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全體代表大會進入到第二階段。
按照往年的會議日程安排,第二階段的重點工作爲審議國務院2017年度財政預算。
進入會場的時候,全體參會代表接到消息,今年的會議日程安排做了調整。
8點30,紀佑國走上講臺。
在元首做國情諮文的時候,數百名工作服務人員將裝訂好的幾份法律草案送到了每一位代表的手上。
與往年相比,紀佑國的國情諮文重點強調了國家發展所要遇到的困難。
因爲《國情諮文報告》已經在前2天發放給了所有代表,所以在聽取報告的時候,大部分代表都在關注剛剛拿到的法律草案。
“……國家民族的未來系託在每一個人的身上,需要全國人民共同奮鬥。數十年來,我們一直在爲建立文明、民主、富裕與強大的共和國努力奮鬥。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不管是國家領導人、還是普通百姓,都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只有建立在法制基礎上的共和國,纔是強大的共和國。”紀佑國的目光離開講稿,投向了在座的上萬名代表,“在此,我鄭重向代表全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代表提出《政府行爲規範法》、《政府結構調整法》、《行政開支審覈法》與《代表選舉法》等四部法案,請各位審議表決。”
會場裡非常安靜,連呼吸聲都聽得見。
在紀佑國說出最後一番話之前,大部分代表都看完了法案的大致內容,心裡早就震驚不已了。
《政府行爲規範法》從根本上約束了政府行爲。爲國有企業改革打下了基礎。《政府結構調整法》是廉政風暴地後繼行動。爲精簡政府人員提供了法律依據。《行政開支審覈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必須按時公佈財政開支明細。接受代表審覈與民間監督。爲約束政府財政支配提供了法律依據。《代表選舉法》則明文規定了各級代表大會成員地構成比例。從法律上限制了政府官員與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在代表大會中佔地比例。
與以往地法律相比。紀佑國提出地法案還詳細明確了懲罰條款。
以《行政開支審覈法》爲例。如果政府開支超過了預算。當級政府負責人必須做出合理解釋。得到代表大會地認同。如果被否決。當級政府必須在次年度財政預算中“補缺”。當級最高行政官員按照相關條款接受行政處罰。
法案。都產生了前所未有地轟動效應。
制訂得最爲詳細地《政府行爲規範法》中不但明確規定了政府能做什麼、該做什麼。還明確規定了政府不能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法案中還規定了必要地懲治性條款。即政府違反了法律。該接受何種方式地懲罰。按照規定。利益受到侵害地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與行政訴訟。要求政府賠償所受到地侵害;得到國家承認地民間團體。比如工會、行業商會、自然環境保護組織等。可以提起集體行政訴訟。要求政府撤消相關行政命令、賠償當事團體地損失;公共檢察機關也可以代表當事人與當事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政府撤消相關行政命令、賠償當事人與當事團體地損失。
最得人心地是《政府結構調整法》。在該法案中。不但明確了各政府部門地人事結構、人員配製與職權範圍。還明確規定了各行政部門地“公權力”。最受老百姓讚揚地是。該法案明確規定只有國家領導人、社會公共安全部門(警察、消防、武警等)、社會醫療救助部門(醫院、養老院等)擁有配備與使用公車地權利。所有公車只能用於工作與公共活動。不得挪作私用。僅僅這一點。每年能節約上萬億行政開支。作爲補償。國家公務員享受公共交通補貼。在隨後由龐興龍提出地行政規範中。對國務院各部委各級公務員地公共交通補貼做了明確規定。並且要求各地方政府按照各地方與北京市地物價比例出臺相應規定。除此之外。該法案還對公共應酬、公務旅遊地範圍、性質與具體花費做了明確規定。
《行政開支審覈法》地核心思想是加強各級代表大會對政府的審覈與監督權,明確了民衆監督政府的權力。
若論長遠影響,《代表選舉法》纔是重頭戲。
