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將軍恩情】

長江實業的會議室裡,林志超及管理層正在和一名英籍律師安杜魯,商談香檳大廈相關細節。

林志超也沒有想到,他在四十年代後期發明了‘分層、分期’之後,香港房地產竟然沒有進步;比方說,出售樓花的首付款依舊需要50%、尾款依舊需要通過律師行等等,沒有人提出創新。

甚至,在之前興建的大量樓宇中(3~5層唐樓),大部分業主依舊採取的是‘租賃回款’方式,僅少部分進行分層銷售。

其實香港以前還有地產商學外國地產商的做法,比如建一幢樓共有4層,便設立一家公司,業主購買其中一層,便擁有這家公司的25%股分;不過業主需要居住的話,公司可以分配你一層樓,但是你要交租;到了年底,公司進行覈算,剔除樓宇的開支,會給你進行分紅。這樣一來,業主實際上沒有屋契,而且一旦大股東控股51%,便擁有各種便利——維修權,這對小股東不公平。

直到林志超的開發的‘分層銷售’,一舉改善了這種情況,可謂對世界地產業做出了傑出貢獻。

負責香檳大廈出售的律師安杜魯,是一個英國人,事實上香港很多英國律師,他們既可以在倫敦接活,亦可以在香港接活,反正律法是一樣的。

他對於林志超提出來的‘公共屋契’倍加推崇,認爲最近法律界、政界擔憂的事情,似乎將得到很好的解決。

港府方面,是允許建築高層住宅大廈,但港府實際上並不想解決太多的問題,比如目前房屋署就希望一層樓一個業主,至於若是有置業公司分單元出售,後續問題一切由置業公司自行處理,反正我政府部門就只做到這個程度。

也就是說,目前政府部門的地契是按照一層來做的(以前是按照一幢來做的),所以香檳大廈若是按照分單元出售,實際上又得和律師行進行溝通,又詢問房屋署是否同意(根據法律是否有禁止來決定)。

那麼分單元的地契,實則上還是由律師事務所出具的1/N分層地契。將來在政府部門完善制度後,再進行重新更改和登記屋契。

這是一個不斷完善的事業,林志超非常樂在其中。

“安杜魯律師,對於這個‘公共屋契’,你覺得是否可以解決分層、分單元出售的後顧之憂?有沒有遺漏的地方?”

“我最近和同事們進行各種討論,希望找出林先生髮明的‘公共屋契’遺漏的地方,發現公共屋契可以解決法律上的事情。至於不能解決的問題,都不在法律範圍之內——例如,業主有權隨意使用自己的地方,別人無權干涉,會使相互間的糾紛卻多了起來。比如,你在大廈裡設工廠,開工時噪音騷擾別人;開酒樓的,在門口裝個霓虹燈招牌,整夜亮着,搞得住客難以入睡.這些問題,是住宅大廈的將來的問題!”

林志超笑道:“這些問題是未來政府方面需要完善的‘禁止擾民條例’,事實上這些問題和大廈本身無關。比如有人拿槍殺人,難道槍有錯嘛?”

霓虹燈這個通夜照亮,是香港‘賽博朋克’風格,住客可拉窗簾;在大廈設工廠,這是香港發展的特色,未來香港有大量的家庭式工廠,就連將來的香港電子產業,都是在兩間住宅單元設立的,一個月可以組裝4000臺晶體管收音機。

安杜魯笑着說道:“確實如此!那我們會在下週制定好‘公共屋契’詳細法律文書,對了,分期付款是否需要我們律師事務所進行擔保?”

此時地產售樓花,一律通過律師行收取和管理買家的錢,律師行再打給地產公司。林志超有心突破這個條例,但仔細一想現在讓銀行介入太早,未必是好事。

於是,林志超說道:“是,依舊是律師行收取買家的資金,這次也是和你們律師行合作。”

安杜魯隨即認真的說道:“好!不過有一點林先生需要注意,我們收取買家的購房資金,那我們就是買家的信託人,我們會從買家的利益着想,是否把錢打給置業公司。當然,我說的情況是置業公司出現財務危機時,可能需要面對的問題!”

這話沒錯,林志超無法反駁,便說道:“我知道,這是法律。而且,此次香檳大廈的首付款我們只收取20%的首付款,並且尾款分爲兩年期限支付,樓花可以轉讓和出售.”

一系列操作手法隨之出現,好在律師行會搞定一切。

香港的律師雖然貴,但那是打官司,像這種製作一些文件和公證,收費並不貴,而且收的也是買家的錢。當然,對於律師行來說,做這種律師公證,相當的輕鬆,且量大管飽。

安杜魯說道:“別人都恨不得一次性提前收足,林先生倒好,將首付款降低,期限拉長。”

林志超說道:“房子在我的手裡,我不擔心有人賴賬!而降低門檻,有利於市民的購買力,我的房子也能更好銷售。你說呢?”

