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市東郊,留香酒吧。
它是東郊酒吧一條街最大最豪華的酒吧,作爲夜市比較繁華的燕山市夜場扛把子,這裡的熱鬧程度還真不是蓋的。
整個酒吧就像是一個巨大的劇場,三層連通,中間是舞池,周圍三層樓全是卡座,而且都和舞池相連。
精緻的裝潢和魅惑的燈光,讓這裡成了花都夜色最耀眼的部分。
可能正是因爲環境好,所以每當夜色降臨,這裡便是美女帥哥齊聚,搭訕成功率更是高到離譜,就像網友評論的那樣,別的酒吧門口充斥着撿屍文化,但留香酒吧門口沒有,因爲去了那裡,如果是空手而歸的話,那不是你口袋錢不夠,也不是你長相對不起大衆,而是你挑花眼了。
在這樣的盛讚之下,留香酒吧自然是越來越紅火。
今天也是如此,夜色降臨之時,這裡人滿爲患、酒色漫天也便罷了,現在都已經是下半夜了,這裡依舊是熱鬧非常。
舞池裡面的帥哥靚妹們就像是不知道累一樣,一直在那裡搖擺着身姿。
不過東邊卡座裡面的那三位既不是來尋找一夜歡愉的,也不是來買醉的,而是來避難的。
“差不多了,我們回去吧!”他們正是豐清揚、慕容天心和鄭薇薇。
下了燕山之後,他們皆是以爲這事就這麼結束了,哪知擺平了燕門,卻惹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那便是滿山的修行中人都在追他們呢,不是爲燕門和董家堡報仇,而是來巴結的,或是求關照,或是直接求靈丹。
所以他們剛回到賓館沒到一會,不大的酒店就瞬間爆滿了,各路英雄都來了,或是帶着大把的錢財。或是帶着自家門派的鎮山之物,都想和豐清揚認識認識。
這多煩人啊,要不是他們一口一個大仙人喊的他挺舒服的,他都想打人。
不過和他們認識認識,他還是沒興趣的,於是在鄭薇薇的提議下,大家來酒吧避難。順道喝喝酒解乏。
又能喝酒,又能躲避麻煩,這麼好的建議,豐大仙人自然會採納了。
於是他們三人就來了!
兩個小丫頭似乎都很喜歡這樣的地方,尤其是鄭薇薇,一身淡藍色絲質百褶裙的她是一邊喝着冰啤。一邊跟隨着勁爆的音樂搖頭晃腦。
但豐大仙人卻是勁頭不大,第一次去酒吧的時候,他覺得這樣的地方蠻新鮮,以前沒有,可是去過幾次之後,他就發現,這裡除了雙峰和大腿很不值錢之外。再無其它了。
不是他老不正經,這樣的地方,白花花的大腿隨處可見,抖動不停的雙峰也是到處都是,第一次來,可能會爲這裡波濤洶涌拍手叫好,可是去了多了,就覺得有些反胃了。
再說。他忙着回去給重孫女慕容天心煉製飛劍呢,因此就提議回去了。
這都下半夜了,那幫蒼蠅應該都散了吧!
“不回去,不回去,我都快被那幫人煩死了!”聞言,鄭薇薇連忙擺手,不光是豐清揚。她和慕容天心也是遭到了圍攻啊!
一圈人圍着她們轉,一開始聽他們左一句仙女右一句仙女的叫着,她還覺得蠻爽,跟着豐清揚沾光了。
可是後來她就招架不住了。那幫人動不動就拿出一顆比拳頭還大的珍珠,或者比沙漠之星還大一倍的鑽石,說是要送給她,只求她幫忙把他們引薦給豐清揚。
這讓她很爲難啊,是收,還是不收?收的話不是給豐清揚添亂嘛,不收的話,看着那麼大的珍珠鑽石擦肩而過,又心酸,所以她打死不要回去了。
“就是,要回去你自己回去好了!對了,這裡挺好啊,蠻適合你啊,怎麼,是不是因爲我們在,你不方便行動?好吧,只要你願意把你的飛劍借給我玩幾天,我就允許你今晚四處去泡妞,而且事後不會說你爲老不尊!”依舊是一身復古裝的慕容天心跟着笑到。
之所以破天荒的開始調戲豐清揚,就是因爲她又看上豐清揚的飛劍了。
第一次見他的飛劍,他是把飛劍包起來殺人的,所以她沒有看到他飛劍真正的風采,以至於後來看到天尊符,都覺得天尊符要比飛劍拉風。
可是今晚一見,她方纔覺得,原來他的飛劍遠比她想象中的要厲害啊,心中對飛劍的渴望是愈發激烈了,要不是打不過豐清揚,她都有一拳打暈他,然後搶他飛劍的想法。
要是現在豐清揚跟她說,飛劍借她三天,但她必須要親他三下,以示晚輩的乖順,她肯定會毫不猶豫的親他三下。
“對對對,我也不說,只要你回頭幫我煉製一顆什麼駐顏丹就行了!”鄭薇薇則是還記着駐顏丹的事情呢,豐清揚在燕山上說了,回頭幫她煉,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兩個鬼丫頭……那我先回去了啊!”豐清揚搖了搖頭,起身離開了。
獨自把兩個小丫頭丟在這裡,他沒什麼不放心的,一般的人近不了她們的身,想佔她們便宜,不被她們打成廢人都算他們命大。
至於高手,他能隨時感應到,然後第一時間趕過來救援。
夜場尋歡?有點意思,對於他來說也是蠻新鮮,但是在重孫女面前玩這種東西,成何體統。
所以就算是想玩,他也要換個地方啊!
