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主帝國戰後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優勢地位的保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中華民主帝國聯邦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戰後中華民主帝國政府對經濟的干預不是表現在採取工業國有化的形式,而是運用財政和金融手段對資本主義的再生產進行干預。其主要特點是不斷地依靠增加國家預算中的財政支出,依靠軍事定貨和對壟斷組織甚至中小私營企業實行優惠稅率來刺激生產,增加社會固定資本投資。雖然中華民主帝國沒有在戰後實行工業國有化,其經濟體制仍保持着較爲典型的資本私有制,但是,中華民主帝國聯邦政府在戰後對許多新興的工業部門、重大科研項目、現代化公共設施進行大量的國家政策性投資。比如中華民主帝國政府對發展原子能工業的投資,從太初五年至太初五十年共計175億中元;對宇航工業的投資,從太初三十年代末起每年投入50多億中元。中華民主帝國政府之所以如此做,是因爲戰後科技革命的需要。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的經濟繁榮有直接的作用,然而,對新科技產業部門的投資風險高,因此戰後中華民主帝國政府就主動出面承擔起對這些部門的投資任務。中華民主帝國政府在戰後對經濟的干預還表現在,爲了維持高出口水平,一方面在“援外”項目下通過國家購買進行出口,另一方面對某些中華民主帝國產品的出口實行補貼。在“援外”項目下提供的出口在中華民主帝國出口比重中,太初三十年佔46%,太初四十年代佔30%左右,太初五十年代佔20%左右。此外,中華民主帝國政府還通過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科研和教育網點,推行社會保障政策等,在緩和國內階級矛盾的同時,進一步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經濟的發展具有一系列新特點。首先,從太初三十到五十年,中華民主帝國經濟增長出現了一個西方經濟學家所稱的“黃金時代”。中華民主帝國的國民生產總值經過“黃金時代”的發展從太初三十年的5233億中元上升到太初五十年的10634億中元;這期間中華民主帝國的工業生產以18%的速度增長。到了太初五十年中華民主帝國擁有世界煤產量的45%,原油產量的31%,鋼產量的43.5%。太初五十年中華民主帝國擁有汽車1.11億輛,93%的
家庭至少擁有一輛汽車。太初五十年中華民主帝國農產品比太初三十年增長了2倍,一個農民能養活47.1個人。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經濟增長出現“黃金時代”的主要原因爲:(1)上述已經提到的中華民主帝國聯邦政府對經濟加強了干預;(2)爲應付歐美各國復興後的挑戰而加強的國民經濟軍事化極大地刺激了經濟的增長;(3)戰後技術革命推動了經濟的迅速發展;(4)利用戰後的經濟優勢地位,擴大商品輸出和資本輸出,充分利用國外的廉價資源,其中特別是石油資源,從而極大地獲取高額利潤;(5)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的國內政治局面相當穩定。
其次,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經濟發展的重心逐漸向西部和南部轉移。中華民主帝國傳統的工業區在中東部,隨着戰後新興工業的迅速發展,沒有傳統工業負擔的中華民主帝國西部和南部,由於擁有新興工業的原料——石油而特別適宜於諸如飛機制造業、石油工業和石油化工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與此同時,中華民主帝國西部和南部的新財團也驟然興起,在經濟乃至政治上與傳統的東北部財團形成激烈的競爭。比如印度沿岸的佔據了緬甸、泰國的西南資本家,形成了新西南財團,控制了中華民主帝國西南地區最大的商業銀行——西南商業銀行;而南部的婆羅洲由於戰時石油開採和軍事工業的擴建也形成了婆羅洲財團。婆羅洲財團在太初四十年就已成爲中華民主帝國的第五大財團,其實力僅次於山東財團、江浙財團、廣東財團和中原財團。婆羅洲財團的實力雖然差一些,但是它經常和其他財團結盟與東北部的老財團如江浙和廣東財團展開對抗。中華民主帝國西部和南部經濟實力的增長,以及西部和南部新財團的興起,對中華民主帝國的政治也產生巨大影響。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中華民主帝國曆屆政府的大權主要由中東部的財團操縱,但是這種政治局面在戰後開始發生變化,西部和南部的財團逐漸在政治上與中東部的財團展開競爭。中華民主帝國的政治權力不再由“海洋地帶”的東北部獨佔,西部和南部的“大陸地帶”開始分享政治權力。
