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霍金斯沒有了暫時需要操心的地方,心情很是放鬆。他也打算聽王風的話好好教幾個學生。畢竟自己現在的修爲,即便是在魔法師公會也不可能找到下一步的答案。而且通過自己的體悟,終於明白了一些更加高深的魔法理論,也需要自己好好整理歸納一下。
回去的路上異常輕鬆。王風因爲護身真氣的原因,倒是看不出什麼變化,但霍金斯卻被冒出的火山灰和其他的雜物弄的灰頭土臉。因爲在外面的日子太長,又沒有王風那麼好的體力自己揹着帳篷和其他的用品,魔法袍也顯得破破爛爛,乍一看的話,如同一個乞丐般的相貌。
白雪也成了一頭灰色的狼,看起來也是狼狽不堪。
王風注意到了霍老頭的狀況,心裡偷偷的笑了一會,然後建議先找個有水的地方把老頭和白雪身上弄乾淨了再回去。
老頭也注意到了自己的邋遢,自嘲的笑了笑,指了一個方向,說道:“那邊有一個溫泉,我們過去看看。”
從溫泉裡出來,兩個人和一頭狼都顯得神采奕奕。不過,誇張的是,老頭竟然穿了一身武士的衣裳,稍顯的有些長,但勉強能穿。老頭自己的衣服被水一泡,整個的爛了,不得已,先穿了王風一套衣服,免得路上沒的穿。
泡在溫泉裡的時候,老頭開始給王風講鳳凰的事情。不過,講之前,老頭問了王風一個問題:“你想知道鳳凰的事情,是因爲那個鐵塊嗎?”
也沒有什麼好隱瞞的,王風點點頭。
霍金斯也沒有追問,開始慢慢講述自己那支鳳凰法杖的由來。
當年霍金斯剛剛經過禁咒法師的考覈,火神帝國因爲他的緣故在神聖帝國聯盟中實力排名大爲靠前。帝國的皇帝很是高興,把皇宮中珍藏的鳳凰法杖贈送給了他。
這支鳳凰法杖,是幾百年前一頭跑出了聖地的鳳凰的遺骨。當時這頭鳳凰不知道什麼原因,從它的棲息地跑了出來。所過之處,赤地千里,最後在火神帝國境內停留了下來。但由於它本身的火屬性太過強烈,加上這裡天然的火元素聚集地,使得周圍生靈塗炭。
想消滅鳳凰的人前仆後繼,但都接近不了它的周圍,後來,來了一羣龍,不知道它們用什麼方法,鳳凰被消滅了。因爲火神帝國當時的損失最大,所以龍留下了一條鳳凰的骨頭。這支骨頭被高手加工成法杖,並經過當時的幾個火系大師的加持,使用這支法杖的人可以輕鬆的駕馭火元素。
歷史上使用過這支法杖的人無一不是火神帝國有數的魔法大師,每個人都達到了禁咒法師的級別。每個人都爲帝國立下了汗馬功勞。所有人在死之前都把這支法杖交還給了帝國,也成了火神帝國宮廷魔法師歷代傳承的鎮國之寶。
聽了霍金斯的介紹,王風心中也明白了些,問道:“那頭鳳凰是被龍族消滅了,所以,鳳凰的屍身還在龍族那裡,是嗎?”
霍金斯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道:“是被龍族消滅的不假,不過,龍族有沒有鳳凰的屍身就不知道了。”
見王風露出疑問的表情,霍金斯解釋道:“傳說中的鳳凰都是浴火重生的,死後的鳳凰都是在灰燼中重新開始它的生命,能不能留下屍身還很難說。”
王風指着那支紅通通的魔法杖問道:“那這個東西是怎麼保留下來的?”
