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論權

第二天。依舊有記者不斷前來要採訪章平昌和蕭震。章午口衛時候才知道出名的麻煩,藉口視察訂江夏汛河堤大壩加固情況,乾脆躲到鄉下去了。蕭發這邊就麻煩了,他是常務副市長,市長既然走了,他就鐵定不能走,因爲按照職責,他是要在市長不在的時候代替市長行使權力的。

不過蕭震也有蕭震的辦法,華夏體制內有個特色,叫做鴕鳥戰術。蕭家直接一個電話打給徐菲,讓她以朗柳市委宣傳部新聞中心的名義將這些記者先擋駕下來,然後乾脆把胡宇澤也派了出去,拿出一大疊“蕭副市長的行程安排”證明自己忙得連吃飯睡覺都快沒時間了,實在沒法接受採訪,這纔好不容易安靜了一會兒。

坐在辦公室裡,蕭定卻根本沒有去做那些行程上“安排好了。的事。他安安靜靜地坐在辦公桌後面。整個人陷入到寬寬軟軟的靠背裡面。眼睛閉着,陷入深思。

自從跟章平昌確定了八賢王結黨的事情之後,蕭震雖然沒有大的動作,但這段日子以來還走進行了一些試探,總的來說,有喜有憂。喜的是,市委的確不是鐵板一塊;憂的是,即便不是鐵板,木板是絕對可以算得上的,而自己和章平昌手裡都沒有刀,不見愕能劈開這木板。

楊浩元在擔任市長的期間,跟市委班子成員的關係其實並不怎麼好。任志通和齊文樂兩個副書記,齊文樂因爲管黨務,跟當時的楊浩元市長沒有什麼衝突,還算好一點,而任志通跟楊浩元本來卻是有些像競爭對手,任志通是郝文庸這一派的主力之一,靠着郝文庸書記的支持,很是分了楊浩元一部分行政權力。但後來郝文庸忽然上調副省長,楊浩元順位替補上場之後,任志通卻是又很快跟楊書記混到了一起,充分證明體制內利益高於一切,爲了利益,大家是可以“相逢一笑泯恩仇。的。

不過不管怎麼說,任志通跟楊浩元的關係總不是特別穩固的,就好像修補得再好的處*女膜它也真不了一樣。任志通雖然很快改弦易轍,楊浩元也很大度的接受了,但事實上兩個人心裡都還是有疙瘩的。蕭塞這時候才覺得,前段時間任志通得了楊浩元的授意去遠東,說不定就是兩人在提前分贓。

至於齊文樂,這位副書記跟楊浩元不遠不近,但基本上還是按照體制內的習慣,下意識地保持跟書記同樣的步調的。至於他的立場,蕭定就有些不清楚,但想來這位副書記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反對楊浩元書記的意思,不過如果章平昌的意見跟楊浩元相左,他雖然大半可能還是會跟書記的意見保持一致,但似乎也不會怎麼得罪章平昌。

比較關鍵的一個人物是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馬政,馬書記當初是省紀委直接下派來朗柳的,他比蕭震早一年來朗柳,現在在朗柳已經幹了四隻,很快就要期滿一屆。馬政書記據說還是比較鐵面無私的一當然。紀委書記一般都能給人這種感覺。所以這個第一感覺其實並不一定準確,沒準這就只是紀委出身的領導幹部的制式面具而已。

關鍵是他對楊浩元書記的態度比較模糊,蕭客記得當初在處理林志立問題的時候,馬書記雖然看似是經過郝文庸和楊浩元兩方都打了招呼之後才動手的,但他一旦動手,卻是雷霆萬鈞,一鼓作氣就把林志立的問題一點不剩地查了出來。顯然這不是臨時動手可以達到的效果,雖說這裡面也因爲蕭震和李雲新提前查明瞭幾件大問題,但也可以看出,馬書記之前就已經注意到了林志立。並且有動算,只是可能因爲一些原因而暫時隱忍不發罷了,至於這些原因,想來也不過就是擔心林志立上頭的人吧。

這樣蕭度對馬政書記的理解就是,他屬於典型的紀委幹部,因爲在朗柳的時間也不算太長,所以跟朗柳地方上的勢力糾葛並不特別嚴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既不是朗柳前任書記郝文庸的人,也不是現任書記楊浩元的人。蕭賓覺得。這位馬書記應該算是一個可以爭取的對來

排名第六的是蕭發自己,自然不必去說。而在蕭定之後的,則是組織部長趙崇。說到趙崇,蕭定自己能想象出他對自己的態度。九四年初自己來朗柳的時候,在鼎清區任副書記,還是當時的趙崇部長親自送去鼎清區宣佈任命決定的;而在後來自己升任區委書記的時候,依舊是趙崇部長親自前往鼎清區宣佈任命決定。從這一點而言,趙崇可謂蕭定的老領導了。但就是這樣一個老領導和老部下的關係,才短短三年時間,居然就發生了對調。老部下竟然一躍而上到了老領導的前面。市委排名正好在他前一位。蕭客有時候甚至忍不住想,這個安排也不知道是嶽書記真的想提拔自己才做出的決定呢,還是劉省長故意害了自己一把,如果可以的話,他是真想自己主動把自己的排名往後挪一位。跟趙部長打個,對調,讓他排在自己前面。就爲了這個一

