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雷,我和你父親幾十年的兄弟,以後在警局有什麼不懂得地方儘管問我。”標叔一邊開車一邊和雷衛東閒聊。
作爲一老資格警長,地位雖然比不上探長和便衣,在華警當中也屬於上層,出去巡邏可以直接開警車,不用兩條腿壓馬路就是最好的例子。
雷衛東也跟着沾光,省的在外面風吹雨打。
“謝謝標叔,我爸爸生前經常提起你,還想讓我拜你爲乾爹,只是沒找到機會,以後你就是我的長輩,我一切都聽你的,來食煙!”
雷衛東用手拆開一包煙,拿出一隻,伸手遞了過去。
在軍隊在警隊當差的男人,十個有九個抽菸,雷衛東是十個人中的第十個,不抽菸,標叔可不是十個人,他是十足的老煙槍。
看到遞煙過來,標叔伸手接過,直接叼在嘴上,就着雷衛東遞過來的火把煙點上。
不同於後世開車不準吸菸,在七十年代,警察都涉黑的香江,別說開車吸菸了,就是吸洗衣粉也屬於正常現象。
“不能當你乾爹,當叔叔也一樣。”標叔笑道,“作爲前輩,我要告誡你一件事,那就是巡邏的時候千萬不要逞強,遇到事能躲就躲,不能躲也要跟在兄弟們後面。
不要像你父親那樣,如果不是事事衝在第一位,爲了抓賊命都不要,也不會英年早逝,留下你一個人孤苦伶仃。”
“可是,標叔,警察不是要抓賊的嗎,怎麼?”雷衛東問道。
“就知道你會這麼問。”被雷衛東反駁,標叔也不生氣,反而呵呵笑道,“雷仔,我問你,香江誰當家,是我們華人還是英國人。”
“當然是英國人,港督就是英國人。”雷衛東下意識的回答道。
“是呀,香江是殖民地,我們這些華人警察,說的好聽是吃公家飯,說的不好聽就是給洋人打工的工具人。
執行他們以華治華政策,要不然怎麼高層全是鬼佬。
而我們華人最大的也只是探長,聽着好聽,管理黑白兩道,其實就是警長,連督察都不是。”
標叔嘆氣道,“便衣還好,手裡有槍,而我們軍裝巡邏的時候,連槍都沒有隻有警棍,怎麼和那些混混匪徒拼,人家手裡有刀不說,有時候連槍都有。
要是工資高還好,皇帝不差餓兵,只要給足錢有的是人去拼命,可我們的工資是多少,一個月才幾百塊,其收入連街上擺地攤的小販都不如,養活家小都困難。
既然這樣我們還不如得過且過,英國人對香江的治安都不着急,我們這些小兵着什麼急呀。”
“可是標叔,我今天看到報紙,說廉政公署成立了,其目的就是管理我們警察。”雷衛東問道。
“廉政公署我知道,和反貪局一樣,換湯不換藥,估計又一個要錢的。”標叔呵呵笑道,
“除非鬼佬對警察政策改變,大幅度提高大家的工資,要不然想改變這一切,難!”
