲“兵家”的代表也是一個充分重視和強調武力作用的人,並將軍事的作用提高到國家存亡,即“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的高度,孫子從來沒有反對過戰爭,反對的只是對國家沒有任何好處的“浪戰”。
春秋時期,周室闇弱,五霸疊興、列強爭雄,人們逐漸認識到:在爭霸過程中,任何一國均不可能以一己之力而抗天下,強國應該以引誘、施壓、結盟等多種政治外交手段,輔佐其正面的軍事行動,從而以最小的代價獲得勝利,既有勝利之實,又未過度地消耗自身的力量,這就是“謀攻”理論產生的時代背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爲核心的“謀攻”理論,即孫子在其兵法《謀攻篇》中提出的“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講求以智謀進攻對手,通過低代價的完全勝利,從而達到“兵不頓而利可全”的戰略目的,此理論歷來爲各派兵家所倡導,也是東方兵學“以計代戰”風格的淵源所在。
“不戰而屈人之兵”既是境界,又是手段。作爲境界,它倡導兵不血刃,擊敗對手,獲得全勝,復國家以安定,還民衆以和平。正所謂,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方顯其王者本性。作爲手段,則指的是以絕對的軍事優勢、充足的物資保障和強大的戰略態勢作爲基礎,綜合運用政治、經濟和外交等一切非軍事手段,輔助必要迅捷的軍事打擊,旨在擊垮對手的信心和瓦解敵軍的鬥志,在避免直接交戰或將戰爭行動降至最低的情況下,迫使敵人屈服,以儘可能小的代價獲得儘可能大的勝利。老子曰:“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雷霆一擊是必須要有的,但必須迅捷,不可持久行之,這就是“道”。人們只有將自己渺小的生命融入無形的大道,才能進退自如、無往不利。戰國末期,秦國挫敗信陵君發起的六國合縱就是一個“伐謀”的經典案例。安釐王三十年,信陵君無忌返回魏國,聯合山東諸國合力進攻秦國,在河外擊敗了秦將蒙驁。隨後聯軍一路西向,聲勢浩大,秦軍合戰不利,節節敗退。此時,秦國君臣經過認真地分析發現,信陵君和安釐王雖爲兄弟,但安釐王一直很忌憚信陵君的才能和勢力,又因“竊符”之事使得二人之間矛盾更加激化,如今只是迫於秦國的外在威脅,安釐王纔不得不允許信陵君在外將兵,以解燃眉之急。因此,秦國針對這一矛盾,展開了積極的“謀攻”行動,一方面派出細作將“秦國不敵山東聯軍,只得被迫尊信陵君爲魏王”的示弱言論散佈出去,製造輿論,另一方面善待在秦國作人質的魏國太子增,以此緩和秦魏間的矛盾,並離間信陵君和安釐王之間、魏國與山東各國之間的關係。這一謀攻舉措果然奏效,安釐王在秦軍威脅減弱的情況下,唯恐信陵君得勢後取代自己,故而解除了信陵君的兵權;山東聯軍也由於魏國和秦國的曖昧關係而相繼罷手撤兵;信陵君在返回魏國後,爲了自保只得終日沉迷於酒色,很快也病故了。戰國最後一次聲勢浩大的合縱攻秦,就這樣煙消雲散了,“謀攻”的作用由此可見一斑。
