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東大概是晚上十點回到酒店房間的,已經有好幾分醉意了。在這種情況下,在這個陌生的環境,李向東本是不想喝得那麼多的,然而,那幾個認識他的臨市人都說一定要喝,都說大家曾經是一條戰壕裡的戰友,同生死不敢說,吃飯喝酒玩三陪小姐到是沒少幹過的。你當了市長臉就變臭了?架子就變大了?
李向東在市(縣)當過國土局局長,當過市政府秘書長,分管過城建、協抓過招商引資,經常到地級市去開會,偶爾也到各市(縣)取取經,所以,與這方面的人都很熟。他們在司徒的組織下,定要狠狠地祝賀李向東,於是,這晚飯就吃喝得很壯烈。
國土局局長還是李向東當局長時的那位,因此,舉起杯就說自己進步不快,說以後李市長要多多關照。這麼說,他先把酒喝了,李向東不得不喝。
招商局局長參觀過市(縣)的招商大樓,說那創舉別說在地級市,就是在省也不多,說他們想要那麼搞,化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沒搞起來,真是佩服佩服!大家就說,要不怎麼就不見你當市長?不服氣不行!他說,服氣,服氣!這麼說,他把酒喝了,李向東又不得不喝。
分管城建的副市長說,李市長那能力是超羣的,到了地級市,一個小副秘書長就把那些局長主任的吆喝得團團轉。說一個小地方的官到大地方去,別人根本就不把你放在眼裡,但李市長還是把那些目中無人的傢伙鎮住了。這麼說,他把酒喝了,李向東還得喝。
司徒最後一個敬酒,說:“我也不多說什麼了,話都讓他們給說了,我就表表決心吧,以後一定緊跟李市長,把工作做好,包括公事的工作,私事的工作。一定讓李市長滿意,讓李市長放心。”
李向東還是要喝。
這些人也不是跟李向東一次兩次喝酒了,都知道李向東酒量深不可測,不許李市長看不起他們,不許李市長抿一口,喝半杯應付他們,就把李向東喝得天旋地轉。
他們還不放過李向東,還要跟他喝紅酒啤酒,說一定要放倒李市長,一定要讓李市長好好感受他們臨市人民的熱情。
李向東連連擺手,說:“臨市人民太熱情了,有點要把我烤焦了。”
他邊說,邊脫外套,頭上已沁出了汗。
李向東很清楚自己,這頭上一出汗,就是一種信號,就是到了一種境界,到了一種喝多少都似乎不怕,即使喝醉了也不知道的不怕。
以前,在市(縣)喝得再那個,還有黃呢,還有小劉呢,不管他們離得多遠,一個電話,他們都會趕過來,都會把他扶回去安置好。在地級市,他也不怕喝到這個度,那時候,也還有陳小雨在身邊,陳小雨也會照顧他,不僅把他送回宿舍,還會守着他直到天亮。
然而,在臨市,有誰能照顧他呢?
司徒嗎?當然不可能,一則司徒比自己年紀要大許多,要一個五十多歲的人照顧他,自己心裡也過意不去。一則李向東對司徒也不放心。喝醉了酒,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會說什麼話,但說的都是心裡話,這話讓司徒聽到了,能保證他守口如瓶嗎?
