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店鋪在圩鎮菜市場附近,由於周圍違章亂搭建嚴重,通道狹窄,黃的車也不能直接開到現場,更別說那種大型的消防車了,於是便拉直了水管往火災現場噴射。
剛起火的時候,菜市場人很多,大家都拿着盛水的傢什來救火,突然有人喊小心屋裡有煤氣瓶,大家便都止住了,不敢靠近了。也幸好那人提醒,火燒得強烈的時候,果然就聽到爆炸聲,就見半邊牆塌了下來。
店鋪是一幢三層樓屋,地下是店鋪,二樓住着綺紅哥嫂,三樓卻住着一戶人家。那是一對年青夫婦,男人一早去廠裡打工了,就剩女人和一個兩歲的孩子在家,着火的時候,女人正在菜市場賣菜,孩子還在家裡睡覺,一聽說着火了,那女人便發了瘋似地往家裡跑。她進了那沒成火勢的家裡,卻被已成火勢的大火堵在了家裡。
城郊區的消防車趕到時,火勢已經蔓延到了附近幾戶人家,消防水喉顧此失彼,只能以限制火勢蔓延爲主,後來,市裡的消防車也趕到了,才漸漸把大火撲滅。
清理現場結果是,三層樓屋完全燒燬,並涉及到臨近五戶人家,三樓一對母子死亡。
調查火災的起因是,火災源自於店鋪。
詢問店主時才知道,店主已不知去向。黃忙派人去找,找到綺紅哥的加工廠,結果,連她哥也不見人影了。
黃打電話尋找綺紅,綺紅正在火災現場,看着化成灰燼的樓屋欲哭無淚。
黃在電話裡問:“你哥呢?你嫂呢?他們都到哪去了?”
他大聲吼叫,他還是第一次這麼吼叫綺紅。他很清楚,如果找不到這兩個人,結果會怎麼樣?
綺紅說:“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們到哪去了。”
黃說:“你馬上把他們找回來。不馬上找回去,會以爲他們畏罪潛逃,性質就不一樣了,公安介入,性質就不一樣了。”
現在公安雖然也介入了,但還只按民事案處理。
黃通過他城郊區區委書記的身份,把所有受害受損方都集中在城郊區政府大院,有什麼要求可以向城郊區委提,城郊區委保證爲他們主持公道,保證做到向肇事者索取合理的賠償。
他要把這些人控制起來,擔心他們四處傳言,擴大影響。
黃把火情告訴了陳堅,陳堅二話不說,就往這邊趕。他們都知道,事情不妥善處理,他們是店鋪股東之一的事敗露,對他們來說,後果不堪設想。
綺紅的哥嫂仍然沒有露面。綺紅把所有親戚的電話都打了一遍,要他們注意他們的行蹤,一有消息馬上向她反饋。
綺紅對黃說:“這事不能讓李向東知道。”
黃說:“我在儘量控制,儘量把事情控制在城郊區的範圍。”
他說,這不僅李向東知道了對你不好,我和陳堅都會有麻煩。
他說,有城郊區出面,只要賠償合理,希望他們不會把事情鬧大。
他說,我已經和陳堅商量過了,他們提出什麼要求都儘量滿足他們。
黃說:“現在的問題是要馬上找到你哥你嫂。受害受損方要直接和肇事方對話,談賠償問題,不把他們找出來,不談清楚,害受受損方忍無可忍,事情就有可能鬧大了。”
綺紅說:“讓我去跟他們談條件吧。我想,他們應該認識我。知道店主是我嫂。”
黃看看她,問:“這可以嗎?”
綺紅說:“只能這樣了。我嫂肯定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見着火了,心慌跑去找我哥,兩人一商量,就逃跑了。現在,也不知跑哪去了?手機也關了,一時半會很難找到他們。”
黃也沒有更好的辦法,說:“只能這樣了。”
他陪綺紅一起去會議室。受害受損方都集中在會議室,黃安排的幾個勸說幹部已經勸說不動了,他們嚷嚷着要見肇事者,要與肇事者對話。
他們說,我們不跟你們談,你們把肇事者找來,我們要直接跟她談。
他們說,你們是不是包庇肇事者?爲什麼到現在也不見肇事者露面?
勸說的幹部被羣憤激昂的受害受損方推到了會議室門口。這時候,黃和綺紅推門進去了。
黃說:“有什麼好吵的?吵能解決問題嗎?吵能把死去的人吵活嗎?吵能把損失的東西吵回來嗎?”
