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逍遙會館”內。
上午九點,會館內陸陸續續來了很多會員。演藝界的會員除了在外地拍戲的以外,方如麗、胡杰、袁鷹、杜歡等大牌明星全部到齊。
小蝶自聽說冷笑天被抓進了公安局後,就一直在哭,眼睛都哭腫了。這兩天,她茶飯無思,多次懇求谷黎明導演帶她去吳水,說要去守在那裡等冷大哥出來。
谷黎明被她纏得沒辦法,便乾脆跟所有會員說:他準備去吳水,問還有沒有人願意去。
沒想到他的這個提議剛一提出,所有在京的會員都異口同聲地說要跟他一起去。
谷黎明知道他們的小算盤:現在去吳水,雖然看不到冷笑天,但如果冷笑天在近幾天內被釋放,他們就可以在第一時間讓冷笑天看到自己,從而給他留下深刻印象,今後自然少不了自己的好處。
谷黎明見人太多,便選擇了二十個人,包括自己和小蝶,一共二十二個,準備坐下午的飛機去天南省省會,再從那裡包車趕往吳水。
那些沒被谷黎明選中的會員大爲不滿,在會館裡吵吵嚷嚷地問谷黎明憑什麼他們不能去。還有幾個嘴上不說,心裡卻已經計劃好:等谷黎明等人一走,他們就自己坐飛機趕過去,一定要在吳水等着冷真人出來。
在臨出發前,谷黎明思考再三,還是給遠在東南亞拍一部商業廣告片的寧青打了個電話,告訴了她冷笑天被抓的消息。
本來,這個電話他是不想打的。寧青病癒後,這是她接的第一個廣告,聽說對方公司開出了天價,條件是必須趕在過春節前把片子拍出來。爲了不影響她的拍攝工作,所以谷黎明這兩天一直沒有將冷笑天的事告訴她。但他又怕日後寧青知道後責怪他,所以想了想還是打了她的電話。
接到谷黎明電話時,寧青剛拍完一個鏡頭,正在一片海灘上的棕櫚樹樹蔭下的一條躺椅上躺着休息。
助手把電話遞給她。她摘下墨鏡,一看是谷黎明的號碼,趕緊按下接聽鍵,一聽說冷笑天涉嫌殺人被抓,她一下子就從躺椅上蹦了起來,急切地問:“笑天現在在哪裡?是不是被關進了牢裡?”
在得到谷黎明肯定的答覆後,她的眼眶立時紅了,把手機一關,快步走到那個滿臉絡腮鬍的導演兼製片人面前,哽咽着說:“導演,我需要請十天假,有急事需要到國內去處理!”
導演見她張皇失措,神色大變,奇怪地問:“什麼事讓你這個大明星這麼急?准假是不可能的。你也知道合同上規定在春節前必須將這個廣告片拍出來。現在離春節只有半個月了,你請十天假,怎麼履行合同?你承擔得了這個違約責任嗎?”
寧青把手中的墨鏡往沙灘上一丟,斬釘截鐵地說:“王導,請你告訴董總:如果他准假,我十天後還可以趕過來繼續拍完;如果不準假,這個片子我不拍了,要多少違約金,請他去找我的律師洽談!”
說着便帶着助手頭也不回地往換衣服的地方走去,把那個王導氣得臉色鐵青,站在那裡楞楞地說不出話來……
兩天以後,寧青就一路轉機包車匆匆趕到了吳水。
在吳水大廈,助手給她開房時,卻被吧檯告知這幾天房間爆滿,連最普通的標準間也沒有了。
寧青便掏出電話,撥打穀黎明的手機。
谷黎明趕緊從大夏樓上下來,把寧青請到12樓,讓她跟小蝶一個房間。因爲他們此行來的二十二個人中,只有三個女人,分別是方如麗、袁鷹和小蝶,因此小蝶就單獨住了一個標準間。
小蝶聽谷導說安排自己跟大明星寧青住一間房,高興得滿臉放光,又聽說她是專程爲冷笑天的事從東南亞趕過來的,心裡更是感動和欽佩。寧青一進房,她就笑容滿面地從她的助手手裡接過行李,又忙着給寧青泡茶。
寧青見她清秀俏麗,嬌媚可愛,笑着問:“你跟笑天是什麼關係?也是來看他的嗎?”
