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1:這是週三的更新,稍微晚了點,希望各位書友不要太在意更新時間,在下保證不會斷更的說……
ps2:在這裡說一下書友羣的事,羣號是三,七,零,五,四,九,九,一,九,驗證答案是ntr騎士,嗯,就是這樣。
ps3:在這裡感謝書友“恢慌”“小李飛話”“天元憨棋”的打賞。
此話剛一出口,勒格拉埃立刻就反應過來,這次談判恐怕要大事不妙了。因爲直到這個時候,他纔回憶起來,那個叫安東尼奧尼的意大利人在此前的幾次談判中就提起過這件事情,只不過都被當時只顧着打官腔的他當成了耳邊風,壓根就沒有放在心上。
畢竟,勒格拉埃根本沒有料到,居然會有莊明歌這麼一位對球員事務這麼關心的俱樂部主席,而且還是那種能量極其強大的存在專程跑到巴黎來參加這次談判。所以,直到現在,勒格拉埃的腦子還處於懵逼狀態,這才說出了那樣一段足以讓對面的莊明歌怒氣值爆棚的腦殘話來。
佛羅倫薩怎麼不按套路出牌啊!一般來說,這種級別的談判只需要俱樂部總經理出面就可以了,怎麼到了佛羅倫薩這裡,出面負責正式談判的一下子就變成了俱樂部主席了啊!
果然,聽到了勒格拉埃的回答之後,莊明歌的臉色一下子就晴轉多雲起來:“勒格拉埃先生,你是在戲弄我嗎?我記得在我們雙方前幾次的交流中,詹卡洛(安東尼奧尼)就已經跟你提起過這件事情纔是。那麼,爲什麼你會說出這樣一段不負責任的話來呢?”
聽到莊明歌的質問,勒格拉埃不由得縮了縮脖子。從同僚那裡聽說過對方“光榮事蹟”(指普拉蒂尼被警方調查一事)的他心裡對於這位大佬可以說是十分畏懼的,生怕把這位爺惹毛了導致自己也步上普拉蒂尼的後塵。所以,這位副主席先生趕緊開動腦筋,拼命試圖把剛纔說出的話往回圓:“柯里昂主席,可能是我之前用詞不當,引起了您的誤會。實際上我的意思是,球員代表國家隊比賽還需要足協支付補償費用,這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所以一時間我也是有點蒙了……”
看到勒格拉埃在一旁絞盡腦汁地努力爲自己之前的言論辯解着,莊明歌在心裡很是鄙視了對方一番,對此人的評價不禁又調低了幾分。雖然剛纔嘴上那麼說,但實際上莊明歌心裡很清楚對方會說出那番話的原因——肯定是這貨光顧着忙着跟安東尼奧尼他們擺架子裝大爺了,根本沒有注意到佛羅倫薩提出的要求。
嘖,既然法國足協你們自己選擇了看人下菜碟,對於這場談判抱着一種如此敷衍了事的態度,那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勒格拉埃之前一系列的言行舉止讓莊明歌深刻的意識到,法國足協並不是他和安東尼奧尼之前所想象的那樣,是在通過漫天要價來試探佛羅倫薩的底線,而是壓根就沒有好好談判的意圖,依然以爲有着足協這個“官方”背景的他們是不需要對俱樂部做出任何妥協的。
“這麼說吧,勒格拉埃先生。”下定了決心之後,莊明歌清了清嗓子,打斷了還在那裡滔滔不絕的勒格拉埃,“雖然在這方面沒有先例,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能就這個問題展開談判。畢竟,凡事都要有第一次嘛,否則足球這項世界第一運動也不會出現在這個世界上了。更何況,馬克萊萊雖然是我們佛羅倫薩俱樂部的員工,但是他在爲國家隊打比賽的時候,也是由我們來支付薪水。您不覺得,這個規矩有些太不合清理了嗎?”
“呃,要是這麼說的話,您的意見還是有幾分道理的。”勒格拉埃知道,如果從莊明歌這個角度來看待此事的話,自己這邊在道理上確實有些站不住腳。這就好比b公司從a公司借調了一名員工做事,但卻還要a公司支付一切費用,而且a公司連一丁點好處都得不到——即使是勞務派遣,恐怕也沒有這麼過分呢。
“所以,我認爲,今後法國國家隊在徵召馬克萊萊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對佛羅倫薩做出一些經濟上的補償呢?”這個時候,莊明歌終於說出了他的真實意圖,“比如說,馬克萊萊在爲國效力以及因此受傷期間的工資,究竟應該是由我們佛羅倫薩,還是你們法國足協來支付呢?”
“柯里昂主席,關於這一點,我實在是無法贊同您的看法。”聽到莊明歌這麼說,勒格拉埃心裡頓時警鈴大作,主管財政工作的他對這方面的事情實在是再清楚不過了,“畢竟,佛羅倫薩雖然從法理上可以看做是一家從事足球運動行業的公司,但法國國家隊可不是以營利爲目的的公司,而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組織。二者之間存在着本質上的區別,所以您的這種觀點我實在是無法接受。”
“既然如此,那麼你們憑什麼敢強迫我方員工爲你方義務工作?僅僅是因爲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莊明歌不依不饒地追問道,這一次對於敢在自己和佛羅倫薩面前擺譜的法國足協,他是打算追殺到底了,“勒格拉埃先生,您可別忘了,國際足聯說到底只是一個民間組織,當它的規定與相關法律出現衝突的時候,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勒格拉埃當然聽得出來,莊明歌這是在威脅如果法國足協不在這方面做出讓步的話,那麼佛羅倫薩就會將這件事捅到歐盟法院,讓法院來做出裁決。而這恰恰是他最不想看到的結果,因爲從法律角度來說,國際足聯的這個規定確實不怎麼合法。
如果一名球員拒絕爲國家隊效力,最多隻能從道德和職業素養等方面對其進行譴責,卻無法從法律角度懲罰他們。或者說,他們的這個決定本身就在法律許可的範疇——球員又沒有和國家隊簽署具備法律效力的工作合同,對待遇不滿意或是不想幹了自然可以選擇退出,憑什麼因此被國際足聯禁賽?
最典型的例子當屬美國男籃,雖然每一次都有許多大牌球星出於各種原因拒絕參加夢之隊,但美國籃協只能對此口頭抱怨一下,不可能對這些球員實施禁賽之類的處罰,正是因爲這從法理上首先就站不住腳。
勒格拉埃知道,在莊明歌做出這個表態之後,他今天肯定要在這裡代表法國足協,和佛羅倫薩在這一問題上打成共識了。否則的話,搞不好佛羅倫薩就會在國際足壇引發一場不亞於當年博斯曼法案的超級地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