甩渾定自只看來屁用沒有的市委排名,就使得趙部長跟自鴨亞處賊遠。繼而對整個市政府都保持一種冷眼旁觀的態度。

一就算是這個態度,蕭定也覺得那只是因爲章平昌市長不攬權,沒有跟趙部長有權力上的衝突所以才維持住了表面上的平靜的。如果章平昌跟自己開始有攬權的跡象。趙部長顯然會有更大的意見,那麼他到那個時候就會更緊挨着楊浩元書記。這一點母庸置疑。

政法委書記李家勇乃是完完全全的本地派幹部,從公安戰線幹起來的。經過市公安局長的位置一躍而爲政法委書記,然後不再兼任公安局長。專心做政法委書記的。蕭震對他的瞭解程度不高,但據說他跟郝文庸的關係應該不錯,郝文庸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對他有“知遇之恩。的。不過蕭發佈從顧樂那裡知道另一樁內幕,這位李家勇書記最早的時候 也就是從普通民警被提拔爲訂江區某派出所所長的時候一 是當初的朗柳市公安局長燕定南的決定。也就是說,李家勇書記的第一個“恩相。”其實是顧樂的舅舅、燕微雨的父親燕定南。

而宣傳部長洪芸香,這位洪部長作爲女性幹部,能夠進入常委,甚至說能夠成爲這個宣傳部長,都算是沾了組織原則的光,屬於吃照顧一 組織原則,市委領導班子一班要安排一位女性幹部,而女幹部一班情況下,出任統戰部長和宣傳部長是最常見的,洪芸香也是如此。洪部長這個。人看,蕭寥不知道她的底細。但她老公似乎只是汀江區某個區管企業的副總經理,行政級別比她低了不少,看上去不像是有什麼大後臺的人才是。至於她的風格,蕭震別的不知道,只知道她在宣傳部內喜歡用女幹部,也樂意提拔女幹 譬如徐菲,就是在當初胡明推薦之後,被她看上並提拔上來的。

統戰部長曹儒民也是朗柳本地派,而且這位是衆人皆知的郝文庸鐵桿。他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鄉村教師。後來不知怎麼調到縣教委,然後在一次檢查中被當時的地委書記當時朗柳尚未升格爲市,朗柳的黨委最高職務是地委書記。嘟文庸看中,那時候的郝文庸網剛大權在握。很喜歡操縱人家前途命運的感覺。一句話就將曹儒民從縣教委的普通文員一下子提拔爲教委副主任,繼而連年被提拔,最終在郝文庸離開朗柳之前如願以償的進入了市委常委班子,成了統戰部長。統戰部長的分量在常委班子裡來說雖然比較輕。但他從一介鄉村教師達到縣教委的文員,如果沒有郝文庸在,基本上這輩子就是在縣教委打住了。運氣好的話退休的時候能給個副科了不起了,但因爲有郝文庸,他不僅沒有停留在那個位置,而且還一步三跳似的在不到十年時間裡成了市委主要領導之一,他對郝文庸的感激之情是顯而易見的,對當初跟郝文庸一貫作對的楊浩元自然態度就比較一般 這個一般還是在楊浩元出任了市委書記之後的事,之前他可是一貫站在郝書記一邊打壓楊浩元的。

人武部長張林先這個人,是在役軍人,其第一身份是朗柳武警駐軍的政委。既然是軍方系統的人,蕭發倒是不是特別擔心,這個人他會想辦法團結團結。

至於市委秘書長戴新軍,蕭發就不抱期望了。他原本是市政府秘書長,現在能做市委秘書長,顯然是楊浩元的親信,直接帶過去的。對於他,蕭定就一點想法都沒有,而且甚至不會去故意接近他,因爲接近他的唯一作用,恐怕就是讓楊浩元立馬知道章平昌和蕭震已經有了不平常的反應,純屬打草驚蛇。

這麼仔細一分析,蕭發才赫然發現,十二個常委,真正的楊浩元書記的鐵桿很少,好幾名同志都是因爲楊浩元有着書記的身份才彷彿“下意識”地站在他那一邊的,其實本身不見得是對楊書記報持什麼好感。當然,這一點就是最厲害的一點,在華夏,書記就是書記,一把手就是一把手!

