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跑步回家,在離家還有幾十步的地方,莫春水發現樓下停了一輛越野車,還是奔弛的,帥氣得不行。她緊跑了幾步,見周圍沒人,認認真真地看了一遍,上下打量個不停。其實莫春水並不是那樣喜歡車,她坐車暈,而且還暈得不輕。她這樣不喜歡車的人,卻獨獨喜歡越野,總幻想有一天能開着越野車直接去沙漠。
當然,只是想想。她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考駕照的打算。
爬上七樓,莫春水兩下打開門,今天她心情不錯,踢開門就叫:“程露大美女,我回來啦。”要是平時,程露鐵定是剛從睡房裡出來,摟着一個枕頭朝她飛過來,“你作死呀,這麼早嚷個不停,還讓不讓人睡了。”但是今天沒有,莫春水的話音剛落,便緊傳來一聲輕笑,“是春水回來了?”
接着是程露不以爲然的聲音:“除了她還有誰?”
莫春水忙換了鞋,幾步奔進客廳,她看到沙發上的女人,一下子叫出聲來:“啊,紀靈!抱抱。”說完,張開雙手等個某個人來投懷送抱。
程露撇撇嘴,紀靈沒動。
莫春水悻悻然放下手,指控紀靈,“你不想我。”
這對紀靈是一項很大的指控,所以她趕忙站起身向莫春水撲去,莫春水心滿意足地摟着紀靈,一臉得逞地笑,“這樣纔對嘛。”她鬆開紀靈,“紀靈,你男人呢?”
紀靈一下子就紅了臉,“什麼男人?”
莫春水嘖嘖兩聲:“向銘呀,你難道還有別的男人?!”
紀靈只紅臉,低着頭不說話,程露嘆了口氣,起身拍了拍紀靈的肩膀,“他們這次回來,就是準備結婚的,向銘已申請調回這邊,紀靈也要回這邊了。”她笑了笑,“紀靈想請你作伴娘,你意思怎麼樣?”
“我?”莫春水睜大眼睛,“不會吧,我……能作伴娘嗎?”
“爲什麼不能?”程露的白眼快翻上天了。紀靈也一臉迷惑地看着莫春水。
莫春水對自己的外表不是太自信,這源於她身邊的女朋友個個都可以去參加選美所致,其實莫春水的外表雖不至於撥尖,卻也在這幾年中慢慢長成了安靜斯文的女子,氣質簡約大方,笑起來,滿天滿地的陽光都被她收到眼睛裡,只要不開口,絕對的好孩子。
撇了撇嘴,不服輸的性子被挑起,“去就去,哪天?”
“下個月八號。”
“啊!這麼急。”莫春水急得滿室跳,準新娘都一臉平靜,她只作個伴娘卻緊張得像要被人拉上斷頭臺一般,程露和紀靈交換了一下目光,終於放棄對莫春水的幻想——這個女人,不搞出點狀況實在很難。
幸好她們都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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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來的一個星期,莫春水忙着準備新工作,顧不上別的,所以程露出差了幾天她也不知道。她自從一年前認識了程露以後就一直住在程露那裡,現在公司提供住宿,她便搬了過去,程露見勸她不住也由着她,只是說好了,讓她至少半個月回來一趟,莫春水當然答應,回家對她來說就是蹭飯,程露的手藝不是一般的好,要不是上班的地方有點遠,她還真想一直賴着不走。初上了幾天班,倒也不是太累,只是那身工作服她不喜歡,所以沈晴芸問她覺得怎麼樣的時候,她皺着眉說了一句:“工作服能不能不穿紅色的?”惹得沈晴芸一陣大笑。
這幾天和沈晴芸接觸得比較多,知道她其實很苦惱,因爲她的外貌,怎麼長都是這個樣,一張小巧的臉,一個小身板,怎麼看都像一個剛畢業的學生。她苦着臉對莫春水說:“每次公司來新的領導,看到她,都會說:去,倒杯水來。”都把她當小妹使喚,二十幾的歲的時候也就罷了,那時候心還不老,現在被人叫小妹,覺得有被污辱的感覺。
她苦苦一笑,“苦惱呀,以後看到我得叫芸姐知道不?”
春水一吐舌頭,“這樣你看上去就大了?我纔不信。”
她敲春水的腦袋,“反正你就這樣叫,我心裡平衡。”
春水聳肩以示無所謂。
下完班沈晴芸總會叫春水一起去吃飯,沈晴芸是部長,住的是一室一廳外帶廚房浴室的房子,春水第一次進去就嘆腐敗,明顯這工廠就是一個小社會,等級劃得這樣明顯,春水分到的宿舍是四個人一間的,帶廚房廁所,有點像大學的學生公寓,她剛搬進來的時候還覺得條件真不錯,有空調有熱水器的,房間也乾淨,見到沈晴芸的住所後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當然主要原因還在自己,一個小小的質檢員如何能和一個部長比?
