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安明朗的婚禮?我陪你去,不許拒絕。”麥爾斯本來有演出的,但算算時間,也不是不能擠出這半天來。
更何況還是親親女友的前男友,他記得那個安明朗看自家女友的眼神,明顯還有情嘛,萬一他在婚禮上想明白了,反悔來纏自家女友怎麼辦?
再說了,就算他順利結婚了,可自家女友畢竟跟他有過一段,現在人家好事成了,自家女友卻孤孤單單的一個人去參加婚禮,別人會怎麼看她。
他必須陪着,防情敵反悔,也是給女友撐腰。
嗯,就這麼定了!
童若雲愣了一會兒,只不過是閒聊,就將這事當個話題說了,怎麼會引起他這麼大的反應啊。
缺乏安全感?細細打量對面的麥爾斯,看起來不像啊。
算了,他想回來陪自己,也是好事,用不着拒絕。
安明朗這幾天很忙,並且不是自願的,婚禮什麼的,說實在的,他覺得讓楚妙妙決定就好,在哪裡舉行,都需要什麼,這些交給女人去想,他也能省心點。
可楚妙妙並沒有放過他,每天都拉着他採購婚禮需要的東西,或者是孩子需要的東西。
其實他覺得自己就是個搬運工。
買什麼,都由楚妙妙和安母決定了,他只需要把她們買的東西放到車裡,帶回家就好。
安父安母對兒子要結婚的事,都很高興,更高興的是,就快有孫子讓他們抱了,家庭裡要迎來新的小成員,他們又可以培養出一個鋼琴家,或者是作曲家,演唱傢什麼的,想想就令人興奮。
在安明朗累得半死之後,終於到了婚禮這一天。
童若雲是掐着時間去的,她一襲火紅色的露背裙,挽着麥爾斯的胳膊,麥爾斯是一身深灰色的休閒西裝,俊男靚女的組合,特別吸引人眼球。
沒錯,童若雲今天就是來搶風頭的。
白色的婚紗看着是聖潔,但對比鮮明的紅色,可就差了那麼一籌了。
她這一身,能保證自己在多少人中,都是最打眼的那個,再上原主本來的容貌,和她的氣質加成。
童若雲決定,今天要把楚妙妙比到泥裡去!
其實她這目標還真是挺容易達到的,首先從審美觀來說,原主是f國人,金髮碧眼的,符合大衆的審美觀,楚妙妙就不行了,她的長相在f國人眼裡,可算不上是美女。
當然,f國人認可的華國美女,在華國人自己看來,那就真是一言難盡了。
是以,童若雲都沒有別的手段,她一走過來,就吸引所有男人的目光,當然有一多半的女人也看了過來,至於看過來之後是嫉妒還是欣賞,那都無所謂了。
楚妙妙差點氣死,今天她是新娘好不好?看童若雲那樣,還以爲這是她的婚禮呢。
看看,現在她的同學朋友,包括安家的親戚朋友,連安明朗的同學朋友,都將目光粘在了那一對賤.人身上。
楚妙妙磨牙,可她再生氣,也得承認,安明朗還真的比不過麥爾斯,人家高大,帥氣,而且特別有才華,聽說邀請他演出的人,都能排到一年之後了。
至於童若雲,楚妙妙才不承認她比自己強,她只認爲其他男人的眼睛都瞎了,看不出誰纔是更好的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