孫子在提出“不戰而屈人之兵”思想的同時,也提出了與之相配合的四類手段——“謀攻四法”,即“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內容涵蓋了精神與物質、戰略與戰術、政治與軍事、經濟與外交等多個層次。首先,“伐謀”指的是政治、經濟、外交一體的綜合性手段,包含一切非戰爭手段。比如,激化對手內部矛盾,外交分化孤立對手,經濟制裁和政治誘降等。中國古代道家哲學中講,世界的本原在於太極,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萬物由陰陽二者共同構成,而陰陽的相互作用共同推動了事物的發展,由量變到質變,由發生到壯大,由壯大到消亡。春秋末年,越王勾踐的兩個重要謀士范蠡與文種深受道家文化的影響,在其對吳國與越國之間的強弱關係進行了客觀的分析與判斷後,認識到越國力量的遠不如吳國強大,爲改變這一狀況,文種提出了著名的“破吳七術”,力圖激化對手內部矛盾,利用金錢與美人等諸多非戰爭手段,腐化吳國君臣,致使吳國國力逐漸衰弱,最終形成了吳越實力對比的反轉。先秦重要兵學著作《六韜》中,根據上述事實,提出了中國謀略史上影響深遠“文伐十二節”,其內容大致與“破吳七術”相同。而此類計謀的實質就在於主動激化對手的內部矛盾,利用時間這一重要戰略因素使其自行消減,爲後續的軍事進攻創造條件。“伐謀”的另一個實例也來自於春秋,霸主晉文公因爲鄭國國君曾經對自己無禮,便以鄭國與楚國私下交好爲藉口,約同秦國一起圍攻鄭國,藉此鞏固晉國的中原霸權。弱小的鄭國自然不是兩大強國的對手,鄭國局勢危在旦夕。在這種危急情況下,大夫燭之武前去拜見秦穆公,向穆公分析了秦晉之間的利害關係,以及圍攻鄭國對於秦國的不利之處,預言“亡鄭厚晉,晉之強終成秦禍”。秦穆公思慮再三,私下裡與鄭國定立盟約,背晉退兵,晉軍在失去強援的情況下也只得解圍而去,鄭國因此轉危爲安,這就是外交手段在“伐謀”中的體現。隨着軍事領域對“上兵伐謀”理念的認同,“伐謀”也已不再是一廂情願的事情了,謀略與謀略之間的較量將在“伐謀”中佔據主導地位,在伐其未成之謀、破其已成之計的過程中,“將計就計”也就隨之成爲“伐謀”的另一有效途徑,而“正確揣度敵謀之趣向,順佯敵意,攻其彼心之發”則是這一領域的主導原則。接下來我們來看“伐交”,“伐交”並不是指外交鬥爭,外交鬥爭應歸入“伐謀”的範疇,這裡的“交”,不是“外交”的意思,而應作“軍陣**”之解,即力爭在兩軍對陣或交戰初期,利用戰爭中的非直接對抗性手段(如,士氣、軍容、心理戰等)或刀鋒般的閃電進攻摧毀對手的要害部位和指揮系統,從氣勢上壓倒對手,起到攝心奪魄的作用,使敵人軍心動搖,不戰自潰或者自行消減,該手段突出的是一種心靈震懾力。春秋時期,越王允常卒,其子勾踐即位。闔閭鑑於越國新喪,新王年幼,缺乏作戰經驗,便決定乘機興師伐越,吳越兩軍對陣於槜李。勾踐深知吳軍久經沙場、戰陣嫺熟,若以堂堂之陣臨之,全無勝算。故而其在交戰之前,命士卒驅趕百名死囚出陣,走近吳軍陣前逐一自剄。這一奇招大出吳軍的意料,驚得將士目瞪口呆、心緒難定。勾踐乘機揮師進攻,吳軍大亂,吳王闔閭也被越大夫靈姑浮以戈擊傷其趾,亡於回軍途中。“謀攻四法”中的“伐兵”和“攻城”則分別指野戰用兵和攻城攻堅,屬於戰爭中的直接對抗性手段。此四者有主有次,在不同的鬥爭時期,其主次地位亦所有不同;其彼此之間存在着相輔相成的關係又決定了指揮者應在實戰中酌情考慮、綜合運用。歷時四年的“楚漢爭霸”是劉邦集團利用政治、外交、軍事等手段與項羽集團進行的一場全面爭鬥,可堪是“謀攻四法”的最好詮釋。在政治上,劉邦依靠蕭何在關中建立了很好的政治體系,獲得了基層民衆的支持,多次募兵徵糧,爲漢軍的外線作戰提供了堅實的物質支持;外交上,任用陳平、酈食其,積極開展外交斡旋和諜戰活動,分化項羽集團,將彭越、英布等人招致麾下,既削弱了楚國,又爲自己平添了臂膀;軍事上,依照“正面相持、後方襲擾、翼側牽制、迂迴發展,最終實現對楚合圍”的戰略設想,重用韓信、英布和彭越三人,利用英布和彭越獨立統兵的能力或襲擾楚軍後方,或南下楚境進行發展,大大地減輕了成皋正面戰場上漢軍的壓力,同時令韓信北上開闢第二戰場,最終形成了對楚的戰略合圍。縱觀這場爭霸戰,項羽始終是被動的,缺乏對大局觀的把握,楚軍進行的只是一場場孤立地戰鬥;而劉邦集團則是將軍事戰鬥作爲一種途徑,以戰略的高度綜合政治、軍事、外交等手段,將自身綜合能力發揮到了極致,與項羽進行的一次集團間的全方位競爭。軍事鬥爭也只有到達了這個層次,才能夠稱作“戰爭”。
