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沒有一個魔法師會殺死自己的魔寵。卡米拉,你的想法會遭到契約之神懲罰的。”
斯普拉奇伸手阻止了卡米拉的衝動之舉,同時右手中的魔法杖也舉了起來,對準雷的眼睛。“卡米拉,你還不能熟練使用契約的力量,不要胡亂對你的魔寵下達命令。”
作爲卡米拉的魔寵,雷的一切行動要聽從卡米拉的命令。雷突然表現出來的強大敵意,斯普拉奇想當然的認爲這是卡米拉因爲不能熟練操作契約的力量造成的誤會。
“我沒有命令他,我只想殺死他。只有殺死了這個骷髏,我才能召喚另外一個魔寵。”卡米拉莫名其妙。
似乎是爲了配合卡米拉,卡米拉一開口,雷緩緩放下鏽劍,又站在原地不動了。
其實這並非是卡米拉的命令,雷之所以放下劍,是因爲他感覺到卡米拉對他沒有真正的威脅。而對他有威脅的斯普拉奇實力太強大,他不敢反抗。
不死生物沒有善惡之分,他們的心中只有實力。對於實力差的,他們就毀滅,而對於實力明顯比他們強大的,他們就本能的表示順服。
“卡米拉同學,你和你的魔寵之間心心相連,如果你心中產生殺意,你的魔寵就會感覺到,他就會把這當作一種命令。”雷的動作再次讓斯普拉奇誤解,說道:“請注意,以後你如果想要對你的魔寵下達一個具有破壞力的命令的時候,一定要明確命令的內容和目標,否則的話他就會進行無差別攻擊。”
“這怎麼辦啊。”卡米拉尋求幫助:“老師,我不想要這個醜陋的傢伙。”
“寵物是不分美醜的,只分有用沒用。”斯普拉奇開導卡米拉道:“他雖然是一個骷髏,但卻是一個已經進化了的骷髏,擁有不錯的作戰實力,等你畢業試練的時候,他能幫你很多忙。更何況他還有另外的好處,比愛微兒的鸚鵡有用多了。”
“有什麼好處?”幾個小女孩來了興趣,他們不知道一個骷髏能有什麼好處。
“骷髏不會吃飯喝水,也不需要你給他購買衣服和首飾,是最經濟實惠的魔寵,不會增加你的經濟負擔。”骷髏這個特點對於經濟條件比較差的卡米拉來說,的確是一個好處。“不死生物的力氣比較大,而且不會感覺到疲倦,不需要睡覺,你可以讓他作一些枯燥乏味的力氣活。”
“好像真的是這樣。”卡米拉有點心動了。不過當卡米拉圍着雷轉了一圈之後,他發現自己還是不能接受這樣一個醜陋的骷髏。
卡米拉有些意興闌珊,隨手把雷送回了遺棄之地。
“這個骷髏不願意被送回去?”在雷消失得那一剎那,斯普拉奇似乎看到這個骷髏有有掙扎的跡象,不願意走進那個召喚之門似的。
隨即,斯普拉奇否定了自己的看法。白銀骷髏是初級不死生物,他們智慧低下,怎麼可能擁有抗拒意識呢?
何況對於骷髏來說,之後墳墓和泥沼纔是他們最喜歡的地方啊。
“卡米拉同學,儘量不要在人多的地方召喚你的魔寵,特別是有光明教會的人在場的時候,以免造成誤會。”斯普拉奇在離開的時候告誡卡米拉。“教會的人雖然不干涉魔法師召喚不死生物作魔寵,但是他們討厭一切不死生物。如果他們殺死了你的魔寵,對你的魔法修煉會產生一定不利的影響。”
“我永遠不會召喚他。”卡米拉的回答充滿了失望,咬牙切齒地說道:“等我的魔力足夠強大的時候,我就強行解除和他之間的契約聯繫。”
其實斯普拉奇有一句話沒有問,爲什麼修煉火系魔法的卡米拉會召喚出一個黑暗系的不死生物?
在所有人心中,不死生物都是邪惡的化身,一旦出現在人類世界,就要予以堅決毀滅。
特別是光明教會的人,他們的存在似乎主要是爲了消滅不死生物,凡是和不死生物有關聯的人,都會被他們判定爲異端。
當然,如果是魔法師召喚的不死生物魔寵,這並不在消滅之列。因爲這些不死生物的一切行動聽從魔法師的指揮,並不會獨自對人類社會造成傷害。
因爲對不死生物的厭惡,人們很難接受哪些可以和不死生物打交道的人。
幾乎在所有的國家,黑暗系魔法都是被人唾棄的魔法,能夠使用黑暗系魔法的亡靈法師也是一羣不怎麼受人歡迎的人。
斯普拉奇作爲卡米拉的老師,他十分清楚卡米拉的魔法屬性,那是純正的火系魔法。
一個小女孩,而且是一個很有前途的女魔法師,如果被人懷疑擁有黑暗力量,將會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因此斯普拉奇只是告誡卡米拉,而沒有當面指明。
斯普拉奇認爲卡米拉之所以能夠召喚一個骷髏,一定是在魔法運作的時候發生了偏差,這是一場事故而以。
可是,爲什麼這樣的事故會發生在卡米拉身上呢?
