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朝已經被餘小雅從宋頃朝的背上抱下來了,落了地,就聽到馮曼莉說的這話,她歪着腦袋,咬着手指頭,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裡滿是純真的樣子。
“好吃,非常好吃!”
馮曼莉阻止了餘小雅想要解釋的話,一把抱起了元朝朝,然後,用力得點了點頭,描畫精緻的臉上,滿是笑容,“朝朝啊,娃娃親可好吃了,你吃不吃和頃朝哥哥的娃娃親?”
那語氣,怎麼看都是騙小孩的口氣。
額,元朝朝本來就是小孩子,還是個貪吃的小孩子。
一聽到有吃的,元朝朝興奮了,就算是在馮曼莉的懷裡,都是轉過身朝着一邊的宋頃朝撲了過去,手想要拉着他的手,宋頃朝非常配合得伸出了手。
“頃朝哥哥,你聽到了嘛,乾媽說,有娃娃親可以吃!非常好吃的娃娃親!”
元朝朝說得興奮,心裡只想着這娃娃親將會是怎麼好吃的樣子了。
而宋頃朝的反應卻不同,斯文白淨的臉上,露出一種有些窘迫得臉色,然後,臉正在慢慢的被紅雲爬滿,沒多大會兒的時間,那張臉就是紅得連耳後根都是紅的了。
不過,現在大家的注意力都是在元朝朝身上,所以,沒人看到宋頃朝的臉色怎麼樣了。
畢竟,他十歲了,娃娃親是什麼意思,他還是知道的,因爲他特別喜歡歷史,而歷史上的古人們,就很喜歡給孩子們在很小的時候就定下娃娃親,所以,娃娃親是什麼意思,他真的是懂的。
……
因爲馮曼莉和餘小雅的關係非常好,所以,餘小雅回國之後,他們兩家人就又住在了一片地方,兩家人的距離,大概走五分鐘的路就可以到。
只不過,餘小雅家是傳統比較洋氣的別墅,而宋頃朝家則是有點古典的,像是那種古代貴族的宅子一樣的風格。
因爲宋頃朝的爺爺,就是個古董收藏家,所以,特別喜歡將東西都還原成以前的樣子,他覺得,以前古人們留下的東西,都是精粹。
元朝朝非常喜歡跑去找宋頃朝玩兒,因爲武館裡的師兄們,沒有清朝哥哥長得好看。
“清朝哥哥,這些都是什麼東西啊,金閃閃的!”
“是我爺爺收藏的古金釵。”
“哦,那清朝哥哥,古金釵是什麼啊?這個東西可以吃的嘛,是不是把外面金黃色的那層紙剝掉了,就可以吃了?就和那種金幣巧克力一樣!”
元朝朝說着,手已經是忍不住在扣着那金釵了,只不過,摳了半天,什麼都沒扣下來,等宋頃朝從書上回過神來去看元朝朝的時候,看到那金釵上面有幾條指甲扒拉過的痕跡,頓時趕緊將那東西從元朝朝手裡拿下來。
“這個不可以吃!”
“哦,那真沒意思,清朝哥哥,別看書了,我們出去玩兒吧!玩老鷹捉小雞!”
元朝朝在旁邊坐了兩秒鐘後,就是有些坐不住了,拉着宋頃朝的手想出去玩兒。
“等我做完了作業,我們再出去好嗎?”
“那作業要做多久啊?”
“十分鐘,很快。”
“……清朝哥哥,已經十分鐘了!清朝哥哥,我什麼時候也可以上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