俗話說,兩軍交戰,勝者死八百,敗者死一千。孫武在其兵法中,開宗明義地指出了戰爭對勝敗雙方的消耗都是巨大的、多方面的,經濟上,久戰不決會造成國家財力枯竭;政治上,久戰不決會導致民生凋敝,激起民衆不滿;軍事上,對於春秋這種錯綜複雜的形勢,久戰不決,長期曝師於外,很可能給他國以可乘之機,一旦其乘虛而入,己方則陷於兩面作戰的被動局面,是任何人都難以挽救的。也正是針對這一春秋困局,作爲偉大的軍事哲學家,孫武提出了“兵貴速,不貴久”的速勝理論和“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戰略命題。“兵貴神速”不難理解,就是縮短戰役的時間,降低財物消耗,減少士卒折損。爲此孫子提出了著名的“突襲戰法”,強調“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衆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即再對方動員民衆、調動潛在力量、利用經濟、政治、資源的軟實力之前,速戰速決,解決戰鬥。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德國閃電戰就與孫子的突襲思想多有不謀而合之處。而“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以絕對的實力作爲基礎,綜合一切非軍事手段,輔助必要的軍事打擊,在將戰爭行動降至最低的情況下,通過擊垮對手的信心和鬥志,迫使敵人屈服,以儘可能小的代價、儘可能短的時間獲得儘可能大的勝利。不難看出,“速戰速決”既可使對手內心恐懼,失去堅持作戰的勇氣,又可使得對手在最短的時間內失去繼續作戰的能力,從而迫使對手屈服,實現全勝;而“不戰而屈人之兵”的全勝又使得戰爭時間大大縮短,達到速勝的效果。“速”與“全”,兩者是互相促進、相互支撐的。
另外,我們不能把綜合運用政治、經濟、外交等手段爭取“全勝”僅僅看作大戰略範疇,而與戰役和戰鬥無關。《孫子兵法·謀攻篇》中講:“凡用兵之法,全國爲上,破國次之;全軍爲上,破軍次之;全旅爲上,破旅次之;全卒爲上,破卒次之;全伍爲上,破伍次之。”大至國家,小至卒伍,指揮者均應在思想上求全避破,在操作中以破求全,充分注重“軍事打擊爲輔,政治誘降爲主,殲滅消殘爲輔,分化瓦解爲主”的作戰方針,並以此作爲一條主線貫穿廟算與交戰、戰鬥與戰役的各個層次,統領戰爭全局。因此,“不戰而屈人之兵”是一種理想與現實、戰爭與和平、全局性與長遠性相結合的戰略思想,更是一種超越常規軍事鬥爭的大思路大手段,亦是孫子兵學思想的精髓之所在。但是,在採用該手段之後,分解原有對手,整編受降軍隊,以政治安撫和軍事分化相結合的方式防止其死灰復燃也是非常重要的,是能否真正做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關鍵。唐代平定安史之亂之時,只求全勝,而沒能除盡罪魁,終釀成唐末藩鎮之禍。真是一日縱虎,數世之患,不可不引以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