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人劍交易

“‘馬面阿婆’其實是暗指十二時辰中的‘午馬’,也就是午時,即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一時。我想小相應該會取中間值,也就是中午十二時跟我見面。”我道出解釋後立刻察看手錶,發覺距離約十二點只剩二十分鐘,可是我還不知道約定地點在哪兒。

小相傳達的信息,我們已經解開了當中的三分之二,剩下的只有“囚禁於地獄門前213年”這一句。能肯定的是當中必定包含約定地點的提示,但到底是哪裡,我卻怎麼也想不出來。

“這213會不會是指2B呢?我在網上經常會這樣罵那些傻X。”已讓喵喵把臉抹乾的偉哥說。

“2B?小相通常不會說髒話……”我突然又想到些事情,衝到窗前望向遠處的街道,“地鐵站哪個出口距離我們這裡最近?”

“B2啊,我跟韋韋每天都走B2出口上下班。”喵喵傻乎乎答道。

蓁蓁捅了她一下,小聲問道:“都叫韋韋那麼親密了,還一起上下班,你們該不會已經住在一起了吧?怪不得偉哥才那麼一點兒工資,也非要租個兩房一廳的單元。”

喵喵紅着臉低頭不語。

雖然發現偉哥跟喵喵的“姦情”是件挺有趣的事,但我現在可沒時間逗他們玩兒,因爲我已經知道約定地點在哪兒。

“地獄門前”其實是暗指地鐵出口,“213”即是B2,小相的電話是十幾分鍾前打來,根本沒時間讓我去太遠的地方,因此可以肯定約定地點就是距離公安廳最近地鐵站的B2出口。

“我出去一趟。”我撂下這句話便衝出門外,往技術隊飛奔。

雖然距離約定時間只剩下十五分鐘,但我必須往技術隊跑一趟。之前在王村防空洞遇到小相一事,我至今仍沒敢告訴悅桐,並一直爲此而感到愧疚。因此,這次不管如何,我也得把她帶上,不然恐怕要內疚一輩子。

我在技術隊裡找到正在工作的悅桐,一把拉住她的手臂便往門外跑,她驚惶地叫道:“你想幹嗎?竟然大白天衝進公安廳擄掠良家婦女!”

“這事兒等不到晚上。”我拉着她邊跑邊說,“帶手機沒?快給見華打電話。”

“擄一個還不夠,連兄弟的妹妹也不放過?”她使勁兒地像掙脫我的手,我只好抓得更緊。

“我現在就帶你們去見我的兄弟!”

此話一次,她便不再掙扎,只是默默地掏出手機。

我幾乎用盡所有的力氣,終於趕在十二點前跟悅桐來到地鐵站B2出口。剛停下腳步,我便喘着氣問道:“電話打通沒有?”

“沒有,見華的手機關機了。”悅桐邊說邊往四周張望。

此時正值午飯時間,進出地鐵口的人流如過江之鯽。把見面地點定在這裡,好處是就算被跟蹤亦能輕易脫身。但壞處是我們東張西望了好一會兒,仍未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小相的身影。

看着川流不息的人潮,我擺手示意她先別管見華,反正就算聯繫上,也來不及趕過來。還是專心留意附近的情況,看小相會從哪個角落冒出來。

就在我把注意力集中在進出地鐵站的人流當中時,一束耀眼的紅光於眼角閃現,使我略感眩暈,本能地閉上眼睛。睜眼時,紅光已經消失。往射出紅光的方向望去,發現街尾轉角處有一個熟識的身影。

“他在那裡!”我拉着悅桐衝向街尾。

然而,當我們跑到街尾時,卻沒發現小相的身影——他早已經消失於人流之中。我無助地往四周張望,紅光再次於眼角閃現,尋光覓去發現小相就在兩百米外的巷口。

我們像玩兒捉迷藏似的,從大街轉入小巷,再從小巷轉入僻巷。幾經波折後,遊戲終於在一條無人的冷巷中結束。

在這骯髒的冷巷裡,揹着一個長方形大盒子的小相,對着我們,或者說只是對着悅桐露出牽強的微笑。

小相肯定不是爲跟悅桐見面而來,但對兩年未見的戀人而言,不管是多重要的事情也要暫且放下。因此,我識趣地在一旁抽菸,先讓他們互訴相思之苦。

悅桐面無表情地走到小相身旁,兩人皆不發一言,只是默默地凝視對方。良久,小相先打破沉默,露齒笑道:“這兩年一直要你爲見華操心,辛苦你了。”

簡單的一句開場白,換來的卻是悅桐狠狠的掌摑。

我訝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幕,不知是否該上前詢問怎麼回事。雖然他們並沒像我料想那樣激烈地擁吻,但也不至於見面就是一巴掌吧!然而,男女間的事情,作爲旁觀者還是別插手爲妙,我向他們能自行解決問題。

