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河畔大營
聽到亞諾什將軍已死,溫特斯的拳頭無意識中攥緊。
獨眼的中校不爲所動,他嗤笑一聲,問:“你把我叫出來,就爲說這個?”
“交出攜帶的輜重,我將允許你們保留旗幟和武器離開。”赫德人重複了一遍開出的條件,看樣子自信滿滿:“無論如何你們還活着,不算太糟,不是嗎?”
“行吧。”中校不鹹不淡地回答:“你等我回去考慮考慮。”
赫德人面帶微笑,禮貌中夾着輕蔑:“閣下,拖延時間沒有任何意義。沒人會來救你們,我的仁慈和慷慨同樣也有限度。”
“還有別的事?”中校剔着指甲裡的血垢,漫不經心地問。
“可否知道閣下尊姓大名。”
“約翰·傑士卡。”
“我是阿拉里克,司職豪格科塔,也就是你們口中的千夫長。”
“幸會。”
“我也很榮幸與閣下交手。”
傑士卡中校態度消極,談判很快草草收場。
從熊皮上站起來後,阿拉里克冷冷地說:“幾位先生,就在我們談話間,沙漏裡的細砂正在一粒粒落下。留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
……
返回大營的路上,傑士卡中校冷不丁問:“蒙塔涅少尉,你怎麼想?”
溫特斯實話實說:“交出輜重他們就真的會放我們離開?我心裡沒底。但我們的確應該有所準備。”
“你這樣想就想錯了。”傑士卡中校不屑地說:“赫德人這般牛逼,怎不直接來打我們?”
“他們大概只想要東西……”溫特斯眉毛一挑:“唔,難不成?”
“就是你想的那樣。你覺得是我着急,還是他們更着急?”
少尉仔細想了想:“好像那個赫德人更急。”
“沒錯,我看他都急到快要尿褲子了!居然還大言不慚要我們投降?”
少尉滿頭霧水:“可他不是說……”
“他說你就信?”傑士卡中校哈哈大笑:“我還說我是他爹!”
溫特斯回想那個赫德人的神色、做派,不禁有些惱火:“那個傢伙,難道面不改色在和我們扯謊?”
“打仗,用什麼招數都不奇怪。別以爲赫德人淳樸,蠻子最是狡猾。”中校隨口囑咐:“那赫德人說的話別傳出去,問就說是來勸降的。”
……
烽火已經點起,求援的信使也早早過橋。
傑士卡中校回營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提審俘虜,溫特斯則回到本隊,帶領衆人加固防禦工事。
帕拉圖人不分身份,都在埋頭苦幹。
營地背靠大河,原本就有壕溝、土牆,只是牆不高、溝不深。
但僅憑營地裡的幾百號人,累死也挖不出多少土方。
幾個軍官一商量,乾脆不在牆壕下功夫,轉而做一些立竿見影的工作。
所以衆人正在拼命加高射擊塔,並搜刮營地內的木材,削尖充當拒馬。
當溫特斯回到本隊的時候,看到安德烈、巴德還有幾個人圍在一起。
“這是在幹嘛?”蒙塔涅少尉問。
安德烈擡手將一杆火門槍扔給溫特斯:“看這個。”
溫特斯一把接住:“怎麼了?”
這是杆普通的火門槍,長木柄,發射裝置是根短鐵管。
溫特斯看出一點端倪:一把長匕首插在槍管裡,將火門槍變成一杆短矛。
“有點意思。”溫特斯認真起來。
匕首塞得很緊,他費了點力氣才拔下來。拿在手裡他才發現匕首的做工尤其簡陋,就是兩塊軟木夾住的一根鐵條。
“這小玩意今天算是救了我們的命。”巴德拍了拍身旁的年輕人:“巴榮納,你給蒙塔涅少尉講講。”
巴榮納十分緊張,說話磕磕絆絆:“這插刀我老家獵人打野豬用的。野豬有時候捱上一槍不死,獵人就把匕首插進槍裡,當矛用。”
溫特斯把匕首又插回火門槍,試着做了幾個突刺。
巴德解釋:“車隊裡有不少商人只有鉤槍,我覺得這東西可能派上用場,便讓鐵匠給趕製出幾十把。原本火槍開火後就是棒槌,可有了這東西就能當短矛用,今天倒是給了赫德人一點驚喜。”
“巴德和我在研究。”安德烈補充道:“如果給每個火槍手都配一把插刀,或許可以替代長矛手。”
溫特斯露出一絲笑意,把火門槍遞還給巴榮納,搖着頭說:“不行的。”
“爲什麼?”
步科出身的溫特斯提醒兩個騎科同期:“火門槍多輕?火繩槍多重?”
“什麼意思?”
“火繩槍笨重,輕的十五斤,重的能有三十斤。射擊都得用支架,怎麼拿着當短矛用?長矛的重量也才五到十斤。”
安德烈不服,找來杆火繩槍試了一下,不再做聲。
事實勝於雄辯,火繩槍太過笨重,重心也不適合搏鬥,而且攻擊距離短。
雖然是雙手握持,但沒法像花槍一樣送杆,實際攻擊距離與單手矛差不多,只有手臂加半支槍。
給笨重的火繩槍插上匕首當短矛,還不如倒着拿槍托砸人好用。
溫特斯在一旁給傷口撒鹽:“況且長矛少說也有兩米五,火槍插上匕首纔多長?長矛手的作用在於保護射手不受騎兵衝擊,用短矛對付槍騎兵天然吃虧。”
“那這東西就沒用?”安德烈不甘心地問。
“不好說。”溫特斯想了想,說:“如果火槍的重量能降到十斤以內,這東西就有大用。另外,火槍手還要敢投入肉搏戰。否則,我還是寧願用戟和矛保護射手。”
安德烈忍不住嚷嚷:“那造十斤以內的火槍不就行了?”