李向東只能自己照顧自己,只能小心翼翼地保護自己。
酒喝得興奮了,大家都嚷嚷喝卡叫小姐了,李向東就悄悄對司徒說,他得回去了。他知道,這種狀況,其他人一時半會是不會想到自己的,等到他們想起自己的時候,司徒出來幫他說幾句話,大家儘管也會罵幾句,但也無可奈何了。
哪曾想,司徒要拉住李向東不放,他說,不行不行,這還沒散呢,你李市長怎麼能走。他對大家說,李市長說要回去了,你們有沒意見?李向東要走的事一通天,大家自然是不會放他走了。有人就過來說,李市長,你不能當了大官就脫離羣衆了,不就叫個小姐過來唱歌跳舞喝酒嗎?我們又不是沒一起玩過?當了市長就不當我們是兄弟了,就對我們有顧忌了,就不和我們一起泡妞了?有人說,不行不行,我們一定要在李市長的領導下,在李市長的指導下,進行一次思想大解放。
李向東很無奈,只得坐下來。
他想,他是不能再喝酒了,只是唱唱歌,跳跳舞。
這酒店的夜總會不知有多少個媽咪,總之來了五六個,一個媽咪挨着一個客人,趴在肩上,湊近耳邊很纏綿的樣子要他們叫小姐。從媽咪那曖昧的態度,李向東就能看出,他們是這的常客,或許,也知道他們是幹什麼的。儘管李向東第一次來,她們都知道李向東不是普通人,和這幫人在一起吃飯喝酒,且又坐在中間,讓人衆星捧月的,定是比他們的官還大的人了。
貼在李向東身上的媽咪問:“老闆喜歡什麼樣的小姐,是年青的,還是成熟點的?肯定都很溫柔,老闆想要她幹什麼,都會很聽話。”
李向東說:“能喝酒就行。”
媽咪纔出去,馬上就把小姐帶進來了彷彿小姐早在門外等着了,彷彿酒店夜總會所有的小姐都涌進來了,把房間擠得滿滿的。
剛纔貼着李向東那媽咪拉着一個小姐,撥開擁擠的人羣,直把那小姐送到李向東面前。那是一個生得很一般,已不算年青的小姐了。
司徒忙說:“你這是分配呀?硬性攤派呀?”
那媽咪說:“老闆說要找一個能喝酒的小姐。”
其他人說,不能,不能。
其他人說,老闆自己就能喝酒,他們強強聯手,還不把我們都喝倒了。
其他人說,給老闆找漂亮點的,年青點的,越年青越好,能不能喝酒無所謂。
他們就在小姐羣裡張望,看到還上眼的,就近前細看,偶爾,還叫某位小姐撥拉耷拉到臉上的垂髮,感覺還行,就問,這位怎麼樣?既問李向東,也問其他人,像給皇帝挑妃子般。最後,就找了一個公認爲最漂亮的小姐給李向東。
小姐找畢,就唱歌就跳舞,當然,還繼續喝酒,喝紅酒喝啤酒。
李向東要陪他那小姐幫着喝,大家都不願意,李向東就說,再不能喝了,再喝就醉了。他們說,你能醉嗎?你喝得醉嗎?他們說,你是酒仙,我們喝醉了,你也不會醉。
李向東說:“我半杯,小姐幫我喝半杯吧!
他們說:“不行,絕對不行。”
李向東說:“你們真有點人多欺人少了,我這是在跟你們車輪戰,讓小姐幫喝半杯不行嗎?”
那位副市長說話了,說:“就半杯吧,就讓老闆喝半杯吧。”
當然,賠李向東那小姐也要喝半杯。
那小姐竟是不能喝酒的,連喝了幾個半杯,脖子都紅得發紫了。
李向東覺得不能再這麼喝了,其他幾個人還興致勃勃呢,即使允許自己半杯半杯的喝,自己也夠嗆,肯定要喝趴了。
他想,不溜是不行了。可怎麼溜呢?
正猶豫着,陪他那位小姐的一句話提醒了他。她說,你們都是當官的吧?李向東問,你怎麼知道?她說,他們經常都來這裡玩。她說,我還是第一次見你。她說,你的官一定是最大的。李向東笑笑說,我是官最小的。她說,你騙不了我。他們喝酒很少要人喝半杯的,讓你喝半杯,肯定就是你的官最大了。
李向東心兒“咚”地一跳,想,是呀是呀,自己可不是以前那個國土局局長了,不是那個分管城建的市政府秘書長了,自己可是市長,是這裡官最大的,想走就走,自己還在乎些什麼?還要顧慮些什麼?難道他們還敢責怪市長,還敢跑到他那房間去敲門,把他弄回來?
這麼想,李向東不跟任何人打招呼了,就離開了酒店的夜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