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黃昏擠出一絲微笑,站起來,又恢復了平時女漢子的形象,拿起包包就下班回家了。她今天太累了,不僅是身體累,心更累。
回到家,家齊竟然已經下班回來了。看到黃昏,輕聲說:媽給我打電話了。
“她找你幹嘛?”黃昏立刻警惕起來,音調不由得提高了幾個度,家齊示意她回房間說。按以往的慣例,媽媽打電話來,準沒好事。
“她幹嘛找你?有事不會打我電話?”黃昏不悅地說。
“找你?你會管她嗎?不又得吵起來”家齊淡淡地說。確實,這母女倆每次相遇都是電光火石,兩敗俱傷。倒是家齊比較有耐心,回孃家的時候都是家齊陪着媽媽聊天,有時候一聊就是3、4個小時。母女倆的關係,因爲有了家齊才略有緩和。
“又出什麼妖蛾子了?”黃昏單刀直入。
“你哥的官司,快要開庭了”家齊說。
“又要錢?”黃昏尖叫起來。家齊只是默默地點頭,黃昏氣得拿起枕頭狠狠地砸在牀上,胸口一團火,燒得她快要窒息,她真的很想爆粗口了!
作爲家裡唯一的男丁,大哥志遠從出生起就倍受呵護,爸媽對他是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結果把他養成了一個廢物。初中畢業後,啥也沒考上;幹家活嫌髒嫌累,去參加幾個培訓班啥也沒學會。到了結婚的年紀,父母找媒婆給他說了一門親,擺了整整50桌的酒席。結婚當年就生下一個兒子,這讓黃昏媽媽高興得不得了,覺得這兒子就是爭氣!可是志遠一直這麼閒着也不是個辦法,雖然孩子是父母在養,但他總得有份工作啊!進工廠他是不願意的,受不了別人管。媽媽最後只能下指令:去大女兒杜鵑那幹活,讓杜鵑給他發工資!
黃昏的大姐杜鵑進工廠打工幾年後,跟一個工友結了婚,兩人湊了點錢,在菜市場開了個小檔口賣早餐。志遠來了,兩人租的小房子住着就有點不方便了;志遠每天洗澡要洗一個多小時,還喜歡邊洗邊大聲唱歌。做早餐的生意,都是要幹活到半夜才能收工的,所以他大半夜地大聲唱歌就總被鄰居投訴,杜鵑小倆口只能不斷地跟人道歉、送小禮物安撫;志遠習慣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要他幹活總是不那麼願意。有時候趕着工開檔了,他還要呼呼大睡。要是叫他起牀還要發牛脾氣……久而久之,妹夫的臉色就有點掛不住了,杜鵑夾在中間也很難做。小兩口心裡有意見,卻不敢吭聲,倒是志遠看到妹夫不再對他笑臉相迎,跑去跟媽媽告狀了。
母親大人立刻下令:讓杜鵑把檔口讓給志遠。“我兒子天生就不是給人打工的命,就是要自己做老闆的。你們兩個反正做熟悉了,另外找一個市場做就可以了。你志遠沒那麼熟悉,也不知道怎麼弄。你們倆就把現在的全部東西給志遠,他就可以自己開檔了。讓你大嫂也過去,兩口子一起幹。孩子就放老家,我和你爸管。”
母親的一個電話,讓杜鵑倆人苦不堪言。打工這麼多年,結婚前杜鵑的工資幾乎全部寄回了家裡,自己只留每月30元零花,包括吃早餐和其他所有費用,還要供妹妹讀書。她老公也是玩具廠車間裡一名普通工人而已,家徒四壁,倆人攢錢開這個小檔口已經很不容易,借了工友的錢才勉強支撐起來的。現在剛剛把債還清,又要從頭開始。光是找一個人氣較旺又有空位的菜市場就得跑斷腿,還有置辦開檔必備的工具的錢,上哪去借?倆人愁得要命,卻不敢反駁,因爲母親大人的話向來是聖旨。她動不動就說當初他們結婚給的彩禮錢少,現在給多少都是應該的。他們倆婚後一直沒敢要孩子,就是想等着生意好一點,還了債、攢了錢再懷。現在看,這生孩子的計劃又得往後推幾年了。
志遠得意地空手套白狼,佔了妹妹的檔口,沒有一絲感激,也沒有一點內疚,他早已習慣了家裡對他的偏愛,覺得一切都是應該的。可是沒幹幾天,他又嫌累了,覺得這麼天天起早貪黑地幹活,還要把爐子什麼的每天搬來搬去太辛苦。他看到市場旁邊有個餐飲店生意很火,但老闆老家有事要轉讓,就跟家裡要了一筆錢,把店給盤了下來,自己開餐廳當老闆了。原本做早餐的家當,他隨手就送給了收廢品的。
當上老闆後,志遠有點得意忘形,沒幾天就把廚師氣跑了。後面再找幾個,沒有一個人受得了他的臭脾氣,都是乾沒兩天就辭職不幹了。沒辦法,只能讓嫂子自己炒菜,但這味道嘛,確實一言難盡。所以開業不到半個月,原本門庭若市的餐館,就成了“蒼蠅館”了。這麼差的生意,想轉讓也轉不出去。
老母親再次發話,要求杜鵑倆口子過來接手這個餐館,以免志遠血本無歸。剛剛找好市場,借錢買了工具準備重新開檔的倆人,只好再次把東西暫放朋友家,硬着頭皮接下了這個餐廳。簽下了轉讓協議和借條——他們已經再也拿不出錢來了。志遠對杜鵑說:一般別人轉讓店面都要加錢的,我看在你是我妹的份上,原價轉讓,還讓你賒帳,以後慢慢還。這就是我做志遠的胸懷!想想你們以前怎麼對我的?妹夫還敢給我甩臉色?我這是以德報怨!