自然的,沈晴芸這裡也就是成了莫春水在這家工廠的第二個落角點。
沈晴芸結了婚,有一個孩子在老家,老公在這個城市的另一個公司工作,她每個星期天都會去老公那裡,到星期天晚上纔回來,莫春水對她們這種兩地分居的形式很不理解,明明在同一個城市,爲什麼不想辦法住在一起,沈晴芸卻腆着臉說:她喜歡這種方式。
莫春水當然不瞭解,她這五年談過無數場戀愛,卻沒有一場談成過,她不喜歡了就甩人,不管對方是什麼來頭,她照甩不誤。別人跳槽是爲了漲工資,她莫春水跳槽完全是爲了躲前男友,所以程露對莫春水是完全無語,她總說莫春水,你再過兩年基本上可以把這個城市的工廠轉一遍。
春水只是抿着嘴笑,她也知道這樣下去她非崩潰不可,她也想交個男朋友固定下來,安安心心地兩個人一起奮鬥,存錢結婚買房生孩子,但是她只要和那些男人拉手或是有更親密的舉手,她的腦海裡就會浮現另一個男人的影子,那樣清晰,她想忽視都不行。特別是剛到這個城市的那一年,她找不到工作,什麼都做過,服務員、洗碗工或是更髒更累的,她都做過,後來認識了紀靈,紀靈是一個速記員,見春水做的工作很苦,便介紹她到自己的公司作了一個小文員,工資不高,工作也不累,更重要的是,春水在那裡學會了用電腦,雖然只工作了四個月不到,卻是春水在這個城市裡的一個轉折。
她一直都很感謝紀靈。
她也同樣明白紀靈的這段感情路走得很辛苦,今天能和向銘走到一起有多不容易,所以在紀靈結婚的前兩天,她就請了假,又專門向沈晴芸請教了伴娘的做法,一心只想着不要給紀靈丟臉。
八號的前一天,紀靈搬到了程露那裡,據說在婚禮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不能見面,所以7號的晚上,莫春水也溜到了程露那裡,沒錯,就是溜,因爲到第二天一早程露才知道,昨天晚上不知何時自己家裡多了一隻穿着白色禮服叫莫春水的猴子。
那天晚上,莫春水和紀靈談了一個晚上的話,同是老鄉,又是同一所學校出來的。雖然以前沒見過面,卻因着那所學校的名字而更加親切。莫春水把這幾年來從沒對別人說的話一次倒給了紀靈,那樣迫切,她忽然就想,如果有一天,自己遇到了焦成空,會是如何的一番情景。
紀靈只撫着她,未說一句話,但是春水都懂。
第二天才早上八點,程露的門就被敲得咚咚響,程露只不開門,一個勁兒地刁難向銘,莫春水從小孔裡看向銘,他的臉脹得通紅,顯然對程露已弄得筋疲力盡,紀靈坐在沙發上坐立難安,程露後來越來越過份,要了向銘許多的保證,還讓他當場獻唱表心聲,向銘的嗓子不太好,唱出來的歌八句有七句跑調,但紀靈聽得熱淚盈眶,最後一急,自己跑過去打開門,一頭撲進向銘的懷裡。
春水打趣向銘:“學長,學姐就交給你了,可不許再讓她難過。”
“不會了,不會了。”向銘看着紀靈流淚也很心疼,忙拿出紙巾給她擦淚,程露這時才吹一口哨宣告結束通過,向銘看着眼前的那個女孩子,搖頭擦冷汗。旁邊的伴郎也是鬆了口氣,忙讓向銘把花給新娘拿着,五人手忙腳亂地上了車,駛到酒店時,已將近十二點。
新郎新娘一出現,現場馬上一片歡呼。向銘在這個城市裡沒什麼朋友,紀靈又是一個不好交朋友的,所以人不是很多,卻也足夠熱鬧,雙方的父母都在,又都是同一個縣的人,兩對父母坐在同一桌上,正用家鄉聊得不亦樂乎。
伴郎是向銘現在的同事,與他一起調過來的,叫吳祈正,今年三十歲,未婚。這場婚禮上,除了程露數他鬧得最厲害了,新郎新娘講話後,輪到親朋好友送祝福的時候,他頭一個衝上去,第一句話就是說:好羨慕呀,我也想結婚了,在座的小姐有想結婚的可以聯繫我。他在婚禮上大聲宣佈自己的手機號碼,程露在春水的地耳邊說:“要不是自己有男朋友了,一定得逗逗他。”春水卻是說:“這種人最好少惹,你就嘴皮子壞,到時上了當也不知道,還是好好陪着季沉西吧,雖然臉上冷一點,卻安全多了。”
程露一臉奇怪地看着春水,“你什麼時候這麼會算命了?”
“不是算命。這叫會看人。”
婚禮過後,春水去看了紀靈和向銘的小窩,雖然不是太大,卻溫馨舒適。紀靈與向銘十指相扣,笑對着春水。
離開的時候,春水對紀靈感慨地說:“我們這一批人,終於解決一個了,不知道下一個會是誰?”
紀靈笑了笑,“春水,你會再遇到他的。”
春水不說是,也不說不是,只是淡淡一笑,離開的時候,天已暗下來,手機裡有條信息,是個陌生的號,她打開一看,竟是說:莫春水你好,我叫吳祈正。
聽說,聽說,每場婚禮的伴娘和伴郎都會發生一段故事。
春水刪掉短信,她明顯不想成爲其中一個。
和一個三十歲的老男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