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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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不可阻擋地黑了下去。

陽光褪去,黑夜到來。

按照西方靈異學的說法,吸血鬼最怕陽光,因此他們總是像蝙蝠一樣,晝伏夜出。他們是一羣嘯聚在黑夜裡的精靈,高貴,神秘,恐怖而又血腥……

秋雪坐在牀上,在筆記本電腦上看着“百度百科”裡關於吸血鬼的資料,因爲上午“約會”到最後,林浩軒告訴了她一些從方雅那裡聽來的事情,譬如周青的鬼魂告訴方雅,他是被吸血鬼咬破了血管,血液被吸乾而死……這個消息令秋雪萬分震驚,整整半天,不管是上課還是吃飯,她的心裡總在糾結這件事情,她無論如何也沒想到:關於周青的死,方雅的說法竟和學院BBS裡那個聲稱“吸血鬼殺人”帖子的說法完全一致!當然,那個帖子不會是方雅發的。俗話說無風不起浪,爲什麼兩個人都說兇手是吸血鬼?一個是鬼魂相告,另一個是通過對屍體死亡特徵的推斷。難道真如他們所說,殺死周青和那個老教授的確實是吸血鬼?

秋雪連忙搖了搖頭,摒棄紛亂的思緒,繼續在“百度”上瀏覽關於吸血鬼的資料:

血族不用進食,但需要不斷吸取鮮血。當血族感到飢餓時,會對鮮血產生強烈的渴望,這種慾望的強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夠領會的。但是他們只吸取惡人的鮮血,對好人只採用點吸的方法。他們通常出現在大型舞會上,擁有讀心和透視的本領,找出惡人採取行動……

很明顯,這些資料定是那些所謂的“血族崇拜者”發的,他們無疑是將偶像按照自己理解的好的方向而神聖化了,秋雪由此想到,因爲小說的電影的誤導,在時下的中國,吸血鬼是很多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只因爲它們擁有貴族的氣質和迷人的藍色(或紅色)瞳仁,光是自己班裡同學就有好幾個“血族”,胡靜就是其中之一,秋雪記得胡靜曾推薦自己看過一本書,主角是個高中女生,一次偶然,邂逅了一隻因犯戒律被逐出家族的吸血鬼,並且愛上了他,最後他們的愛情戰勝了邪惡,吸血鬼終於變成了正常人,與女主角喜結良緣……小說總是浪漫而美好的,假如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一隻吸血鬼,秋雪想,那大概會是另一番樣子吧?

至少,她本人對吸血鬼這種神秘“生物”有着深深的恐懼和排斥。

張雨蝶一直沒回來,而其他人則集體去吃夜宵了。秋雪突然發現,自從上次從度假村回來後,自己就越來越少參加寢室的集體活動,對吃東西、看電影、唱歌這類活動再也提不起濃厚的興趣,但這大概只是暫時性的,倘若周青死亡的真相能夠儘快浮出水面,而方雅也能恢復以前的生活,那麼,自己肯定還會跟從前一樣愛說愛笑,至少不會像現在這樣整天想這想那,卻什麼都想不出個頭緒來。

方雅還是老樣子,早早地鑽進了被窩。不過秋雪相信她一定沒有睡着。因爲就在剛纔,秋雪還問過她關於被單上“血手印”的事情,方雅當時目光閃爍,吞吞吐吐地說自己並沒有看到什麼血手印——秋雪回到寢室時,方雅牀上的被單已經換過了。

秋雪本想追問下去,又怕那樣會引起方雅的反感,只好忍住好奇,回到牀上,老老實實地鼓搗筆記本電腦,不時朝方雅的牀鋪望去一眼,似乎擔心會在她身上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情。

女生的第六感往往是很準確的。

秋雪將自己的擔心通過短信發送給了林浩軒,提議再觀察兩天,如果她仍然是這個樣子的話,最好還是帶她去看醫生,這樣拖下去不是辦法。

她剛將自己的意見發送出去,短信鈴聲就響起了——當然不會這麼快就有回覆。接到短信的,是方雅的手機。

難道又是周青?

