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戰場迷霧

十二月二十日,準確的說,從當天晚上八點開始,到二十一日凌晨的幾個小時,是上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這十多年來李玉民過得最爲“艱難”的時期。在這短短的幾個小時之內,李玉民完成了從巔峰到谷底的“自由落體運動”。

首先發來敵情“警報”的是位與迪戈斯南部,馬利塔附近的陸戰隊瞭望哨所。

按照該哨所的報告,六點半剛過,一隊不明身份的艦船從靠近海岸線的淺水區北上,進入了達沃灣。

問題是,這封電報的內容不明不白。

也就是說,即沒有提到艦隊的規模,也沒有提到艦隊的航向、航速,更沒有提到是作戰艦隊,還是運輸船隊,還是別的什麼船隻。

更重要的是,按照陸戰隊與主力戰鬥羣確定的聯絡方式,如果陸戰隊瞭望哨所發現了日本艦隊,至少要彙報兩次。也就是說,要在發出第一封電報之後五到十分鐘之內,發送第二封電報,對前一封電報進行確認。

結果,等了十分鐘,李玉民沒有收到第二封確認電報。

當時,主力戰鬥羣的位置仍然保密,所以李玉民不能發出詢問電報。

後來證明,瞭望哨所發現的確實是日本艦隊。而且,就在瞭望哨所發出電報後,日本艦隊就在偵察兵的引導下,用炮火將其摧毀了。另外,陸戰隊在南面的幾個哨所都在發出電報之前被日本艦隊摧毀!

隨後日本艦隊直接北上,離開了近岸淺水區。也離開了陸戰隊瞭望哨所的監視範圍。

毫無疑問,李玉民錯過了“拯救”支援陸戰隊作戰地巡洋艦編隊的最佳機會。

七點四十二分,在海軍司令部向快速戰鬥羣發出第一封電報之前八分鐘,李玉民就先後收到了登陸作戰指揮部與巡洋艦編隊發來的戰鬥警報。此時。主力戰鬥羣正好到達巡邏航線的最南端,距離迪戈斯登陸場一百海里,距離達沃港外地巡洋艦編隊一百三十五海里。

一如既往的,李玉民沒有立即做出決定。

七點五十分,李玉民收到了海軍司令部的急電,要其儘快確定情況,與日本聯合艦隊決戰。避免日本聯合艦隊殺入登陸場。

後來,也正是這道命令,成爲了爭議的焦點。

很多力挺李玉民的將領都因此將責任推給海軍司令部,認爲是海軍司令部在“瞎指揮”,才導致李玉民做出錯誤決策。實際上,海軍司令部的命令非常清楚,首要任務是與聯合艦隊決戰,次要任務纔是保護登陸場。另外,按照字面意思理解。也只有在殲滅聯合艦隊之後,纔能有效的保護登陸場。

直到這個時候。李玉民才命令艦隊轉向到十二度,並且將速度提高到十九節(編隊內兩艘“崑崙山”級戰列艦當時所能達到地最快速度)。也就是說,即便沒有任何意外發生。主力戰鬥羣也只能在五個多小時後趕到登陸場。如果巡洋艦編隊快速南下,主力艦隊也只能在三個小時之後與巡洋艦編隊會合。

也就是說,此時無論李玉民做什麼都晚了。

更要命的是,李玉民的“優柔寡斷”再次釀成了極爲嚴重的後果。

因爲攻打達沃港是整個戰役行動中的“佯攻”,即便做得非常逼真,而且很有可能假戲真做,但是爲了安全考慮,所有運輸船隻卸下貨物之後都立即離開了達沃灣,登陸艦隊也早就撤走了。送上岸的物資更是及時的分散運送到各作戰部隊的手裡。也就是說。當時登陸場並沒有多少船隻“供”日本戰艦炮擊。

另外,日本艦隊裡面沒有登陸艦艇與登陸部隊。就算轟平了登陸場,也奈何不了已經上岸的陸戰隊。如此一來,高野肯定不會讓殺入達沃灣地艦隊在登陸場浪費寶貴的炮彈,以及更加寶貴地時間。

當時,日本艦隊是從達沃灣的西面殺入的。

如果李玉民判斷準確,且及時果斷地做出決定,讓留守的巡洋艦編隊從港灣的東面迅速撤走。因爲達沃灣的出口寬達五十多公里,當時又是夜間,日本艦隊沒有配備雷達,以巡洋艦編隊的速度,很有可能安全脫險。

可是,李玉民的遲疑讓巡洋艦編隊失去了逃生的機會!