抹了抹因爲泡溫泉而留下的汗珠,老頭說道:“我也不清楚,不過好像是龍族的特有魔法,把這個保留了下來,其他的部分不知道是不是保留下來就不知道了。”
“嗯”了一聲,王風沒有多說什麼,心裡暗暗合計:龍族,應該和龍騎兵有關係,可以找他們試試。
兩個人一頭狼很愜意的在溫泉裡泡了半天,周圍也沒有別的人打擾,很是舒服。不過半天后,霍金斯自己出去了,說是水泡多了不好。可能是因爲他是火屬性的吧。
在路過的一個市鎮裡,霍金斯買了一套魔法袍。當老闆看着霍金斯那身打扮並且手拿魔法杖的時候,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讓王風也忍俊不禁。
火神帝國的塔尼城又出現在視野裡,不知道什麼原因,門口的防衛比上次送貨物的時候嚴格了許多。
王風這次隨霍金斯回來,還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和安克魯家族算帳,上次只是給了他們點小小的教訓,這次,可要讓他們好好的享受一番了。
突然感覺到身邊的王風身上冒出了絲絲令人恐怖的氣息,霍金斯心裡也不由的打了個突。王風的厲害他比誰都清楚,如果他想要在這裡殺人的話,估計也沒有幾個人能抵擋。
隨即看到了王風臉上慢慢露出的微笑,霍金斯慢慢的放下了那顆懸着的心,但是,不知道爲什麼,總覺得王風哪裡不對,那個微笑雖然能讓人看着安心,可是,總有一個意識在隱隱約約的告訴他,王風這個微笑背後,還有着讓人無法發現但是比剛纔更加令人可怕的東西。
自從那天頓悟了一些魔法的本質後,霍金斯不但魔法修爲大漲,而且其他方面也有了不小的進境。神秘的第六感就是其一。
生怕王風在這裡突然發難,離皇城這麼近,可是危險的很。不過,霍金斯這麼大的年紀也不是白活的,立刻對王風說道:“小子,這裡有什麼不開心的記憶嗎?說一說,我幫你解決。在塔尼城裡,除了皇城,其他地方還沒有我解決不了的問題。”
倒不是霍金斯吹牛,以他在火神帝國的威望和權勢,加上最近領悟的東西,見識過這個世界的高手的王風還真想不出在這裡他還有什麼解決不了的事情。不說前兩項,就憑他這段時間以來表現出的強悍的魔力和破壞力,估計直接衝進皇城也不是什麼問題。如果老頭想要塔尼城消失,只要動個念頭就可以了。
達到了現在這個境界的霍金斯根本不像以前那樣,發出魔法還要念咒語,只要心中有了這個念頭,自然而然就會發出自己想要的魔法。以前根本無法想象的魔法竟如同信手拈來一般,百試不爽。老頭百思不得其解,於是王風交流這個問題。
對這點,王風還是有經驗的。就如同現在的王風般,以前上戰場的時候,只知道靠着蠻力和敵人對砍,可是學習了技巧的招式以後,武學立刻發展到一個新的境界,等到了後來,根本不需要用什麼規定的招式,信手拈來都是妙着,到了這時,王風突然發現,根本不需要想什麼招式,還是什麼技巧,只要自己想要,不管是什麼樣的姿勢,隨手一擊,竟然都包含了自然的技巧,彷彿在經歷輝煌之後,又回到了平凡,回到了追求速度和力量的開始。也許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返璞歸真。
經過這次的磨練,王風發現自己又上了個臺階,一個人的力量再強,也強不過自然的力量,也許,接下來的道路應該追求以前聽說過的所謂天人合一了。原以爲那根本是個笑話,但現在,王風已經不那麼認爲了。舉手投足間,王風都在不驚意的錘鍊自己,和身邊的環境融爲一體,如何發動有效的攻擊。
那些龍騎兵可能還在最開始的階段,一味的追求力量,也許,等他們學會了很多招式,慢慢的提高到一定的地步,領悟了這些道理,纔有可能能達到王風當初的境界。
老頭現在的情形和這個類似,開始,什麼也不管,只管學習夠多的魔法咒語,後來,慢慢的力量提升,最後到老頭現在的境界,就如同迴歸自然一般,只要發出的就是自己想要的效果,也不需要什麼咒語,也不追求什麼魔法的形式,火球也行,火棒又未嘗不可,只要意到即可功成。這時才真正的進入了魔法的殿堂。
不過,即便是如此,霍金斯還是火神帝國的人。以前連續百年的戰亂和現在幾十年的和平共處讓老頭很珍惜現在的生活,所以,對於可能威脅到帝國的東西總會有一絲防備。
知道王風的厲害,而且也知道以他現在的能力,不可能在毫無損失之下剋制住王風。王風現在是他的朋友和知己,自己有很多魔法上的見解,很多魔法師不能理解,反倒是不懂魔法的王風和他有共同語言,他也很珍惜和王風之間的情誼。
現在王風在塔尼城門口這麼不正常,讓霍金斯很是擔憂,不過作爲朋友,他不希望王風在他的地盤受到什麼委屈,立刻把仗義的話說了出來。
王風淡淡的笑了笑,只是說道:“沒什麼事情,不過和城裡某些人有些小過節,我可以自己解決。”
“小過節,是城裡的什麼人?我讓他們今天晚上就全部消失。”對於居住在塔尼城的某些人,除了皇家和一些重臣,其他的老頭根本看不過眼,都是些有錢有勢的混蛋。如果是這些人,不用王風動手,霍金斯決定自己幫王風解決。
王風明白拉老頭的心意,說道:“老頭,這點小事不用你動手,我自己解決就好了。”
說着,又看了城門一眼,說道:“走吧,快晚上了,我可不想在城外過夜,這麼多天了,得到你家好好舒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