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報社,主編辦公室。
主編看着手下記者送過來的照片,照片裡,焦陽套着休閒裝,戴着寬邊眼鏡,正在超市購物,只翻了幾張,他就失去興趣,揚手將照片摔在桌上,他皺眉看向站在桌子對面的那位自己手下的娛記。
“這就是你拍出來的頭條?!你讓我起什麼標題,‘五年不見,王子ceo變身食神,親自買食材下廚’?!”
“實在是拍不到啊,我跟了他一週,他除了工作,就是回家,連夜店都沒有去過,哪有什麼值得拍得新聞啊。”那名剛入行沒多久的娛樂記者,小心辯解道。
“把這些垃圾收起,我再給你兩週的時間,要是你還拍不到有價值的東西,你直接寫辭職信吧。”副主編站起身。
“副主編!”那名娛計忙着將照片收起來,向他追過去,“您再仔細看看,就算不能當頭條,當花邊總可以吧。”
“夠了!”主編不耐煩地一揚手,他手中的照片立刻散落一地,“有這個時間,你還不如去翻翻他的垃圾桶,或者都比這有發現!”
邁步向前,注意到腳邊的一張照片,他擡腳想要繞開,目光捕捉到照片一角的女人的側臉,他微微一怔,當下彎下身去,將那張照片撿起來。
“怎麼有個女人?”
“哦,這個是焦陽購物的時候遇到的,二個人還說了幾句話,我還以爲和他有什麼關係,所以就拍了幾張,看來只是偶遇的!”
“這個女人……”主編仔細看着手中的照片,只覺照片中女人的側臉好不眼熟,“還有更清楚的照片嗎?!”
“我找找!”小娛記迅速翻了翻,然後就將一張洛小茜比較明顯的照片送過來,“您看這個,這個女孩真漂亮,我當時真以爲他們是朋友呢?!”
主編拿過照片,仔細看向照片中洛小茜的臉,突然眼中一亮,“我知道了,她是洛、小、茜!”
“洛小茜?!”新入行的小娛記疑惑地看過來,“洛小茜是誰啊?!”
娛樂圈裡,新人倍出,洛小茜當年固然火得一塌糊塗,五年來的消寂亦已經早已經讓她淡忘了大部分的視線。
五年的時間,足夠改變許多事情。
譬如,這位主編,當年也不過只是想要偷拍她的其中一個小記者之一。
起初,她宣傳退出歌壇的時候,人們還想盡辦法想要偷摸到她,後來漸漸地不了了之。
五年的時間,曾經如曇花一現的她,早已經被不少人遺忘,這位新入行的小娛記甚至聽到這個名字都會覺得陌生。
“她是誰?!”主編看着照片中那個依舊美麗如昔的女子,“她是五年前的傳奇!”
“五年前的傳奇?”小娛記聳聳肩膀,“過氣的明星,還有什麼用?”
“如果你知道她的男人是誰,你就不會這樣說了。”主編道。
“誰啊?”小娛記好奇地問。
主編緩緩吐出幾個字,“帝視集團總裁冷子墨!”
小娛記聽到這個名字,小小的眼睛頓得瞪得老大,“不是吧?!那這照片能上頭條嗎?!”
“頭條?!”主編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頭條可不夠,我準備用這張照片做一個專題,你先回去吧,明天一早,到會議室開會,下週一,咱們報社的十週年特刊,就要靠你的照片撐門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