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領母命來尋婆婆,天若憐鑑弟子誠意,保我婆婆雙眼復明!”祝罷,就將舌尖與婆婆舔眼。須臾之間,雙眼舔開,仍復如初。】看來婆婆的雙眼復明工程,乃是天意憐鑑。但是,天意究竟是指什麼呢?無他,神仙而已。原來這一切都是由神仙在幕後操縱的。否則,唐僧僅僅是口舔盲目,豈能令婆婆雙眼復明?所以,這裡婆婆的視聽功能其實已經被某位神仙所控制了。這位神仙就是取經總負責人觀音菩薩。觀音菩薩爲什麼要這麼做呢?因爲唐僧翻案報仇這件事要想成功,就必須要人證物證齊全。這樣,唐僧自己纔會相信,朝廷纔會相信。相關物證,法明長老和殷溫嬌已然提供了:香環、書信以及血書。而人證呢?法明長老不夠直接,殷溫嬌自己又是苦主,所以只有這個婆婆可以說是陳光蕊和殷溫嬌夫妻二人的人證。但是,偏偏這個婆婆當年曾經懷疑過殷溫嬌所懷的身孕不是陳光蕊的親身骨肉。所以,爲了得到這個人證,觀音菩薩不得已出此下策。通過陳光蕊的“遺傳基因”來打消婆婆的顧慮,使婆婆堅信唐僧就是陳光蕊的兒子,自己的親孫子。
唐僧來到京城,進了相府,道明來意。殷丞相的反映是:【夫人休得煩惱,來朝奏知主上,親自統兵,定要與女婿報仇。】果然,第二天上朝,丞相出班奏事:【今有臣婿狀元陳光蕊,帶領家小江州赴任,被艄子劉洪打死,佔女爲妻;假冒臣婿,爲官多年。事屬異變。乞陛下立發人馬,剿除賊寇。】這裡說了這麼多,有四個字至關重要:【事屬異變。】爲什麼?這四個字是對整件事情的定性。【事屬異變】,定的什麼性?造反是也!唐王一聽,這還了得啊。立即撥付御林軍六萬由殷丞相帶隊前往平叛。
這裡有三個問題:第一,劉洪李彪殺朝廷要員,劉洪還冒充赴任,這是欺君大罪,但這也夠不上造反的罪名啊。這造反之事是殷丞相爲女婿報仇,隨口胡謅的嗎?第二,爲什麼要派御林軍平叛?還要有六萬之衆?抓劉洪要這許多人馬?第三,爲什麼沒有提到李彪?李彪是殺死陳光蕊的兇犯之一。
第一點,造反的事情不可能是胡謅的,這種事情是能胡謅的嗎?而且,爲女婿報仇也不需要造反這麼大的名頭。光是殺人越貨、冒充屬員就足夠判他死刑了。那麼造反就是真的咯?不錯。真的有人造反。不過我們暫且不去討論這個問題。
第二點,爲什麼要派御林軍前往鎮壓?按照剛纔的邏輯,如果的確有人造反,那麼首先就應該集結周邊的勤王部隊,就地鎮壓,何必勞師動衆?勞師遠征可是軍家大忌。再說,貞觀年間大唐天下初定,就是有人造反也不稀奇,要是都派御林軍前去鎮壓,京城都要空了。原因是這個造反的人,身份不簡單,應該是皇族。御林軍是皇家禁衛軍,一般人是沒有資格讓他看上的。想必御林軍這些年來一直在追蹤這個人。
第三點,爲什麼沒有提到李彪?這是故意略去的。
我們來看殷丞相是怎麼領兵前去平叛的。【丞相領旨出朝,即往教場內點了兵,徑往江州進發。曉行夜宿,星落鳥飛,不覺已到江州。殷丞相兵馬,俱在北岸下了營寨。星夜令金牌下戶喚到江州同知、州判二人,丞相對他說知此事,叫他提兵相助,一同過江而去。天尚未明,就把劉洪衙門圍了。劉洪正在夢中,聽得火炮一響,金鼓齊鳴,衆兵殺進私衙,劉洪措手不及,早被擒住。丞相傳下軍令,將劉洪一干人犯,綁赴法場,令衆軍俱在城外安營去了。】整個過程可以說進展非常之順利,三下五除二,就把劉洪搞定了。
當然,這裡也有一堆問題:第一,丞相領兵爲何徑往江州,爲什麼不順路先把在洪江渡口的李彪抓獲,而是要繞道到江州之後再讓江州同知派人去擒獲李彪?第二,帶了六萬大軍前來,爲什麼還要同知和州判提兵相助?第三,捉拿劉洪這樣一個朝廷要員,丞相大人可給過申訴的機會?【天尚未明,就把劉洪衙門圍了。劉洪正在夢中,聽得火炮一響,金鼓齊鳴,衆兵殺進私衙,】連面都沒見過,一上來就乒乒乓乓,搞他個雞飛狗跳,萬一弄錯了怎麼辦?丞相是不是太草率了?第四,【將劉洪一干人犯,綁赴法場】不是來抓劉洪的嗎?這一干人犯是誰呢?
