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衆人都想不明白的時候,目暮十三站出來說道:
“草川老弟,跟我們說說唄,爲什麼社長會認爲是石富創副社長想要殺他?”
衆人瞬間盯着李子禮,眼睛都不眨一下。
李子禮笑笑,轉身看着石富創,說:“石富創先生,你平日裡最大的愛好是什麼?”
我?
石富創愣了一下,但趕緊說道:“我最喜歡的就是白球鞋了,家裡收藏了好幾十雙,平日裡我最愛穿的也是白球鞋。”
衆人低頭一看,果然他此時腳上穿的就是一雙白球鞋。
“那麼,請問公司裡的人都知道你的這個愛好嗎?”
李子禮說。
“肯定知道啊,我們都一起工作好多年了,他們怎麼會不知道呢。”
石富創想都不想,就這樣說道。
“好。”
李子禮點點頭,面向衆人,說:“想來大家現在也知道了,石富創先生喜歡穿白球鞋,公司裡的所有人都知道。”
這個我們都知道啊,但你說這些是什麼意思?
爲什麼又要去問石富創這些問題?
衆人心裡不明白,搞不懂李子禮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
“草川老弟,別打啞謎了,你這麼說到底是什麼意思?”
目暮十三隻覺心癢難耐,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答案。
李子禮淡笑一聲,說:“當時社長被殺前,他是什麼狀態?”
“當然是被捆綁的狀態,照片上不是有嗎?他被反綁着,側着臥倒在地上。”
“那麼試想一下,在這種狀態下,社長當時只能看見什麼?”
服部平次低頭沉思片刻,突然拍着手叫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既然是側着臥倒在地上,那麼社長只能看見人的下半身,甚至是膝蓋以下,是看不清兇手的臉的。”
“換句話說,如果兇手不想讓社長看見臉,社長是絕對看不見的。”
“對。”
李子禮點點頭:“所以,當時的情況,估計社長只看見了兇手膝蓋以下的部位,並沒有看見兇手的臉。”
“問題是,這個跟社長認爲石富創是兇手有什麼關係?”
目暮十三非常不解的說。
對呀,你說來說去,說那麼多,但好像跟核心問題不搭界,那有什麼用呢?
衆人也都贊同目暮十三的話。
“別急,馬上你們就知道我爲什麼要說這些了。”
李子禮笑笑,說:“如果兇手當時穿上一雙石富創喜愛穿的白球鞋呢?”
“你們想想,社長當時只能看見兇手膝蓋以下的部位,那麼如果兇手當時穿上一雙白球鞋的話,社長肯定可以看見。”
“當社長看見這雙石富創喜愛穿的白球鞋時,他心裡會怎麼想?”
一語驚醒夢中人!
所有人全部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驚叫道:“啊!我知道了。”
“社長看見了兇手腳上穿的這雙石富創喜歡穿的白球鞋,還以爲他就是石富創。”
“厲害啊,要是我遇見這種情況,我也以爲是石富創要殺我。”
“牛逼!居然連這一點也能想到,草川他真是太厲害了。”
“這推理能力恐怖如斯,不愧是大神探。”
衆人明白過來之後,紛紛驚歎李子禮的推理能力,竟然連這種事情都可以推理出來,太牛了!
此時,服部平次心裡有些泄氣,儘管現在還沒有揭露出兇手,但他知道自己已經輸給李子禮了,而且連翻身機會也沒有了。
李子禮的推理能力太厲害了。
旁邊,遠山和葉的心情也有點複雜,儘管她希望服部平次能贏,但也不得不驚歎李子禮驚人的推理能力。
目暮十三也是連連驚歎,儘管他見李子禮破過很多案子,但這次還是被李子禮驚歎到了。
片刻,他看着李子禮說道:
“草川老弟,我現在終於明白了,但是,兇手到底是誰?是誰想陷害石富創呢?”
一聽此言,衆人也都看着李子禮。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牆上的那個掛曆沒有?”
李子禮笑說。
衆人早注意到了,南牆上有一個掛曆,每個日期下面都被死者注備了要做的事情。
不過,這只是個普通物件,所有人都沒在意過。
大家不明白,李子禮讓他們注意那個普通的掛曆做什麼。
李子禮見到衆人疑惑的臉,不禁笑了笑,開口說道:“你們仔細觀看的話會發現,掛曆上這個月的那一頁被撕掉了。”
“被撕掉了又如何,那不是很常見的事情嗎?”
像掛曆這種東西,等日期過去之後,大家都會撕掉那一頁,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衆人不明白這有什麼好關注的。
唯有服部平次和柯南露出沉思之色,他們覺得李子禮這麼說肯定不是無的放矢,是有目的的。
而在這裡,只見李子禮笑道:“那可不是普通的一頁掛曆。”
“掛曆而已,怎麼就不普通了?”
愛甲奈央不明白的說。
“那是一件重要的證物,被兇手撕掉藏了起來,不過...”
說到這裡,李子禮臉上浮現出一絲笑容,他說:“不過,它早被我找出來了。”
說着,他就從身上拿出來一頁掛曆。
剛纔大家沒怎麼注意的時候,李子禮就偷偷地把這張掛歷給搜了出來。
知道劇情的他,想找到這張掛歷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只見李子禮把這一頁掛曆攤開了,指着上面一些紅色的痕跡,說道:“大家看看,這是什麼。”
“血跡?真的是血跡。”
衆人湊近了,仔細一看,皆驚叫出來。
這頁掛曆上沾上的紅色痕跡就是血液。
“沒錯,這是社長的血,是兇手行兇之後不小心碰到了牆上的掛曆,所以把社長的血液沾在了這上面。”
李子禮說:“也正是因爲如此,兇手才把它撕掉藏了起來,就是不想讓別人看見。”
“原來如此。”
衆人點點頭,皆沒想到還有這麼重要的證物,看來這頁掛曆確實不普通。
“目暮警官,當時你說兇手行兇的時候穿的是哪件衣服?”
李子禮說着,看向了目暮十三。
目暮十三立刻拿來一件皮大衣外套,說:“就是社長的這件皮大衣。”
這件皮大衣,就是剛纔目暮十三拿兇器出來的時候,同時帶出來的那件肩膀上染着血跡的外套。
“這件皮大衣左肩上的血跡,相信大家都看見了吧?”
李子禮指着皮大衣左肩上的血跡,笑了笑說:“它像是被什麼擦乾淨了一樣,那麼,我把這頁掛曆上的血跡貼在皮大衣的左肩上,看到這一幕,大家想到了什麼?”
衆人一看,猛地一驚,全場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