3在秋雪緊張的注視下,方雅披頭散髮地坐了起來,從牀頭拿起手機,看了幾秒鐘,竟難得地笑了起來。然後,她放下手機,開始穿衣服。

她穿上了一件好看的T恤和牛仔褲,又認真地穿上球鞋,走到鏡子前梳起頭來。

“小雅,你是不是要出去?”秋雪終於忍不住問道,按說如果只是下樓買個東西,甚至吃飯,壓根就不需要穿得這麼周整;況且秋雪記得,方雅從前一向喜歡晚上穿睡衣、拖鞋下樓溜達。

“是啊,有帥哥約我。”方雅捂嘴一笑。氣色似乎一下子好了起來。這驚人的變化讓秋雪着實感到吃驚,好奇地問道:“約你?是林浩軒嗎?”

“不是啦,是另一個帥哥!”方雅照了照鏡子,突然跑到秋雪的牀前,面帶笑意地擡頭凝望着她。

“怎麼了?”秋雪不自在地摸了摸自己的臉,難道晚上吃飯忘了洗臉,有東西掛在上面了?

“沒怎麼,”方雅突然收住笑容,又看了她一會兒,眼圈紅紅地說道,“以後你多注意身體啊,我走了。”

秋雪還未咀嚼出最後句話什麼意思,方雅已經快步走到了寢室門口,臉上再次泛起笑容,站在路燈下衝秋雪招了招手,“美女,別太想我哦。祝你早日泡上個大帥哥!我走了,再見!”

秋雪總算覺察到了什麼,連忙爬下牀鋪,一個箭步衝過去,拉住還未來及離開的方雅。

“小雅,你到底要去哪?”

“不去哪啊,有帥哥約我出去吃飯,吃完就回來。”

“要麼我陪你一起吧?”

“哎呀你怕什麼啊,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方雅撅起了嘴。

“你……”秋雪遲疑了一下,還是說道,“小雅,你怎麼好像突然變了個人?”

“是啊,你難道不想我這樣嗎?”方雅衝她頑皮地眨了眨眼睛,“好啦,我的好姐姐,我曉得你擔心我,可是我真的沒事。我走了……哦對了,我在我們班第二組最後一個座位抽屜裡給你留了樣東西,你明天別忘了去拿啊!好了你快進屋吧!”

方雅一口氣將秋雪推回到寢室裡,然後笑着擺擺手,像一隻小鹿般輕快地跳開了,轉眼就消失在了樓梯口。

秋雪遲疑地望着她消失的方向,嘆了口氣,沒有再追過去——既然她一心想走,那就無論如何也攔不住她,即使當時能攔住,總不能一直抓着她的胳膊不放吧?

但願她真的好起來了,而且真的是去跟男生約會。可是,爲什麼不是林浩軒呢?

一想到林浩軒,秋雪連忙跑回寢室,拿起手機,撥出了林浩軒的電話。

電話“嘟”了兩聲後,通了。秋雪急忙將剛纔的事情跟他說了一遍。

林浩軒沉默片刻,說道:“她下午就告訴我,晚上有個老鄉過來找她玩,那個男生好像也在許由市上大學。我想應該不會有事吧?”

“可是……希望沒事。”秋雪淡淡說道。一個人擔心總比兩個人一起擔心要好點。

“那你也就別再擔心了,小雅什麼時候回寢室麻煩給我發個短信說聲。就這樣,你早點休息。再見。”

掛上電話,秋雪站在走廊上發起了愣,目光遊離中,從掛在對面牆上的鏡子裡看到自己的臉,一張俊俏但氣色很差的臉,眉頭緊皺,臉上充滿了狐疑之色。

也許,真是我多心了?

秋雪自我安慰地笑了笑,朝自己的牀鋪走去。

這時候,她想起方雅走之前說的最後一句話——有東西留給自己,到底是什麼東西?爲什麼要搞的這麼神秘、而不直接交到自己手上呢?並且,方雅用了“留”字!

想到這些,秋雪的心情又陡然緊張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