“還是標叔你看的透。”雷衛東聳聳肩。
不愧是警察故事中的老好人標叔,論單兵戰鬥力,十個標叔都不是陳家駒的對手,可是論管理藝術和領導能力,以及看事和忽悠能力,十個陳家駒都比不上他。
故事1中,抓捕毒梟朱滔的獵豬行動,雖然陳家駒奮不顧身的追捕,抓住朱滔。
但因爲有警員暴露身份,加上黑警故意擅離職守,以至於沒有人贓俱獲導致證據不足不能把朱滔繩之以法。
於是在警局,林蒙、驃叔和一位大律師玩了一出反間計,所有人都有罪名指控,唯獨把女秘書莎蓮娜轉做污點證人,允許保釋。
然後藉口支開所有人,留下盤問莎蓮娜,結果一句話也沒說。
莎蓮娜出去後,朱滔律師不相信警方對她什麼也不問,讓朱滔對莎蓮娜產生懷疑,之後派人追殺,逼得莎蓮娜走投無路,不得不和警方合作。
如果不是陳家駒自作聰明,讓同事火星假扮殺手刺殺,以至於弄巧成拙被莎蓮娜識破,也就沒有後來的事情了。
故事2中,陳家駒心生退意,要帶女朋友去旅行,結果發生銀行商場爆炸案。
標叔和上級林署長一唱一合,從機場把陳家駒忽悠回來了,連他的女朋友忘在飛機上。
故事3中,爲了打擊一個國際販毒集團,需要一個超級警察去做臥底,任務交到了已經是總警司林署長手裡。
他和標叔外加一個女警演戲,讓陳家駒正巧在門口聽到他們的爭吵,忽悠他主動去爭取這個超級警察的任務。
故事4中,原本只是個簡單的押送犯人的任務,結果讓陳家駒破獲了個國際核武器販子的大案,驃叔只在中間打了幾個電話,最後上核潛艇領功。
這些都表明,標叔的管理藝術有多高,要不然也不會升職那麼快。
故事1中就已經是高級督察。
不要小看高級督察,覺得是芝麻小官。
要知道那可是八十年代初,當上督察的都是鳳毛麟角,最好的例子就是標叔的上級林蒙林署長。
作爲大警署,中環警署的署長,估計是副署長,林蒙出場的時候的警銜還是總督察,到了第三部,擔任署長的林蒙已經是總警司,標叔也掛上了警司銜。
這一切都源於鬼佬對華人警察的警銜壓制。
在香江呼風喚雨,通吃黑白兩道的總探長雷洛,看着位高權重,連鬼佬都不給面子,其實警銜和標叔一樣,都屬於員佐級別。
不要舉陳新堅、李軍夏這些在六十年代末就當是督察、警司的例子,認爲他們在警隊權利比雷洛大,其實他們和雷洛走的是兩條線。
雷洛的權利源於偵緝處也就是大家俗稱的CID,成立於1923年,隸屬於香港警察隊,負責刑事偵緝,由偵緝處處長領導。
刑事偵緝處的警官幾乎都是英國籍,華人基本沒可能當上警官。而這些英籍警官基本都駐守於總部,主要負責安排文件及下達命令等案頭事務。
實際負責各區事務的就是各個華探長以及探長們。
因爲負責具體事務,探長們對各個社團都非常熟悉,長期相處下來,這些探長和各社團的當家人關係十分微妙,只要社團不去騷擾工商業界及中上層市民,他們也就睜一隻閉一眼。
後來警隊增設了總探長職級,直接向獨立運作的刑事偵緝處處長負責,總探長有權力調度全體的偵探人員,這就使得手中權力更爲集中。
其權利有多大!
從1973年,刑事偵緝處被撤消,改爲刑事偵緝部,職級系統與軍裝部結合統一。
所有與刑事偵緝相關的部門歸納至行動處,從此成爲行動處轄下的一個分支部門,即刑事部,純粹負責刑事偵緝,不在負責民事。
總探長的權力至此被分散至各部門,各部門由警司級警官領導,所以總探長屬於位低權重,以警長的職位行使總警司的權利。
相反陳新堅、李軍夏不一樣,他們走的是上層路線。
1960年,香港警務署增設了兩個新部門,一個是國際掃毒組,俗稱老國。
另一個是一般犯罪調查科,俗稱633敢死隊,意思是指它的職權範圍之內,不受任何管束,不受任何限制。
成員均爲督察級的人物,其官職全部凌駕於總華探長之上。
但因爲不貼近一線,加上鬼佬的制約,權利遠遠不如探長。
用內地職位進行比喻的話,陳新堅、李軍夏等人就好像是刑警大隊的副隊長、中隊長甚至小隊長,看着警銜高其實管的人很少。
而雷洛則是直接對公安局局長負責的低配副局長,看着警銜低,下屬各個分局的一線警察全都歸其領導。
權利大的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