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花開絕域,野風吹征衣·
安南即爲後世越南的前身,當時由身爲宋人後代的陳氏當政,國號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時,蒙古就已對安南地區虎視眈眈。那時候,蒙古剛剛攻下大理,計劃進一步收伏位於東南的大越,以對宋廷形成合圍之勢。元將兀良哈臺帶兵三萬入越,攻陷國都升龍,也就是後世之河內。此役只爲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臺只是淺嘗輒止,一番屠殺和劫掠之後凱旋北返。戰爭的結果,是陳氏停止向大宋稱臣,改對蒙古朝貢,並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協約。
此後蒙古帝國兄弟爭位,汗國混戰,加之滅宋艱難,戰事頻繁,也就無心約束這個新得到的屬國。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發現,這個身處叢林的小小藩國已經欠了多年的朝貢,對於其他的義務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當即決定,是時候將越南納入帝國版圖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鎮南王脫歡、荊湖左丞李恆率領陸軍,右丞唆都、將軍烏馬兒帶領水軍,五萬軍馬水陸並進,以討伐占城的名義,借道伐越。其中脫歡是深受寵愛的皇子,李恆、唆都都是在滅宋之戰中立功無數的,可見忽必烈對此役的重視。休養已久的蒙古戰爭機器即將再次發動,沒有人知道,這次將會又有多少生靈塗炭。
而在奉書心裡,小小越南對蒙古的不敬,不過是給她帶來了一個千載難逢的良機。她纔不管越南那些姓陳的王子皇孫怎生保家衛國,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恆留在他鄂州的豪宅裡養老,她恐怕一輩子都再也見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恆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樣會一輩子不痛快。
至於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將領,但畢竟和她沒有過直接衝突,不妨暫且放過。一次只能盯緊一個目標。這是她這些年來用自己的血換來的教訓。
可是江湖上得來的消息畢竟晚了半拍。等奉書拿到精心僞造的假軍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裝,風塵僕僕地到荊湖占城行中書省報到時,才得知李恆早已率主力部隊出征多日了。管徵兵的小吏皺着眉頭,大約是沒見過這樣瘦弱的十七歲少年,最後命令奉書去押運糧草的小隊,負責每日清點新運到糧食的數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發。
奉書有些失望,但並不氣餒。畢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親的督府軍中的經歷告訴她,一個完整的軍隊裡,真刀實槍的部隊也許只佔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負責後勤、補給、維護,讓整支部隊能夠正常運作。蒙古騎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們不需要漫長的補給線——馬兒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馬奶——從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這一次,元軍要在叢林裡和沙灘上作戰,騎兵便發揮不出他們的優勢。李恆所率領的,便是一支以步卒爲主的軍隊。這些步卒裡,有半數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這支徵越大軍裡,也出現了許多非戰鬥人員:伙伕、鐵匠、大夫、文員、通譯……他們來自帝國的各個領地,種族各異,南腔北調,三教九流。
奉書知道自己一個花季少女,要想在這些男人堆裡矇混,只靠換裝、束髮,恐怕不是長久之計。《花木蘭》畢竟只是民間歌謠,要是木蘭的夥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戰場的第一天,就得讓敵人算計得落花流水,哪有機會活下來傳唱花木蘭的故事?