雷很不甘心的被送回了遺棄之地,在他鑽出空間隧道的同時,他發現一羣骷髏正在廝殺。
交戰雙方大約有二十來個骷髏,爲首一個白銀骷髏正率領着十三四個金屬骷髏圍攻雷的六個手下。
雷的手下狀況很慘,他們雖然沒有被完全毀滅,但是身上的骨骼已經出現了多處裂痕,如果不是因爲擁有比較不錯的武器和頭盔,他們在雷出現之前就已經被打散了。
雷出現的地方位置很巧,正好落在那個白銀骷髏身後一米多遠。
那個白銀骷髏正準備用鏽刀砍掉一個金屬骷髏的腦袋,卻突然感覺到身後有危險,慌忙轉過身來。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看清楚狀況的雷手起劍落,砍在他的脖子上。
白銀骷髏的骨骼堅硬無比,已經遠超普通的金屬武器了,白銀骷髏的脖子雖然遭到攻擊,但是並沒有被砍斷,反倒振斷了雷的繡劍。
白銀骷髏的脖子遭到重擊,身子一歪,險些撲倒在地上。
雷撲過去,雙手抓住白銀骷髏的腦袋,用力一扭,扭斷了白銀骷髏的脖子。
失去首領的十多個金屬骷髏立刻亂成一鍋粥,在雷和其他幾個金屬骷髏的攻擊下很快土崩瓦解,除了三個跑得快的之外,其餘全部被打散骨頭,攤到在地上。
戰鬥結束了,靈魂之心也分吃了,而雷卻沒有像以前一樣,繼續帶領手下四處遊蕩。
雷命令其他的金屬骷髏自行去尋找食物,而他自己卻枕着那個白銀骷髏的骨骸躺了下來。
雷仰望着遺棄之地灰濛濛的天空,感受着遺棄之地無處不在的靈魂波動,心中陷入了沉思。
雷可以清晰地感覺到,這一次召喚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樣。這不僅僅不是一次作戰召喚,也不僅僅是地點發生了改變,而是因爲雖然他已經回到遺棄之地,但是他和那個人類小孩之間的精神聯繫卻沒有中斷。
這絲精神聯繫給了雷極大的希望,因爲雷本能的認爲,只要精神聯繫存在,他和那個人類小孩之間的召喚就沒有結束,他還會被那個人類小孩召喚,而且不是一次兩次,是很多次。
那個世界真得很美妙啊!原來那裡不但有峽谷要塞,有花鳥蟲魚,有戰爭殺戮,那裡還有漂亮的房間,有桌椅板凳,有書架等東西。
雖然只是驚鴻一瞥,但是雷已經深深地喜歡上了那個世界。
但是雷隨即又想到,那個召喚自己的人類小孩似乎並不喜歡自己,有那麼一刻,那個人類小孩還對他產生了濃濃的殺意。
雖然雷聽不懂他們說的是什麼,但是他可以從那些小孩的眼神中明顯感覺到一種厭惡的情緒。
他們不喜歡我,這是爲什麼?莫非是我和他們長得不一樣?
雷想到了他在書架上看到的那本書,那上面描繪出骷髏的全部進化過程,原來骷髏是可以通過不斷進化長出血和肉的。
如果自己的實力增加了,自己也長出了血和肉,自己就和他們一樣了,他們是不是會喜歡我,是不是會一直召喚我,或者讓我留在那個美麗的世界?
雷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爲他覺得凡是能夠召喚他的生靈,都是比他強大的生靈。
在不死生物心中,追求力量的強大是一種本能。因爲力量差距太大,一個白銀骷髏絕對不會和一個灰骨骷髏在一起和平相處就是證據。
想法雖然簡單,但是對於一個白銀骷髏來說,雷的確是一個奇蹟。
要強大,要讓那個人類小孩喜歡,唯一的,也是最快的途徑就是走進荒原深處去。
在沉睡了三天之後,雷一躍而起,命令六個金屬骷髏向他身邊彙集,他要到荒原深處去尋找真正強大的力量!
+++++++++++
+++++++++++
看完了,來幾張推薦票吧!!