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歌擡頭瞟了眼,秦塵也在啃豬蹄。
這傢伙吃東西很兇殘,一個豬蹄子被他先把肉啃完,然後他會把剩下的骨頭扔進嘴巴里,咔嚓咔嚓嚼幾下就嚥了。
她啃一個豬蹄的時間,他就能啃仨,還會順當把她啃完的骨頭也都吞了。
想到這些美味豬蹄再不好好啃就得被別人吞下肚子,言歌收回思緒,也開始兇殘的啃蹄子。
吃飽喝足,言歌被秦塵拖去了屋子外散步。
腦補的太多了,導致言歌心情沒法好起來,這一路散步,就一直都是個垂頭喪氣的狀態。
秦塵問她:“是不是餓了?”
言歌搖頭。
“無聊?我買了新的遊戲機寄到了公司,要不然咱們去公司玩遊戲?”
言歌搖頭。
秦塵的腳步頓住,他的尾巴捲住言歌的腰際,把言歌抱在了他懷裡,低頭,與言歌對視:“怎麼了?”
言歌沒說話,伸手去扯他胸口的衣服。
衣服往開一扯,他胸口就是各種猙獰的疤痕。
上午挖過的猙獰傷口依舊還滲着血絲,堆積在那些疤痕上,看起來又醜又噁心。
秦塵要拍開言歌的手已經晚了,他笑着把自己的衣服拽好:“太難看了,別嚇到你。”
言歌沒說話。
他的傷,都在心臟位置。
所以他挖的那些血肉都是他的心頭血肉。
他就算是一隻龐大無比的肉,可他的心頭血肉能有多少?
她這才懷孕多久啊,他胸口就已經那麼多的傷,要等到她生產的時候,他的心都得被挖空吧。
明知這是他的腦洞世界,完全虛擬。
可言歌心頭還是堵的慌。
她按住他的手:“用別的什麼辦法可以代替?”
秦塵搖了搖頭:“我不會死的,崽子生下來還需要我教他捕食,我教他怎麼生存,我還得教他怎麼尋找金子,小歌,我不會死的,你別擔心我,我們還會生很多很多孩子,你懷孕生孩子會有風險,我這點付出不算什麼。”
言歌很少聽到這隻獸長篇大論。
這傢伙總是懶懶的宅宅的。
在她面前還好,好歹還有幾句話,要是外人面前,那真是能沉默就沉默,能不說話就不說話,惜字如金。
如今天這樣說這麼多話,堪比奇蹟。
她相信他說的是真的,可心頭卻依舊沒法淡定:“真的不會有事?”
秦塵點頭:“不會。”
言歌伸手,摟住了他的脖子,末了,又在他的臉頰上親了親:“早知道你這麼受罪,我就不懷孕了,沒崽子我們也一樣開心快樂。”
秦塵沒答話,他脣上翹着,眉眼裡全是笑意。
他這個小媳婦,是真的傻。
崽子多重要啊,那是血脈的傳承,是他和她交配後的產物,只要是雄性雌性在一起了,就得有崽子。
不管言歌怎麼抗議,秦塵都沒有改變挖心頭肉給言歌吃的事兒,只不過,他自己做的更隱蔽一些,並不讓言歌發覺。
言歌每次都對他做出來的食物各種嘴饞,越是饞,心底就越是知道,肯定是他在裡面又放了心頭血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