“我等你兩年,爲的就是這一巴掌!”悅桐冷酷地拋下這句話便轉身離開,直到消失於巷口也沒有回頭。

我訝然地望着巷口,直到小相拍我的肩膀纔回過神來。

“你不去追她?”我愕然問道。

小相苦笑道:“這兩年她爲了我已經吃了很多苦,我不能再強求她繼續爲我付出。”

“我可被你們弄糊塗了,這兩年她天天盼望你的出現,剛纔知道我要來見你,她不知道有多緊張。可是你只說一句話,她馬上就翻臉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我不解問道。

“就是因爲她仍深愛我,所以當她知道我心裡已經沒有她,她纔會這麼生氣……或者說,是絕望。”他苦笑解釋,“剛纔她一聲不吭,是在等我先開口,她想知道我是否還是兩年前那個她深愛的男人。或者說,她想知道我是否仍值得她去愛。”

“哈,她把這兩年的四年全都寄託在這一刻,可你這臭小子一開口卻只提見華,也難怪她會甩你一巴掌。”我已明白剛纔的一幕是怎麼回事,但另一個問題亦隨之而來,繼續問道,“既然你知道她會生氣,那你還要把她氣走?”

“兄弟,愛不代表佔有,有時候必須懂得放手。”他攬住我的肩膀,“你認爲跟着一個一聲不吭便失蹤兩年的男人會有幸福嗎?我愛她,所以我不想她繼續跟着我受苦。”

“這麼說,你還想繼續現在這種生活?你要知道,現在已經沒人替你照顧見華了。不過,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接見華到警員宿舍住。”我給他遞了根菸。

“已經戒了。”他把煙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給一個閒來沒事、喜歡以毛手毛腳來活躍氣氛的金魚佬。等我把事情辦好後,就會跟見華一起生活,戒菸就是爲了不影響她的健康。”

(“金魚佬”即怪叔叔,粵語方言,多指有戀童癖或露體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種中年男子出於誘拐的目的,在天台上養了些金魚,並對一些小女孩說:“小妹妹,叔叔帶你去看金魚好不好呀?”

將對方誘騙到天台上後便伺機侵犯。此案被揭發後,“金魚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別稱。)

“這話要是讓悅桐聽見愛你,她肯定後悔沒多甩你幾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沒能讓你戒菸,現在你卻爲了見華戒掉。”

“敘舊就此打住吧,我讓你過來是有件事要你幫忙。”他將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製的,長一米有餘,寬二十多釐米。背後有一根揹帶,能方便背起來,不過捧在手裡有點兒沉重。我呆望着手中的盒子,不明就裡地問道:“這是什麼?”

他答道:“是古劍坤闔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隨即將盒子打開,裡面的確有兩把古劍,其中一把是兩年前失竊的坤闔,另一把是斷開兩截兒的仁孝。

“你給我幹嗎?它們可是你的犯罪證據呢!”我驚愕道。

他笑道:“犯罪證據?有趣,你能告訴我是怎麼回事嗎?”

我把坤闔失竊、雨欽目擊他帶着半截兒仁孝離開防空洞、在吳威夫婦遭到縱火的住所中發現他的打火機,以及在王志均家中發現他的指紋等事逐一道出,並告知警方懷疑他跟這些案件有關。

“嗯,坤闔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證據證明我犯罪,充其量只能說我玩忽職守。至於打火機……”他說着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打火機遞到我手上,“雖然我已經戒菸,但還是一直待在身上,在火災現場找到的那個大概是文福僞造的。”

我拿着打火機仔細觀察,跟文福給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這個顏色要暗黃一些,明顯是因爲使用時間較長的緣故。也就是說,眼前這個纔是真品。

“那指紋又是怎麼回事?”我實在想不通他的指紋爲何會出現在兇案現場。

他語重心長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這個社會的變化。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經驗有時候會等同於偏見。現在有一種玩意兒叫‘指紋套’,能複製指紋。一些經常遲到早退的人,會用這玩意兒來混過指紋考勤機。當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來在兇案現場留下指紋。”

“有你在真好,很多我怎麼向也想不通的問題,對你來說只是小菜一碟。”我向他豎起大拇指,“不過,你把這兩把古劍給我幹什麼呢?”

“爲了見華。”他的神清突然變得憂鬱起來,“文福把見華抓去了,要我用這兩把古劍將她贖回來。”他把一部手機交到我手上,“我約你出來,是想你替我走一趟,這部手機裡有文福的號碼。”

我看着手機及劍盒,遲疑片刻才答道:“你讓我辦的事,我從來沒有推辭,但這可是關乎見華安危的事情,你就能放下不管嗎?”