第一點,丞相領兵徑到江州,就是爲了先要控制住劉洪。劉洪只是個小角色,他後面有人。殷丞相最擔心的就是劉洪臨死會咬出一些事情了來,這是他不願意看到的。究竟是什麼事呢?必然與殷丞相有關。同時,沒有先在洪江渡口抓住李彪,就是爲了不驚動劉洪,怕打草驚蛇。劉洪在江州經營十八年,已然有一定的勢力。那一干人犯即是明證。
第二點,同知和州判是州主的左右手,讓他們過江來,提兵相助並不是目的。這裡面有兩層考慮:一是做好說服教育工作,讓他們和劉洪劃清界限;二是先把他們“雙規”起來,萬一當中有人是劉洪的心腹怎麼辦?這樣比較保險。
第三點,丞相一點也不草率,要的就是置劉洪於死地。至於真假陳光蕊要不要驗明正身,並不重要。因爲,他相信他的女兒寫給他的信。這封信裡面到底說了什麼?不得而知,不過我們可以推測,容當後議。唐僧報信成功,從側面也證明了,嬌嬌小姐如果果真要替光蕊報仇是完全有機會的。但是十八年來,一直都沒有寫信回家,如今卻讓唐僧報信復仇殺了劉洪,這究竟是爲什麼呢?
第四點,按道理,如果僅僅是抓劉洪一個水賊,根本不需要這場戰鬥。既然已是甕中之鱉,拿個話筒喊幾句繳槍不殺優待俘虜的政策,劉洪也就束手就擒了。這也說明有人造反的結論是不錯的。劉洪就是這造反派的一個急先鋒。
拿住劉洪和李彪,丞相是怎麼處理的呢?【丞相大喜,就令軍牢押過劉洪、李彪,每人痛打一百大棍,取了供狀,招了先年不合謀死陳光蕊情由,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衆訖;把劉洪拿至洪江渡口,先年打死陳光蕊處。丞相與小姐、玄奘,三人親到江邊,望空祭奠,活剜取劉洪心肝,祭了光蕊,燒了祭文一道。】注意了,這段處理劉洪、李彪的文字是整個章節的核心所在。重點是看前半段對李彪的處理。怎麼處理李彪的?【先將李彪釘在木驢上,推去市曹,剮了千刀,梟首示衆訖。】注意這裡的刑罰:1.釘木驢;2.剮千刀;3.梟首示衆。比較一下劉洪所受的刑罰:活剜了心肝,自然就會產生疑問。按照書上說的,劉洪是整個事件的主謀:見色起意的是他,殺人越貨的是他,強佔人妻的是他,冒充屬員的還是他。劉洪判個剜心祭靈,應該說量刑適當。但是,李彪幹了什麼了?就要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待遇?他受的三種刑罰均是歷朝歷代的極酷之刑。丞相大人是否對李彪量刑過重了?當然沒有。你當丞相老糊塗了?