就算前後僅僅十多分鐘的時間,這也足夠決定巡洋艦編隊的命運了。

當然,也有人會說,當時主力戰鬥羣還沒有進入戰場,不易打破無線電靜默,所以李玉民不應該主動發出電報。後來,這也確實成爲了其他將領爲李玉民辯解地理由。

實際上,這更加可笑。

日本設在棉蘭老島地無線電監聽電臺在收到主力戰鬥羣發出的無線電信號之後,首先要判斷是不是主力戰鬥羣旗艦發出地信號,然後利用三角定位法測出無線電信號發射源的大概位置(如果監聽電臺的分佈比較廣,且監測設備足夠先進,測量到的位置信息可以精確到十海里之內),然後纔會通報給正在戰場上活動的聯合艦隊。

另外,當時棉蘭老島上的日軍屬於日本陸軍,而不是日本海

也就是說,其監測到的無線電活動情況將先傳給日本大本營陸軍部,然後由陸軍部送給海軍部,再由海軍部發給聯合艦隊。

這麼多的過程,即便主力戰鬥羣當時發出了電報,聯合艦隊也要在兩到三個小時之後才能收到相關的情報!

顯然,這兩到三個小時足夠決定一場戰鬥的勝負了。

另外,當時陸戰隊與巡洋艦編隊不明不白的戰鬥報告也讓李玉民陷入了矛盾之中。

在陸戰隊的戰報中,只提到登陸場遭到日本海軍“重炮”的轟擊,而沒有明確提到是何種口徑的重炮。

在陸戰隊的稱呼中,一百五十毫米(六英寸)及其以上口徑的火炮都被稱爲重炮。

也就是說,炮擊登陸場的,有可能是日本的戰列艦,也有可能是日本的巡洋艦!

結合前面陸戰隊瞭望哨所只提到了不明身份的艦船,而沒有指明是何種艦船,李玉民相信,炮擊登陸場的很有可能只有日本海軍的巡洋艦,而沒有戰列艦。

當時,艦隊炮擊地面目標,用的基本上都是高爆彈或者半穿甲彈(對付防禦工事),而不是裝藥量少得多的穿甲彈。如此一來,即便是六英寸的炮彈所產生的爆炸威力也非常巨大。當然,有經驗的官兵能夠從爆炸聲,以及爆炸規模上判斷出六英寸高爆彈與十四英寸高爆彈的區別。

即便陸戰隊的官兵都沒有多少經驗,也至少能夠分辨出戰列艦與普通戰艦吧!

後來,在巡洋艦編隊發來的報告中,也只提到了“重炮”,而沒有提到是何種口徑的重炮。

按照海軍的規矩,兩百毫米(八英寸)及其以上口徑的才能稱爲重炮。

這仍然不能排除只有日本海軍巡洋艦(重巡洋艦)參加戰鬥的可能,因此李玉民判斷,日本聯合艦隊的主力艦埋伏在附近的某個地方,正等着他送上門去。

當然,這也不能否認李玉民沒有及時命令巡洋艦編隊撤退的事實。

另外,如果李玉民認識到日本的主力艦埋伏在附近,他就應該縮短主力戰鬥羣內,戰列艦的間隔距離,同時降低速度,並且派出有雷達的輕巡洋艦監視周圍的每一個方向,特別是艦隊附近五十海里內的每一個方向。

當時,李玉民卻沒有這麼做。

艦隊內戰列艦的間隔距離達到了三海里,而不是艦隊作戰標準中的十鏈到十五鏈(必要時,甚至應該縮短到五鏈)。艦隊的速度也是最快的十九節,而不是巡航時的十節,或者作戰時的十四節。最關鍵的是,李玉民只向東北、東面與東南各派遣了一艘輕巡洋艦,完全忽視了西面!

這個失誤,不但是關鍵的,而且也是致命的。

後來,不管誰爲李玉民開脫,都無法解釋當時李玉民爲什麼沒有派遣巡洋艦監視西面薩蘭加尼羣島海域,特別是巴盧特島、薩蘭加尼島與北面棉蘭老島之間的海峽。

當時,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殺入達沃灣的日本艦隊是沿着西面的海岸線北上的。

此時,李玉民派出的兩艘輕巡洋艦監視着東面聖阿古斯丁海峽與米昂阿斯島之間的海域,主力戰鬥羣則監視着米昂阿斯島與卡爾卡拉隆羣島之間的海域。

即便是最普通的艦隊司令官,也能判斷出,日本艦隊是從西面進入的!

也就是說,再粗心大意,李玉民也應該派遣至少一艘輕巡洋艦去監視西面的情況!況且,李玉民絕不是粗心大意的人,也就絕不應該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正是這個嚴重失誤,讓李玉民嚐到了擔任艦隊司令官以來最大的苦果。

十點十五分,當了望員發現西北方向上突然出現的“閃光”,發出炮擊警報之後,成批的巨型炮彈紛紛揚揚的砸了下來。

此時,李玉民才被炮彈的爆炸聲驚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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