書記究竟有多大的權力?這是一個難題。

古代有一句民誘:“破家的縣令,滅門的府尹”說明縣令、知府這些“百里侯”權力之大,對草民具有極大的傷害能力,但和今日縣委書記、市委書記相比,知縣和知府只是小巫見大巫,他們掌握的資源、運用權力的自由度遠不如今日的書記。

幾年前曹操的老家某縣級市的書記舉行閱兵式,將全縣穿制服的公務人員集中在一起,供他檢閱。此錯誤法無明文懲治,最後他因貪淡被判刑。前不久西南某省某縣委書記離任,當地官民在仿古的城牆前打出橫幅:“歡送英明領導李某某離開壽縣很顯然,前面那位市委書記想體驗的不過只是一場“迴避肅靜”開道的爲官威風,後面某縣的官吏也無非在恢復送“萬民傘”的傳統。但他們的作爲卻爲什麼那樣扎眼、直給人“借越逾制”的感覺呢?蕭震除了對這類人的政治智慧表示懷疑外,卜一爲其最重要的原因,是今天某此執掌方的具委書記、審瓚幾六,他們的名實發生混亂,因此他們的行爲很難有一種網性的標準來界定,一切存於可意會而不可言傳之中。

比如,古代華夏尤其是明清,以禮法治國,什麼樣的官員有什麼樣的規格,有明文規定,祭天、閱兵是天子的專利,父母官離任時老百姓送萬民傘,絕對不能用頌聖的語言。如果犯了規矩,那是大罪,所以所有的人都能遵循。

而今我們所處的國家政治上的定義是“人民當家作主”官員不論級別高低都是“人民的公僕。”但實質上各級官員都掌握着遠超前輩的權力。如此以公僕之名掩飾父母官之實,必然會帶來名實的混亂。縣委書記閱兵,本來是一種帝制時代地方官顯示威風的心理作祟,但可以解釋爲檢查一下本縣執法隊伍的精神風貌,以便更好地爲人民服務。

“歡送英明領導。本來就是“萬民傘”的變種,照樣可以解釋爲官民之間的魚水深情。

通俗地說,古代的知府、知縣所穿的官服,所乘的轎子,都有正式法規進行規定,誰也不敢越雷池一步。但這一切對宣稱代表先進的執政黨來說,在表面上、口頭上必須作爲“封建落後”的制度和文化加以批判和檳棄,而在實質上、操作層面上,這類規矩又改頭換面頑強地生存下來,比如官員的安保規格、用車標準、某級別以上的官員才能配備秘書等規定。對種種“倍越逾制。的行爲不能堂而皇之、援引法規進行懲處,因此地方官員各方面“超規格”屢見不鮮,而鄉鎮政府也敢照着天安門城樓蓋辦公樓,縣、市也能蓋一個帶華表和仿照金水橋的大廣場。

這些衝突根本原因是執政者的言行矛盾、表裡不一、名實不符。所有的官員,如何把握這些官場藝術而不自取其禍,完全靠政治智慧和爲官經驗,而沒有類似古代大誥的東西可以參照。相反,黨章規定每個黨員的權利都是平等的。從這個,“逾制”的現象就可以一斑窺豹,如今的政治場上運行,潛規則的力量比任何一個朝代還要大,顯規則和潛規則之間的鴻溝也遠甚前代。

所以從這個,角度而言,實際上書記在其轄區內的權力,是一個極端模糊的定位,或者說根本沒有確切界定。

還有一個就是權力來源的問題。華夏帝制結束之前,有兩種授權方式,這兩種授權方式的權力來源是一樣的:“受命於天”和“君權神授”。

在秦統一六國之前,是真正的“封建。封建”時期是分級授權方式。而在秦以後,郡縣制開始實行。則一直影響華夏直到今天。這種授權是直接授權。權力只有一個來源一 皇帝。知縣、知府、巡撫、總督,他們官職有高低,但彼此沒有隸屬關係,都是朝廷命官,都是皇帝授權。知縣聽命於知府,只是權力運行的程序而已,目的都是爲了替縣帝,替朝廷辦差,因爲知縣的權力並不是知府給的。因此,明清政府最低一層的行政首長一知縣都是朝廷任命並考覈的。清朝皇帝接見新任縣令,就是一種象徵意義上的諭示:你只對聯負責,你的官印是聯給的。因此,當時下級雖然也得奉迎上級,畢竟天下之大,朝廷對信息的掌握是有限的,得罪上司會十分麻煩,但畢竟自己的烏紗帽不是頂頭上司直接給的,頂頭上司只有參劾、保舉和協助吏部考覈之權。知縣對知府、知府對巡撫的人身依賴關係並不十分強烈。

但到了如今,卻走進步了,進步在於總書記肯定不會親自決定某個縣委書記的任免,總書記只管任免省委書記,省委書記再來任免市委書記,市委書記再來任免區委書記。權力層層往下。 當然,從程序上來說,還有個黨代會的存在,不過這東西基本上也就是聾子的耳朵。擺設而已。書記最大的權力。不就是人事權麼?掌握住了官帽子。你還敢不聽話?

即便是同級常委的任免和調動。上級部門和領導也肯定要徵求一下書記的意見,如果書記對這位同志意見很大,通常對這位同志而言,就是非常的不利的了。

所以,書記的權力在轄區內實際上是沒有邊界的。

然而常委會畢竟是常委會,書記雖說有可能一意孤行力壓整個常委會的反對意見,但如果這樣的事情多了,這位書記的威信也就算完全掃地了,而且上級部門和領導也一定會覺得這個班子出了問題,一個完全不能團結同志的書記,怎麼能勝任書記一職呢?

常委會這一條,可能是唯一可以在轄區內限制書記權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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