實際上,林志超還打着一個主意,那就是削弱競爭對手。首付款降低至20%,那麼其他置業公司只能也降低首付款,再不濟也得降至30%左右。這樣一來,大家收不到更多的錢,自然拍賣土地、購買地皮和舊樓,也不能過分的‘大水喉’。

而對於林志超來說,他的動作快,可以第一時間回籠資金;長江工業集團和環球航運,還能拿出資金補貼長江實業。

總之,他實力強勁!

安杜魯驚喜的說道:“妙!站在客戶的角度來講,首付越低,他們壓力越小!”

實際上,一幢高層的住宅大廈,12個月完全可以修建完成。兩年分期就會出現,住進去了還沒有還清房貸,以及沒有拿到房契。

當然,這些都是小事情。

隨後,安杜魯離開,回到律師行處理合作事宜。

長江實業已經忙碌起來,職員也已經突破50人,目前就已經在策劃三個樓盤——尖沙咀的金巴利道的兩個樓盤、銅鑼灣希慎道2~4號的一個樓盤。三個地盤都只有一幢樓,屬於小型樓盤,一個樓盤大概提供200多個住宅單元和一層商鋪及一層地鋪。

中環一餐廳裡,林志超、李高福、餘程萬聚在一起,請客的人是餘程萬。他本來是想晚上請客的,但林志超這個人一向是非重要應酬(出席活動、重要客人爲重要應酬),一律晚上拒絕,陪同家人爲重。

所以,大家就約在了中午,並且林志超謝絕酒飲。

餘程萬此時頗有心切,所以聊了幾句,便將話題引入道正事來:“林生,我已經將農場賣了,把吳冰她們安排在德福花園裡。”

言下之意就是,我可是聽了你的話,是不是該提提‘置業代理公司’的事情啦!

林志超笑着說道:“老哥,你準備了多少錢?”

餘程萬坦白的說道:“我準備了十萬!”

林志超點點頭,隨即講解道:“那我先給你普及一下‘置業代理公司’是做什麼的吧!這種公司其實就是炒房的,對於置業公司來說,你們這種公司來炒我的樓盤,有利於銷售和漲價,所以,我可以給你一個內部價格,大概是外面的95%。而對於代理公司本身來說,是以炒房爲生,可能你今天從我這裡以3萬港幣買到房子,一禮拜後就能以3.5萬價格出售掉,這個俗稱炒樓花。”

餘程萬目瞪口呆的說道:“那別人爲什麼要以3.5萬價格購買?”

林志超笑道:“自然是供不應求呢!當地產發達時,市場就是一直如此,不僅僅是真正需求住的人,還有大量的炒房爲生的人。”

餘程萬馬上問道:“那房子會不會跌呢?”

林志超點點頭,說道:“會跌的,但是又會漲。所以不要過分的借債炒房,是很重要的。比如你現在準備了十萬港幣炒房,我們這次香檳大廈平均是3萬港幣一套,首付款只需20%,餘款分爲2年支付。你可以選擇購買10套,首付款6萬港幣,但是接下來你每期需要2萬出頭港幣交給律師行(12期一共),期間你供不下去或者利潤滿意了,就可以將你手中的‘樓花’轉讓給他人”

此時,香港還沒有這種專門炒樓花的代理公司,林志超正好培養一個出來。

餘程萬聽得心驚膽戰,差點打退堂鼓。

還是李高福拍拍他的肩膀,說道:“餘生,安心啦,也不看看你面前坐着的是誰,別人求之不得的機會呢!”

餘程萬如雷灌頂,連忙以茶代酒,敬林志超一杯。

“林生原因指點我,真是我的三生有幸!”

“客氣啦,大家都是朋友!”

林志超不僅僅是在培養一個代理公司,畢竟餘程萬這點資金真算不上什麼;更重要的是,就是在照顧他。

當然他也會警惕一種情況:前世飛艇泰總是說‘我沒有辜負過別人,只有別人辜負過我’,這裡面就有一個‘白眼狼’,那就是湯於翰醫生;按照飛艇泰的說法,他和湯於翰合作開發地產,一幅地皮180萬,只需付18萬的訂金,他和湯醫生各出9萬港幣,之後的160萬港幣都是飛艇泰付清的,結果一個樓盤就賺了兩百萬港幣以上,大家平分利潤。這樣扶持其湯於翰,讓其成爲千萬富翁後,六十年代再合作時,雙方已經鬧出大矛盾。

所以,林志超不管是扶持李高福、李兆基、林雲初、唐仲源等,還是扶持現在的餘程萬,都只是在事業初期給予扶持,但不是合作做生意;待這些人賺到錢後,便不再扶持,最多隻能做個朋友。

特別是合作地盤生意,更是林志超的大忌!