“正因爲關乎見華的安危,所以只有交給最值得信任的兄弟,我才能安心。”他看了看手錶又道,“時間已經差不多,我還有事要辦,得先走一步。”“你這樣就走了?”我慌忙抓住他,“老大正準備通緝你,我想你還是先跟我回去把事情解釋一下比較好。”

“放心,等我把事情辦妥,會給你跟老啊一個交代。”他往巷口瞥了一眼,“我真的要走了,要不然你的搭檔會讓你爲難。”

我回頭望向巷口,發現有個鬼祟的人影兒正在窺視我們。對方發現我回頭便立即躲藏起來。我轉過頭來,小相已在巷尾向我揮手道別,隨即隱沒於熙攘的街道當中。

“別跑!”身後傳來熟識的聲音,剛轉過身便看見蓁蓁已經跑到跟前。

“別追了,街上行人那麼多,你根本找不着他。”我把他攔住。

“你縱容疑犯逃走,廳長一定會追究的!”她恨鐵不成鋼般跺了下腳,隨即看着我手中劍盒裡的兩把古劍,“這兩把不就是重要的證物嗎?他怎麼會交給你?”

我把劍盒合上,換上嚴肅的表情,不亢不卑地問道:“能當作沒看見嗎?”

“不行!”她對我怒目而視,但嚴厲的眼神又帶有三分關切,“你這樣做會把自己的前腿毀掉。必須將這兩把古劍交由證物科保管,快把盒子給我。”

“沒有商量的餘地?”我利用盒子上的揹帶,將劍盒背上並後退一步。

“慕,現在不是賭氣的時候,你心裡應該很清楚,我是在爲你的前途着想。”她的怒意已被恨鐵不成鋼的關愛取代。

“人生在世,不能只着眼於功名利祿,友情其實也挺重要的。”我再度後退,“兄弟有難時,要我袖手旁觀,我可做不到。哪怕我會因此而失去工作,甚至觸犯法律……”

“甚至因此而失去我,你也毫不在乎?”她踏前一步向我逼問。

“你們小兩口兒的感情挺不錯喲!”背後傳來一個洪亮的聲音,回頭一看,發現不知何時來了四名虎背熊腰的健碩大漢。爲首者頗爲眼熟,仔細一看便認出是小相的至交好友。

此人名叫王猛,綽號“榴蓮”,是個黑道小頭目,四年前曾因涉嫌謀殺而被拘捕。當時所有證據都對他不利,大家都認定他就是兇手,唯獨小相相信他沒有殺人,夜以繼日地追查案中每一個細節,最終爲他洗脫嫌疑。

我曾經問小相,爲何會相信這種毫無誠信可言的小混混。他當時的回答至今仍在我腦海中迴盪:“因爲他是我兄弟。我從不懷疑我兄弟,就像我從沒懷疑過你一樣。”

榴蓮帶來的三名大漢擋在我跟蓁蓁之間,他則在我身旁挨着牆壁抽菸,以叫罵般的大嗓門對我說:“臭條子,其實我看你挺不順眼的,要不是看在小相的分兒上,我現在就像揍你一頓。”

小相曾跟我說,眼前這大塊頭之所以被稱爲“留戀”,皆因其脾性剛烈,猶如渾身長刺的榴蓮。因此,他身邊的人要麼對他敬而遠之,要麼像小相那樣與他稱兄道弟。

我既然知他的脾性,自然不會與他計較,聳肩道:“你不會是特意來這裡向我示威吧。”

“我纔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你這種小嘍囉身上。”他瞥了蓁蓁一眼,“小相知道你肯定搞不定自己的女人,只好讓我來當白臉。”

“你可別傷害她!”我緊張地叫道。

“靠!”他瞪了我一眼,走到我身邊小聲道,“你當我第一天出來混呀?小相特意給我交代,別傷你姘婦一根汗毛。不過他可沒說我不能揍你……”他突然放聲大吼,“還不給我滾!”說着一手揪着我的後領,把我摔向巷尾,害我摔個惡狗撲屎。

“你們想幹嗎?襲警可不是小罪!”蓁蓁驚惶叫道,隨即與榴蓮帶來的三名大漢混戰。

榴蓮雖然對我毫不客氣,但他跟小相的關係非比尋常,既然小相交代過不能傷害蓁蓁,我想他下手會有分寸。於是便沒理會正在跟三名大漢混戰的蓁蓁,爬起來跑出冷巷。

走到大街上,我便掏出小相給我的手機,撥打電話簿裡唯一的號碼。電話接通後,文福的聲音從聽筒裡傳出:“終於想通了吧,跟我們作對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想救你的妹妹,就趕緊拿聖劍來交換。”

“不好意思啊,王警官,要跟你交易的不是小相,而是我,幕申羽。”

“哦,他已經被你們抓住了?”他的語氣略顯驚訝。

“這不是問題的重點,你想要劍,我想要人,這纔是我們要談的。”

電話彼端沒有立刻作答,我隱約聽到細微的交談聲,但沒能聽清楚交談的內容。片刻後文福又道:“是誰把聖劍送來無所謂。不過我得提醒你,鑰匙敢耍花樣,這女孩兒的命就沒了。”

隨後,他要去我在今晚九點,帶上兩把古劍前往吳威夫婦住所遺址,並提醒我必須孤身赴約,若我做出任何可能一起“誤會”的舉動,他會毫不猶豫地將見華殺死。

我想,今晚大概會是個不眠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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