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黎華現在大概還沉浸在自己的悲傷之中,沒有心思管我。他一悲傷,我就謹慎,認真觀察他的言行舉動,和以前一樣,習慣性地猜測他每一步所想,猜不透,就只依着他,他幹嘛我幹嘛。
從出口走出去,這個會場的出口入口不同,走起來有點繞。我只顧着跟他,也就沒有認路的打算,他往哪邊走,我就不吭聲跟着。
然後跟着跟着,我們走不出去了。這時候,散場的人已經走得差不多了。想起以前有那麼兩次,在走上放映廳的臺階時,我跳到他的背上,他帶着我在地下通道奔跑。真傻。
看着面前的洗手間,黎華停下腳步,轉頭看我,有些抱歉地說:“怎麼走到這兒來了。”
“啊,你不上廁所啊……”我傻乎乎地迴應,看着他那依然有些發紅的眼睛,就和他每次感冒,想要流淚的樣子很像。那個小目光,讓人心疼的啊。
他還是很認真地看着我,這地方也沒有別人,看得我有點不好意思,我說:“怎麼,鼻涕蟲飛到鼻子裡去了麼?”
他抿嘴笑一下,帶着我原路返回,繞了好大個彎子,才繞到停車場。我們都是要回W市的,他明天要工作,我也有自己的事情。
Y市比W市要大,人也要多。九點多,最熱鬧的街區裡,正是個華燈初上的時候,黎華的車開得不快,在城市間緩緩穿梭,收音機裡電臺主持人,用溫柔地聲音講述活在城市中的心事,然後播放一曲又一曲舒緩的情歌。
其實這個過程,很享受。
我之前並沒有認真想過,所謂約會的意義是什麼。是單純爲了和一個人在一起,通過相處拉進距離,還是另一種爲了心情放鬆的方式。
當此時,縱然我和黎華之前沒有對話,我卻覺得很放鬆。甚至不想說話,不想去破壞什麼。
但終究,從Y市到W市區,也就只有一個多小時的路程,晚上道路暢通無阻,這場約會還是到了結束的時候。
我想我讓藍恬失望了,因爲我跟黎華還是沒啥進展,我也沒有試圖去進展什麼。我想如果黎華真的有藍恬說的那麼忙碌,那他抽這麼個空閒休息一下,我也不該去打擾。
街燈下,馬路對面就是我居住的小區,準備說拜拜的時候,黎華說:“再陪我坐會兒吧。”
“嗯。”我頭點得很輕,但是很堅決。
最近我保持早睡早起的良好作息習慣,爲了陪朋友,晚睡一天當然也沒什麼。他輕輕笑了笑,把電臺關上,仰頭倚在靠背上,並沒有嘆息,只是安靜。
深夜的W市,人很少很少,街燈的光線曖昧而溫暖着,街角的風景像一張精心取景的藝術照片。
他忽然問我:“爲什麼不繼續演戲了?”
我想了想,沒有隱瞞地回答,“可能覺得得不償失吧。”
誠然,至始至終,我都是熱愛演戲的。我把那當做畢生追求的夢想,然後愕然發現,可能我們窮極一生,在追求的不願捨棄的,有很多,不止是夢想。
我還是想活得踏實點,先守住現在所擁有的,再去談理不理想。
黎華問:“後悔麼?”
我不知道他指的後悔,是後悔什麼。是後悔不再演戲,還是後悔爲了演戲,和他擦肩而過,而最後戲也沒演成,還是後悔其他的東西。
但我認真想過,其實活到現在爲止,並沒有什麼真正讓我後悔的東西。
比方演藝圈的骯髒,我要不是擠破頭進去看過,我永遠不知道它是怎麼回事兒,我永遠會抱着幻想和不甘心。
我說:“那你後悔過麼?”
他也搖搖頭。
我說:“其實藝術不就是生活麼,還有那麼多人是大器晚成,以後就精力了,你還可以接着跳的。”
他搖搖頭,對我勉強笑了一下,說:“多少得有些不一樣,你沒聽過,出名要趁早,否則不痛快麼。放得時間長了,就不是那個味道了。”
縱然,有人說最美不過夕陽紅,但大多數人都在渴望,在最青春年少的時候,狠狠怒放一把。做想做的事情,自由、灑脫,無拘無束。
但真的能達成這個心願的人很少很少,最青澀自由的不過是大學時代了吧,可那個時候我們能力太小,在學校裡勉強折騰折騰得了。而走出學校以後,社會給我們的壓力,使我們不得不快速成長起來。
很多人的青春,就像斷了片一樣,不聲不響地過去了。
我說:“是啊,沒什麼東西是一成不變的。”
他又搖搖頭,“也不是,我覺得你好像一點兒都沒變。”
“哪裡沒變?”