小蝶臉一紅,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那晚在“逍遙會館”裡跟冷笑天的一夜,低聲羞澀地答道:“我是他的妹妹,結拜的妹妹。”
“哦?真的?那你也是我的妹妹呀!笑天一直喊我姐姐的。”
小蝶聽她這樣說,欣喜地擡起頭,問道:“那我可以叫您姐姐嗎?”
“當然可以,我本來就是你的姐姐呀!”
接下來,兩個人又很親熱地交談了一陣,話題自然是圍繞着冷笑天的事。憑着女人特有的敏感,兩個人在交談中都發現:對方對冷笑天絕對不是一般的姐姐妹妹對哥哥弟弟的感情,而是摻雜了許多其他的曖昧的色彩。
不過,她們兩個都是聰明人,彼此都不說破,仍像親姐妹一樣地交談着。
不久,谷黎明敲門進來,問寧青吃過飯沒有。寧青說已經吃了,又急急地問什麼時候可以去看冷笑天。
谷黎明說:“青青,你暫時還見不到小冷。現在他是犯罪嫌疑人,還在偵查審訊階段,不允許探視。你只能給他到看守所送點東西進去。”
寧青聽說還見不到冷笑天,眼眶又紅了,說:“不知道他在裡面怎麼樣,肯定吃了不少苦。我聽說牢裡面很黑暗的,新人進去都會捱打罵受欺凌,笑天是個書生,怎麼受得了?”
谷黎明卻滿有把握地說:“青青,這個你倒不用擔心。笑天身負絕頂神功。你可能不知道,他這神功不僅能治病,還能夠打人。他治病有多厲害,打人就有多厲害!所以,他在看守所裡不打別人就是好的了。如果有人膽敢欺負他,那他就是自討苦吃,估計會被笑天打得滿地找牙!”
寧青聽他說得如此有把握,這才稍稍放下心來,但仍是擔心冷笑天在裡面沒有好菜吃,迫不及待地要去看守所給他送東西進去。
谷黎明只好答應陪她去看守所。
爲避免被人認出來,寧青和谷黎明兩個人都是全副武裝:戴帽子、戴墨鏡、圍着遮住下巴的羊絨圍巾,兩個人每人帶一個助手,來到吳水縣看守所。
寧青的一個助手去值班室問怎麼往看守所裡面送東西。
值班的是個四十多歲的民警,愛理不理問:“給誰送東西?送什麼?吃的還是用的?”
“他叫冷笑天,我們想給他存點錢,他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冷笑天?”
值班民警驚異地擡起頭,忽然惡聲惡氣說:“冷笑天不許送東西,存錢也不行!他是要犯,上頭有交代:嚴禁他和外界有任何接觸,嚴禁任何人送任何東西給他!”
谷黎明走上去問:“你的領導呢?我們找你們領導談一談。”
值班民警見他和寧青打扮得古古怪怪,搞不清他們的來頭,不敢輕易得罪,便指了指旁邊一間寫着“所長室”的辦公室,說:“領導在那裡。不過,你們找也沒用,剛剛我跟你們說的幾個嚴禁,就是他交代給我聽的。”
寧青氣憤地說:“你們憑什麼剝奪冷笑天的基本權利?不給他送東西,他在裡面吃那種豬食一樣的東西,怎麼受得了?”
值班民警上上下下打量她幾眼,嘴角露出一絲不屑的冷笑,陰陽怪氣地說:“喲喲喲,哪裡來的千金大小姐,居然敢說我們所裡的飯菜是豬食?告訴你:那個姓冷的小子犯的是殺頭大罪,就是這豬食,他不一定還吃得幾天呢!”
寧青聽他咀咒冷笑天,氣得渾身發抖,很想罵他幾句,卻又不會罵人,只是從墨鏡後恨恨地盯着那個他,說:“虧你還是警察!你這樣的素質,要是在香港,早就被清除出警隊了!我明天就去你們局裡投訴你!”
“投訴我?哈哈哈!你投訴我什麼?我一沒打你,二沒罵你,三沒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不就是跟你講了幾句實話嗎?你就是告到中央,也傷不到我一根毛啊!”
谷黎明怕寧青真的跟他吵起來,到時收不得場,趕緊把她拉着走進院子裡,敲開了所長室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