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偏執狂,更像是一個神經病。
我有一個很愛很愛的人,他的名字叫做喬彥軍。
遇到林婉兒以前,我一直覺得,喬彥軍是屬於我一個人的。我自認爲自己在喬彥軍眼裡是那一個不同於別人的存在。我覺得喬彥軍對我和對別人是不同的,因爲他從來不將他對待別人的那副虛假的表情拿來對付我,真的,從認識他到現在,從來都沒有。
很小的時候我就知道,這個世界是不公平的。長大以後遇到喬彥軍之前,我都是不知道自己爲了什麼活着。
他不是什麼神,而是我的信仰。他是我寒冷冬季裡的一抹陽光,我被他溫暖着。
我什麼也不求的跟在他身邊,很多很多年。
愛他,似乎已經成爲了我自己的一個習慣,每天習慣性的睜眼就看手機,看看有沒有他給我發的短信,我生怕錯過一點他對我的關心,哪怕就是那麼一點點微不足道的關心,我一個人就能夠開心好久,我覺得自己再苦再累,世界上對自己有再多的不公平都是值得的,真的很值得。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被彥軍哥帶領着認識了那個女人,紀詩琪,在我眼裡,她是超越美麗的存在,她身上有着吸引人的東西,讓人不由自主的和她親近。那時候,我是想着和她成爲好朋友的。因爲在我的世界裡,除了喬彥軍,我誰也不想認識,可是紀詩琪卻是個意外,我無比想要認識她。所以剛開始的時候,我確實是拿着一顆真心去對待她的。
可是造化弄人,我認識了林婉兒。那個彥軍哥心裡的人,她單純,美好,無條件的相信任何人,包括想要傷害她的我。
彥軍哥看她的眼神跟看任何人都不一樣,那應該是包含着愛和佔有的,那應該是一種從來都不曾出現在自己身上的眼神。我承認,我嫉妒的發狂,我固執的認爲,是林婉兒搶走了我的彥軍哥,所以我想方設法的想要趕走她。但另一方面,林婉兒對自己毫無保留的信任又像是一個道德的枷鎖一樣制止自己不要去做那些自己本來就不恥的東西。
真正讓自己下定決心去做的是林婉兒也對彥軍哥動了心。
我害怕她搶走我的彥軍哥。
誰都不會想到,醫院裡的醫患糾紛也好,捅自己刀子也好,全部都是我已經計劃好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我的計劃裡,這個計劃實施的完美無缺,所有人都被我騙過去,甚至林婉兒也以爲我搞小動作的只有她推我下樓那件事。
最最讓我良心受到驕傲的是林婉兒會選擇那麼極端的方式,她掉進了河裡,連人帶車。
知道這個消息的一瞬間,我整個人都是蒙的。我覺得自己殺了人,真的是這樣,我覺得自己變得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我曾經無數次的想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訴彥軍哥,可是每次一看到他的眼睛我就說不出口,真的說不出口。我怕我有些話一旦說出來,我們兩個就再也不能夠像這樣相處。雖然他還沒有愛上自己,可是哪怕是就像現在這樣,自己想見他的時候能夠看見他就可以了。
直到有一次,我看見彥軍哥拿着刀子往自己的手腕上割,一下一下,雖然不致死,但是看起來連心都是疼的。我知道自己輸了,也錯了,徹徹底底。
後來,林婉兒回來了,帶着她的愛人,那個肯跟她一起死,肯無條件相信她的人——愛德華。
彥軍哥帶着自己去看林婉兒的時候正好看見他們兩個在紀詩琪家門口接吻,旁若無人。我看見喬彥軍握緊了的拳頭,鬆了又握緊,反反覆覆。
我以爲林婉兒回來之後,彥軍哥便不再自殘,可是他還是沒有停止傷害自己。不得已我去找林婉兒,我求她,不要再出現在喬彥軍面前,不出我的所料,林婉兒這次沒有再忍氣吞聲,她把滾燙的咖啡潑在我身上,然後走了。
我獨自坐在咖啡廳裡,看着路上的人來人往,微微的笑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笑什麼,不知道自己是在笑自己還是喬彥軍。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從此以後,我又變得形單影隻起來了。
就在我以爲我永遠都不會和彥軍哥再有任何交集的時候,他又在某一天敲響我家的門,遞給我紀詩琪和靳元彬的婚禮請柬。
在婚禮上,我看到了幸福的紀詩琪和靳元彬,快樂的愛德華和林婉兒。他們每個人的臉上都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只有自己和彥軍哥臉上掛着虛假的笑容,騙着自己也騙着別人。
婚禮以後,我一個人去了別的城市,沒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就這樣吧,所有的一切都到此爲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