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悅桐要挾去沐足,期間於腦海中整理了一遍已知信息,得到的結論爲本案的重點是不知所蹤的雷傲陽,及毒殺洪森的奇怪男人。此時手機響起,是流年來電,我還以爲他是想告訴我屍檢的情況,但他一開口,我就覺得不對勁,因爲他的聲音出奇地虛弱,似乎受了傷:“阿慕,快來法醫處,屍……屍變了!”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什麼屍變了?”我焦急問道。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我昨天被人打暈了。醒過來就發現鍾剛死了,史珉澤的屍體不見了,你還是先過來再說吧!”
屍變?太嚇人了吧!流年身爲法醫竟然會說出這種話,似乎不太合邏輯,他應該知道屍體也許會出現局部性肌肉抽搐等所謂的屍變表現,但要跳起來把他打暈,還把他的助手殺死根本是沒有可能的事情。但他爲何會說是“屍變”呢?聯繫到《推背圖》中有關聖人的預言,難道史珉澤真的是預言中的聖人?
屍變雖匪夷所思,但復活之說更難以讓人信服,縱橫古今中外有關復活的記載,大概只有耶穌基督於死後三天覆活。然而據《聖經》所載,耶穌也只不過是在死後三天,墓穴大開,屍首不知所蹤,信徒從所謂的天使口中得知其復活的消息,並沒有人親眼目睹復活後的耶穌。因此不能排除是部分信徒將耶穌的遺屍轉移,並假扮天使散播謠言。也就是說,有史以來又沒有被認可的、有關人類死後復活的確實的記載,數千年來也沒有,今天也不可能發生。因此我不禁懷疑是奇怪男人襲擊流年並盜取史珉澤的屍體。然而,在未了解事情始末之前,就作出毫無根據的猜測沒有任何用處,還是先到法醫處瞭解情況再說。
與悅桐及蓁蓁一同來到法醫處,發現流年的頭包紮得像個印度人似的,坐在椅子休息,衣服上還有不少血跡,看來他沒少受罪。刑偵局的夥計早已經來了,正在處理現場。
“你的腦子沒問題吧?”我佯作關切地問候流年,其實他的腦子平時也不見得正常,不然也不會毫不在乎身上有股屍臭味。
“我就知道狗嘴裡吐不出象牙,我的腦袋沒給砸壞,還清醒着。”他的傷勢雖然不輕,但還挺精神的,腦子應該沒問題。
“你沒被揍傻就好了,可是,你爲什麼說史珉澤屍變呢?你是法醫,應該知道死人是不可能跳起來襲擊你的。”我與他交談時,悅桐跟我打了個招呼就走進兇案現場,也許是職業病吧,發生了詭異的案子,她可是急不及待地要到現場查看。蓁蓁沒有什麼事幹,也跟她一起溜走了。
“我也懶得跟你解釋,先帶你去看點東西再說。”他說罷便吃力按着椅子的扶手,想站起來。雖然我很不願意沾上一身屍臭,但總不能不幫忙扶他一把吧!
扶起他後,他便帶我到保安室,讓值班的保安調出昨天的監控錄像。從大門口的監控錄像中,能清楚看見昨天18:03時,有個穿着白大卦、赤腳的高瘦男生從大門口離開。雖然沒能看到他的相貌,但憑背影辨認,的確很像史珉澤,而且在此之前並無外人進入法醫處,可以排除他人盜屍的可能性。難道真的是屍變?
我詢問值班的保安,昨天十八時左右去了那裡,怎麼有奇怪的陌生人離開也不上前攔截,得到的回答是:“我當時到食堂打飯去了,離開了大概十分鐘左右。”
我思索片刻後,詢問流年:“會不會是假死?”屍變及復活在現實當中都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我寧願相信這是假死現象。
“不可能,他胸前的傷口的很深,雖然沒有傷及內臟,但在兇案現場流失了大量血液,如果沒有得到輸血,就算是假死也不可能活過來。不過我給他做屍檢時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他的傷口是自己抓的!”流年的語氣十分肯定。
“自己抓的?有這個可能嗎……”我把右手伸到左肩比劃了一下,正如流年所言,如果自己抓自己的確能造出類似的傷痕,但一般人是不可能做到的,不過一般人也不可能徒手卸下別人的手腳。
“這個你不用跟我爭論了,我可是法醫,從傷口的情況能判斷是怎能形成的。如果是他人所傷,傷口不可能是這樣。”他的確比我更瞭解屍體,因此他判斷無需懷疑。當然我也沒有懷疑,只是略感驚訝而已,我本來以爲史珉澤殺死四人後,碟仙便附在雷傲陽身上把他殺死。
“阿慕,你過來一下,悅桐有發現了。”蓁蓁忽然跑出來叫我。
“發現了什麼?”我邊走邊問。
“她發現了一條白毛。”蓁蓁的回答讓我感到莫名其妙,一條白毛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然而從她茫然的表情看來,她也是不知就裡。
我跟她一起扶着流年進入鍾剛遇害的地方——解剖室。解剖室裡面並沒有我想象中那麼零亂,解剖臺旁邊放了張用於搬運屍的推牀,鍾剛的遺體就趴在另一邊的地面上,一把大號手術刀柄深深地插入他的後腦,少量血液染紅了傷口附近的毛髮。很多人以爲解剖用的手術刀,形狀就跟吃牛扒的餐刀類似,其實並不是這樣。手術刀分刀柄(或稱刀架)及刀片兩部分,刀柄分大小號兩種,配合不同的刀片能切割不同的身體組織。而手術刀柄的末端並不尖銳,就算配上鋒利的刀片也只能用於切割皮膚及肌肉,很難想像以其插穿堅硬的頭骨需要多大的力氣。
悅桐蹲在鍾剛身旁,在查看他的右手。他的右手緊緊地捏着一把夾子,夾子尖端似乎夾住了一條白色的細毛。然而,我對夾子夾住些什麼並不在意,因爲我的心思都放在悅桐兩腿之間——她的雙腿怎麼夾得這麼緊,只要稍微分開一點點我就能知道她穿着什麼款式的內褲。淡黃色的丁字褲啊,真是一件惹人遐想的東西,幸好我沒有戀物癖,要不然肯定會溜到她家裡偷上一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