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二人都失去了交談的興趣,只是在地上悶悶地坐着,一碗碗地飲酒。他們都不再是多年前逃難到塞外的少年了,一個穿着厚厚的熊皮袍子,一個穿着四品武將的常服。但對於自己的國家,他們卻依然像多年前一樣無能爲力。無能爲力地看着她像成熟的桃子般一點點爛掉,除了心痛之外,想不出任何可以讓其重新煥發活力的辦法。
這些喝悶酒簡直是一種折磨,喝得越多,心中的鬱結也是越深。“唉!”半晌,潘佔陽長長地嘆息了一聲,再度開口,“我這次來找你…”
“塞外的收益是吧,先在你們部落寄放着吧。說不定哪天我會親自去取!”李旭擺擺手,打斷了對方的話。兵荒馬亂的,他可不能保證自己還能分出精力去保護那些身外之物。易縣那邊不缺吃穿,歷城那邊也有二丫和管家打理。與其把大筆的財貨運回中原來惹流寇窺視,不如暫時寄放在塞外,至少那裡還能保證片刻安寧。
“我也覺得先放在羽棱部好一些,但王妃非叫我找到你,跟你說明一下。”潘佔陽有些醉了,不小心灑了半碗酒在皮袍子上。他惋惜地看了看滾動的酒珠,又給自己倒滿,以近乎嘟囔的聲音抱怨,“她一直念着你的恩德,所以沒找到你的話,不准我回去覆命!你當年不會已經收她入房了吧,對了,你是她的主人,做這些事情也沒人能說什麼!”
“別胡說,小心你家可汗割了你的舌頭。我當年逃命還來不及,哪顧得上找女人!”旭子氣得扔下酒碗,低喝。
在喜歡胡言亂語方面,潘佔陽倒是一點都沒變。並且現在膽子更大,連自家王妃的隱私都敢亂猜。
“每個部落的風俗不一樣。契丹人對成親之前發生的事情根本不看重。即便成親後,被人搶了老婆,連肚子裡的孩子一併搶回來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他們認爲打仗是男人的事情,男人保護不了自己的女人,責任不能讓女人來背!”潘佔陽撇了撇嘴,回答。
“那也不要胡言亂語傷人名節。她現在畢竟已經是王妃,很容易受到別人忌妒。”
“忌妒,別人得有忌妒的本錢!”潘佔陽翻着白眼反駁,“若你們僅有主僕之義,她爲何對你念念不忘。其實你這個人除了有人死心眼外,根本沒什麼其他好處!”
“每個人都有所堅持,你也未必例外!”旭子眼裡被潘佔陽氣得苦笑不得,大聲回答。有人記掛的感覺令人心裡很舒坦,但除了舒坦外,又勾起了他記憶中的許多往事。“你在草原上還聽說些什麼嗎?比如突厥和蘇啜部之類的事情?”
他期待着一個詳細的消息,但潘佔陽顯然沒理解他想問些什麼,所以乾脆揀自己所知道的對最關鍵的情報提供。“現在的可汗是啓民可汗的兒子,名叫咄吉,號稱始畢可汗。氣度很是恢弘,整個草原幾乎都匍匐於其號令之下。對大隋他早有難窺之心,只是近幾年老天屢降大雪,突厥本部的糧草和戰馬湊不齊整,所以將戰事一拖再拖!”
“唉!”旭子又沮喪地嘆了口氣,心裡更加失望。這些情報對他一點用處沒有。如果強行寫奏摺上去,只會落下勾結外番的口實,起不到任何提醒朝廷做防備的效果。“卻禺呢,他還活着麼?後來沒在草原上發了瘋般找你?”
“卻禺這老傢伙啊,聰明反被聰明誤。他當年本想趁着始畢可汗初立,汗位不穩時建些功勳,以便順利奪位。誰料數十萬石糧草被我等一把大火燒了個乾淨。他拉不下這個臉來,所以找藉口說你當時勾結了很多馬賊,甚至幾度衝破了他的圍追堵截。可越這樣說,越顯得他實力差。結果我到了契丹第二年,就聽說他失了權。現在僅僅作個伯克,跟在始畢可汗身邊聽吆喝罷了!”
“恐怕他說得是實話!”旭子舉起酒碗,苦笑了連聲,“的確有很多人跟我一起衝破了他的堵截,但那些人不是我勾結的。實際上,當晚放火的也不只咱們三個人!”
