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麗傑的遺書是在一星期後,由周檢察官通知我去取的。我得到的只是複印件,原件作爲證據被檢察院留下了。
這些天的日子我是這樣過的,白天我去朱文秋那裡看孩子,晚上我回凶宅睡覺。有件特別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徐娘電話通知我,我被開除公職了。因爲我是通過欒麗傑採用不正當手段矇混進公務員隊伍的。
我知道樹倒猢猻散,這也是題中之意。就說知道了,然後掛了電話。
下面是欒麗傑寫給我的遺書:
一楠:
我親親的丈夫,當你看到這篇文字的時候,我已經去了另外一個世界。雖然很捨不得你和女兒,可我不得不走。我得爲我自己做下的那些不法之事付出代價。
我知道,因爲小悅悅的到來,我是不會有上刑場的可能了。但是,等待着我的漫漫刑期同樣叫我難以忍受。我已經害了你了,我不能再害你一輩子。有時候夜裡我睡不着了,就翻過身,一邊看看你,一邊看看我們的孩子。你們都是我最親的人,你們就睡在我的旁邊。就想,人活着真好!
一楠,你才二十六歲。很多男孩象你這個年齡還在貪玩。可是,都是我做的孽,把你拉到這水深火熱裡,是我對不起你。想想我這一輩子,唯一還能有點念想的就是你給我的愛。你給了我一個妻子的名義,給了我一個孩子。從我們拿到結婚證的那天起,我就不再是個狐媚子,我是個堂堂正正的人妻人母。你不知道,那一刻我的心跳得有多厲害。我欒麗傑終於可以在陽光下生活了。可以牽着我的丈夫領着我的孩子在公園的草坪上野餐、做遊戲,肆無忌憚地歡笑……
現在,這一切都已經不可得。
一楠,我走了。我是帶着對生命的深深眷戀走的。因爲這個世界已經沒有了我的活路。我比你大九歲,如果我坐完二十年大獄再出來的時候,我就五十五歲了,而你是四十六歲。就算你肯,我又怎能忍心叫你在高牆之外等我二十年呢?不能。
我還是走吧。我覺得對我們一家三口來說這是個最好的選擇。我走後,你要照顧好小悅悅,收藏好我的照片。等孩子長大了,你也叫她看看她的媽媽當年有多漂亮。我的身世,你也要告訴孩子。叫她不要犯和我同樣的錯誤。我的瘸子父親也只能託付你了。一楠,我對不起你。要是有來生,我結草銜環也要給你還心補願。
要是你願意,你就和秋秋一起再建立個家庭吧。我看得出來她對你頗有好感。再說,我們的孩子在她手裡纔不會受委屈。秋秋這輩子也不容易,你要多幫她。
除了不法所得,我的存款裡還有三十六萬多是我以前在深圳攢下的。那些錢我一直存在深圳的銀行裡沒有動過。我估計最後法院會發還給你,你就用它來養活咱們的孩子和我的瘸子父親。
下面的一張附頁是我向司法機關坦白的受賄賬目,我的所有房產存款有價證券等等都記錄在裡面。你把它送到檢察院去。爭取法院看在我坦白交代的份上把深圳的錢都劃給你。
一楠,親愛的。我走了。我真是害人精,沒給你什麼好處,倒是丟給你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和殘疾人父親。我不該愛你。
我最後的願望是,你一定要把我的骨灰送回金湖去,我要和我的媽媽和弟弟埋在一起。你也不用再花錢買墓穴,直接打開我媽媽的墳,把我的骨灰盒放進去就行。
對於我父親,你那次也聽見了,他老人家百年之後要葉落歸根迴歸故土。你也替我把這件事辦了。
千言萬語都說不清我對你和孩子的眷戀。可是,我真的要遠行了。你一定要照顧好小悅悅,她不僅是我們親親的女兒,也是我在這塵世的化身…….
永遠愛你的妻子欒麗傑絕筆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