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爲了防備意外,阿飛的左手始終緊握着那張舊弓,而一支鵪鶉羽箭就藏在包袱當中,露出一點點羽尾,右手略微一彎便能抽出。他自學成才的箭術當然乏善可陳,但論起連射的速度來(雖然是使弱弓,並且完全不保證精度),卻已可勉強躋身次九流高手的境界了。
所以說,他完全有機會抽出箭來,半拉開弓,給那領頭撲來的猛犬正當狗臉,狠狠一發。但是右手纔剛觸到箭羽,他卻突然猶豫了——“這可是氏家的狗啊,又不是野狗,萬一傷了它們,這種大家族爲條狗當場把人打死都是很有可能的……”
就這麼一猶豫,那條猛犬便已然撲中了他的胸口,撲得他仰面便倒。隨即就覺得脖頸上微微刺痛,並且非常的溫熱潮溼,很快,同樣的感覺又從雙肩、雙臂、雙股和雙臀上陸續傳來……
“我靠這是要把老子分屍啊!”心下無邊的驚恐,卻全身都僵住了,一動也不敢動。
時候不大,一個粗豪的聲音如同驚雷一般在耳畔響起:“哪裡來的小賊,竟敢來我們莊裡踩盤麼?!”
“我不是賊!”阿飛急忙大叫,“我是來尋氏公子的,包袱裡有他給我的信物!”
“信物?”只聽那聲音吆喝幾聲,立刻全身上下的溫熱都瞬間退去了,只有潮溼和刺痛還在。阿飛才掙扎着想要爬起身來,雙眼一瞥,卻見一柄寒光閃閃的環首大刀正橫在身前,距離自己的脖子還不到兩釐米遠……
只好躺在地上摸索,好不容易從包袱裡把氏公子氏勳所給的那條竹片給抽了出來,雙手捧着,遞給來人。他這時候纔有機會打量,只見此人身高塊兒大,一張黑臉如同塗炭,雙眼圓如銅鈴,絡腮鬍子根根直立似針——“我靠這傢伙去演張三爺形象無敵啊!”
那人右手持刀不動,左手接過竹片,就着昏黃的夕陽仔仔細細,看了很久。“那個……”阿飛大着膽子提醒道,“老兄你拿反了……”
“拿反了又如何?!”那人狠狠地一瞪銅鈴般巨眼,“反正我也不識得字!”
——我靠不識字你還有理了?不識字你盯着瞧那麼半天……
後來才知道,此人也有一個頗爲偏僻的姓氏,姓倫,單名一個令人無比抓狂的“家”字……乃是氏家世代的忠奴。
且說倫家拋下一條麻繩來,讓阿飛自己把自己雙手反背,纏了好幾圈,然後就挺着刀,牽着繩,在兩排惡犬的注目禮下,押着阿飛進了氏家莊院。
阿飛被迫在柴房裡蜷了一宿,因爲據說倫家的主公和少主正在用膳,用完了膳還得算賬,算完了賬還得沐浴,沐完了浴還得睡覺,所以,今天沒時間搭理他。
直到第二天將近中午了,飢腸轆轆並且因爲雙手被綁而無奈尿溼了兩腿的阿飛,才終於見到氏勳。當下他發動了自己兩輩子全部的表演天份,跪在氏勳面前是磕頭如搗蒜,痛哭流涕地備述自己如何家破人亡,也不求那一百五十錢了,只求賣身到氏家爲奴,以苟延殘生啊。
氏勳捏着鼻子擺擺手:“先押下去好生洗刷一番,給他換套衣裳,再來見我。”
於是阿飛就被倫家和另外幾個姓倫的大漢一擁而上,剝了個精光,隨即在淫笑聲中被兜頭幾瓢涼水,拿刷驢馬的刷子上上下下一頓好搓。直到洗刷完畢,幾件寬大的粗麻衣服被扔到他臉上,膽戰心驚的阿飛才終於鬆開了自己捂着菊花的雙手……
氏勳在空曠的曬穀場上“召見”了阿飛,見面後第一句話就是:“你在夢中,究竟讀了些什麼書?”