除非地皮是別人的,林志超纔會考慮。

傍晚,餘程萬回到二太的家裡,立馬引來了吳冰的熱情,不過都是打探炒房的事情。

“當家的,林生怎麼說?”

餘程萬開玩笑的說道:“你這麼熱情幹什麼?”

言下之意,多多少少有葷段子的意思,畢竟林志超長得俊朗又本事大。

吳冰臉微紅,隨即提高聲音的說道:“當家的,這筆生意可是我第一個提出來的,不然林生可想不着提攜你。所以,以後這個代理公司我要參與,而且也是屬於我二房的。你說,我能不熱情嘛!”

她當然憑藉一腔熱血跟着餘程萬做小妾,到最後還是在金錢上和大房相鬥。大房將最賺錢的米鋪、雜貨鋪、當鋪看得很緊,如今她連農場都賣了,豈有不抓好炒房這個生意。

餘程萬一聽,也心痛二夫人,當即說道:“這個生意你參與,以後也給你們二房管,總行了吧!”

吳冰頓時高興起來,隨後問起房子怎麼炒!

餘程萬就照林志超說的講,驚得吳冰興奮不已。

“那豈不是說,一套房子賺一萬,十套就能賺十萬!我的乖乖,要養多少年的雞才賺得回來。”

餘程萬得意的說道:“跟着這些大老闆混,就是喝口湯,都夠我們賺得盆滿鉢滿了!”

此時的他,完全已經放下戒心,心想只要緊緊的跟着林志超和李高福混,以後賺錢怕是很輕鬆呢!

而且,林志超一套房就給他5%的折扣,差不多就是1500;那麼十套下來,他可以賺1.5萬了。

簡直髮財了!

至於,後續的供款問題,他還是可以再擠擠點資金,實在不行就提前售出幾套。

新界屏山。

三個男人正在望着遠處的宅子,神情當中充滿着興奮、狠厲等。

“耗子,你確定餘程萬的家人就住在那幢?今天晚上他也會回來?”

“金哥,絕對沒錯,我都已經打聽清楚了,餘將軍和二夫人就住那幢!”

“呸,還叫他將軍呢!這些當官的,自己發了財,害得兄弟們飯都吃不飽,今天我們就搶他孃的!”

耗子曾經是餘程萬的兵,聽說老長官可賺錢了,於是和人一拍即合,打算搶一把再說。對於他們這些老手下來說,大家都是同生共死的兄弟,憑什麼如今你們富貴了,大家還在吃救濟糧。

而且,他們也知道,這些老軍閥、老官員來到香港後,一點不敢聲張,他們內心虛着呢!

這樣的人在香港屬於有錢無勢,最最好的肥羊!

天色到了傍晚,魁梧的金哥將子彈上膛,示意兩個同夥準備行動。三個人三把槍,可謂人擋殺人,佛擋殺佛。

“走”

三人快速的朝着餘程萬曾經住過的地方走去,行動乾淨利落。一進房子,二話不說就將裡面的人綁起來,在黑洞洞的槍口下,剛剛搬進去的餘程萬表弟一家,頓時被嚇尿。

“餘程萬呢?”

表弟明白了,這些人是針對表哥來的,連忙說道:“搬走了,你們是不是找錯人了,這裡已經不是餘程萬的家。冤有頭債有主,還請各位放過在下一家。”

三個劫匪懵逼了,金哥更是給了耗子一記,憤怒的說道:“搞的什麼情報!”

耗子委屈的說道:“誰知道好端端的搬走呢!”說完,眼前一亮說道:“金哥,這家人也有錢!”

金哥一喜,連忙轉身去威脅表弟,拿出錢財!而餘程萬表弟也是個貪財的,只顧着拖時間,想免受財產損失之苦。

就這樣,大概過了四十多分鐘的時間,兩裡地的警署派人來圍堵,因爲隔壁察覺異常,去報了警。

三名土匪和警察發生槍戰,耗子死掉,兩名劫匪拋掉。

讓人意外的是,餘程萬表弟只是重傷,並沒有死亡。

翌日,但餘程萬聽到這些消息後,久久不能反應過來。

“林生是我的救命恩人也!”

吳冰甚至說道:“何止是救命恩人,是我們全家的救命恩人。那些天殺的劫匪是專門盯上你的,所以若是你被綁了,肯定活不了。你一死,我們娘4個就會無依無靠.”

此時的她,真是想想就可怕,因爲丈夫一死,她勢必爭不過大房,那日子可就難過了。

餘程萬點點頭,說道:“這個恩情,我一定記在心中。”

當然只能記在心中,現在他自己還靠林志超提攜呢!

事實上,餘程萬也知道,林志超確實喜歡聽那些故事,所以爲了交好林志超,他總是將以前抗戰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講出來,以此來搏得林志超的好感。

他現在不懷念當年的事情,更想過有錢的日子。(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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