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次出庭全勝,這數據當然是漂亮。但實際上盧羣將唐開的四十二次全勝當成了反面典型教導曹雲。四十二次全勝的基礎是因爲唐開在父親的律師所任職,一個律師所內每位律師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同時也有一種律師被成爲清道夫,這類律師專門打打不贏的官司。
“唐開的老子是厲害,唐開本人也有真本事,但是四十二場出庭全勝,水份就比較大了。一個律師所必須要有王牌,王牌就是常勝將軍,有了這樣的常勝將軍,客戶纔會上門。既然是常勝將軍肯定很忙,所以不會一直接案件,於是律師所就會把勝率低的案件分流給其他律師。唐開之所以三十五歲就不再出庭,就是爲了保全自己難得的名譽。憑藉這點,他也成爲了東唐這三十年最著名的五位大律師之一。不過,你千萬別小看他的實力,雖然我不認爲他是東唐五大大律師之一,但是如果說他是一位名律師,我還是認可的。”
……
打高爾夫球是一項奢侈,又沒有什麼內涵的運動,但是因爲奢侈,所以有了內涵。就曹雲看來,打高爾夫球的檔次和童年跳格子的檔次差不多,不過現在高爾夫球更多成爲一項交際工具。作爲一個有錢人,董事長之流,打個籃球,踢個足球似乎都不給力,就算是騎車也不上臺面,高爾夫球就是很好的選擇,因爲貴,所以就符合身份。
人的本性是趨利的,自然的會朝有錢人的圈子涌去,作爲社交工具的高爾夫球也成爲必修課。
實際上高爾夫球就是垃圾體育項目,純浪費各種自然資源。球打一竿,翻山越嶺曬太陽走半天,有時候陽光一晃,球飛哪去都找不到。不過,也因爲沒有競技性,大家在追球時候會慢慢的散步聊天,其節奏如同慢動作。至於勝負,除非專業選手,業餘玩玩的人,八成靠運氣,同時,能打高爾夫球的人也應該知道誰贏才合適。
“哦?”唐開道:“聽起來你和盧羣私交不錯。”
曹雲誠實回答:“盧總還是連長的時候,我爸爸是其麾下的排長。”
唐開點點頭,就高巖市法律和東唐法律聊了起來,打高爾夫球,沒話題也得找話題,要不太尷尬了,似乎也是唯一一個交流型的運動。看足球,一旦兩隊開始交流,那就是打羣架前的徵兆。冰球:交流個屁,幹就一個字。
“我也很想幫忙,幫助高山律師所,畢竟是盧伯伯牽掛的事。我到東唐也有兩三個星期,一點頭緒也沒有。否則也不會着急預約了下週的大律師面試。”曹雲微笑着搖搖頭。
張峰顯然對曹雲很有好感,一邊道:“唐總,是不是可以考慮提攜下年輕人。”
唐開笑道:“我和高山交清雖然不深,但是我下屬的律師和高山打的交道可就多了,張峰,你好像和高山交過手?”
“是啊,三次,一勝兩敗。”張峰觀察下唐開的表情和態度,轉問曹雲道:“曹雲,你知道高山杏是怎麼拿到大律師執照的嗎?”從曹律師到曹雲,顯然已經比較熟悉了。
曹雲苦笑:“不瞞兩位說,這兩三個星期,我最奇怪就是這點,高律師人不錯,但是業務水平似乎不是很好。”
張峰笑道:“東唐和高巖市有一點不太一樣,按照規定高巖市律師申請大律師執照,需要從業一年以上時間,實際上沒有五年的從業經驗是拿不到大律師執照,並且還要將五年內你打了多少官司全部列出來,律師委員會心情好的話纔可能讓你過。”
“啊?”曹雲:“這……我好像是自殺。”
“也不能這麼說,如果有貴人願意幫助的話,問題還是不大的。”
曹雲眨巴眼睛疑問。
“高山杏之所以能拿到大律師執照,是因爲高山高律師給她開了推薦信。業內資深人士開的推薦信對律師委員會的最終決定有非常大的影響。特別是高山這麼著名的律師……”張峰特意停頓一下:“更不用唐開唐大律師。”
曹雲張嘴回味,而後後‘哦’拉長音看向唐開:“這、這太冒昧了吧?唐大律師,我能不能,是不是可以,不對,能不能請你……”
唐開一舉手打斷:“推薦信的事可大可小,說實話,我們第一次認識我就給你開推薦信,實在是說不過去,你要知道,我這十年來只開過兩封推薦信,這兩名律師現在在業內赫赫有名。不過,你幫過我們唐開律師所,張律師對你的評價很高,作爲我們這些老頭,提拔一些人才也是我們應該做的事。也想不到今天我們這麼有緣,能在這裡見面,並且一起打球。”
“你的意思是?”
“不如這樣,剛好我律師所有個委託,是東唐歐海集團和高巖市岩石集團的商業合作合同。這個委託說簡單簡單,說難很難,因爲有大量的文書工作,主合約就有四十頁。合作是在高巖市進行,按照兩地規定,如果法律上兩地存在衝突,就按照簽約方的法律爲準。我手上有兩名雙證律師,其實並不熟悉高巖市的法律,似是而非,加上兩地法律只有細節上的差異,甚至需要臨時查閱法律條文,進度實在太慢了,歐海集團催促了好幾次。”唐開道:“如果你能幫我把這件事辦下來,不僅是說你幫了我,而且也說明你有這樣的實力。”
曹雲回答:“沒問題,如果方便,我現在就可以去律師所。”
“不急,先打球,先打球。”
……
跨國商務合同可以說是最複雜和繁瑣的合同,更別說兩個集團準備合作開展的多個大項目,其中包含了貨幣兌換,海關稅收,滯納,留停等……還包含了監督,審閱,權限等……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地方政策法規,需要一條條的核對和檢驗,儘可能的完善合同。
不說跨國合同,就算是正常的合同,非專業人士根本看不懂,裡面有大量的合同專用術語。簡單說,違反某條約按照某頁某條123處理,同時說明,某種情況不屬於違約範圍。一旦發生這種情況,適用某頁某條規則。
就說一個購房合同,一名熟悉購房合同的律師也需要花費最少半個小時的時間才能完整細緻的看完。這一份合同,需要簽名的地方超過十五處。
天馬律師所對付這樣的合同委託,就是將合同拆分,分開審閱。每人分一點,就沒多少了。但是也出現過審閱人不注意,給客戶帶來損失的案例。因爲需要的人多,就無法保證這些人都擁有領域優勢。
最後盧羣發現,文員比律師還靠譜。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的道理,文員每天都在輸入,打印各種案例,合同等,有不明白的必須問清楚,她們有時候能比律師還專業。特別是合同輸入時候,有經驗的文員能明顯感覺到合約的不妥。
原本可以通過盧羣幫助,讓天馬律師所文員加個班。但是商務合同還未簽訂,屬於保密階段,合同細節不能外散。
這是一個只能硬剛,又沒有太多技術的理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