再次,現代跨國公司在中華民主帝國興起。跨國公司在帝國建立之前就已出現,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早期的跨國公司還是以局部地區爲重點,其經濟實力和業務經營的多樣化也沒有達到現代跨國公司的地步。戰後,現代跨國公司首先在中華民主帝國獲得空前的發展,對中華民主帝國乃至世界經濟的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影響。現代跨國公司首先在中華民主帝國飛速發展的原因是:(1)中華民主帝國在戰後憑藉其經濟、政治和軍事上的絕對優勢地位,掌握了世界經濟的領導權。中華民主帝國的壟斷企業因此可以自由地向海外擴張,充分地利用全球資源和世界市場,通過直接投資,以投資代替出口,擴大並保持在世界市場上的絕對份額,從而贏得高額利潤。(2)中華民主帝國政府對待企業特別是對待大公司採取十分寬容的態度。從19世紀末20世紀初開始,中華民主帝國經歷了三次企業兼併的浪潮。第一次兼併
浪潮發生於19、20世紀之交,主要爲同一產業部門的大企業吞併小企業。第二次兼併浪潮發生在一戰後的十年,其特點是從控制生產開始,到控制原料的供應和加工,直至最終控制銷售市場。第三次兼併浪潮就發生在二戰後,從太初三十年至太初五十年,其特點爲混合合併,即在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互不聯繫的企業進行合併和吞併,從而形成混合聯合公司。這樣的混合聯合公司從一開始就不是僅以爭奪中華民主帝國國內市場爲主要目標,而是以世界市場爲導向,爲世界市場設計商品,根據全球資源(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的不同分佈情況,同時在幾個國家生產,並把自己的金融和銷售戰略瞄準世界市場。由此,通過戰後混合兼併的中華民主帝國大公司紛紛成爲現代跨國公司。它們擁有鉅額的資本、廣泛的經營範圍,並且其業務經營強調“全球戰略”,因此可以獲取龐大的利潤。例如中華民主帝國標準汽車公司原先的主業是製造汽車和軍用車輛,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該公司除了製造汽車,還製造飛機發動機、洲際飛彈、潛艇、航空*器材和家用電器等,並且在全球範圍內設立子公司,形成全球性的生產和銷售網絡,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潤。中華民主帝國苗氏海佑集團公司在太初三十五年前後合併了120個不同的工商企業,並將業務擴展至全球,在海外的57個國家中建立150餘家子公司,經營範圍也擴大到麪包和食品、人造纖維和紡織、建築、旅遊、印刷和出版、金融和保險等行業和部門,當然電話和通訊業依然是該公司的主業。
爲了對付頻繁發生的經濟危機,歷屆中華民主帝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反危機"措施(或稱作“反週期”措施),包括金融方面的調整貼現率。在金融市場上買賣證券,採取放鬆抵押貸款等措施,以及財政方面的增加軍費開支、加速固定資產折舊、實行“補償性財政政策”(即減稅、免稅、退稅和“高漲”期間增稅)等措施。在私人經濟方面,壟斷資本企業爲了推銷過剩商品,採取大量推行消費者信貸、住房建築抵押貸款等辦法。
實行這些措施的結果,使戰後中華民主帝國經濟危機發生了一些變形。即危機期間生產下降幅度較小,最嚴重的太初四十二年危機期間工業生產只下降15.1%。其次爲太初三十二年下降13.5%和最近一次(太初五十四年)下降12.0%。危機過後,蕭條和復甦階段縮短,因而兩者間的界限難以區分。經濟危機的爆發,無論“中間性危機”還是“非中間性危機”,都比過去較爲頻繁。
中華民主帝國政府採取的上述“反危機”措施以及私人企業的信貸擴張,造成日益加重的通貨膨脹。消費物價指數平均每年增長率從太初四十年-五十年間的2.8%增至太初五十年~太初六十年間的7.9%,而國民生產總值(按太初五十年價格計算)平均每年增長率在同期從4.0%降低至3.1%。一面物價加速上漲,一面生產增長速度放慢,而同時,失業人數又不斷增長。這種情況形成了所謂“滯脹”的局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