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天生是那種“認牀”的人,到了陌生的地方就睡不好覺。可是今天實在是太累了,再加上外面細雨濛濛,樹林發出沙沙的聲音,猶如一曲安眠曲,催着他竟然很快就進入了夢鄉。
正所謂,“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林逸大白天滿腦子就是鑑定那些陪葬的古籍善本,夢中也不清閒,繼續在這些古籍上面打轉。他夢到自己使用靈氣很快就修復好了那些古籍,翻看一看,那些古籍卻像是天書一樣,所有字跡全都憑空消失了。
怎麼會這樣?他在夢中大喊大叫,直到掙扎着從夢中驚醒---
然後,他又是一驚。只見一雙黑溜溜的眼睛正在瞪着他。
靠,誰啊!
嚇了一跳。
林逸好不容易穩定心神,這纔看清楚,對方不是別人,正是小姑娘向陽。
林逸愣住了,看着小姑娘。
小姑娘向陽也瞪大眼睛看着他。
兩人就這樣你瞪我,我瞪你。
“你……怎麼在這裡?”林逸好不容易蹦出一句話來。
小姑娘就瞅着他嘻嘻一笑,說:“俺在等你肚子裡的蛤蟆出來。”
這一次,林逸真的是無語了。
……
好不容易起牀,穿衣,洗漱完畢,林逸出了房間,就見小姑娘向陽一個人站在院子裡,拿着她那杆放牛用的鞭子,一邊使勁的抽着地,一邊嘴中恨恨地念叨着:“大腦瓜袋小細脖,光吃飯不幹活。”就瞧她反覆地叨咕着這句話。便好像有什麼心事似的。之後,緊接着就又唱起了:“沒有花香,沒有樹高,我是一棵無人知道的小草。”
見她這樣,林逸便趕緊走上前去地問她道:“你這是怎麼啦?是和誰在生氣呢?”
小姑娘一看是林逸,就撅着嘴說:“和你生氣。”
“在我怎麼氣着你了?”林逸問。
小姑娘就又說:“你騙我肚子裡會蹦出蛤蟆,可是我等了一晚上也沒看見……還有,你是不是討厭我?”
“怎麼會呢?”林逸忙道。
就見向陽眼圈一紅說:“他們都討厭我,說我傻瓜,說我笨,說我除了放羊什麼都不會……又說我長大後嫁不出去……大哥哥,我真的嫁不出去嗎?”
林逸撲哧一笑,摸了摸她的頭說:“小小年紀,你想那麼多幹什麼。”
小姑娘就有些不好意思的臉兒一紅地說道:“沒有了,大哥哥。我是一個人在當院子裡閒着沒事兒,在胡思亂想……”她一邊說着,一邊乘勢將鞭頭兒在空中甩了個脆響。還沒等那響聲散去,便見她隨手麻利地把那鞭鞘纏繞住鞭杆子,就別在了左邊的後腰兒上。“可也是,一個人在家,是有些挺無聊的。”
林逸一邊跟她說着話兒,一邊看着她穿的那套老式的舊軍裝,便對她開玩笑道:“向陽,你這身舊軍裝可的確不賴,擱到財神廟都能當古董賣了,怎麼樣,要不要大哥哥幫你賣個好價錢,然後給你買很多好吃的?”
誰知小姑娘一聽林逸說的這話,一下子就像誰捅了她的肺管子一般,衝着林逸便大聲地喊了起來:“大哥哥,你讓我賣啥都行,就是這身衣服不可以。因爲這身軍裝是我們村子中,對我最好的傻蛋哥哥,專門爲我把他爸爸藏着的寶貝偷摸地拿出來,讓我穿着它進城的。”說到這兒,她還不忘伸出舌頭反覆地****着由於氣息不暢而被憋出來的鼻涕泡兒。
聽完她說的這話,林逸便有些好奇地問她道:“傻蛋哥哥對你這麼好,那你爲什還要叫他傻蛋哪?”
“也不是啦,表哥。其實他也不是原本很傻,就是有時候,心眼兒有點直,比我還傻。”
林逸愣了一下,要知道,只有醉漢纔不會說自己喝醉,也只有傻瓜纔不會說自己太傻,眼前這個小姑娘說自己傻,就證明她並不是真傻,很可能是太純真了。
想到這裡,林逸就試探着問道,“對了,向陽,昨晚我給你的那本書呢。”
原以爲向陽會說,“我沒看完”,或者“我沒看懂”,可是她的回答卻是:“謝謝大哥哥,你那本書真的很好看。”
林逸一怔,“好看嗎?”
“嗯,”向陽猛點頭,然後說:“昨晚我一下全都看完了,實在太有趣了,尤其那個程咬金,笑死我了!”
林逸:“你說什麼?你說你一下子全都看完了?”
“是啊。”向陽仰着小腦袋,“我不騙你,我全都看完了。”
林逸就想,大概是一目十行,胡亂翻看。
“我可喜歡裡面的一些段落了,嗯,好比那段寫程咬金那匹馬‘大肚子蟈蟈’……”
緊接着向陽就繪聲繪色地說起了程咬金坐騎寶馬捲毛獅子獸,大肚子蟈蟈:這匹馬,真好看,丈二長,身不短,肚子大,不顯蠢,高八尺,似虎歡,重棗紅,如火炭,半根雜毛也不見!四蹄圓,血裡蘸,鬢尾好似千條線。左右蹄,來回竄,能穿山,能跳澗,咴咴大叫聲不斷,慢八百,緊一千,日行千里還嫌慢。頭上角,放光寒,身上鱗,起片片。耳生風,眼似電,口咬嚼環赤金線。新鞍轡,銀轡鞍,赤金鐙,了事環,千斤力,不出汗,天生龍種不非凡。火龍飛下九天來,萬兩黃金無處換!您說這段透不透亮?
……
林逸聽完,徹底愣住了。
昨天,自己在那些考古隊員面前展現了一手過目不忘倒背如流的絕技,把那幫人震的一愣一愣。現在,自己則被眼前小姑娘震的一愣一愣。
爲什麼?因爲林逸之所以能夠過目不忘是因爲他靈氣的作用,而對方卻是靠着天分。
當然,林逸還有些疑惑,所以他問了:“咳咳,你說你一夜就都看完了,那麼……你都認識那些字嗎?”
向陽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那些字我都會念,卻不會寫。所以老師說我很笨……我還不會算術,一算就頭疼……”
林逸:“……”
多少有些明白了,這個小姑娘是個怪胎啊,就是不寫字,卻認識字,對文字有天生的敏銳性,對數字卻有些排斥,以至於不會算算術,因此被教她的老師認爲是傻子,腦筋有毛病。
也許她的腦子真的有毛病,可是在文學方面來說,她卻是個天才。
天才與白癡,往往只在一線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