她用竈灰把臉蛋、脖頸、和雙手塗得黝黑,素衣貼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襖掩飾纖細的身形,用舊棉絮充實靴子,少喝水,這樣就能少上茅廁;不到萬不得已,絕不開口說話。其實這最後一點也不難做到。她只要效仿林澤,每句話裡摻幾段子曰詩云,那些目不識丁的軍漢們便自然不願和她一般見識。當他們覺得她這個“秀才兵”好欺負,打算整治她的時候,她便大聲咳嗽,在衣服上抹帶臭味的水,聲稱自己有傳染病。人們不願意搭理她了。她被擠到最角落裡的破爛鋪位,吃飯也總是輪到冷的。
便有人想把這個古怪、孤僻、又生病的年輕人開除出軍隊。可她偏偏頭腦聰穎,又識字,經手的糧草賬目沒一次算錯的。慢慢的就沒人願意在她身上浪費時間了,只有需要她的時候,才頤指氣使地喚上一聲。
有時候,奉書也受不住自己這副窩囊樣子了,偶而會在半夜偷偷傷心一陣子。她忽然想起來很久以前,自己剛剛進入太子府時,也曾被幾個小丫頭結夥欺負,那似乎是上輩子的事了。而現在,這些軍隊裡的大男人,排擠人的手段居然也沒有高明多少。她又想起來,有人曾經告訴她,老人欺侮新人,這種事到處都有,軍隊裡也不例外。只不過這一次,是她主動把自己變成了被排擠的那個。別人越是少看她一眼,她越是安全。
她安慰自己,一切都是爲了接近李恆。倘若不跟隨軍隊,而是貿然去戰場上尋找李恆的蹤跡,無異於大海撈針。若是不幸撞見了軍隊——任何一方的軍隊——自己大抵都會是死路一條。況且,她也不認識去越南的路。
她暗下決心,等鎖定了李恆的位置,就可以擺脫這個狹小酸臭的軍帳,心安理得地做一名逃兵,大展身手。
也許這不是接近李恆的唯一辦法,可她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法子了。有時候她想,要是有一個經驗豐富、在軍中長期磨練過的人給自己出主意,自己的日子也許會好過很多。每當起了這樣的念頭,她便會莫名其妙地想哭,只得在腦海中拼命唸誦李恆的名字,直到仇恨把淚水收幹爲止。
等到奉書所在的部隊終於接到命令,經由湖南、廣西,跨過可利隘進入越南時,已經到了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奉書以爲自己在廣東生活時,已經到了世界南部的盡頭了,可如今才發現,這世界比她想象得要大了許多。奇異的民居、方言、習俗,每一天都格外的光怪陸離。她開始還暗記路線,計算着此地離大都有多少距離。可是當隊伍走進了迷宮般的昏暗叢林時,她就放棄了這個打算。
進入越南國土的第一天,隊伍裡便迎來了一個傳令兵,帶了一袋子東西,一個個分發下去。
奉書領到自己的那份,打開一看,小紙包裡包着兩枚漆黑的藥丸,散發出苦澀的氣味。
只聽那傳令兵說:“這是避瘴丸,都給我吃下去,七天後再吃第二枚,保你們一個月平安。否則,嘿嘿……就算你是鐵人,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氣的道兒。都收好了吧!這可是上面的恩賜!”
奉書將那藥丸嗅了一嗅,將信將疑。但見周圍的同伴全都服從命令,她也只好恭敬不如從命,跟着把藥丸服了下去。那藥似乎確實是能抗衡瘴氣的。此後她聞到叢林中的怪味道時,便不再像以前那樣容易噁心。
一路上行得很順利,脫歡和李恆的陸軍已經長驅直入,打開了大越的國門,攻陷了萬劫、紅河等要塞。從永平到升龍,每三十里立一軍寨,每六十里設一驛站,每一寨和驛都派三百名士兵駐守,重重設防,後方固若金湯。但越南人也自有他們的辦法。據哨探來報,每當戰事不利,他們或竄入莽莽原林,或藏身地形複雜的險山,或浮舟入海,打起了神出鬼沒的游擊戰。蒙古人從沒有見過這種戰術,焦躁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旦擒獲了藏身的越南兵將,一氣之下,也通常不會對他們手軟。
等到氣候漸漸變暖,大家不得不脫下棉襖的時候,路邊就不時能看到破敗的大越旗幟和腐爛發臭的屍體。奉書幾乎可以預見到大越國幾個月以後的命運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這個陳氏王朝能撐得稍微久一些,至少要等她見到李恆之後再垮掉。
可是這份希望似乎也日漸稀薄了。有一日,輜重小隊穿過了一片叢林廢墟。那裡剛剛被縱火焚燒,遠遠的就能看到青煙嫋嫋,潮溼漆黑的樹幹散發着腐敗的火焰氣息。
而當奉書看到那片燻黑的林地裡的東西時,腸胃一陣翻江倒海,怎麼都忍不住,回身伏在一刻樹樁上,沒命地嘔吐起來。
一面吐,還一面想:“糟了,這麼嬌氣,可別讓人看出什麼蹊蹺……不能吐,不能吐,忍住……”
哪裡忍得住。可是也沒人笑話她嬌氣,因爲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嘔。這些人裡,有不少曾經參加滅宋之戰,還有的是宋軍降卒,都是見慣了死人的。
因爲林子裡的那一堆東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腳掌、頭顱、軀幹,白皙的,黝黑的,棕黃的,血紅的,堆成了一座五顏六色的肉山。無數的叢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讓所有人後悔生了鼻子。
