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來自華國的搖滾

鍾永溯這下真有些騎虎難下了。

他怎麼也沒想到,吳良竟然會用“原創”這張牌來打擊他。

他原本的計劃是讓吳良知難而退,用自己的實力奪下這個場子,讓後讓所有來參加演唱會的華人都知道,他,鍾永溯,纔是舊金山最好的歌手!

可是沒想到,剛裝完逼,就被吳良一棒槌給敲昏了。

我是原創,有種你也用原創,這樣輸了我才服氣!

吳良的邏輯很有道理,甚至讓鍾永溯自己都升起一種無從辯駁的感覺,換做是他,估計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吧。

可他自己的原創……

他這時也開始後悔了,早知道就不稱呼吳良的歌曲爲“狗屎”了,要是他自己等會兒唱出來的歌曲,比“狗屎”還不如,那他該算什麼?

鍾永溯欲哭無淚,正準備說兩句什麼,把這件事抹過去,哪知吳良卻又在這時候站了出來,拿着麥克風用力地說道:

“接下來鍾先生還有一首原創的歌曲要送給大家,請大家用最熱烈的掌聲,歡迎他!”

吳良也看出了鍾永溯打退堂鼓的心思,可這種時候,他怎麼可能讓他逃掉?

你以爲我是什麼,你想踩就踩,不想踩就不踩?

自從我成了一坨屎以後,已經好久沒人敢這樣踩在我頭上了!

哼哼!

他把鍾永溯逼進了絕路,就像鍾永溯當初一點兒面子也不準備給他留一樣!

而鍾永溯聽到了他的聲音,也很快明白吳良的反擊開始了。

這種時候,他又怎麼能怯懦逃跑呢?

他惡狠狠地瞪了吳良一眼,突然咬緊了牙根,調頭回到了舞臺中央。

“夥計們,我們接下來演唱《gaiyas》!”他對自己的幾個同伴說道。

那幾個黑哥們兒臉上全都露出吃驚地表情,紛紛用眼光向他確認真的嗎?

《gaiyas》是他們自己沒事的時候寫出來的歌,從這個名字就能看出來,純粹是胡拼亂湊,這首歌他們當初曾在一個小型的音樂節上面演唱過,唱之前信心滿滿,唱完之後灰頭土臉。

臺下的觀衆甚至都沒等到他們唱完,就已經散的一乾二淨。

這個時候拿這時候歌出來唱,鍾永溯不會是昏了頭吧?

幾個黑哥們兒雖然聽不太懂華語,也對臺下那些黃皮膚黑眼睛的觀衆不太熟識,不過他們也明白,他們要真是唱這首歌,估計得到的噓聲肯定比掌聲多。

可鍾永溯能有什麼辦法呢,他也很絕望呀!

這首歌,已經是他們的“作品”中最拿得出手的一首了,其他歌,他甚至連波動吉他弦的信心都沒有。

要是他的歌真的連吳良的那堆“狗屎”都不如,那他今天說過的每一句話,都將幻化成一隻巨大的巴掌,一耳光一耳光的扇到他臉上。

與其如此,還不如拼一把,反正華國沒有搖滾樂,自己唱的好還是不好,說不定那個騙子根本就分辨不出來呢?

他抱着僥倖的心理,對那幾個黑哥們兒不着痕跡的點了點頭,於是那幾個黑哥們兒會意了,癟了癟嘴紛紛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這支樂隊,是鍾永溯一把手拉扯起來的,他們所有的經費,全都是鍾永溯一個人負擔,所以這幾個黑哥們兒,向來都是以鍾永溯馬首是瞻,他想怎麼樣,咋們就陪他怎麼樣得了。

反正黑人的臉皮夠黑,就算到時候丟人現眼,別人也看不出他們到底有沒有臉紅。

一段古怪的音樂聲響起,那歪歪扭扭的樂器聲,簡直就像是工人修馬路的時候打樁機那煩人的噪音,不斷地重複響起,頓時讓臺下的觀衆難受的捂住了耳朵。

“這什麼歌呀?”一個原本正興致勃勃等着鍾永溯繼續演唱的小年輕鬱悶地說道:“嚇死寶寶了,耳朵都差點兒震聾了!”

那頭髮花白的潘老爺子,更是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心臟,露出一個驚懼的表情:“唉呀媽呀,嚇我老頭子一跳!這是咋的了,哪兒來的噪音啊?”

旁邊的人連忙幫他捂住耳朵,順便在他耳朵旁邊費力的叫到:“潘老爺子,您心臟不好,要不快出去透透氣吧!”

“誒!”潘老爺子倒是從善如流,又或許是真的被這震耳欲聾的噪音弄得頭皮發麻,趕緊站了起來,在親人的攙扶下顫顫巍巍地朝着大門口走去。

歌都還沒唱,突然就看到有人開始往大門口走,舞臺上的鐘永溯,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看在大家都是同宗同祖的份兒上,你們就不能給我留點兒面子嗎?

