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國及太平天國軍制
在軍隊的編成上,楚軍與太平軍基本相似,都是依據周禮,每五人爲一伍,二十五人爲一“兩”,兩的長官叫兩司馬。五個兩爲一個“卒”,設正副卒長。五個卒爲一旅,設旅帥或旅長。五個旅爲一個師,師設師帥或師長。五個師爲一個軍,軍設軍帥或軍長。
在這個基礎上,楚軍另有以兩個“兩”爲一隊,共五十人的常規編制。在以伍爲基本單位的前提上,伍以上,卒以下可以臨時自由編組,由軍銜最高的伍長或兩司馬出任臨時編組的指揮,以適應實戰的不同需要。更高一級的組合與此類似。幾個軍可以組合爲軍團,幾個軍團可以組合爲方面軍。一個方面軍歸屬一個“行營”指揮。行營相當於後世的大軍區。
楚王盧權參考後世軍銜制,儘量採用“古以有之”的名稱建立武官的軍銜制度,分別是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都尉、校尉、裨將、偏將、參將、副將、將軍(將軍都加具體的軍號,如渡遼將軍、徵北將軍)、大將、上將、元帥。上將位於大將之上,這是因爲在上古概念中“天子自將,則稱上將軍”,所以上將高於大將。
將軍級別以上都有特權,在轄區內生殺予奪。將軍以下則軍紀嚴整。所以將軍位置乃是楚軍中貴官和卑官的一條分界線。
太平天國則沒有軍銜制,其官品等級序列大體上如下:
一等
一級:正、又正軍師(東王、西王)
二級:副、又副軍師(南王、北王)
三級:主將(翼王、天德王)
二等:四級:燕王、豫王,國宗(諸王家族成員,在此兩階浮動)
五級:天侯
三等:六級:丞相、恩賞丞相(丞相分正、又正,副、又副,共二十四個)
四等:七級:檢點、職同檢點、恩賞檢點
五等:八級:指揮、職同指揮、恩賞指揮
六等:九級:將軍、職同將軍、恩賞將軍(含正、副將軍
)
七等:十級:總制、職同總制、恩賞總制
八等:十一級:監軍、職同監軍、恩賞監軍
九等:十二級:軍帥、職同軍帥、恩賞軍帥
十等:十三級:師帥、職同師帥、恩賞師帥
十一等:十四級:旅帥、職同旅帥
十二等:十五級:卒長、職同卒長
十三等:十六級:兩司馬、職同兩司馬
要特別說明的是,上面的丞相這一級只是表明等級,並不表明職務。創業五王各自都有私兵和自己的官僚系統,即各“殿”(東王爲東殿、北王爲北殿,翼王爲翼殿)丞相和六部尚書。在楊秀清掌權時期,東殿丞相及六部尚書才真正具備丞相和六部的職能。按教義,天王和東西南北翼五王都是天父(上帝)之子,彼此是同胞兄弟(特別注意,老大是耶穌基督即“天兄”,洪秀全是老二,馮雲山老三,楊老四,而六妹是楊雲嬌,石達開是七弟),以“某胞”互稱。所以這幾個人的權力是特別重的。他們的家屬全都是皇親國戚。
以後封的王,如燕王秦日綱、豫王胡以晃等人跟以上幾人都沒法比,他們是臣子,而上面的則是主子。他們的爵位隨時可以降,可以撤,而上述幾位的位置是教義決定無法動搖的(比滿清鐵帽子王還要鐵!按天國制度,他們是可以有自己的世襲地盤的,這纔是根據周禮而來的真正“封建”——封藩建國)。這點要特別予以區分。天京事變一出,之所以影響極壞,就是因爲諸王自打嘴巴,把基本的立國立教邏輯給搞壞了。所謂“天父殺天兄,江山打不通”,神聖光環一旦消去,人心自然散亂不堪,非常的難以捏合了。
根據徐簡在靖港試驗的鄉官制度,太平天國的鄉設鄉長一名,下面有人事局、司法局、教育局、武裝部等機構。另有巡檢司,掌握數百巡檢,用於捕捉盜賊,維持地方治安。上面對接縣衙的巡捕房。縣一級的吏、戶、禮、兵、刑、工六房不變,但刑房只管審案,對接鄉的司法局,捕盜職能獨立出來成立巡捕房。清代的縣以下建構很混亂,各稱上就有廂、圖、鄉、鋪、圩等稱呼,徐簡統一爲縣、鄉、村三級。各村村長自己推舉,但要得到鄉衙認可。每村分派一個“駐村大使”,負責傳達命令,督促鄉衙政令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