溫特斯無奈道:“哪像你說的那樣簡單!想給火槍減重,就得用更輕的槍管。槍管輕,管壁就薄,你不怕炸膛?或是少裝藥,那樣威力又不夠。”
“歸根結底。”他總結:“還是需要更好的鐵。”
……
午夜,月色晦暗,倒是滿天星斗一覽無餘。
只有哨兵還沒休息,河畔大營裡的其他人已經沉沉睡去。
兩個沉默的人影牽着馬,悄悄溜出大營北門。
人咬着木棍,馬上了鐵嚼,溫特斯緊跟在傑士卡中校身後,彼此間全靠手勢交流。
中校執意不帶衛兵,按他的說法人越多越容易出簍子。
兩個軍官就這樣無聲地離開軍營,不知所以的人恐怕還以爲他倆要逃跑。
夜深人靜,唯有蟲鳴,哪怕稍微有一點噪音都會傳出很遠。
溫特斯和強運身上的所有金屬器物都用布包裹着,中校也是。兩人也不騎馬,只是牽着繮繩慢慢走。
那場談判後,赫德偵騎便在河畔大營附近遊走,窺探虛實。
赫德人的小型馬靈活迅捷、善於跳躍。用火槍弓弩打,打不着。派出騎兵交戰,對方拍馬就跑。
三番五次如此,搞得帕拉圖人煩不勝煩。
溫特斯的線膛槍又出問題,膛線掛鉛,失了準頭。好在貝里昂說他能解決,現在已經交到鐵匠手裡修理。
古代律法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趁着入夜後伸手不見五指,中校帶上蒙塔涅少尉準備進行一次抵近偵察。
按中校的說法,之所以只帶溫特斯,一來是因爲他有匹好馬,二來是因爲他沒有夜盲症。
赫德人的營地與帕拉圖軍營之間只隔着一座山崗。
傑士卡和溫特斯一直摸到山坡頂端,這裡已經處於赫德哨兵巡邏範圍。
山坡下,赫德人的營地燈火通明,不知在忙什麼。
“我眼神不行了。”趴在地上的中校小聲說:“你來數,數他們有多少營火。”
同樣趴在地上的溫特斯捂住左眼,另一隻手攏在右眼前,努力辨認着遠處的火光。
傑士卡小聲對少尉說:“赫德人出兵,一隊十丁。如果真是千夫隊,少說也得有五十營火。”
“大隊長,我都數到八十了!”溫特斯壓低聲音回答。
“沒數錯?”
“現在數到九十了。”
“[和羊有關的粗鄙之語]”傑士卡中校突然罵了句髒話:“草原上不會又出來萬夫隊了吧?”
“什麼意思?”
“走,有哨騎來了!”中校爬起來,抓着少尉衣服往後拖。
“等等。”溫特斯紋絲不動,眼睛緊緊盯着遠處的營地。他突然也罵了句髒話:“[和水手母親有關的粗鄙之語]!赫德人在打造攻城器械!”
“別廢話了,快走。”
兩人躍上戰馬,放開馬蹄朝大營狂奔。
赫德哨騎察覺到異樣,追了一段發現追不上,也就沒有再跟。
回到大營的傑士卡問少尉:“最開始咱們遇到那夥赫德人,有多少騎?”
“近百。”
“大營外面遇到那夥呢?”
“差不多兩百。”
“懂了嗎?”
溫特斯猛搖腦袋:“不懂。”
“赫德人不講究齊裝滿員。”傑士卡中校面色陰沉:“一個圖魯實際上可能只有三四十騎。一個名義上的千夫隊,實際能有六百騎就算闊綽。可我們遇到的這幾隊圖魯居然全是滿編。這個豪格,看樣子很可能也是滿編。”
“所以?”
“赫德人以家庭爲單位遊牧,草場能養活的人少,男丁一多便要分家,部落也是。很少有部落能一口氣拿出上千丁壯外出征戰。如果不是我們運氣糟糕到極點,撞上一個傾巢而出的大部落,那就是有人在號令諸部。”傑士卡咬牙切齒地說:“上個有這等威望的人……還是闕葉汗,三十年前。”
三十年前溫特斯還沒出生,他也不是帕拉圖人,對於傑士卡中校如臨大敵的狀態,溫特斯並不能感同身受。
他現在更關心眼前的危機:“先別管什麼闕葉汗了,長官!赫德人在打造攻城器械,那纔是要命的東西!”
可以引用幾個數據:經典滑膛槍棕貝絲,9斤;中正式,8斤;三八大蓋,8斤。而溫特斯這個時代的火繩槍,動輒十幾斤、二十幾斤甚至三十斤,極爲笨重。
火門槍時代就已經有刺刀的雛形,但一直沒有廣泛應用。打仗,人類學得最快。刺刀原型沒有大規模應用,絕不是因爲古人愚笨,實在是不好用。
材料基礎決定科技建築,歸根結底材料不過關,一切都是空中樓閣。
溫特斯正處於一個過渡期。這本書開始的時候,許多東西還沒出現。這本書結束的時候,很多東西都會普及。處在一個大變革時代,是非常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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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