他捧着手裡的吉他,手心突然涌出了許多汗,,因爲他似乎已經預感到,自己要把這次演唱會搞砸了。

不止搞砸了吳良的,連他自己的也一起搞砸了。

原本還想着把吳良趕出去,自己接過演唱會的地盤,給爺爺和衆多的唐人街觀衆一個驚喜,哪知道,這下驚喜變成了驚嚇,連自己都被嚇傻了。

鍾永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把這首歌給唱完的,總之他只看到,當他的這首“得意之作”演唱完之後,舞臺下的觀衆至少少了三分之一。

也不知道是哪些人,稀稀拉拉給了他幾個掌聲,然後整個劇院就沉默下來,所有人都用無辜的眼神看着他。

人家唱歌是要錢,你唱歌是要命啊!

鍾永溯自己都覺得在臺上待不下去了,當即就拔掉了電吉他的線頭,捂着臉羞愧的從舞臺上往下走。

“等等!”這時候吳良卻突然叫住了他。

“你,你要幹什麼?”鍾永溯警惕地望着吳良,此時的他,早已經沒有了剛上臺時的意氣風發,甚至就連那種高高在上的感覺,也在吳良面前消失的一乾二淨了。

可這並沒有讓吳良徹底消氣。

“這就是你說的搖滾?”吳良望着鍾永溯,似笑非笑地問到:“看來鍾少爺您的歌,也談不上餘音繞樑啊?”

“哼,那也比你那些軟綿綿的情歌好!”鍾永溯輸人不輸陣,鼓起氣勢惡狠狠地回答道。

“是嗎?”吳良挑了挑眉毛,指着空蕩蕩的臺下說道:“這就是你說的好?好到觀衆全都逃出去避難了?”

“我……”鍾永溯梗起脖子,本想再說兩句硬話,但望着空蕩蕩的觀衆席,原本好不容易鼓起來的那股氣徹底消散了。

都成這樣了,他哪還能昧着良心說自己更好?

他不說話了,吳良卻一股火氣涌了上來。

“沒本事裝逼,那叫傻逼,有本事裝逼,那才叫牛逼!”他陰冷的說道:“你看看你自己乾的這些傻逼的事,你爺爺好不容易纔把大家聚在一起,想要過個開開心心的年,結果全被你毀掉了,你現在滿意了?”

“你,你說誰是傻逼?”鍾永溯臉色通紅的叫到:“我本來就比你唱得好,只是他們不懂欣賞,只有他們,才全是傻逼!”

他的話還沒說完,一道人影突然閃到了他身旁。

“啪!”清脆的耳光在安靜的劇院中響起。

鍾永溯整個人都驚呆了,臉上那火辣辣的感覺,似乎在告訴他,就在剛纔,他被人給煽了!

“誰?”他暴跳如雷的轉過身來,卻一眼看到了鍾蘊文老爺子那張鐵青的連,頓時嚇得一個哆嗦,趕緊縮緊了脖子。

“你這個孽畜!”鍾老爺子真是氣得不輕,連孽畜這樣的話都說出口了:“你在這裡胡說八道什麼,你說誰是傻逼?”

“我,我……”鍾永溯畏畏縮縮,在發飆的鐘老爺子面前,他連一個囫圇的字都說不出口。

“你給我滾,滾出去!”鍾老爺子怒火沖天地指着大門口到:“好好的一場演唱會,全都被你給毀了,你現在高興了,滿意了?”

鍾永溯舔了舔嘴脣,臉上血色盡失。

不過他到底還有一點兒骨氣,昂起頭,二話不說就朝門口走去。

“等等!”哪知這時吳良卻再一次開口叫住了他。

鍾永溯回過頭來,兇狠地瞪着他叫到:“你還想幹什麼?”

“你剛纔說,我不懂搖滾。”吳良低着眉眼,淡淡的說道:“我接下來就讓你看看,我到底懂不懂搖滾。”

“哼!”一提到這個話題,鍾永溯頓時恢復了自信,不屑地說道:“華國根本就沒有真正的搖滾,你想唬我?”

“華國有沒有搖滾,你聽過自然就會知道了。”吳良不與他辯駁,徑直轉身走到了臺上,同時撿起了他仍在地上的電吉他。

一把吉他,一個人,就這樣孤傲的站在舞臺上,雖然周圍一片沉寂,但他卻像是一個絕世的劍客,渾身散發出凜然的氣息。

“一首來自華國的搖滾樂,《一無所有》,送給大家!”