整個小隊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個時辰。後來他們才知道,這是另一位主將烏馬兒的傑作。這批越兵士三天前與元軍交手不敵,本來是整支軍隊投降的。烏馬兒卻發現,不少俘虜的臂膀上都有“殺韃”的兩字刺青——越南人雖然不說漢話,國內卻是通用漢字的。烏馬兒雖然識漢字不多,可偏偏識得這兩個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書忽然慶幸自己不是烏馬兒的手下。她寧可被拆穿身份,也不願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恆也不一定就比烏馬兒更仁慈。當奉書的運糧小隊和李恆主力會合的時候,中軍帳內正在慶功,慶祝李恆用兵如神,剛剛伏擊了陳國峻的精銳部隊,殲敵五千。
她遠遠看到帳內的燈光和人影,決定今晚就動手。她的小隊宿在一處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軍營帳隔着兩三裡的叢林。她的頂頭上司是一個蒙古十夫長,此時在隔壁帳裡睡得正香。
奉書在牀鋪上極慢極慢地動作,結緊了腰帶,繫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間那枚叮噹響的鐵牌。接着,她無聲無息地跨過一副副熟睡的軀體,像叢林中的眼鏡蛇一樣游出了帳子。
她已經不是第一次殺人了,可這一次卻比以往都要緊張,剛走兩步,心臟就沒來由地亂跳,腦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時那些兵禍連天的記憶,全和李恆有關。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懷裡那支蠍子遺下的細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對李恆起了殺心的那個晚上。
殺他之前,要對他說些什麼嗎?她心中默默醞釀着。可是這一次不同以往,李恆就算離開了自己的府第,軍帳裡也必定戒備森嚴。自己可能沒什麼時間長篇大論,最好能用隻言片語讓他明白,他爲什麼必須在今日死。
過去她覺得,對於李恆這樣厲害的大人,蠍子那一點點劇毒的毒`藥纔是唯一可以殺死他的武器。現在奉書感嘆自己當初的幼稚。現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繡花針,有繩索,還有一把削鐵如泥的匕首——當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饋贈。鑲金的手柄已經讓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膩的木柄,套在一段發黑的皮套子裡,僞裝成一把舊解手刀,以應付投軍時的盤查。
帳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書眼裡就像叢林中的樹木那樣遲鈍。空氣中全是燃盡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會兒,便看到了燈火通明的中軍的大帳。遠遠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馬燈般巡邏守衛。那些守兵看起來像是怯薛歹,是脫歡的私人警衛,而那些狗的身形,一個個都比奉書還要大。
脫歡酣醉的笑聲透過帳篷,傳到了漆黑的夜晚裡:“哈哈哈,李將軍,今天咱們東西兩路軍勝利會師,全是你的功勞!明天……明天升龍城也定然是手到擒來……到時候,升龍皇宮裡的漂亮蠻子女人,我讓你先挑,怎麼樣?哈哈……”
說的是蒙古話,聲音有些耳熟。奉書這纔想起來,十四歲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場草原大宴裡見過這位九皇子。是了,那時他也是喝醉了酒,渾身的力氣無處發泄,非要進場摔跤,還當着真金太子的面,說了不少口無遮攔的話。那時候奉書雖然見識不多,可也隱隱約約地覺得,脫歡可能是一名優秀的武將,但若論涵養,論城府,可比真金差得遠了。
奉書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幾年過去了,九皇子的酒品還是沒什麼長進,一喝醉就開始說渾話。升龍還好好的在陳氏手裡,倒開始惦記人家的女人了。”
帳內的李恆似乎也頗有同感,只聽他開口,聲音比脫歡冷靜得多:“李恆的一點微末功勞,怎敢在鎮南王面前誇耀?明日升龍圍城,應當又是一場硬仗,還請鎮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龍,在敵人的宮殿裡宴飲他們的美酒,不比當下要痛快得多?”
