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完敗

委託者叫真田,其女兒麻生子是一名重度網癮患者,曾經因爲連續玩手機,導致眼睛無法視物,住院一週治療才恢復視力。真田每天打兩份工,無力看管麻生子,最後用了多年積蓄將麻生子送到了羊信夏令營,進入夏令營纔不到十天,真田就收到了噩耗。

警方勘察,自殺無誤,但接納真田間接殺人的說法,進行了全面調查,未發現有利證據,最終結案。

(再次強調,本書開庭時間是不符合現實的。)

第一次庭審。

雲隱:“大家看看這位母親,每天打兩份工,就爲了孩子的未來打下點基礎,希望她將來不會和她一樣窮。學鋼琴,她沒有眨眼,上私立學校,她毫不猶豫。但是她卻在糾結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是不是要買一份五塊錢的麪條來填飽飢腸轆轆的自己。麻生子是她所有希望,她花費了三萬元,三萬元相當她不吃不喝,兩份工作兩個月的工資。她花費了三萬元滿懷希望將孩子送到了夏令營……結果再次相見,孩子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試問在座的大家,我知道社會很冷漠,很現實,但人心都是肉長的,能不能有一點點的同情心呢?”

法庭一片沉默。

雲隱致意:“我說完了。”

一名年輕的二十四五歲左右的女孩從被告辯護席上站起來,平頭短髮,打啫喱水,一看就是一名巾幗戰士。

女生雙手放在桌子上道:“大家應該也聽明白了吧?真田女士是不希望孩子輸在第一起跑線上,努力的賺錢,很幸苦。但是卻忽略了重點,孩子纔是重點,爲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爲給孩子物資生活比給孩子精神生活更重要呢?爲什麼不選擇打一份工,留下時間去陪伴孩子呢?說難聽點,這就是典型的投資家長。自己不會飛,下個蛋希望孩子能飛,還要帶着自己一起飛。我見過一次車禍,一位十八歲的妙齡姑娘慘遭不幸,母親非常傷心,旁觀者無不落淚。沒想到母親嚎啕的內容是:我幸苦了十八年把你拉扯大,我還沒有享福你就死了。沒錯,真田女士也是這種類型……”

高山杏:“反對對方律師對我委託人的人格進行定義。”

“反對有效。”

女生微笑一下,繼續道:“我不知道對方律師是什麼邏輯,請大家給予同情心,你站在法庭上讓大家給同情心?法庭是講究法律的地方,裁決誰對誰錯的地方。同情心,我們也有,我的委託人願意支付三十萬的賠償金,請注意,法庭裁定我的委託人沒有責任情況下,我的委託人願意主動擔負不存在的罪責拿出這筆錢。相比之下,誰更有同情心?是望女成鳳的母親,還是慷慨解囊的日川先生呢?”

第一次攻擊完敗,高山杏要求休庭,她需要時間調整戰術。

休庭十五分鐘後再次開庭。

詢問證人,羊信夏令營負責人日川。

高山杏問:“夏令營是否要求學員每天定時服用抗抑鬱和焦慮藥物?”

日川外表頗有專家味道,回答前先點頭致意:“是的。”

高山杏問:“你認爲這是否屬於濫用藥物?”

日川回答:“不屬於,因爲網癮者在脫離網絡之後,會出現很多負面情緒,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抑鬱和焦慮,我們的醫護人員嚴格按照標準提供藥物,並且根據每個人每天的表現情況,酌情的增減藥物使用量。”

對方律師,那位女生站起來,拿了一份文件走出辯護席:“關於這一點,這是由東唐研究所開具的證明,證實藥物存在對網癮者的幫助,並且說明了各種毒副作用完全在人體的承受範圍之內。”

2:0

曹雲在聽審席坐着,下面是四個律師對一個律師,氣場卻相反,令狐根本不出場,派個小丑就把他們給打發了。

……

高山杏拿出一份資料:“按照東唐衛生和教育部門文件法規,電擊患者是變相的體罰,是很明瞭的違法行爲,日川先生承認對死者麻生子進行過一次電擊,請法官看下這份文件。”

辯護律師站起來:“沒錯,電擊是違法的,但是用醫學範疇內脈衝電流對患者進行治療是允許的。我想原告律師沒讀懂本案,是電療,而不是電擊。電擊指的是無意義的對人體的一種殘害,那是刑事罪。而電療,是通過電流脈衝對患者進行一定有益的治療。這份文件是東唐大學醫療研究所開具的,電療對網癮者具備積極作用的報告。”

辯護律師將資料送給法官後,回到自己位置上道:“在我看來,這是一次很搞笑的一次起訴,十多年來,除了兩例自殺之外,沒有學員發生意外。即使有很多人誤解日川先生和羊信夏令營,但是家長們的信任讓他們感動,夏令營不能說完全讓孩子脫離網癮,但最少大大減輕了孩子們的網癮。這是一份回訪報告,83%的學員減少了最少的一半上網時間,剩餘17%也減少了最少20%的上網時間。他們大部分人將這些時候投入到了戶外活動中。”

3:0

高山杏看辯護律師:“你叫令狐恬兒?”

“雖然和本案無關,但是我可以回答你,沒錯,我是令狐蘭的女兒,令狐恬兒。我很遺憾你開庭前連我的底細都不知道。”

雲隱非常不爽:“你拽什麼拽?”

“原告律師,不要在法庭上說一些不合適的話。”法官警告。

作爲助理出庭的陸一航站起來:“請問對方律師,在麻生子自殺前一天,是不是接受了長達半小時的體罰,我說的詳細一些,就是在烈日下站立半小時。”

令狐恬兒點頭:“沒錯,同時接受懲罰的還有三名學員。第一點我要說明,他們被懲罰的原因是在教官身後豎中指,缺乏基本的教養和禮貌,爲保證教官的權威性,所以進行了體罰。第二點我要說明的是,在家長簽字的委託書中,同意對孩子進行一定的不產生長期傷害的體罰。第三點我要說明的是,半小時的烈日站立根本不算體罰,在座的念過大學的,有沒有參加過菌訓呢?有多少人在烈日下站立列隊超過一個小時的?”

聽審席很配合的有一些人舉手,令狐恬兒點頭:“謝謝,我最後要說明的是,因爲四名學員受到半小時的烈日站立懲罰,有三名醫護人員始終守在附近,並且準備好了中暑的急救措施。現在主流價值觀是不能打不能罵孩子。這些孩子只能交給社會去打罵了。我個人認爲,教育孩子,以愛爲主沒錯,但是如果完全捨棄體罰,將適得其反。”

法官頗爲同意的輕點頭。

4:0

還有什麼呢?藥物被幹了,體罰被幹了,電擊被幹了,接下去只能傳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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