早就預料到會被探問類似問題的阿飛,腹稿都打過好幾遍了,當即跪倒在地,回答說:“有《論語》,有《孫武》,有《孟子》,有《詩經》,小人也記不得幾段,那老人嘆氣道:‘資質不足,究是無用,還是放汝去吧,將來遭遇貴人,且好生輔佐着。’我就醒來了,原本記得的幾段,卻又忘了大半……”
很久以後,已經徹底騙得了氏勳信任的阿飛,才知道自己當時的應答是多麼精明,多麼可貴。原來就在他遭數名大漢和涼水、刷子蹂躪的同時,氏勳將此事稟報給了其父氏伊,氏伊沉吟半晌,回答道:“此子既有非常際遇,將來必成大器,只可惜他是個夷人,從來外夷而爲中國之患者,莫不有此神授傳說。還是殺了的好。”
氏勳阻攔其父,說:“夢中得書,終是虛妄,且待兒子細細盤問過了真僞,那時大人再殺他不遲。”
好在類似危險,經過一路的跋涉,阿飛已然思前想後,考慮得很清楚了。當初編這樣一個大瞎話是形勢所迫,不得不爲,既然有了時間,那就得把前因後果全都描圓滿了,以免節外生枝。所以他先說自己其實沒學到什麼東西,然後又編“遭遇貴人”,“好生輔佐”云云,就是想把這頂“貴人”帽子往氏勳頭上安。在縣城內的短短几天接觸當中,他已經看清了這位氏勳公子自視甚高,而且野心勃勃,相信會很喜歡這頂大帽子的。
果不其然,氏勳聽了他這一番話,當場便打消了取他性命的念頭。但氏勳內心還有疑惑,就問他:“還記得些什麼,且背誦來我聽——嗯,先說《論語》。”
阿飛張口就來:“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就開頭這句?”
“嗯,還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那麼《孫武》呢?”
“孫子曰:兵者,詭道也……不對,應該是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你小子就記得開頭啊!那麼《孟子》。”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詩經》。”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識得幾個字?”
“幾年不曾溫習,大半忘卻,也便還記得二三十個。”
氏勳拋給他一根樹枝:“寫來我看。”
阿飛竭力裝出苦思冥想的樣子,然後用執鉛筆的手勢拿起樹枝來,在土地上寫了個“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橫,然後在下面再添一橫,最後在這“三”字後面又加了個“人”字——“見了面或能認得,不見面,卻委實的想不起來了……”
氏勳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後便跟在某的身邊。”
就這樣,簽完賣身契,按過手印,阿飛就是氏勳的人了,從此以後,不管氏公子要他往東還是向西,要他活着還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來奉獻菊花,就理論上來說,他都沒有推三阻四的權力——還好,就現階段而言,氏勳的性取向還算正常。
阿飛就這樣留在氏家爲奴了。應該承認,雖然沒有人身自由,理論上每天二十四個小時,隨時都必須支楞起耳朵來,等着主家吩咐,然後拼盡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暫時主家還沒提過什麼超出他能力範圍或者道德底線的指令。比起在窮坳所過的日子,不但充實了很多,而且住屋雖然簡陋,好歹四壁俱全,食物雖然粗劣,基本能得個半飽。
尤其是,氏勳經常會帶着他和倫家等人馳出莊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獵,那就有機會撿兩根少主沒啃淨的骨頭來解饞,或者舀一碗少主沒喝完的肉湯來暖身。爲了協助少主狩獵,阿飛終於有了一張還算看得過去的獵弓——橘木爲幹,牛角敷內,牛筋敷外,塗之以漆,以鹿筋爲弦;還經常能領到銅簇葦杆野鴨羽的箭矢。
因爲年紀還小,力氣也小,所以阿飛那張弓的弓力還不到半石。倫家常用的弓就要強得多了,據他本人吹噓,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飛根本就拉不開,也試驗不出來,只好由得倫家說嘴。
但是隨着多次跟隨氏勳出獵,再加上日常無事時,也被獲許在場院中習射,阿飛射箭的準頭倒是有了長足的進步,基本上三十步內水缸口大的固定目標可以十發九中,慢速移動目標可以十發五中,快速移動目標偶爾也能十發一中,瞬移目標……當然不可能射得中……
除此以外,阿飛無事時還跟着倫家等倫氏漢子們習武。必須承認,他這具軀體雖然是從飢餓中成長起來的,筋骨的堅韌性還算不錯,有了足夠的碳水化合物填充後,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強,再加上他那來自於另一世的理解力、領悟力,短短半年的時間,就已經練得十八般武藝,樣樣——稀鬆。
武藝稀鬆是正常的,因爲倫家那幾個傢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藝來,恐怕還不如後世滄州大街上隨處可見的賣把式的,還得是最弱那種。但是阿飛跟着他們,好歹能把各類步戰兵器,長的短的,帶刃的帶尖的,都能耍上那麼一回,戰翻一個半個傷兵不在話下。據倫家說,他要是好好地再練上幾年,等成年了,就算當兵也能做個陣頭。
於是就在氏家莊院中,阿飛終於平平安安,無風無雨地活到了十六歲——按虛歲算的,實歲應該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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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章爲止,可以說開篇已終,鋪墊已畢,後面情節就該如同水之就下一般噴瀉千里了。所以說……求收藏,求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