改天再來,他現在只想把重孫女的飛劍弄出來,早點讓她用上,小丫頭每天曾爺爺曾爺爺的喊着,他就該對得起這個稱呼啊!
出了酒吧,月已西斜,但夜色正濃,街上特別熱鬧。
酒吧一條街不同於一般的地方,市中心那裡寂靜了,這裡都還是燈火輝煌、人聲鼎沸。
走在街上,豐清揚再次見識到了撿屍文化,很多人走出酒吧之後,便是噗通一聲趴在了馬路上,不到盞茶功夫,就會有人湊過來,或是搭訕。一邊噓寒問暖,一邊將自己看中的人攙扶起來,朝不遠處的旅館奔去。
或是直接抱起自己看中的人,塞進車裡,嘟嘟嘟的離開了。
要是以前,看到這種事情,他肯定是要管的。衆目睽睽之下強搶民女,成何體統。
可是剛剛來的時候,天心丫頭和鄭薇薇就已經跟他說過了,這是撿屍文化,很多人想撿,也有很多人想被撿。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情。
那他還怎麼管,再說了,那還有女的搶男的,咋說,衆目睽睽之下強搶民男?
所以他只能是揹着手向前走了,他就不明白了,這些醉洶洶的傢伙搶回去能幹嘛!
正在納悶呢。忽的發現前方有一抹倩影閃過。
四周的男男女女都是喝的醉洶洶,可那人卻很正常,不但是步伐穩健,還是跑動的節奏,大概是因爲穿旗袍的原因,她跑不快,儘管她已經是不斷邁着碎步了。
旗袍的風韻,走的優雅方能體現出來。可是她這麼一跑,不但沒有失去風韻,反倒是顯現出了一種別樣的美。
這應該是和她的傲人姿色有關,身材高挑,且並非是骨感美人,而是給人一種細皮嫩肉的感覺,這樣的穿上旗袍。擺什麼樣的姿勢都是風味十足。
外加她的一舉一動本就很優雅,即便是小跑,所以她跑起來當真是酒吧街的一道靚麗風景線,不管是胸前的巨大晃動。還是身後的高翹擺動,還是那s形的婀娜之姿,都是讓很多撿屍人兩眼放光。
不過他們都是咬牙跺腳,因爲那姑娘沒醉啊,這怎麼去撿?
“咦,那不是沈清妍沈丫頭嘛!”唯有豐清揚認出了那個穿着銀白色旗袍的大美女,沈清妍一邊向前奔走,一邊還用繡帕捂着鼻子,想必是受不了四周的混雜酒氣。
沈清妍是一個懂酒之人,但這不代表她不討厭酒臭味,恰恰相反,她很討厭酒臭味,懂酒之人是喜歡酒的香氣,而不是酒吧門口飄蕩的醉洶洶的酒臭味。
“看,那個二貨要上去搭訕了!”見豐清揚快步走向沈清妍,蹲在兩邊酒吧門口的撿屍人是紛紛咬牙。
“從酒吧出來還能保持清醒的,不是萬草叢中過、雨露不沾身的女神,就是過來應酬的,所以想撿回去,實在是太難了,勾搭不好,吃耳光都有可能!”大家都在等着看笑話。
“沈老闆,這麼巧啊!”他鄉遇故知,豐清揚自然會毫不猶豫的上去打個招呼了。
“豐先生……真是太巧了,你怎麼會在這裡?”沈清妍煞有其事的笑到,臉上看似滿是驚訝之色,實際上是激動之色。
她爲何來燕山,爲何呆在酒吧,就是看看能不能遇見他,他來了燕山,而且他是一個愛酒之人,什麼地方是什麼酒都有?自然是酒吧了。
剛好她認識這裡一家酒吧的老闆娘,於是就進來守株待兔了幾天。
本來以爲她能適應的,等上個把月都沒問題,畢竟她以前在國外的時候,是經常去酒吧玩。
哪知國內的酒吧和國外的酒吧完全不是一碼事,每個人都是帶着目的來的,目的達成,有人還規矩點,出門找賓館了,有人就在酒吧廁所開戰,這太讓她難以接受了。
目的沒達成的,就在裡面喝到吐纔回去,搞的酒吧裡是烏煙瘴氣的。
她實在是呆不下去了,另外,她越來越覺得,這樣的地方,豐清揚那個喜歡小情調的傢伙應該不會來吧!
那她應該去哪裡和他假裝偶然相遇呢?
正在發愁,他就出現了,她能不覺得驚喜嗎?
“這地兒太吵,我們換個地方說話吧!”豐清揚笑到,心中則是在想,不知道這丫頭來的時候,帶了她的山楂酒沒有,這樣的夜色,配上她的山楂酒,應該蠻不錯。
“好啊,我開車來的,走吧,我們換個地方!”聽到這話,沈清妍是求之不得啊,於是急忙引着豐清揚走向她的奧迪。
“考,還真讓這二貨搭訕成功了啊,搭訕白富美有這麼容易?尼瑪,早知道老子就上了啊!”看着奧迪車呼嘯而去,酒吧門口的撿屍人們都是漫罵不絕,各種羨慕嫉妒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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