他要壓住他們。他要用城郊區委書記的威嚴壓住他們。
黃說:“誰都不願意發生今天這樣的事。既然發生了,就要面對現實,就要尋找解決的辦法。光吵吵有用嗎?”
他說,我的心情像你們一樣,也十分沉重,做爲城郊區黨委書記手機看小說訪問wa,在我的地頭髮生這樣的事,我覺得辜負了大家,有愧於大家。在這裡,我代表區委區政府對在這次事件中的死難家屬深表歉意,對大家遭受的損失深表同情。
他說,請大家放心,區委區政府會出面處理這件事,也希望在區委區政府的調解下,能夠得到大家支持和理解,妥善解決好這件事。
他說,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大家必須冷靜,必須心平和氣地坐下來,好好研究善後工作,吵是沒用的。大家有什麼要求,可以提出來,我們會盡量做工作,儘量滿足大家要求,讓大家滿意。
黃問,誰是受害人家屬?便有一個三十幾歲的男人走了過來,一下子失去兩個親人的打擊使他面容憔悴,彷彿一下子老了十多歲。黃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你家裡人的屍體都已經處理了,都放在城郊區衛生院的太平間裡。他說,你要相信區委,要相信黨和政府,我們會公正地處理這件事,會盡快拿出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合理的賠償辦法。
那男人的一句話嚇了綺紅一跳。他說:“我什麼都不要,我要血債血償!”
有人也咐合,對,對。不能便宜了肇事者。不要以爲有錢就大過天,用幾個錢就可能逃脫法律的懲罰。
黃攤開雙手,做了個下壓的動作,示意大家靜一靜。
他說,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但是,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冷靜地考慮一下,血債血償是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我希望大家冷靜地考慮一下,能不能血債血償?
他說,肇事者引起火災,這是事實。但是,她是不是蓄意謀殺呢?我想應該不是,只能說是意外失火,而是意外失火造成了死亡事故。大家應該會同意我這個看法吧?有關權威部門的事故鑑定很快就會出來,其實,還沒出來,大家也知道肇事者並非蓄意殺人。
他說,這樣上了法庭,法庭判這個案子的話,是不會以蓄意殺人案的量刑標準來判的,不可能判她殺人罪,只能根據火災損失的輕重,判她有期徒刑。
黃說:“肇事者受法律制裁是罪有應得,但是,這樣,你們能得到什麼?最多政府出於人道,給予你們一點微不足道的補償。值嗎?你們認爲值嗎?”
他說,如果把這事當成一樁民事糾紛進行處理,就不一樣了,大家都可以從肇事者那裡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
他說,當然,我說的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也可以說是城郊區委區政府向大家提出的一點中肯的建議。接不接受?還是由你們自己作主。
大家議論起來。
有人說,黃書記說得也有一定道理。
有人說,肇事者如果只判個十年八年,我們又什麼都得不到。這就有點像是兩敗俱傷了。
有人說,我們聽黃書記的。黃書記,你給我們作主。
受害人的家屬耷拉着頭,便也不說什麼了。
有人便喊了起來,肇事者呢?我們要與肇事者對話。
有人說,聽說肇事者逃跑了?找不到了?是不是有這事?
黃見局面已基本控制了,不由得鬆了一口氣。
他笑了笑,說:“這個大家不用擔心,肇事者是不敢來見你們,害怕你們打她,害怕你們會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一直站在黃身後的綺紅說話了。她說:“大家有話要說,跟我說也一樣的。大家可以先把自己的一些要求提出來。”
綺紅不說話還好,一說話,有人便認出她了,知道她與肇事者的關係了。有人就指着綺紅說,就是她,她就是肇事者,她也應該是肇事者。那店鋪也有她一份。我們跟她談,跟她談賠償。
受害人家屬突然激動起來,衝上來揪住綺紅的衣襟,把綺紅提了起來。
他說:“你賠我老婆,賠我兒子。”
黃忙上前制止,說,放手,你放手。你們看清楚,她不是肇事者。她只是肇事者的妹妹。但是,那還制止得了,稍稍平靜的人羣又激動起來,洶涌而上,把黃擠得趄趔着直往後退。
綺紅掙扎着,在激動的人羣裡,也不知被誰打了一巴掌,也不知誰揪亂了她的頭髮,小腹還捱了一拳,結結實實的一拳,痛得她差點暈過去。幾個勸說的幹部衝進人羣,好不容易纔把綺紅搶出來。
她早已經衣冠不整,頭髮披散,臉兒發青,嘴角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