他輕笑,“還是傻傻的。”帶着點玩笑和嫌棄的口吻。
我本來想反駁他的,這個時候,耳朵邊傳來“砰”地一聲,我瞟到是有個東西砸到了車玻璃上,但是玻璃很結實,沒碎。
搖下玻璃窗,我探頭往外看,看到地上一個摔碎的手機,幾步開外的街燈下,一對非主流情侶在吵架。
女的說:“還說我是你的天使,你到底有多少個天使!”
對於非主流,我主要是對他們的穿着品位不能苟同,然後就是說話辦事兒,矯情了點兒,像活在電視劇似得。但非主流的感情,也是感情,可能比我們釋放得要誇張點,但人家想必也是真心。
我於是圍觀了這場爭吵。
女的吵完,男的吵,“你爲什麼不聽我說話,你爲什麼永遠不懂我在想什麼,我想的都是你啊,是你啊!”
額,這對白略噁心啊。
黎華歪着頭,和我一起看,臉上沒啥表情,看熱鬧唄。
男的說完話,上去抱女的,女的推開,男的再抱,女的再推開,然後說:“我已經不愛你了,我跟XXX在一起了,他只愛我一個人,我們分手吧,你還是繼續當我哥哥吧。”
這劇情轉的,前一秒不是還在罵男的花心麼,合着是自己劈腿,然後想把錯往別人身上推啊。
男的恨恨地盯着女的,說:“你個爛貨!”
走了……走了……女孩在街燈下哭泣,哭泣了一會兒,走到我們車子邊,把自己的手機拿起來拼上,打了個電話,“XXX,我和XXX分手了,我在XX地方,你過來接我!”
我搖上車牀,扶着額頭笑了一下,嘀咕一句,“這倆孩子幾歲?”
“十七八吧。”黎華說。
我還是笑,“真夠直接的,要是咱們也這麼直接,可能……”
黎華看着我,可能在等我把話說完,我也看了看他,“算了,不早了,你得回去睡覺了。”
他點點頭,我說:“拜。”然後推門下車,黎華面向我說,“有空打電話。”
我已經站在車門外,說:“不是怕你忙麼?”
他笑,“接你電話的時間還有。”
“拜。”
我看着黎華的車子開走,又看了看路邊這個女孩,不久她的XXX來了,然後女孩趴在男孩的肩膀上哭,哭得傷心而破碎,抱得那個緊啊。
有時候我忽然覺得,照着他們這個活法,也挺痛快的。這也就是十七八,沒事兒幹精神生活就只剩下談戀愛了,到了我們這個年紀,戀愛早就不是全部,那些寂寞,已經消受習慣了。
有首歌,叫《如果愛下去》,“街頭那一對和我們好像,這城市華燈初上,多兩個人悲劇散場,放開擁抱就各奔一方……很久以前如果我們愛下去會怎樣……”
如果我說,分手一年以後,我才真正感覺到分手的意義,是不是後知後覺了點。可就是這樣,很多東西沒有時間的沉澱,看到的就只是蒼白的結果,而那些一層一層,如迷霧般散不盡的深意,纔是我們的人生,經歷這一段一段,真正需要感悟的東西。
跟黎華愛過一場,分過一場,值。
我回到家才三分鐘,就接到了沈頌的電話,他問我去哪兒了,這麼晚纔回來。
沈頌就住在我對面樓,我開燈,他能看見。
我說:“沈頌你這麼盯着我,跟偷窺的變態有什麼區別,這樣不大好吧?”
他說:“我是擔心你,剛纔怕你在忙,也不敢給你打電話,怕你嫌我煩。”
他這麼說,我又覺得他有點兒可憐了,就關懷了一句,“那不早了,我也回來了,你快睡覺吧,明天還得早起上班兒呢。”
“唉,你也早睡。”沈頌很聽話。
我在陽臺看了看對面個還亮着燈的幾個窗戶,也不知道到底哪個窗戶是屬於沈頌的,我就是被他追的,覺得壓力很大,覺得人家在我身上付出了也不少,雖然不是我情願的,但還是有點我欠他意思。
天吶,來個姑娘把沈頌收走吧!
第二天一早,沈頌過來敲我的門了,我沒睡夠,有起牀氣,穿着睡衣打算到門口去罵他,結果發現人家是來給我送早點的。
我沒忍心罵他,就求他不要對我這麼上心,這種事兒以後不要再幹了,大清早敲門,我是不會開的。
沈頌是何等地執着,第二天還來敲,敲了幾下,我沒有迴應,然後不敲了。
後來我出門的時候,看到掛在門把手上的豆漿和餡餅,某個瞬間我有種感覺,要不我試着喜歡喜歡他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