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什麼是“何梅協定”和“秦土協定”?
日本帝國主義逼迫國民黨政府簽署的有關華北問題的兩個重要協定。1935年6月9日,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向何應欽提交“備忘錄”,並限期實行。“備忘錄”內容主要有:取消河北省和北平、天津兩市的國民黨黨部;撤退駐河北省的國民黨中央軍、東北軍和憲兵第三團;撤換河北省主席和北平、天津兩市市長;撤銷北平軍分會政治訓練處;禁止全國抗日活動等。7月6日,何應欽致函梅津美治郎,表示6月9日所提各事均承諾之。梅津美治郎的“備忘錄”和何應欽的書面覆函,被稱爲“何梅協定”。
1935年6月,日本方面藉口其人員在張北受到中國軍隊盤查,於6月11日向察哈爾省代主席、民政廳長秦德純提出無理要求。6月27日,國民黨政府指派秦德純與日軍代表土肥原賢二以換文方式簽訂了“秦土協定”。國民黨當局同意從察哈爾省撤退中國駐軍和國民黨黨部,解散抗日機關和團體,被迫聘請日本人爲軍事和政治顧問。
“何梅協定”和“秦土協定”,實際上把包括北平、天津在內的河北、察哈爾兩省的大部分主權奉送給了日本。國民黨政府的喪權辱國政策,助長了日本吞併整個華北進而滅亡中國的侵略氣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