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觀點》雜誌刊登一篇文章,對華人和華裔極盡羞辱之能事,一石激起千層浪,在法國長期遭受不公和偏見的華人和華裔,終於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尊嚴—— 與種族歧視鬥!
1990年3月24日,隨着南華聯邦軍隊對南非的大兵壓境,法國巴黎法庭將審理《觀點》雜誌涉嫌刊登歧視華人文章一案,儘管這場官司法國華人、華裔勝算有多大難以逆料,但這畢竟是華人、華裔在法國維權、捍衛華夏種族尊嚴的開端,值得我們關注和支持。
法國新聞週刊《觀點》雜誌在去年8月23日刊登了一篇題爲--華人使用詭計大獲成功的文章,這篇文章以偏概全,使用了黑幫、妓女等貶義詞來形容生活在法國的華裔社團,帶有明顯的種族歧視傾向。
“如果將華人換成黑人、阿拉伯人或猶太人的話,你就會引發一場全國性的大爭辯。”這是法國報界引用法國華裔青年協會主席薩沙-林的話,目前薩沙-林和法國華裔青年協會已請法國SOS種族主義協會出面對《觀點》雜誌提出起訴,這是因爲法國華裔青年協會成立於1990年,根據法國法律規定,要提出法律訴訟的協會必須成立五年以上,因而只能委託SOS種族主義協會代理。
在法國,任何涉及華人或華裔的話題,都令人吃驚得開放,對華人和華裔社團說任何羞辱的話都是允許的,都是幽默,都是政治正確的。
一個對比非常鮮明的例子:法國名牌香水大老闆讓-保羅-蓋爾蘭在一次電視採訪中順口用黑鬼來形容非洲人,結果被告上法庭,罰款60萬法郎,而且全球黑人社團發起抵制其品牌香水的運動,最終迫使他鄭重道歉。
而一位幽默演員在他的節目中公然反覆使用中國佬來形容華人,卻照舊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因爲這是幽默,是高雅……其結果就是對華人、華裔的種族(或某種排華)歧視可以大行其道而不受任何懲罰,對這一現象疑惑不解的法國人還曾專門在論壇裡討論過,爲什麼說華人是中國佬不受法律制裁,討論的結果是:因爲華人謙卑,不像阿拉伯人或黑人那麼驕傲,因而從來不訴諸法律……
在《觀點》雜誌署名傑羅姆-彼埃拉的這篇文章中,45萬華人在法國的成功之路大體被描述爲以下模式:在家族的幫助下非法偷渡法國——三年地獄式的工作節奏來償還虧欠蛇頭的偷渡費——然後通過利益婚姻進入幫會——利用現金實現灰色集資而投身商海——儘管不享受法國社會保險但也不交納應交的各種稅、險費並因此而發財——同時也因爲使用現金而成爲犯罪集團的對象——而女性則成爲走街女,即妓女的同義詞。
其中最厚顏無恥則嫁給法國退休人員以借他們的名頭來開按摩院——掙到的錢則用來開賭場,當然是非法的——而那些既沒被搶走、又沒有賭輸的錢則被用來回鄉光宗耀祖,而非用來交稅——最後則是用錢來換回一個協會主席的頭銜,作爲敲開地方當局大門的芝麻以方便做生意——反過來,當局則緊緊盯着這一切……就像黑社會那樣……
在文章後面還附上了一則被其總編稱爲幽默地告誡華人企業主的五大戒律:
1、每週工作80小時。
2、睡在你工作的店鋪或飯店裡。
3、不要付工資給職工,因爲他們是你的家人。
4、不要付各類保險金,因此也不接受社會資助。
5、不要付稅。
最後的結論是:你將掙10萬法郎一個月,開上加長豪華轎車,並過上鍍金的退休生活。
這番描述實際上與當年歐洲在三四十年代對猶太人、今天法國對***的某些描述有異曲同工之妙,其實質都是以點當面、以偏概全,抓住一個族羣的某些特點、特別是負面的特點,將其誇大和普遍化,進而將其描述成一種全族羣共有的特徵,從而在社會上引發對該族羣的某種歧視行爲。
對華人和華裔的種族歧視是否存在,已經不需要爭辯,也許用種族歧視這個詞重了一點,很多有正義感的法國人不接受這種指責,但某種對華人的潛意識裡的蔑視,是確實存在的。