要解開這個疑問,需要仔細分析一下這三種刑罰。
1.釘木驢。又稱騎木驢。這個刑罰是用來懲治姦夫淫婦的,而且是專門對付高級別姦夫淫婦的。一般人只配進豬籠,不配享此殊榮。當然,你要一味把事情搞大,那也不是沒有機會。機會都是自己爭取的!比如《水滸傳》裡真正意義上的淫婦王婆,就被判了木驢之刑。但是,同志們仔細看看,見色起意的明明是劉洪同志啊!不過,劉洪的見色起意是假的(江州十八年,劉洪無子嗣也無妾室,可見劉洪並不好色)。現在可以想到是誰讓我們嬌嬌小姐未婚先孕了嗎?不錯!就是李彪!而且,他還直接導演了嬌嬌“謀殺親夫”的事實。現在,我們再來推測一下嬌嬌小姐寫給丞相老爺子的信的內容吧。那根本不是什麼報仇雪恨的內容,而是把當年不能說出來的隱情和盤托出了。
2.剮千刀。這個不用說了,就是享譽極高的被譽爲封建第一刑的凌遲酷刑。這個刑罰主要是要來處決政治犯的。適用人羣主要包括謀反者、犯上作亂者、“口語狂悖”者等。李彪適合嗎?沒錯!這李彪的確就是個反賊。這也是當年嬌嬌爲什麼守口如瓶的原因,這更是丞相大人直撲劉洪的原因(萬一把自己牽扯進來就完了,一定要封住劉洪的口,控制住他,不讓他有機會說話)。再看看他的姓氏——“李”,明白爲什麼要來御林軍了吧。這個李彪是李淵的兒子,但應該不是嫡出的,並且在當年的奪嫡鬥爭中站錯了隊。幾千年的中國政治史告訴我們,站隊原來真的很重要!“玄武門之變”以後,李彪逃走了。奪得大位的李世民,一定在到處找他。這些年來,御林軍必定奉命在京城及全國各地進行秘密搜捕。由於李彪並沒有跳出來揭竿而起,一切還只是秘密調查,如派出地方部隊圍剿,還師出無名,所以李世民不能驚動地方的藩鎮部隊,只能派御林軍暗中調查此事。這次不同了,完全可以師出有名了,因爲屬員陳光蕊被殺了。
3.梟首示衆。說白了就是把頭割下來懸掛高處示衆。這個和凌遲一樣,多用於政治犯。這主要是對人格的一種侮辱。就我所知,在兩軍交戰中也常使用這個刑罰,主要用來揚威立志。
至於後面劉洪的處理,可以不用看了。就丞相、三藏、嬌嬌三個人在場,根本就不是什麼執行刑罰了,不過是到事發地點安慰一個無辜的靈魂罷了。否則,李彪也應該一起來到洪江渡口受死。再說,活剜心肝是什麼刑罰啊?沒聽說過。不過樑山上的弟兄報私仇的時候,倒是常見這樣的手段。真是奇怪啊!在洪江抓到的,要到江州受刑;江州抓到的,要到洪江受刑。
回過頭來看,當年魏徵要求陳光蕊到江州赴任一定是已經發現江州這個地方有問題了。加上殷丞相急於要給女婿一個外放的官職,所以就應邀提議給光蕊江州州主之職。魏徵應該不知道嬌嬌的事情,只不過是給殷丞相幫忙。江州原本必是李彪的老巢,由於形勢嚴峻,李彪躲在京城隱姓埋名,從事地下活動。這次陳光蕊帶着嬌嬌赴任江州,給了李彪絕好的機會。於是要定下計謀,殺死光蕊,由劉洪張冠李戴去上任。
之前提到,殷丞相在請命平叛時爲什麼沒有提到李彪?因爲平叛是個表面上的理由,一切還在秘密調查中,不宜在朝堂上公開散佈。這個表面上大家理解的造反(劉洪冒充屬員),和皇帝理解的實際上的造反(歷史遺留問題),根本就是兩回事。爲了維護皇帝盛德仁慈,李彪應該被“秘密”處死(準確地說,就是李彪死了,別人都不知道他是誰)。這裡李世民既使了“瞞天過海”之計,又用了“借刀殺人”之計,不愧爲九五之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