脫歡大笑道:“他們的美酒?我可不信這些蠻子能釀出什麼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恆,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麼時候變得這麼瞻前顧後?不過是一羣叢林裡的野蠻人,據城而守,能有什麼能耐?”
李恆道:“那興道王陳國峻深得民心,曉暢軍事,這次雖然折損了不少兵力,但絕不會偃旗息鼓,咱們決不能小看了他。”
脫歡笑道:“興道王?他恐怕還不知道,他的親弟弟,那個什麼昭國王陳益稷,昨天剛剛來到我的營裡解甲投降,此刻已經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這個消息之後的臉色!”
李恆立刻指出:“陳益稷是個草包,比陳國峻萬不及一。好罷,就算陳國峻此刻衆叛親離,據唆都報,南方還有陳國瓚的生力軍……”
脫歡嘻嘻笑道:“那是個還在吃奶的小馬駒兒,你也真把他當回事?”
奉書在江湖上歷練了幾年,人情世故都懂了不少,聽到李恆與脫歡的這番對話,心中立刻雪亮:“李恆雖然是脫歡的下屬,可和他說話卻毫不客氣,好像在教訓小學生一樣。是了,忽必烈也知道他這個兒子的才幹不足以勝任主帥,因此派老練的李恆來輔佐監督,名爲副手,實際上就是諸葛亮,來幫助幼主建功的。脫歡呢,他肯定不喜歡李恆在他身邊指手畫腳,可是又沒辦法。”
李恆被脫歡連聲反駁,靜了一會兒,似乎是壓下了與對方辯論的衝動,接着道:“還有,趙忠的軍隊神出鬼沒,前些日子已經讓我們吃了不少暗虧。明日升龍圍城,趙忠不可能不有所動作,可咱們連他的大本營在何處都不知道。”
那個“趙忠”似乎是個頗爲厲害的角色。脫歡聽李恆提到他的名字,這才沉下語氣,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道:“趙忠……要是能捉到這個人,我定要把他五馬分屍,嘿嘿……不過,李將軍,你也不用太過擔心,你過來,我讓你看一樣東西……”
帳內的影子移動了起來。李恆的身影移到了窗前,接着立刻輕輕“呀”了一聲,叫道:“火炮!皇上派人把火炮運來了!”
脫歡笑道:“哈哈,你看見了?咱們的炮連襄陽都打下來了,何況區區一個升龍?況且這炮經由南朝漢人改進,比滅宋的時候又威力了許多。你就乖乖在這裡喝酒罷。我現在唯一擔心的,就是這炮太過厲害,打壞了皇宮裡的金珠寶貝,哈哈哈!”
奉書心中一凜:“火炮?他們有火炮?嘿,越南人可要自求多福了。”
李恆站起身來,道:“那麼末將還是出去檢查一下大炮火藥,免得明日有什麼疏漏的好。李恆告退。”
脫歡笑道:“好,好,你走你的,明日別睡懶覺!”說話聲中,觥籌交錯,又和一些低階武將推杯換盞起來。
奉書看到帳內陰影變換,隨即一人掀簾而出,後面跟着三四個隨從。
她心中暗暗叫好:“你若呆在脫歡帳裡,有他的怯薛歹守護,我還不能把你怎樣。眼下你自己出了保護圈,那我也就不客氣了。”握緊匕首,悄然跟上。
作者有話要說: 本章介紹了一些關鍵的背景信息和人物。越南古稱安南、交趾,但行本文行文中爲了照顧現代讀者的閱讀習慣,還是將它稱爲“越南”。
蒙古攻越這段歷史背景是完全按照史實來的。當然寫史的人並不知道軍隊裡曾經混進去過一個女孩子。這件事只有本文讀者知道~~
注意李恆提到的“興道王陳國峻”,他一直在文文的配角欄裡待着喲。這是個傳奇人物,基本上相當於越南的諸葛亮,以後我會專門給他寫一篇番外。
還有越南方面的游擊隊長趙忠,嗯嗯,也會出場。
總之,祝大家在越南副本里玩耍愉快。熱血和狗血都會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