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得了杜姑娘的同意之後,方少爺把她給接到方家去了。
而蘇家不願意自家孫兒被別家養着,蘇家老爺便告到畫舫船登記處來,請女大人幫他要回孫兒。
此事,明菲親自接見了他,孩子是人家杜姑娘生的,且孩子父親不詳,理應跟隨母親生活。
且雖然杜姑娘與蘇家少爺拜了堂,但在城主府的戶口登記處,並未把杜姑娘的戶口登記到蘇家,也就是說,杜家姑娘在律法上而言,與蘇家並無關係,還屬於自由身。
退一萬步講,就是杜姑娘的戶口在蘇家,但蘇家少爺已經亡故,更礙不着人家新婦帶着孩子改嫁。
孩子未成年前跟母親,是大鄒國剛立國時便立下的律法,或者,孩子也可以自主選擇父親母親一方。
不管怎麼說,杜姑娘的兒子,與蘇家從律法上看,沒有任何關係。
蘇老爺對於明菲的話,無處反駁,也不敢有所不滿,只好施禮告退。
明菲嘆息,還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更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到了傍晚,報案的百姓,似乎依舊不見減少。
站在畫舫船甲板上,霞光漸漸散去,馬上就要天黑了。
明菲道:“你瞧,這吉姆斯城怎麼就這麼多事呢!還是得在這設立縣衙、各政務部門,城主府,直接取締。”
她身旁坐在輪椅上的莫未然道:“此事,我已派人進京,稟報父皇,相信很快便會有新任府尹到來。”
明菲道:“對了,昨日,有人行兇刺殺,暗衛犧牲了兩人,還有幾十人受傷。”
“嗯,我已知曉,放心,我已派人去調了一萬精兵,此刻正駐紮在城外,有一千人化裝成百姓潛入了城內,城內若有情況,一個信號彈過去,城內的便衣隊與城外的九千精兵會在一刻鐘內全部趕到。”
“莫未然,讓我說你什麼好?”明菲雙眸發亮,道:“你還真是面面俱到,什麼都想到了。”
“帶你去見見那位對你露出色眼的肥堆?”莫未然一笑,挑眉一問。
“看他幹什麼?倒胃口。”明菲噁心道。
“自然是排除我的嫌疑。”莫未然不由分說,帶着明菲便上了馬車,前往被暗衛封鎖嚴密的城主府。
孟城主就關在城主府密室內。
到了密室,孟城主整個人憔悴的如同五十多歲的老頭,他雙手雙腳都被拷着厚重的鐵鏈,因爲鐵鏈很重,再加上孟城主很肥,所以他整個人是趴在地上,減輕身體的重量。
聽到密室有聲音,他轉頭看向明菲,恨不得吃了她的樣子,道:“賤*人,你來做什麼?這是要放本城主出去嗎?哼,我告訴你,本城主的乾姐姐,馬上就派人來救我,到時候,有你哭的,現在想放本城主出去,晚了!”
孟城主看向明菲,眼中露出淫光,道:“你若是陪本城主睡上幾覺,讓本城主好好日日你,本城主倒有可能替你在皇貴妃與太子殿下面前美言幾句,不然,你就等着抄家滅族,身首異處吧!”
明菲啊呸了一聲,充耳不聞,她只是讓開一步,露出後面的莫未然。
孟城主看了眼莫未然,鄙夷道:“你帶個殘廢來做什麼?莫不是想用這個殘廢,來頂包本城主,好悄悄放本城主出去?”
“聽說,你是太子的舅舅?”莫未然開口道,語氣平靜無波瀾。
“哼,知道就好。”孟城主趴在地上,傲嬌道。
“本宮怎不知,本宮有你這麼個舅舅?”莫未然似笑非笑道。
孟城主有些沒反應過來。
“莫未然,他真不是你舅舅?”明菲開口道。
孟城主大驚失色,太子殿下的名諱,就叫莫未然,這女人是誰?她敢直呼太子名諱、
不對,她叫的是輪椅上坐着的這個男人。
孟城主起先只看到了坐在輪椅上的男人,倒是沒注意輪椅上男人的氣度。
氣質尊貴,風華無雙,有股王者之風。
天!
孟城主感覺自己腦門懵懵的,有種天旋地轉的感覺。
“太……太……太子……我……我……我……”孟城主結巴了半天,也沒結巴出一句話來。
實在是,這消息,對他來說太勁爆了。
他這些年每年都派人去京城送禮給皇貴妃與太子殿下,可他只見過年輕時的皇貴妃,並未見過太子殿下與現在的皇貴妃,但儘管如此,卻不影響他本人是皇貴妃的乾弟弟,太子殿下的幹舅舅。
全仗着這個身份,他才能混得如魚得水、風光無限。
可是……
孟城主悔啊!
他是怎麼成爲階下囚的呢?
對!好像是兒子被這女人的手下打傷了,然後……他瞧見女人是尤物,便想把她請到城主府,讓她去見見他城主府有多麼不凡,到時候把她送走後,再悄悄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她綁來,當他的牀伴。
只是……
孟城主驚恐地看着明菲,道:“你是誰?你到底是誰?你是太子妃?”
面對明菲時,他倒是語氣很快,能說出話。
明菲道:“瞎了你的狗眼,本小姐纔不是太子妃。”
啥?
聽她的口吻,似乎是看不上太子妃之位?
莫未然道:“小菲,你以後會是。”
孟城主死死盯着明菲,他腦中回憶着,京城可沒有這麼號人物與太子殿下走的近。
他問:“你……到底……是誰?”
“明菲。”明菲懶懶道。
“明菲……”孟城主瞪大了眼睛:“福國公府的明菲?”
明菲瞟了滿身肥肉的孟城主一眼,便沒再理他,她對莫未然道:“行了,你的清白已經證明,現在可以走了吧!”
“你先出去,我有些事處理。”莫未然說道。
“好。”明菲道:“你小心些。”
莫未然笑了,道:“放心,我內傷好全,不礙事。”
而孟城主,此刻卻驚恐的要命。
天下誰人不知道,福國公是寵女狂魔,凡是事關明大小姐之事,他就沒道理可講。
天吶!
孟城主此刻腸子都悔青了。
若是有後悔藥,他一定第一個買,他一定不會爲難明大小姐,一定會繞着她走,說不定,就不會有抄家關押的事發生,而他還在安安穩穩地當着吉姆斯城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