他對臺下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二的觀衆倨傲的說道。

臺下又響起幾聲寥寥的掌聲,或許是之前鍾永溯帶給大家的心理陰影太深了,好多人現在還捂着耳朵。

吳良沒有理會現場的冷淡,用力地一撥吉他弦。

“我曾經問個不休

你何時跟我走”

一聲猶如來自山巔之上的吶喊,頓時讓所有人渾身都涌出了一層雞皮疙瘩。

“可你卻總是笑我

一無所有

我要給你我的追求

還有我的自由

可你卻總是笑我

一無所有”

簡單的歌詞,有力的絃音,卻彷彿一道閃電,重重地劈在了每個人的心頭。

《一無所有》這首歌,與其說是一個年輕的男人對一個同樣年輕的女人的質問,不如說是我們對自己靈魂的拷問,因爲它真正揭露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精神上的富有和物質上的富足,我們到底應該如何選擇?

這是一首極具八十年代特色的歌曲,但其實如果只要我們能讀懂它,就會明白,它根本不受年代的限制,它就彷彿是懸在我們頭頂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隨時在拷問着我們的心靈,滌盪着我們的靈魂。

在地球上,這首歌曾是中國搖滾音樂的代表作,被譽爲中國搖滾的里程碑,正是從它開始,中國的搖滾音樂成熟、鼎盛、衰退、真空、掙扎、奮鬥,整整兩代的中國搖滾音樂人,都受到了它的影響,將搖滾從美國式的發泄,變成了中國式的質問。

正是因爲它的存在,在美國被用來罵街、吵架、撒潑、打滾的搖滾音樂,在中古變成了質問、尋找、探索,以及吶喊。

可以說,他是美國搖滾跟中國搖滾的分水嶺,也是搖滾真正進入中國市場、被完全“中國化”的標籤。

這樣一首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歌曲,突然出現在唐人街“百娛劇院”這樣一個小地方,帶給所有華裔觀衆的震撼,可以說是空前絕後的。

就連很多原本不喜歡搖滾的老人,在聽到這樣一首具有深度的吶喊式的搖滾樂之後,也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他們無法分辨這首歌到底是好還是壞,但他們能明白,這首歌彷彿唱入了他們的內心,讓他們開始去思考,去衝動。

吳良那秦腔一般沙啞的嗓音,更是給他們帶來了感動,帶來了震撼。

他們當中好多人,的確沒有聽過來自於華國的搖滾音樂,但如果讓他們現在來評判的話,他們肯定會堅定不移的認爲,這首歌,一定能代表華國搖滾音樂的水平。

因爲他讓人一聽就着迷,難以割捨。

而站在大門口與舞臺中央,原本想要走掉的鐘永溯,已經聽呆了。

鍾永溯的家學淵源,所以他的中文理解能力,沒有任何問題,從這首歌中,他似乎聽到了一種與以往他說理解的搖滾截然不同的東西。

搖滾樂最初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當初是作爲一種新的音樂形式出現,它的特點就是節拍強烈,歌詞新鮮,具有爆炸式的表達能力。

但那時候唱搖滾的人,其實都是穿着西裝,打着領帶,懷裡抱着一把吉他,溫文爾雅的。

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搖滾變得跟頹廢、毒/品、性,以及暴力沾上了關係,很多搖滾作品中,開始頻頻的出現這些東西,隨後,演唱搖滾的歌手開始了一種所謂“朋克”的進化歷程,他們穿耳釘,戴鼻環,披着金屬感極重的皮夾克,梳着各種怪異的頭型,成爲了叛逆和私生活混亂的代名詞。

固然也有一些人守着搖滾最初的模樣,但大衆的印象,還是被那些“朋克”搖滾的歌手給帶壞了。

而鍾永溯,喜歡的恰恰就是這種“朋克”風格的搖滾。

在他看來,穿耳釘,戴鼻環,那是釋放自我;吸/毒,宣傳性,那是對社會的批判;聲嘶力竭的吶喊,旁若無人的行事,那是對強權的抵抗,是對自由的呼喚。

只有真正的搖滾樂,才能放飛自我,找到本真。

可是聽完吳良的這首《一無所有》之後,他卻突然感覺到,一種原始的力量,一直來自心靈的力量,從他內心深處猛然的迸發出來。

這種感覺,是他以前聽那些“朋克”搖滾所無法感受到的。

甚至那種對心靈的震撼,對靈魂的拷問,以前也從來沒有過。

這就是華國的搖滾嗎?那個來自搖滾荒漠的國度傳過來的搖滾音樂?

爲何它讓我如此震撼,如此……親切?

他迷茫的望向舞臺上的吳良,卻正好遇到吳良同樣投過來的目光。

隔着半個劇院的距離,只聽吳良譏諷的拿起麥克風,說道:“這是來自華國的民謠搖滾,接下來,我再讓你見識一下我們的嘻哈搖滾!”

說完他扔掉了手中的吉他,拿起麥克風,對舞臺幕後播放音樂的人使了個眼色。

這第二首歌,纔是他原本準備要在這次舞臺上表演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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