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昏亂的自我麻醉後結束了玩牌。
買宵夜時我決定做一個小實驗,因爲之前的購物經驗難免讓我有“什麼東西都可以是錢”的想法,所以,我決定用一堆垃圾讓我吃到一頓臭豆腐。
再度騎車出學校來到臭豆腐店,一家只賣臭豆腐的好店。
怪叫了幾聲點了一盤很臭的臭豆腐後,便一邊看着電視上噪音不斷的靈異節目;應該是靈異節目吧,比起中午的新聞播報,畫面的錯亂與不協調轟炸着我早已脆弱不堪的中樞神經。火速吞完我的宵夜後,就開始我的交易實驗。
我閉上我的鳥嘴,掏出了一隻臭襪子跟我的親筆塗鴉交給老闆,結果換來老闆一臉的大便……怪怪……用過的保險套都可以當錢了,不要把我當白癡!
沒辦法,我只好拿出學弟妹玩牌輸給我的三張紙屑跟插座。
老闆還是不收!
錢啊!你給我看清楚點!是錢啊!這可是我裝瘋賣傻贏來的的錢啊!
mailto:“^#%@#$
“^#%@#$=@!&**+”老闆怒氣衝衝地鬼叫。
OK,OK……我可不想在警察局裡跟人民保母鬼扯,我得趕快生出錢來。
原子筆蓋?
“@!mailto:$#%#$@#%
$#%#$@#%^”
眼鏡盒?
“!@#^%&*&(mailto:$#$@#$
$#$@#$)”
卡呸……挪,新鮮的衛生紙加痰。
“%^#$%^%*^(^#)”
“……”
以上的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鍾,我像一個白癡一樣地亂湊些廢物給老闆,終於,最後以剛從球鞋拆下的鞋帶成交,找來了兩根圖釘跟一個插頭。
現在我的插座有了一個插頭,看起來還不算太壞。
回到了寢室,阿康不在,石頭跟一顆同以往一樣邊上網絡邊聽音樂。
好吵的音樂,兩個世界的伍佰的程度相差如此之大。
我打開計算機,果然不出我所料,除了鍵盤上的字母我不認得外,窗口的圖標跟文字也一樣令人心碎。
我癡呆般地等着,趁着一顆去洗澡的時候,接替了一顆正在使用的網絡,隨便找了一個人,用了十幾個鍵嘗試後,終於跟他聊到了天,亂七八糟地敲打了一陣便結束了“談話”。
躺在牀上,可以睡覺了。
其實,我不是真的完全相信我所想象的理論,因爲一切都超乎我的想象卻又如此真實;對於如何回到原來的世界的方法,我完全摸不着頭,但是既然我無聲無息地來到這裡,也許只是時空錯置的偶然吧,大概不需要作什麼相同的事或相反的事,只要乖乖再睡個覺,明天醒來一切就會回覆正常了吧!
神經了一天,也着實困了,沒有力氣去擔心什麼,我便乎嚕乎嚕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