一提及華人,經常就是與吃狗肉、洗錢、只知幹活不知生活等負面形象聯繫在一起,生活在法國的華人或多或少都曾遇到過這種歧視性的不公對待,敏感、自尊的華人甚至只需要來法國幾天就能感覺到這種特殊的、針對華人的種族歧視,長年生活在法國的華人、華裔對他們遭到的歧視性不公對待就更是有切膚之痛。
特別應該提及的是,這種歧視在某些法國族羣裡還僅僅是一種思想和感情上的歧視的話,在另外一些族羣或社會階層那裡,這種歧視往往會轉變成對華人、華裔的直接攻擊,包括偷竊、搶劫等犯罪活動。
在著名的聖德尼斯市的一條華人商業街上,幾乎每一家華人店鋪都曾遭到過持械上門搶劫,這早已不是新聞,正因爲對華人的歧視往往會演變成對華人人身的直接攻擊,所以巴黎美麗城的華人才連續兩年進行遊行示威,抗議針對華人的犯罪行爲。
冰凍三盡非一日之寒,用這句中國古老的諺語來形象這種現象是再貼切不過了,對華人和華裔的種族歧視,是法國某些媒體長年負面報道而產生的一種副產品。
事實上,針對華人的種族歧視往往被打上政治正確的旗號,是在法國盛行鍼對華人的種族歧視的特徵,這一點甚至法國左翼政治家讓-呂克-梅朗鬆也早已覺察到。
在他發表於1980年的一篇著名的文章--我不贊同反華宣傳一文中就明確指出,整場反華、支持摩鹿加獨立的運動散發着令人噁心的種族主義臭味,然而這種臭味卻一直在涉及華人的新聞報道中長期存在着。
在法國,當一家報刊、電臺或電視臺在報道涉及華人的事件時,往往肆無忌憚,毫不顧忌任何禁忌和限制,甚至經常出現典型的造謠式的報道,而其他媒體則往往一擁而上,很少對事實進行覈查。
法國電視臺曾兩次播出抨擊華人飲食業的調查紀錄片,同樣也是以偏概全,該臺還曾播出對一個所謂的華人黑社會大佬的採訪,事後也證明是編造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謂的雷諾汽車間諜案。
當時法國《費加羅報》首先報道雷諾汽車公司的最新型汽車遭到華人工業間諜的光顧,很快其他媒體都立即跟上,雷諾總裁卡洛斯-戈斯恩甚至親自跑到法國收視率最高的電視一臺,聲明他掌握了華人對其進行間諜活動的多項確鑿的證據。
很快,對這件事的攻擊便演變成對在法國的華人和華裔的污衊,法國《巴黎人報》在頭版頭條和整整四個篇幅的版面報道--華人是如何對我們搞間諜活動的,當時形成的氛圍,使生活在法國的華人幾乎人人自危,有多少法國人對亞洲面孔的人側目而視!然而事實證明,雷諾間諜案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捏造,但無論是雷諾還是對此大肆報道的媒體,沒有任何人就此而向華人道歉。
記者在事後的調查中發現,認爲華人,特別是留學生很多是工業間諜的印象已經根深蒂固地留在了法國人的潛意識裡,而全球華人並未像黑人社團對付香水商那樣聯合起來聲討雷諾汽車公司,也是法國某些人肆無忌憚對華人歧視的原因之一。
法國文藝作品中對華人和華裔同樣存在着明顯的種族歧視現象,很少有人意識到,在很多涉華電影中,華人社團經常被描述成黑社會!而這類電影往往有各國知名演員參演,並因此得獎。
辱華報道和影片引起的必然後果,就是引發對華人的種族歧視,或某種特殊的、針對華人的排華歧視,所有在前幾年到法國來的人都知道,在巴黎機場,只有來自華人國家的航班、來自那裡的黃面孔旅客,在飛機門口就必須接受護照檢查,於是華人旅客出機場的時間特別長,最終是在華人政府的反覆強烈抗議之下,這一規定才被取消。
很多赴法旅遊的華人還有這樣一種經驗:在回國後被旅行社直接拉往法國駐華使領館驗明正身,以表明由法國駐華使領館發出簽證的赴法遊客沒有滯留法國不歸,我將這種現象告訴其他國家的人時,幾乎所有的其他國家的人都驚訝法國怎麼可以做這種事、而華人又怎麼可能接受這種人格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