在這部法案中,明確規定了行政人員、軍隊與武警官兵、國有企事業職工與普通民衆在代表大會中的比例。其中,行政人員的比例僅有21、軍隊與武警部隊爲12、國有企事業職工爲16、普通民衆佔到了51。與實際情況相比,這個比例明顯偏向普通民衆。在本屆全體代表中,行政人員、軍人與國有企事業職工佔了全部代表的72、其中行政人員就有,普通民衆只有28。
這下,所有人都
“向人民負責”這5個字地含義。
任何一部法律,不是草案是什麼樣,結果就是什麼樣。
接下來幾天中,除了國務院總理龐興龍先後向全體代表提出了幾項行政規範之外,代表的主要工作就是對紀佑國提出地四部法案進行辯論,詳細審議每一條法規,對部分法規做出修改。
作爲代表,紀佑國全程參與了辯論與審議工作。
隨着各大新聞媒體相繼報道法案”,國內民衆的積極性也被調動了起來。
到2月18日,短短兩天之內,國務院信訪辦就收到了來自全國各地地上百萬條建議與意見。爲此,龐興龍不得不向幾個情報部門求助,讓情報部門參加信息的處理與彙總工作,減輕國務院地負擔。
2月17日還發生了一件“大事”。
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爲首的,首都數十所高等院校的大學生自發對案”的具體條款進行民間辯論,以此向全體代表大會施壓。
辯論的重點就是《代表選舉法》。
按照大學生的辯論結果,“分配”給民衆的代表份額不應該是51,至少應該超過67,才能保證普通民衆在國家事務中有發言權。
當天,人民大學教授葉致勝在幾家主要報紙上發表了《論“向人民負責”》的評論。
如同他發表的前兩篇評論一樣,該評論一經發表就引起熱議。議論焦點就是:什麼纔是“向人民負責”,怎樣才能“向人民負責”。
葉致勝發表評論後,衆多社會學家陸續發表了類似的評論。
關鍵還是一個:怎樣才能“向人民負責”。
短短一天之內,“向人民負責”成爲了全國人民茶餘飯後討論的焦點話題。
在輿論與民意的推動下,審議與表決工作進展得非常“順利”。
2月19日,經過小範圍修改的《政府行爲規範法》首先在全體代表大會上獲得表決通過,85的代表投了贊成票,只有不到1的代表投了反對票。2月211日,同樣做了修改,明確了懲罰條款的《政府結構調整法》在表決中獲得通過,8的代表投了贊成票,僅有2代表投了反對票。2月24日,《行政開支審覈法》在幾乎沒做修改的情況下表決通過,90的代表投了贊成票,無人投反對票。2月27日,《代表選舉法》將普通代表的比例增加到63、軍人代表增加到15、行政人員代表降低到15、國有企事業職工代表降低到7後表決通過,1C0的代表投了贊成票。
到此,法案”全部獲得通過,且內容更明確,結果更“理想”。
到這個時候,外界基本上猜出了紀佑國讓龐興龍延遲提交20177年度財政預算報告的原因。因爲按照剛剛通過的法案,國務院20177年的財政預算肯定要做大的調整。
2月28日,國務院總理龐興龍正式向全體代表大會提交20177年度中央財政預算。
結果與外界猜測的完全一樣,在這份厚達上百頁的預算報告中,與20166年實際支出相比,總共的中央財政預算中,除了增幅達到了23的軍費之外,全民醫療保障、全民社會福利保障、教育科研開支全部大幅度增長,社會公共基礎設施維護與建設費用縮減23、基礎設施建設縮減7、中央政府行政費用縮減58、公共事業單位補助縮減16、國有企業補貼縮減72、日常行政額外開支縮減88!
普通民衆看到的是紀佑國堅決打擊**、鞏固廉政風暴的決心。
學者看到的卻是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的開端。
按照龐興龍提交的預算,用於維持政府運行的費用僅佔總預算的18,絕大部分財政開支用在了全民福利保障、國民教育與基礎建設上。雖然與西方國家相比,18的政府運營費用仍然非常高(美國是7、英國是6、法國是8、德國是6、俄羅斯也只有12),但是與往年佔到預算總額35的行政開支相比,算得上是了不起的“進步”了。
縮減行政開支,正是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必然過程。
經過3日審議,全體代表大會最終批准了總共1的財政預算,新增的120預算中,8入了國防建設,入了社會公共設維護。最後,行政開支在總預算總的比例只有17。
到此,第二階段議程結束,最後階段議程即將到來。
爲了第三,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