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夢大澤,黃粱搖曳,程知遠站在這神物面前,四周卻沒有安期聲的影子,而嬴異人和伯湭兩人從遠處划船過來,剛剛雲霧大升,光華亂震,兩個人被震暈,在船上躺了不知道多長時間,那小船被水波推走,不知道溜達到哪裡去了。乃至於一隻水鳥落下來,猛啄嬴異人的眼睛才把他嚇醒。
至於說睡得好不好麼,那自然是極好的......
好在伯湭認得水路,兩人這才划船回來,而驚喜的是,嬴異人一眼就看到了程知遠。
“先生莫非是斬了安期聲也!”
程知遠聽他這般說,卻是搖頭:“不是....我剛剛.....總之,安期聲跑了,他沒有來拿這株黃粱,現在這東西,是我們的了。”
兩人把黃粱摘走,而伯湭依舊顯得有些擔憂,當然程知遠告訴他,如果盜跖詢問,就把那片麻葉交給盜跖,讓他到太學新址來找自己。
太學新址在哪裡?
不遠,就在洛陽城外面,原來周桓王的那片莊稼地邊上。
那可是一個傳奇的地方,鄭莊公一怒之下割了周桓王的莊稼,周桓王一怒之下就糾集一幫人和鄭莊公打羣架,然後他打輸了,從此天子威嚴再也蕩然無存。
程知遠取走黃粱,這樣那幫小子以及阿妍的昏睡情況就可以解除了,雖然不知道阿妍的提籃里氏怎麼混進朱襄之桑葉的,但畢竟也沒辦法深挖。
憑心而論,程知遠絕不想去廬山,如今黃粱已經不在安期聲手上,但是廬山青火下降的事情,卻不是人力可以干涉的!
而且安期聲原本的計劃,首先維持鬼道秩序的手段保證,就是黃粱煉成的羽化登仙丹,沒有真仙壓陣,鬼道必然在人間肆虐開來。
“但,廬山青火下降,道種出,已經有很多人前往爭鬥,安期聲說的並沒有錯誤,北落師門,東皇太一,他們的交待與行爲,都已經驗證了這點,他們對這一次的,特殊的天之青火,志在必得。”
“這麼多強大的人物聚集在一起,即使鬼門關開又能如何?”
“廬山還有那麼多劍宗,想要越過這幫世間一等一的高手,比登天還要困難。”
“或許我不該爲這件事情操心,我畢竟不是高個子那個人。”
程知遠心中計較。
這事情說到底,似乎也不是太過嚴重。
只要沒有真仙,最大的變數就不存在,那麼廬山高手雲集的情況下,鬼門關就算開了,恐怕也會被第一時間打崩。
而且這一次,廬山火的爭鋒,不說北落師門這種距離飛昇還差一將步的大仙人,更是有盜跖這種仙道巨頭坐鎮!
更不要說兩大天帝,天齊與東皇都可能出現在廬山,到時候說不定還會有秦國的人物參與其中,充當攪屎棍。
程知遠沒有說話,此時他們已經離開黃粱生長的區域,嬴異人敏銳察覺到程知遠的不對勁,於是試探着問:“先生可是有兩難之事?”
程知遠點了點頭,嘆了一聲。
嬴異人道:“是利天下之事還是害天下之事?”
程知遠答:“害。”
嬴異人道:“是利一人之事還是害一人之事?”
程知遠答:“利。”
嬴異人笑,繼續問:“若要利天下,是出於私還是出於公?若要利一人,又是出於私還是出於公?”
程知遠不答。
嬴異人道:“先生非諸子百家,也不是六十聖門。先生乃是仙人,不在這萬花眯眼,滾滾濁塵。先生自當跳脫出去。”
“先生說過,當局者迷旁觀者清,落子無悔,不該猶豫。”
嬴異人笑道:“先生也說過,計算之中,要取最簡單的捷徑,這叫做運算定律。”
程知遠點了點頭,輕聲道:“兩相其害取其輕。”
程知遠頗有深意的看了眼嬴異人:“你成長的有些快,不過,我本以爲你會勸我去利天下。”
嬴異人笑道:“先生曾經和庚桑楚有過交談,我還記得,在我脫身之後,先生和我說了那庚桑楚的道理。”
“先生說,您從不爲天下計較!”
程知遠道:“我啊,不害這個天下,那些人就該燒高香了!”
“山海彼方還有天子,周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程知遠眼中升起攝人心魄的寒芒:“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楊朱自私,墨翟兼愛,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只看在岔路口如何選擇。”
“我若不利天下,則天下遲早損我,但我又不願入廬山渾水。如北落師門所言,若去廬山,恐怕身不由己!”
嬴異人道:“人人不損一毫,莫驅利侵人也;人人不利天下,莫覆旗效虎也!”
“身非我,不害;物非我,不有,本分如此,安得心平意樂,帝力於我有何哉!”
程知遠感慨總結:“天下事壞就壞在人人爭着利天下,反而害了天下……但倒也並非絕對,利害與否,最終還是要留給青史評說!”
嬴異人大笑:“先生欲往何處去?”
程知遠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禮崩樂壞,會出現什麼變化都無從得知,我們二人先回洛陽,然後……”
他手指遙遙指着西方,對嬴異人道:“看來,我要比老師先一步入秦了!”
“去拜見法家極聖!”
拜見法家,是因爲法家正在修訂天律,這是新的天道,程知遠要得到天律來進行參考。
“這場仗還沒有那麼快打,廬山青火未曾降世之前,鬼門關必然不會打開……”
而且,安期聲說,法家會參與這次的鬥爭,鬼谷門也會動手,這說明他們兩家已經算到了青火降臨的時間。
鬼谷門離的太遠,而且雲夢宮不好找,而秦卻很近,更遑論法家手裡還有不完整的“天律”!
帝辛給予的天命,除去他傳授的用法之外,在按照帝辛所說,把商朝的一切痕跡洗淨之後,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摹刻下新的,且獨屬於自己的道理?
這點,或許法家最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