當年參與放火的還有劉弘基、張亮、牛進達、吳黑闥。現在除了劉弘基外,其餘人都站到了他的對立面。就在當天下午,大夥在於陣前準備一決生死。這些話,旭子很想找人聊一聊,但潘佔陽顯然不是個合適的人選。
“看來這人到哪裡都不能說實話!”聽旭子說當晚放火的的確還有其他人,潘佔陽先是楞一下,然後快速總結。“我說呢,咱們三個,怎麼可能放起那麼大的火。原來還有人暗中幫忙。不過無所謂了,人家始畢可汗就是爲了要尋錯吞併他的部衆。所以無論這火是三個人放的,還是三百人放的,其實都一樣。即便當時沒起火,估計始畢可汗也能抓住卻禺別的短處。反正要收拾他,有錯沒錯不過是個藉口而已!”
“卻禺的部衆被始畢吞併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潑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顧形象狼狽,他胡亂用衣袖擦了擦,顫抖着聲音追問,“那,那骨託魯呢,啓民可汗的侄兒,與卻禺交情頗深的那個?”
“你說的是阿史那骨託魯啊,他現在得意着呢。卻禺被逼得交了權,原來的地盤都歸了骨託魯管。他現在號稱骨託魯汗,地位僅僅比始畢汗的弟弟咄苾差一點。他的可墩據說出自蘇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會到部落裡來住幾天。有她在背後撐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幾個其他部送來的女人忌妒得眼睛發綠,就是分不了半分寵走!”潘佔陽搖頭晃腦,洋洋得意,根本沒看見旭子的眼神突然間又由明亮轉爲黯淡。
“原來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夢全部結束了,陶闊脫絲嫁給了骨託魯,從而爲其部族和阿芸贏得了富貴平安。她當年的選擇沒有什麼錯,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給不了的。草原上的鷹,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鷹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細流在旭子心頭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還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來,那個把“露水夫妻”當作詩情畫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裡一直徘徊,舞動,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還見到過你的狼,叫甘羅對不對?”潘佔陽見旭子轉眼間醉態可掬,端着酒碗靠過來,與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問道。
“是叫甘羅,它現在過得開心嗎?”旭子將碗中酒一乾而盡,利落地向對方亮了一個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麼能看出它開心不開心!”潘佔陽也幹了一碗酒,大聲嘲笑,“要不我說你這個人愚呢,居然關心一頭狼的心情。不過你放心好了,它現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裡,都被當作神仙一樣。尋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發威,就會被部民們活活給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樣樣,還是銀亮銀亮的?除了你們的王妃,還有誰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開始獨自慢慢品。像個吝嗇的酒鬼般,仔細品嚐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羅身邊,一定是陶闊脫絲。有甘羅在,她的地位就會很崇高。這是當年自己唯一能爲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確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見了自己滿臉的捲曲的鬍子,“恐怕甘羅現在見了我,也認不出來的吧!”他咧着嘴,自問,自答,“應該不會,它應該記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現在全是血腥味!跟原來一點都不像!”潘佔陽不合時宜地打擊了一句。隨即,又笑着補充,“不過我也沒好哪去,全身都是羊羶味兒。”
“是麼?”旭子低下頭,衝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聞到了濃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辯不出來。
“別聞了,你天天殺人,早就習慣了。就像我看見你們皺眉頭,明知道你們嫌我身上羶味重,自己其實什麼也聞不到!”
“我們都不復是當年!”旭子想了想,慢慢總結。
“我們當然不再是當年。誰還想像當年一樣,到處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溝渠!”潘佔陽大聲附和,表達的意思卻和旭子完全不一樣。當年的他,並沒有在背後留下什麼遺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過甘羅未必會忘記你,此物極其有靈性。整個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託魯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無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奮力比劃着,彷彿在介紹一個草原少年,“這麼高,像一頭小馬駒。毛還是銀亮銀亮的,一絲摻雜都沒有。”
“跑起來像一道閃電!”旭子輕笑,總結。
“對,就像一道閃電!你形容得真貼切!”
‘其實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當年的草原上,曾經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這幾天看西方人表演他們的博愛,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無論真相到底是什麼,它需要的,只是一個藉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頭小羊也長着尖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