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要的。孃親教導過我,無論恩情大小,都當以銘記於心。今日諸位叔叔嬸嬸們對墨兒的關切,墨兒銘記於心。”
“哎呦,小神童就是小神童。瞧瞧這話說的好。”
一個個誇張如同滔滔江水撲面而來。
黛香在一旁都看傻眼了,終於明白了爲何出門前,他篤定能站在前頭了。
所有人站定後,都在等待着,等待着開堂。
幾名主審官員落座後,一聲驚堂木聲響起。
楊尚書開口道:“升堂。”
“威武”~~
“威武”~~
公堂外站着的百姓都安靜了下來。
“帶犯人。”
北雨棠被帶上了公堂,堂外的百姓都好奇的看着她。她可是最近長安城,乃至災區的百姓街頭巷尾傳說的人物。
“民婦木之桃見過三位大人。”北雨棠跪在公堂上。
“月初三晚上,張三一家四口人被人殘忍殺害,經過王鐵柱的指認,犯人乃是雷氏的二當家木之桃。起因是在上月的月底,張三調戲木之桃,兩人起了口角的爭執,此時亦有孫氏和錢氏兩位看見,可以證明。因口角的之事,木之桃起了殺心,故而深夜時分潛入張三家,將其一家四口人殘忍殺害,並且對張三五馬分屍,行事十分惡劣。”
“經過現場的勘察,在死者的手中發現了一條絲帕,絲帕的主人乃是木之桃。又有,王鐵柱作爲人證。認證、物證、殺人原因俱全,故而判定木之桃殺人之罪。”
“本官問你,你已簽字畫押,是否認罪?”
北雨棠開口道:“我從未簽過字,至於上面的手印,更是有人將我迷暈後,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所摁。”
此言一出,立馬引起了堂外百姓的議論聲。
“我就說其中肯定有貓膩,怪不得人家家人會冒險敲登聞鼓。”
“這些喪盡天良的人哦。”
“幸好,又重新開堂審理,不然,白白冤枉了一個好人。”
“可不是麼。” ……
“肅靜、肅靜。”
驚堂木響起,堂外的百姓都閉上了嘴巴,或者壓低了聲音議論。
“那你可有證據?若是沒有證據,你如此說,可是污衊。”楊尚書冷着臉質問道。
“我有證據。”
楊尚書愣住了,警惕的看着她,“什麼證據?”
“證據就在認罪書上。”
周御史開口道:“將認罪書取來。”
從衙役的手中拿過認罪書,她攤開來後,對着三位大人,手指着認罪書上的字跡。
“這個簽名是有人故意僞證。”
張大人拍案,“胡說,這分明是你親自寫上的。你莫不是看着,你兒子幫你敲了登聞鼓,就想反水。戲弄朝廷的命官,可是罪加一等。”
北雨棠不緊不慢的說道:“張大人不必如此激動,是真是假,稍後便可見分曉。”
“勞煩給我紙筆。”
周御史揮手,下面的人立馬將紙筆送上。
北雨棠當着在場的所有人的面,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吹乾宣紙上的墨後,北雨棠將字呈現給所有人看,與之對比的是認罪書上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