杜鵑夫妻氣得快要吐血,但還是不敢反駁,打碎牙往肚子裡吞。小倆口勤快又熱情,很快就把餐館的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客似雲來。但做餐館的資金週轉太大了,他們根本吃不消,於是再次貼出“轉讓”的紅紙。生意火熱的店面當然受歡迎,餐館很快就轉讓出去了,還略有盈餘。倆人把錢還給志遠,取回寄存在朋友家的工具,重新回到原來的市場,開起原來的檔口,回到從前,就像做了一個夢一樣。志遠得瑟地說,是他給了妹妹一個寶地,讓妹妹賺了錢,小倆口一句話也不說。志遠沒有得到想要的感謝,又去媽媽那裡告狀,說他們沒良心。於是老母親又把小倆口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回到老家的志遠依然是無所事事,但母親卻有了主意。她花光積蓄,在公路旁邊建起了兩間房子,做成鋪位,一間做小賣站,一間做小餐館。於是,志遠又毫不操心地當上了老闆,天天睡到日上三竿,店裡的事全部由爸媽和老婆操持。
不得不說,母親鴻雁確實是幹活的一把好手,店面有她主持,生意竟然非常好。這也讓村裡的一些惡霸眼紅,他們可見不得一個窩囊廢現在天天得意忘形地在他們面前顯擺。於是,村霸借意請志遠喝酒,席間恐嚇他:必須把店面無償贈予他們,否則他們會天天過來白吃白喝並鬧事,哪天服務不到位就要了他兒子的命。志遠害怕,就當場簽了字,無償贈送店面給村霸。回到家他啥也不敢說,只躲在房間裡睡覺,直到村霸帶人上門來收店,母親鴻雁才知道真相。這房子的地是他們家的,房子是自己建的,現在生意興隆,眼看就是個金餑餑,憑什麼要全部拱手送人?鴻雁向來性格剛烈,與他們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被打傷住院,而志遠卻由始至終不敢露面。村霸晚上帶一百來人把店面團團圍住,往屋頂扔磚頭,志遠嚇得瑟瑟發抖,根本不敢出門,只會給媽媽打電話。
鴻雁一聽,趕快拔掉針管出院。鴻雁要求三個女兒往家裡拿錢,由她主持大局,打贏這場保衛戰。當時黃昏還在上大三,剛結束爲期三個月的酒店實習。每天必須筆直站14小時,累得腰痠背痛,一個月工資600。母親大人聖旨到,黃昏就把1500元工資寄回去了。其實黃昏並不想管,她自己供自己上大學已經夠辛苦的了,還沒有畢業,憑什麼要她拿錢?但是想到這不成器的大哥要是沒有工作,就會一直是條蛀蟲。自己可以心腸硬不管,可兩個姐姐估計要被他拖累死!
鴻雁能想到的辦法,就是找人作證,證明這店鋪的產權是他們的。而這是要得罪人的,而且作證意味着與村霸爲敵,一般人可不敢惹,只有幾個與村霸本身就有過節的人敢繼續與老牛家來往。村霸愈發猖獗,動不動就來鬧事。
黃昏忍無可忍耐,於是給省委省政府寫了一封十幾頁紙的信,揭露村霸的各種惡行:爲了霸佔別人的財產把人打成殘疾;在別人已經建好地地基上直接砌牆,然後就說房子是他們的,強佔他人宅基地;還有現在經常聚衆鬧事,剪斷老牛家電話線,往屋頂砸石頭等等。爲了引起注意,黃昏特意寄了掛號信,並在信封上牢牢地貼了幾根雞毛——小學課本上說的,雞毛信代表着重要緊急,她希望省委辦公室的官員能注意到她的這封信。這一招果然有用,省委書記看到了這封信,並安排人到黃昏的老家調查。調查專員剛到鎮上,就被村霸上面的保護傘給截住了,各種粉飾太平。調查人員最終回去報告:信上反饋內容不屬實。但“保護傘”也是慌了,叮囑村霸老實點,別再招惹老牛一家,因爲他也拿不準黃昏跟省裡有什麼關係。萬一再有下次,他可保不住!
這封信換來了十年的太平。十年裡,村霸沒再敢作妖,志遠繼續得瑟,閒來沒事還整天吟打油煙,發到各個羣裡,讓周邊的人不勝其煩。十年後,眼看後面再無聲無息,村霸又開始蠢蠢欲動,各種小動作不斷地來試探。鴻雁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爭取自己的權益。他們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土地和房子都是老牛的,不是志遠的。所以志遠無權處置這店鋪,贈予協議無效。可對方卻說,志遠是老牛的兒子,所以他有權處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反反覆覆折騰無數遍,一次次地打鬧、報警、到法院起訴……搞得筋疲力盡!
這次終於官司打到中級法院,終審,母親緊張也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爲了打贏這場官司,花費了多少時間、金錢、精力已經計算不清。每次開庭前,鴻雁總要請村裡人吃飯,給人發紅包、遞煙,好酒伺候着,不然怕人家不肯出庭作證。志遠像事不關己似的,永遠只知道睡覺。身高168的他,體重已經長到190斤,肚子比孕婦還大。錢從哪來?三個女兒!爲了讓兩個姐姐少受罪,黃昏每次都是出得最多——姐姐們總往孃家拿錢,無底洞似的砸,姐夫哪裡受得了?而志遠卻覺得,哪怕全部她給都是應該的,因爲她上了大學,佔了家裡的資源,現在就該回報!
“憑什麼?憑什麼!我這次還就真不給了!”黃昏咆哮道,眼睛通紅,像是要把大哥撕了的節奏。
“你冷靜點”,家齊說,“這次不管,前面的努力全白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